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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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996年底,合署办公的中共济南市纪律检查委员
会、济南市监察局机关内设13个厅、室,1个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年内新增设) ,
在职人员94人。 辖各级纪检、监察机构706个,专职人员1491人。其中,市直属单位
纪检监察机构77个,308人;县(市) 区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202个,500人;乡镇和
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机构159个, 249人; 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268个,434人。
(张玉民 李炳锋)中共济南市纪律委员会及所属工作部门济南市市直部门(单位)副
局以上纪检工作机构

【市纪委第三次全委(扩大) 会议】2月28~29日,市纪委召开第三次全委(扩大)
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淑义到会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倪士崇代表市纪
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市纪委副书记李荣芝传达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副书
记、市监察局局长徐可翔传达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的领导孙常印、 张福山、 李启万、刘耀华到会。市纪委委员,不是纪委委员的各县
(市)区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各县(市)区委书记,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
记(纪检组长) 2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提出1996年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①继续抓
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②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③纠建结合,下大
气力抓好纠风建设;④强化监督检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证中央、省、市重大决
策贯彻落实;⑤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李炳锋)

【市纪委第四次全委会议】11月10日下午,市纪委在东郊饭店召开第四次全委会
议,参加会议的有市纪委委员,不是市纪委委员的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市纪委副书
记、市监察局局长李荣芝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倪士崇作了讲话,主要内
容:①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六中全会精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②加大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③狠抓落实,保证各项
任务的顺利完成。(李炳锋)

【党纪政纪教育年活动】为深入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的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广
泛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的精神,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党纪政纪教育年”活动。市纪
委专门编发了8万多册《党纪政纪条规选编》 ,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
达到人手一册,农村发至党支部;编印了与之配套的宣讲提纲;组织发放了3000册廉
洁勤政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和450套党纪政纪案例教育录像片。 8月4日上午, 济南市
1100名局级领导干部在市委党校的11个考场和各县(市)区10个分考场,参加了统一组
织的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条规考试。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又组织了全市处以下99861
人的党纪政纪考试。(李炳锋)

【中纪委、 国纠办来济南市检查指导工作】5月28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务院
纠风办主任徐青来济南,就行风建设对市公安交警支队进行视察,并题词“全国行风
建设的排头兵”。徐青对济南交警的行风建设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济南交警的行
风建设经验为全国的行风建设树立了一个好样板,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重大的推动
作用和强大的生命力。其实质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的优良传统,体现了时代
精神。希望济南市的行风建设变“交警效应”为“济南效应”,推动整个社会的精神
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谭福德,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淑义,省
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徐炳熙,省公安厅厅长孟庆丰,市委副书记孙常印,市委
常委、 市纪委书记倪士崇等陪同视察。8月20~24日,中央纪委原副秘书长潘自浦、
中央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处长王喜珍(女) 等一行6人来济南市就反腐败三项任务完成
情况进行检查。 8月20日下午,市委领导孙淑义、倪士崇、赵正平、沈建国及市委办
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监察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并进行了专题
汇报。 随后在3天内相继召开了5个座谈会,听取了19个市直部门和6个企业的工作汇
报。中纪委检查组对济南市反腐倡廉工作给予肯定。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禁止公款
吃喝、“三项制度”落实等提出了要求。(李炳锋)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年初,市委、市政府推广公安系统实行禁酒令的作法,下
半年在全市党政机关实行了工作日中午禁酒的规定。年内,有24人违反禁酒令受到处
理。据对10个县(市)区和25个市直部门检查,1~9月招待费开支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54.6万元,下降18.5%,有的县(市)区减少30~40%。②从抓反弹入手,巩固清车
成果。对商河县违控购车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共查处该县违控购置小汽车39辆,
责成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作出罚款和补交附加费45万元的处理。对群众反映
强烈的用公车办婚事的问题,进行了3次集中检查,对20个单位的责任人员作了处理,
对17辆公车给予登报曝光。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建立起党政机关小汽车情况档案,
规范了配车、用车和管理制度。③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的以权谋私问题。重
点查处了章丘市、平阴县等个别部门超标准建房问题。结合公房出售工作,制定下发
了《关于在出售公有住房工作中严肃纪律的通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购房行为。在
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对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住房、建房、购房和装修住房的情况进行
了重新登记和清理。④督促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民
主生活会。市纪委会同组织部和机关工委参加了76个单位的民主生活会。⑤抓了县处
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等三项制度
的落实。 全市1200多名县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基本都能按时填写收入申报表,有406人
登记上交礼品l090件,折合人民币6.9万元,上交礼金和有价证券4.4万元。通过对
239家国有企业检查,232家落实了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的制度,比上年减少招待
费204.9万元。为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亏损企业领导干部的行为,在全省率先制定下
发了《济南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国有亏损企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禁止八项行为的意见》。

(李大江)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996年,继续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和各项
工作重点,实行办案责任制、目标化管理和对办案有功单位及人员的奖励制度,使案
件查处特别是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取得进展。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482
件次, 比上年增长1.5%;初核违纪线索1204件,增长10%;立案671起,增长1.4
%,其中涉及党员591人,监察对象259人;结案620起,增长1%,结案率为92%,增
长1%, 其中受党纪处分的391人,受政纪处分的141人。受处分人员中,县局级干部
19人, 处科级干部68人。150人因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办案挽回经济
损失1000余万元,为107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了是非。全年共查处大要案211
起,与上年相比增长11.6%,创历史之最。其中万元以上的经济大案184起,县局级
以上领导干部案27起; 涉及党政一把手的12人,其中有县委书记1人,市直部门正局
级领导2人。(李大江)

【商河县委书记于瑞昌被查处】于瑞昌在任商河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于1993
年11月,在其子办理婚事中,收受礼金8.59万元;1995年1月,在其母去世、治丧期
间,收取礼金7.765万元,两项计16.355万元;1993年6月,于瑞昌让县邮电局为其
购买了移动电话一部(价值2.425万元),当配备了新的一部移动电话后,于又把原移
动电话交给了已停薪留职办公司的儿子使用,并安排县属两家企业为其支付了两年的
移动电话使用费共计11583.48元;1994年9月,于瑞昌让工作人员为其购买家具一套,
并持家具款9701.50元在县政府办公经费中报销,侵占公物、公款4553.98元;于瑞
昌还不顾上级关于禁止购买乘坐超标准小汽车的规定, 于1995年3月, 用38.3万元
(由商河县粮油总公司垫付34.5万元) 购买进口日本产本田牌小汽车一辆供其使用。
于瑞昌的上述行为,严重地违反了党的纪律,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1996年11月经
济南市委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委批准,给予于瑞昌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的处分。

(李炳锋)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1.专项治理。①治理公路“三乱”,实现了市辖
区内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的奋斗目标。②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重点抓了中小学
择校生高收费问题,建议市政府出台了收费标准。市教委、监察局实施了两次检查,
共检查出违规收费71.5万元, 退还学生42万元。择校生由上年的1700人减少到1200
人,减少收费50万元。③治理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重点抓了对结婚登记收费的检查,
共清理搭车收费项目26个,清退资金80.3万元,没收违纪资金2.05万元,取消了两
个乡镇政府的婚姻登记资格,基本刹住了搭车收费歪风。受理涉及农民负担案件78件,
查处顶风违纪案件5起,处理责任人6名。④以遏制滥收滥支为重点,狠抓了预算外资
金的清理。共检查单位920个,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08亿元,收缴市财政819.9万元,
纳入市财政专户1.24亿元, 入库率为63.9%。2.行风建设。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
“行风万人评”活动,树立了两个标兵行业、十佳行业和35个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带
动了行风建设的深入发展。督促指导市建委、一商、民政等36个部门和行业从自身的
特点出发,着眼于解决深层次问题,向社会作出了为民服务承诺,进一步强化了内外
监督约束机制。(李大江)

【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执法监察。重点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建设工程项目的
监督检查。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执法监察73项,检查单位1948个,重点项目139
个,检查资金8.7亿元,查出违纪金额4.4亿元,避免损失2.25亿元,挽回损失527
.6万元; 作出监察决定123个,落实监察建议498条。对向出租车乱收费问题进行了
清理检查,保留了26项合法收费项目,取消了15项不合法收费。查处了有关部门借机
动车年审之机违规收取尾气检测费的问题,责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将收取的95万元上
缴市财政。 对历城区华山镇截留占用征地款145万元、历下区环卫局扣押济南赛柯斯
机械化施工公司施工车辆从而造成经济损失、个别单位向来济定居台胞收费的问题,
逐一进行了专项检查,纠正了错误做法,保证了政令畅通,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效
能监察。围绕中央和省、市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重要决策的贯彻执行,以提高经济效
益为目的,指导全市201家国有企业实施了259项效能监察,增强了企业管理人员的责
任心,堵住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和渠道。共挽回、避免经济损失5654万元,新增效
益2588万元, 提出改进管理、建章立制建议981条,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5起。加强了
对重点企业、 重点工程的挂牌保护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132个重点企业、重点
工程实施了挂牌保护,年内共拒绝、抵制不合理收费168万元。(李大江)

1996年取消的收费项目(15项)

1.公安部门收取的“检”字费

2.年检场地费

3.站点费

4.防劫报警器费

5.“四报一册”费

6.节油器费

7.市环保部门收取的尾气检测费

8.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语音提示器费

9.《中国出租汽车报》费

10.市工商管理部门收取的出租企业审计费

11.保险公司收取的治安保险费

12.被盗乘客保险费

13.街道办事处收取的卫生费

14.街道办事处收取的治安费

15.历城区收取的省002线拓宽改建出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