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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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1996年,济南市老龄事业得到健康发展。1.老龄工作机构和基层组
织建设得到加强。年内,在市机构改革中,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保持了相对稳定。市
编委批准了《济南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同时,
各县(市)、区及乡镇老龄工作机构得到加强。3月,各县(市)区对全市111个乡镇、49
个街道办事处的老龄工作机构均进行了调整充实,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年内,在总
结推广章丘市、济阳县老龄委开展创建老年协会示范村(居)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按照
村(居)老年协会“五个一”目标,在全市开展了创建老年协会示范村(居)活动。截至
年底,全市涌现出老年协会示范村(居) 1250个。2.老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4月17
日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会议。会议以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总结部署老龄工
作任务。 老人节期间,走访慰问了市区2位百岁老人和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同
志代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庆祝活动。10月13日省、市老龄委联合在纬二路开展
了《老年法》宣传日活动。10月18日,会同市人事局等部门在植物园举办了大型老年
人游园活动。10月21日会同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在省体育馆联合主办了纪念红军长
征胜利60周年大型文艺演唱会,市委书记孙淑义、市长谢玉堂等参加了演唱会。同时
还会同市委老干部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书画展。加强了老龄
宣传队伍建设。全市初步形成通讯报道网络,开展了对通讯员的培训。会同《济南时
报》记者采访了全市25位百岁老人。长篇通讯《走进世纪老人》、《向人类寿命的极
限挑战》 、《这个城市已经“老了”》在7月16、17、18日《济南时报》报道后,在
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反响。拍摄了一部反映济阳县店子乡刘朝明夫妇尊老敬老的电视专
题片。该片在省老龄委组织的老龄工作电视片展评活动中荣获二等奖,并被中央电视
台采用。 年内,在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刊登播出的稿件420多篇,在省级以
上刊登播出的稿件同1995年相比,有明显增加。市老龄委主办的《济南老龄工作》全
年编辑出版4期,发挥了指导工作的作用。3.做好老有所养工作。一是继续开展签订
(续签)和兑现家庭赡养协议书,使之初步形成签订(续签)、公证、回访、兑现制度。
二是开展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执法大检查活动。三是做好1996年度70岁以上老年人
优待证发放工作。年内,全市共办理年满70岁老年人优待证2.5万本,累计发放25万
本, 占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总数的90%以上。 免除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村提留、乡
(镇) 统筹款800多万元,累计免除2400多万元。有91对结婚满50周年的夫妇免费拍了
金婚纪念照。 四是老人节期间, 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通过调查摸底,对全市
477名特困老人, 进行了一次性救济。五是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了信访工
作网络,全年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177件(人),处结率达96%以上。4.老年经济实体
得到巩固和发展。 年内,老年经济实体共有428家,年营业额1.4亿元。比上年增12
.9%,创利税810万元,比上年增25.39%。参加老年经济实体的老年人2600余人,
安置吸收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3300余人。根据市工商局的要求,年内,对自办和挂靠
的70多家老年经济实体进行了年检。12月24日召开全市老年经济实体经验交流会。会
上交流了办好老年经济实体的经验,介绍了外地经验和做法,学习了企业经营、合同
管理等方面的法规知识。 5.老龄科学研究取得新成果。年内,针对老龄工作中的热
点和难点,组织部分专家、学者和在校大学生及老龄工作者,开展了社会调查和老龄
科学研究活动。 先后开展了对市区200户老年人生活状况,百岁老人及健康长寿老人
情况,农村老年协会发挥作用和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等情况的调查。根据调查
数据及结果撰写的论文,有的被各级学术刊物发表,有的在学术研讨会上交流,有的
被新闻单位采用。 其中,有7篇论文被全国老年学学会、全国社会保障研讨会及全国
老年文化研讨会采用。 在济南市第11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比中,有2项获3等奖,3
项获成果奖。年内,还编辑出版了第二集《老年学论文集》。12月24日,召开了全市
第二届老年学学术讨论会,共收到论文24篇,促进了老龄科学研究的开展。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
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颁布后,市老龄委员会做了大量的宣传组织工作。
首先,印刷单张老年法6万张,单行本2万册发到基层各单位。其次在《济南老龄工作》
上, 出版一期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专辑。9月29日,市委常务副书记孙常印就学
习宣传贯彻好《老年法》发表了广播电视讲话。10月13日,省、市老龄委联合在大纬
二路开展了《老年法》宣传日活动,设立了《老年法》宣传站、法律咨询站,开展了
老年医疗保健咨询和为老年人服务活动。省、市领导和老龄委的领导吴爱英、张敬焘、
萧寒、谭永青、张福山、王忠堂、牛子重等参加了宣传日活动。各县(市)区、市直各
部门也都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老年法》。有的出动了宣传车,有的召开了《老年
法》学习讨论会,有的举办了《老年法》知识竞赛。各新闻单位对《老年法》宣传活
动进行了积极报道。

【制定济南市老年事业“九五” 规划】 年内,根据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和
《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参照《中国老
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市老龄委会同市计委等13个部门,研究制定了《济南市老年
事业“九五” 规划》。《规划》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老龄工作今后5年的任务,纳
入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今后做好老龄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执法大检查】根据省人大法制委等四部门通知精神,由市
人大法制委牵头,会同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组成检查组于11月12日至22
日对全市近几年来贯彻执行《山东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学习宣传《老
年法》、70岁以上老年人优待政策照顾落实和百岁老人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进行了全
面检查。先后检查了2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0个村(居)和部分市直部门,召开了10
个座谈会。通过检查,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全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状况,肯定了成绩,
找出了问题,总结了经验,制定了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老年法》奠定了基础。

【电视专题片《刘桂兰和她的男人》获省二等奖】刘朝明、刘桂兰夫妇是济阳县
店子乡寺前刘村农民。30多年来,夫妇俩不计报酬,无私奉献先后赡养10多位老人。
报刊、 电台、电视台多次报道他们的事迹。1996年4月,刘朝明被评为“济南市文明
村民标兵”。为落实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
美德,市老龄委投资5000余元,在市电视台的配合下,拍摄了反映刘朝明夫妇尊老敬
老先进事迹的电视专题片《刘桂兰和她的男人》 。该片分上、下两集,于1997年1月
27、28、29、30日连续四天在中央电视台一、二套节目中播出。该片在省老龄委组织
的全省老龄工作电视片展评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百岁老人和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 根据全国老龄协会的部署,1996年5月,济
南市对1996年5月1日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进行了调查。 通过调查,全市共有
百岁老人25人。其中:男3人,女22人,年龄最大的109岁。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
普查相比,百岁老人增加13人。为了解全市老年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活状况和存
在的问题, 听取他们对老龄工作的建议和要求,7月在山东师范大学、市统计局的配
合下, 采取微机抽样的方法,对历下、市中、槐荫、天桥4个区8个居委会的200户老
年人进行了生活状况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有老年人家庭情况、生活来源、社会关系、
文化娱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医等情况。通过调查,由微机汇总出17张统计报表,取
得比较系统的老年人生活状况资料, 为今后全市制订老年工作政策, 提供了依据。
(刘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