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计划单列和港口下放工作逐步落实 资料库:青岛年鉴库 章节:青岛年鉴198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article/10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2/section/1/article/10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计划单列和港口下放工作逐步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岛的改革开放工作十分重视。198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
的领导同志多次来青视察,强调了青岛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国家体改委等
部门的领导同志也曾来青帮助指导工作,青岛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逐步加快。
1986年10月15日,国务院批复了山东省关于对青岛市实行计划单列的请示,指出“青
岛市是沿海开放港口城市,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了加快青岛市对外开放的
步伐,进一步探索沿海开放港口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路子,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
国务院决定对青岛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并同意在青岛市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对国务院的决定,市委、市政府进行
了认真贯彻落实,着重强调了正确处理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关系。随后,各部门就计
划指标基数划转问题与国务院各部门进行了对口衔接,加强了工作联系,对省一级经
济管理权限的内容做了了解汇总,逐步进行落实。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自1987年起
实行财政单列,部分中央和省属企业开始下放,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大部分落实。
    1986年12月,国务院在青岛召开港口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决定从1987年1月1日起,
对青岛、 黄浦、连云港、烟台、南通5港实行以所在城市管理为主,交通部管理为辅
的管理体制。 交通部与青岛市于1987年2月26至3月1日办理了青岛港管理体制改革交
接工作。此后,青岛市抓紧进行了港口内部各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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