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化省会城市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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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25日)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
设的指示精神,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改革开放为目标,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强化城市管理,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建
设的步伐,确保到201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省会城市,特作如下决定:一、加快
现代化省会城市建设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1.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首先
是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载体。城市建
设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相互制约。搞好城市建设,提高综合服务功能,对
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济南是省会城
市,在全省处于中心地位,其现代化水平对全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
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加快城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二、 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的目标和原则2.到2010年,我市城市化水平要达到60%以
上。要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再建成1~2个县级市;认真搞好小城镇建设,加
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基本实现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的目标。实现现代化省会城市目标
分两步实施:到2000年,市区要通过城市建设的发展,强化商品营销、对外贸易、金
融保险、信息咨询和技术开发5大功能;率先在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建设、环境建设、
高新技术产业、金融商贸等方面,赶超国内大城市先进水平,进一步把济南建成泉城
特色突出、经济实力雄厚、科技文化发达、城市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具有国内一流
水平的现代化省会城市。到2010年,城市经济现代化,城市国民收入高于全国城市平
均水平;城市产业结构合理,第三产业比重占60%以上;城市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
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住房达到规定的指标;城市生态环境质
量显著提高,“泉城”特色突出,保持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水平,大气环境和水
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为群众提供有效保护;城
市综合管理形成高效统一完善的体系, 居民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有明显提高。3.建
设现代化省会城市,必须强化5个意识,遵循5条原则:一是强化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
意识,遵循大建设原则,确立扎扎实实为全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二
是强化战略意识,遵循高规划起点、高建设标准、高管理效能原则,用发展的战略眼
光,把城市建设摆在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三是强化载体意识,
遵循量力而行,协调发展原则,确立以城市基础设施、环境设施、公用服务设施和住
宅建设为重点适度超前的发展思路。四是强化机遇意识,遵循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
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大力推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做到
建成一片,配套完善一片,绿化美化一片。五是强化服务意识,遵循人民城市人民建
原则, 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建设管理城市。三、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4.围绕保
护“泉城”特色,做好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突出抓好影响城市长远发展的土
地、能源、水资源、交通,以及供气、供热等承载条件的分析,做好各专业规划;要
加强生态环境、自然与风景名胜资源和历史文化传统的保护,突出抓好名山名泉的保
护与开发,把旧城改造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结合起来;要规划好市区几个有特色的繁
华中心和重要商务区,搞好城市抗震减灾和防洪排涝规划的编制。城乡建设都要合理
规划,严格控制用地。要大胆改革创新,放开规划设计市场,通过招标投标,广泛吸
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先进技术,优化规划设计方案,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确定城市
发展目标、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突出“泉城”特色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5.认真实施城市总体规划, 提高城市建设发展的整体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高度重视
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居住区、绿化和停车场的规划。逐步优化城市用地结构,调
整产业结构,达到土地合理换置、“腾笼换业”的目标。市区严禁新建有污染的工业
项目。 6.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严
肃性。强化城市规划的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权,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
一盘棋。城市中的各项建设都要服从统一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要严格依法办事,强化和规范所有部门、所有单位和个人的法制意识和行为,坚决遏
制和避免执行规划的随意性。加强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规范建设市场。四、
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7.切实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到2000年,完成内
环路以内“三纵三横”主要道路网的建设,建设部分停车场,内环路主要交叉口立交
化,基本上形成以重要干道为框架的大容量、立体化的快速交通体系。城市人均道路
面积达到13平方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新辟部分运营线路,加速车辆更新,搞
好公交停车场站建设, 提高运力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8.突出搞好供水设施建设和
水资源开发利用。按照开采与保护并举,开源与节流并重,地下水与地表水开采相结
合,以地表水采用为主的原则,充分引用黄河水,搞好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到
2000年,建成调蓄水库,搞好市区供水管网的改造,城市自来水、自备水日供水能力
达到150万吨; 开工建设引黄供水工程,力争下世纪初建成并发挥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建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加强对规划区范围内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用水工作,强化集中统一管理,
严禁乱采滥用。要制定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政策措施,严格控制自备井水的开
采, 控制新建耗水量大的工业项目,推广节水器具,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9.大力
发展城市燃气事业。要扩大气源,实行煤气、液化气并举,积极推广小区域液化气管
道技术。建立多气源、多形式的供气体系,增强城市的供气能力。到2000年,城市气
化率达到85%。10.积极拓宽城市供热渠道。要大力推行热电联产。要多渠道筹措资
金,扩大完善现有供热设施系统,提高集中供热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动员组织有条件
的单位,积极推广联片供热、协议协作供热,加快供热事业的发展。到2000年,城市
热化率达到30%。11.认真搞好邮政电信设施建设。建成大型邮件处理场地,对外业
务窗口实现微机化、电算化,邮政网点总数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长途自动交换机达到
9万路端,公网交换机总容量达到110万门;城市电话普及率达到47.42部/百人;发
展电话智能网络、数字蜂窝移动电话、卫星通信、可视图文等电信新业务。五、突出
抓好住宅和商贸设施建设12.提高住宅建设总量和整体水平。认真执行统一规划、统
一征地、统一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控制小区片开发,坚决制止零星插建。要调整
房地产开发的结构,增加住宅建设量。要严格住宅小区建设的管理,努力提高整体水
平,改善住区环境。加快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实现房屋商品化和住宅建设投入产出的
良性循环。加快安居工程建设,尽快建立起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住宅建设供应
体系和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宅建设供应体系,实行住
宅双轨制。 到2000年,基本完成旧城区的改造,全部解决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
住户的住房困难,市区人均居住面积达到8.5平方米,住宅成套率达到85%,实现小
康居住目标。13.搞好商贸设施和商业网点建设。要加强各级商贸中心建设,强化集
散中心功能,完善市场体系。旧城改造商贸设施和商业网点建设要占较大比重;新区
开发商业点服务设施要配套建设。要以现有大型商场为依托,加快商业区建设;充分
利用现有人防设施,搞好商贸设施建设;规划建设集金融、贸易、信息、管理等业务
为主要职能的中央商务区,促进和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六、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14
.全面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的开发建设。以建设园林城市为目标,制定完善
绿地系统规划,旧城改造绿化用地不得少于25%;新区开发绿化用地要达到30%。加
强庭院绿化和垂直绿化;加强现有园林绿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绿化水平和园艺水平。
建设开放式城市中心广场,加快外环路周围几处公园的建设。突出抓好名山名泉的保
护与开发,利用现有景观条件,建设几处新的风景名胜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和毁坏
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快大环境绿化规划的实施,完成近郊荒山和黄河防护林带植树绿
化。 到200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
15.切实加强城市环境治理和保护。搞好大明湖、环城公园、工商河的清淤和截污治
理;搞好管网配套,完善市区排污系统;搞好污水处理,着手建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
程。对城市污水要实行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政府治理与企业治理相结合、多
种技术措施处理相结合,以集中处理为主的方针。工业污染实行厂内治理,超标排污
限期治理,限期内不能治理造成严重污染的,要逐步实行关停并转。要严格新建项目
的三同时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烟尘污染源和噪声污染的治理。制定加快污水
处理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城市污水处理厂可缓缴电权费和网改费,营业税实行先征
收后返还。要按照合理布局原则,做好各项环卫设施的规划定点和建设,有关部门和
单位要自觉服从,严厉查处破坏环卫设施的行为。七、建立良性发展的城市建设运行
机制16.深化机构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认真搞好机构改革,加
快职能转变,健全完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决策论证、项目评估、资金管理等体制,
加强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和建设市场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促
进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17.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以国家和地方投入为主,城
市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公用事业合理计价、吸引社会资金和引进外资等多元化、多渠
道投入机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8.深化城建资金管理体制的改革。组建城市
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强化政府对各项城建资金和国有固
定资产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使用,以及资金筹措、管理,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跟踪检查、项目审计、经营,对外招商引资的调控力度,逐步形成有偿使用,滚动增
值的发展机制。19.积极筹措城建资金。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土地增值税要确保大部分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按省政府鲁政
发〔1994〕32号文件收取的城镇增容费,要确保80%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车辆
种类或吨位,对市区机动车辆征收城市道路建设费;对外地临时进济车辆征收机动车
城市道路建设费。按人次征收机场道路设施建设费。对城市出入口和绕城路的建设改
造,由交通和城建部门负责。对排放污水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规划区内新开工
项目一次性征收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费;对规划区范围内使用自来水、自备井水的单位
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作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正常运转的专项资金。根据批准权限,
在省规定的幅度内及时合理地调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水资源费等项目的收费
标准。今后,除国家和省明确规定的项目外,各建设单位、各房地产开发公司都要缴
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一律取消减缓免。财政部门要在保证城建资金专款专用
的基础上,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城市建设。上述各项城建资金要统一管理和使用。
20.加强城建资金管理。要健全完善各项城建资金收取、管理和使用制度,强化监督
制约机制,收足管好用好各项建设资金,实行月报季核年审制,每年对各项城建资金
的收支情况要进行审计。要依据年度收入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建设资金;对大的建
设项目要实行分期拨款,跟踪检查,跟踪审计制度,发挥投资效益。城市维护建设税
和各项公用事业附加费是城市维护建设的专项资金,各级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必须
足额收取,严格管理,不得挪用。今后对各项资金都要纳入统一管理的“笼子”,资
金的收取可实行分工负责、定额执收的办法。八、建立充满活力的市政公用事业运行
机制21.放开搞活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到2000年,按照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多家经
营、协调发展方针,基本建立以国有企业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市政公用事业
运行机制;建立政府对市政公用产品、服务价格监督管理、财政补贴和市场补偿相结
合的企业经营机制。市政公用企业发生的政策性亏损,财政部门应给予补贴。要实行
多家竞争经营,变政府包办为政府扶持有能力的企业兴办。市政、环卫、园林要保证
完成政府的指令性养护维修任务,逐步实行企业化管理;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多种
经营。要理顺公用事业产品价格,在服从国家和省宏观调控的原则下,及时地对价格
进行调整。22.改革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经营管理体制。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前提下,
鼓励外商投资建设和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可以有限期地向外商出让现有城市基础设施
部分经营权,能够封闭经营的可以整体出让,以收回沉淀资金,启动固定资产的活力。
积极引入“BOT” 投资方式组织建设,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对城市公共汽车、电车
实行专营权管理制度,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经过评估可以有偿出让、转让,收入
全部用于发展公共交通事业。23.大力推行市政公用系统社会承诺服务制度。供水、
供气、供热、排水、房管、道路维修等,要将规范化服务的标准、内容、时间向社会
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管理提高服
务能力和质量。城市公用事业部门要加强廉改建设,端正行业作风,设立公开电话,
接受群众投诉,为群众排忧解难。对服务质量达不到承诺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取信
于民。九、强化城市管理24.健全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机构。市、区政府的主要职能是
加强宏观调控,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区
结合,以区为主”原则,发挥市、区、街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
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加大城市综合管理的力度。25.要按照转变经济增
长方式的要求,切实抓好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建筑市场、建材市场、
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燃气市场、城市客运出租市场,以及勘察设计、城市供水、供热
等行业的管理。要制定加快行业发展,强化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规范市场行为,整
顿市场秩序,提高运转效率和质量。计划部门要合理确定年度开发规模,切实加强对
房地产开发计划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城市发展的具体情况,
科学地安排好各单位的开发计划和任务。要突出抓好装饰装修市场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提高装饰装修水平和质量。城市的各项建设,包括各种地下管线和设施的开挖、敷设,
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协调、同步施工。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和重
要基础设施资料管理,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准确依据。要通过加强行业管理,
把工作着眼点转变到提高建设事业运行质量和讲求经济效益上来,向集约化经营管理
转变。26.认真抓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城市道路和街巷的综合整治,提高
市容环卫管理水平。城市垃圾实行统一管理,有偿服务;改进垃圾收运方式,逐步实
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强化环境卫生责任制,清除城市卫生死角,根治脏、乱、差。要
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严禁乱摆摊占用道路。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提高
设施完好率。27.强化法制建设。要制定好城市建设法规体系规划,加快立法进程。
到2000年基本形成完整的建设法规体系。特别是在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管理、名山
名泉保护、村镇建设管理等方面,要抓紧立法。要认真抓好执法检查,加大依法行政
的力度。各级领导者、管理者要带头学法、执法,依法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坚决纠正
和克服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在广大居民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形
成人人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推动依法治城工作。28.加强城建系统职工队伍建设。
要加大建设事业的科技投入,实施科技发展战略;认真抓好应用科学研究和职工教育
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教育中心建设。突出抓好理想、信念、社会公德、职业
道德、文化知识的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政治、道德、文化素质,形成城市生活文
明管理、人际关系文明交往、精神面貌向上、科学文化普及发达的现代化城市文明氛
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提高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领导能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努
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遵循城市建设的客观规律,因势利导,为加快现代化省会城市
建设,全面实现社会经济现代化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