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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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995年,新登记注册工商企业6209户,全市工商企业累计50625户,
注册资金达到42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1%和 4.2%。其中有限责任公司846
户,累计达1053户,比上年增长348%。按经济成份划分:国有企业12541户、集体企
业35376户、联营及其他类型企业2708户。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303户,比上年增长
2.4%;第二产业17073户,比上年增长11.7%;第三产业33249户,比上年下降0.
75%。年末,累计核准登记三资企业1647户,比上年增长5.7%。其中,中外合资企
业1097户,中外合作企业61户,外商独资企业489户。投资总额29.3亿美元,比上年
增长17.2%。 其中,外方认缴额11.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2.6%。按产业划分:
第一产业23户, 第二产业1198户,第三产业426户。表明,三资企业总量增长放慢,
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外资比重上升。1995年核准三资企业249户,户均投资额达275万
美元, 比上年增长11.64%,累计注册资本20.1亿美元,其中外方认缴额首次超过
中方, 超幅达18.35%。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已达40个。年内首次成立了2家外资企业
集团。年内,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5445起,比上年下降6.6%。其中假冒劣商品
案件1678起。 案件违法总值6477万元,其中大要案126起。年内共代理商标注册申请
398件,比上年增长4.5%,累计有效注册商标2500件。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05起,比
上年下降81.2%,收缴和消除违法商标标识300万件(套)。新批准广告经营单位47家。
广告经营单位累计达到251家,广告从业人员2794人,1995年实现广告经营额1.08亿
元,分别比上年下降14.6%、9.8%、1.8%。全年查处违章违法广告案件157件。
整顿户外广告发布秩序, 先后检查户外广告2410余条,停止发布广告113条,责令拆
除违法户外广告28块, 补办户外广告审批手续700余条。5月对全市294家广告经营单
位进行了年检整顿, 对其广告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重新确认,全市共保留204家,注
销30家,撤销60家。4月举办了第五届全市优秀广告作品评选,评选出一等奖7件、二
等奖9件、三等奖19件。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以提高经济合同签订质量和履约率为重点,
加强经济合同监督检查。全年共签证经济合同31179份,鉴证金额110.37亿元,分别
比上年增长61.2%和20.1%。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530万元。查处利用经济
合同的违法行为案件416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案件449起。开展经济合同统一文本使
用、合同签订履行、遵守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等情况的检查,共检查企业3163家,查处
违法合同25份, 金额428万元。积极推行统一合同文本,全市企业合同统一文本的使
用率达到90%以上,规范了当事人合同签约行为,提高了签约质量。年内结合“管理
效益年”活动,举办经济合同法规培训班175期,受训人员20875人。评选出“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776家。3月15日,市消费者协会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在人民商场广
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设立咨询服务台、投诉台、曝光
台、宣传台,发放产品及消费知识、有关法规等宣传材料20万余份,接受咨询群众达
2万余人, 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60余件。11月市消协会同市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部
门举办了济南市首届民用好产品评选,济南市25个生产厂家的26个品牌产品金榜题名。
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562件,处结率9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万元。

【查处多层次传销案】1995年,一种以传销公司采用发展新人入网再往下层层传
销来赚取佣金的销售方式,在济南悄然兴起。传销中一些非经核准登记的传销企业鼓
吹不劳而获,引诱参加者上当受骗,抬高商品价格,蓄意盘剥消费者,推销假冒伪劣
商品和走私物品,偷税漏税,严重扰乱了济南市的经济秩序。为遏制这些违法行为的
蔓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济南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工商局《制
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和《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
知》 的精神,济南市工商局于8月15日在《济南日报》发布了《关于禁止多层次传销
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通告规定,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展的多层次传销活动坚
决取缔;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从事或参加多层次传销活动;对于利用多层次传销活
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走私物品,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还对开展多层次传销经营行为
作出规定,禁止下列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业务主要是介绍他人参加,且收入来源主要
来自他人介绍的新成员缴纳的入会费或者经营者的利润主要来自参加人员的入会费的;
以缴纳高额入会费或以认购商品方式变相缴纳高额入会费作为加入条件的;对参加者
的报酬或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诱人入会的;商品的
价格高于合理市价、牟取暴利的;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的。通告向社会公
布了举报电话号码:6910918、6910920。通告发出后,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了全面清
查工作。 根据群众举报,年内依法查处5起多层次传销违法案件,其中最大的一起是
山东泰安冠邑集团泰山陵墓公园济南办事处传销墓穴一案。从查处的情况看,传销的
商品有珠宝首饰、保健品、化妆品、电脑软件、墓地等。

【确立办案、审案、定案三分离制度】为减少行政执法中错案和过错行为,市工
商局对过去的工商行政处罚过程进行改革,实行“办案、审案、定案”三权分离的原
则,即在办案、定案过程增加了审核环节,规定所有以本局名义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在制作处罚决定书之前,都要报经局法制机构审核把关,使法制机构对每一起行政处
罚案件都能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加强了行政执法横向监督,增强了制约机制。根据
《国家赔偿法》,市工商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责任人
在受到行政处分的同时,还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行政赔偿费用的经济处罚,规范、严肃
了执法工作。 同时还建立了全市工商行政执法监督网,聘请600余名工商行政执法社
会监督员,受聘人员有大学教授、企业家和个体工商业户,对执行工商行政法律法规
情况、工商行政管理发人员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反馈,置行政执法于社会监督之下。
通过以上措施,使行政执法的每一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
依法行政的观念进一步增强。1995年办理各类经济违法案件5445件,无一行政复议、
诉讼。

【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1995年,在全市开展了争创、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活动,
由市消费者协会、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卫生防疫站等部门组成评选领导小组。规定
参加评选条件是: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
品卫生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落实商品“三包”规定;生产的产品和经营的商
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做到不生产、不经营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树立
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文明服务,礼貌待客;生产经营秩序良好,购物环境
优美; 有专人或部门负责处理消费争议,处结满意率达10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设有服务台、意见簿,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登记,件件有回音。评选活动
贯彻工商企业自愿参加,各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县(市)区消协推荐评选的原则。
检查验收评审小组采取听、看、查、问、考试的方法,按照评选条件和检查验收标准
评选出60家工商企业为“济南市消费者满意单位”,还有16家企业被评为“山东省消
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不搞终身制,1990年度和1991年度评选的“济南市消费者
满意单位”资格同时自行取消。济南市消费者满意单位济南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大观园商场*、济南第一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山
东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交电家电总公司*、济南四海香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酒精总厂、 山东五环集团总公司、济南五环助力车有限公司、济南啤酒厂*、第
三五二零工厂、中国济南洗衣机厂*、济南雅仕服装商场*、济南小鸭家电商场、经二
纬六粮油食品店、济南市陶瓷批发站、济南炊事机械电器公司、济南市供销社贸易总
公司、济南中兴大厦、济南市春江饭店*、济南烟草集团公司*、济国际精品大世界、
三联集团家电公司*、 山东同庆商务有限公司、济南华大眼镜分公司、济南国际贸易
大厦*、 济南正大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济南富贵鸟鞋行、济南新兴空调商场、章丘商
业大厦*、章丘市供销大厦*、章丘市百货大楼*、章丘市五金建材实业公司*、济南平
阴面粉厂、平阴县东阿供销社商场、长清实业集团总公司隆祥布店、济南特味美食品
有限公司、济南市张夏水暖器材厂、长清县百货大楼、济南市历城商场、历城区百货
公司*、 济南市历城区粮油供应公司、济南鳟鱼美食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宾馆、济
南济钢商业贸易公司、济南增生良种开发实验厂、济南酿酒厂、铁道部第十四工程局
和平商场、铁道部第十四工程局长虹商场、济南市花园路五交化商场、济南讯达电子
商场、济南冠亚钟表精品商场、济南市凯平印刷物资公司、济南市永平建筑陶瓷有限
公司、济南长春有限公司、济南市装饰材料批发市场、山东家具市场、济南建华五金
交电化工公司、济南市天桥天泺商场。* 同时为“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

【开展4次打假专项治理斗争】 1995年济南市工商局先后开展了四次打假专项治
理斗争。 1月,以整治市场保春节为主题,先后出动近千人次百余车次的力量,着重
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综合市场、食品市场、日用消费品市场、服装市场、重点商业
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类食品、服装鞋帽和药品、保健用品等,查获假冒商品价
值达353万元,净化了春节市场,保证群众吃上“放心肉”、放心粮”、“放心油”。
2月25日至4月30日,为保证春耕春种的顺利进行,集中整治了农资市场。以产粮区的
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供销社、种子公司、种子站等农资销售单位为重点,着重检
查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进入市场的主体资格
进行了审查。 全市原有农资经营企业1351户,通过清理,依法变更登记884户,取缔
无证经营105户,保留经营权的585户。共查处劣质化肥565.6吨,农药5116瓶,农地
膜65公斤。从而理顺了农资经营渠道,规范了市场交易行为,保护了农民切身利益。
5月22日至8月底,开展清饮料保健康打假专项斗争。整治重点是饮料生产企业、加工
点和经销企业与个人。全市集中检查1121户,查出有问题的289户,其中立案查处165
户, 涉及违法经营金额11.5万元,依法罚没5.1万元。查处的主要假冒伪劣饮料有
各种劣质饮料38941瓶,假“健力宝”134箱,假“中华鳖大补膏”213盒,冒牌冰糕1
.5万支,假亲亲八宝粥298箱,假冒“椰风”352箱,各种假冒包装袋37.1万个。共
挖出生产、 经销假冒劣商品黑窝8个。从检查情况看,造假的特点是生产饮料的小企
业假冒大企业产品的多,新企业假冒老企业的多,低档次的产品假冒高档产品的多,
生产工艺比较简单和软包装饮料被假冒的多。 9月下旬至12月上旬,开展以集中打击
假冒注册商标、 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对320户具备印制商标能力的
印刷单位进行普查,查处违反《商标法》规定单位20户,指定印制商标单位180余家。
以户外广告为整治重点,对重点路段的户外广告和企业自我宣传广告检查1300余处,
拆除清理违法陈旧广告125处。 一家经销热水器的企业,打着“买一赠一”的广告,
所赠送物品与所购物品价值悬殊,只赠送一个淋浴罩,以此来招揽欺骗消费者,受到
处罚。 结合商标验证和广告经营单位年检换发许可证工作,对近800家注册商标使用
单位和200余家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普查, 对达不到广告经营单位条件的60家广告经
营单位依法取消了经营广告资格。实地检查了电视台、广播电台等重要的广告经营媒
体,对其在广告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还清查了假冒问题较严重的商场、市场
及违法广告集中的行业,全市共清查大型商场29家、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27处,行业
涉及汽车摩托车销售、非法行医业户。此次专项治理共查处假冒侵权案件63件,虚假
违法广告案件15件,罚没金额15.62万元,收缴假冒侵权非法印制商标标识25.52万
件(套)。

【清理整顿“三无” 企业】3月中旬,开始清理整顿无场地、无资金、无组织机
构的“三无”企业。清理整顿的重点是商业、技术咨询、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和金
融企业设立的非金融企业以及无主管部门企业和外地驻济企业。在清理过程中,对资
金不实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到企业所在地进行资金、财产审计;
按企业注册地址发送的年检通知被邮局退回的,派人实地核实,查无下落的列为“三
无”企业;机构不健全和从业人数达不到有关规定的,暂缓年检。这次清理,共查出
违反工商法规的企业2347户, 其中资金不到位的596户,无场所或场所与经营方式及
范围不相适应的728户,无组织机构的391户。

【强化三资企业监督管理】

1995年济南市工商局以强化三资企业资金到位率,提高三资企业质量为重点开展
工作。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走访相结合和出资台账与验资报告相对照的方法,加强了
对全市三资企业的后期管理。首先以年检为启动点,强化监督管理,2月至4月底对全
市1283户三资企业和95户分支机构进行年度检验,查出45户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企业,
并予以纠正。 对在规定时间内逃避年检的188户企业,在《济南日报》给予曝光,限
期参加年检,之后对限期仍未参加年检、查无下落的90户三资企业和分支机构予以吊
销营业执照处罚。其次建立回访检查制度,重点回查上半年核准登记中的59户,全面
掌握了企业登记后的筹建、开业、资金到位等方面的情况,纠正了个别企业擅自改变
登记事项的违章问题。第三,建立出资台账,督促企业出资。把全市三资企业的资金
到位情况,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先后下达了限期出资通知。通知下达后,65家
企业积极筹资,资金投入到位,其中35家企业资金全部出齐;有的企业书面或口头汇
报资金落实情况;有的中方企业以此向外方催告出资。通过限期出资,共催缴注册资
本2545.7万美元, 其中外资额1657.91万美元。对超过限期仍未进资也无新的合资
伙伴的27家企业,依法办理了注销登记。对超过限期注销期限的仍不申请注销和弄虚
作假、严重违反登记管理的43家企业依法予以吊销,并在《济南日报》公告。1995年
共吊销三资企业133户, 注销三资企业27户。通过以上措施,促进了三资企业的质量
提高, 使注册资本到位率达到40.5%,外资到位率34.4%,均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
点。

【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1995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22万户,从业人员
40.85万人,居全省各地市第二位,比1990年分别增长2.7倍和3.1倍;私营企业达
到6700户, 从业人员9.25万人,居全省第二位,比1990年分别增长10.1倍和10.6
倍。1995年全市个体工商户拥有注册资金10.38亿元,户均4.7万元,分别比1990年
增长6.1倍和18.6倍; 私营企业1995年底拥有注册资金10.75亿元,户均29.84万
元,比1990年底分别增长27.7倍和3.8倍。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私营企业从寥寥几
户发展到47户, 其中:500~1000万元的有3户,1000万元以上的1户。私营有限责任
公司急剧增加, 从1990年的4户猛增到1995年的1119户,5年间增加280倍,占私营企
业总数的比重也从1990年的0.7%提高到16.7%。 1995年全市私营企业实现产值19
.85亿元, 营业额9.75亿元,较1990年底分别增加5l倍和35倍。“八五”期间济南
市个体私营经济累计实现产值54.89亿元, 营业额152.28亿元。1995年个体私营经
济实现商品零售额75.03亿元,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的35%,比1990年提高15个百
分点。 个体私营经济开始扩展到第一产业, 1995年从事第一产业的个体私营业户有
6811户,7641人。科技型、外向型私营企业快速发展。1995年底,科技型私营企业已
发展到22户;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发展到15户;出口创汇型私营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
15户, 年内创汇额340万元。人员结构趋向多元化,整体素质大大提高。从事个体私
营经济的不仅包括农民、城镇无业人员,而且还有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科
技人员以及机关、企事单位的富余人员。1995年全市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中有大中
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万人,科技人员2000余人,县以上人大代表37人,政协委员54人。
个体私营经济专业村、 试验区、经济园蓬勃发展。1995年有各类专业村599个,行业
涉及到运输、加工、建筑、种植、养殖等10多个门类;各类个体私营经济园区18个。
初步形成了一村一(产)品、一乡一(行)业,变单体规模为群体规模、由分散经营成区
域经营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新格局。

【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1995年,市工商局为实施再就业工程,经过调查摸底,
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富余职工进市场经营的政策,富余职工进入市
场经营,工商部门优先提供市场信息,优先安排经营场所,并免于工商登记,实行备
案管理。属特困企业职工的,一年免收市场管理费。允许企业职工批发销售本厂产品,
对企业以(实物)产品抵发工资的,允许他们直接进入市场摆摊设点并免收管理费。打
破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原有限制,允许富余职工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对个体
工商户、私营企业吸收富余职工的,在登记上放宽条件。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富余职
工挑头从事个体私营经济。鼓励部分有条件的企业“退二进三”,兴办各类第三产业。
年内为近万名富余职工找到谋生之业,同时增加了近万个商业、饮食业网点,方便了
群众生活。

(张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