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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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概况】济南市矿管部门1995年把及时足额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
矿业秩序治理整顿作为工作重心,全面完成同市政府签订的全方位管理责任目标。①
加强地矿法制工作。完成《济南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强化了行政
执法内部监督和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全市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平阴水泥厂不服行政
处罚诉讼案,历下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市矿管局具体行政行为。年内,市及各县
(市) 区矿管部门成立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出动宣传车377车次,书写标语5000多
条,进行电视广播宣传81次,组织宣传站20个,发放宣传材料5.4万份,大张旗鼓地
开展了矿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举办了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实施矿山企业负
责人持普法合格证上岗制度。 ②进一步开展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对全市750个矿山企
业进行了年度检查,评出合格矿山440个,基本合格矿山300个,不合格矿山10个。年
内, 共调处采矿纠纷50起,实施行政处罚16件,强制执行7件,罚款数额40万元,取
缔非法矿山、矿点26个。③加大补偿费征管力度,开展了两次补偿费征收情况大检查。
市矿管局共查处21家不按规定缴费的违法矿山企业,对16家矿山企业分别给予限期缴
纳、收取滞纳金等行政处罚。④完成全市矿泉水审理工作,为6家企业颁发合格证书。
对15处地勘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付英)

【采矿权管理成效显著】 全市各级地矿行政部门加强采矿权的管理。对新办136
家乡镇集体及村办、 个体矿山办理了采矿登记。督促539家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的矿
山企业按时办理了延续登记手续。 对12家矿山企业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3家采矿许
可证有效期满而不按时办理延续登记手续,9个长期无证开采拒不办证的单位和个人,
受到了行政处罚。济阳、商河两个矿管工作起步较晚的县,年内完成采矿登记发证66
个,全面完成了采矿登记工作。至年底,全市共有1221处各类矿山企业办理了采矿许
可证。所有的国有矿山和98%的集体矿山、95%的村办、个体矿山实现了持证开采。
(付英)

【出台《济南市油区管理规定》】10月24日,谢玉堂市长签发第92号政府令,公
布《济南市油区管理规定》。其主要内容:①强化管理。明确济南市油区工作办公室
负责济南油区的管理工作。县(市)、区油区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
土地、环保、水利、公安、工商协同市油区办搞好油区的管理工作。石油勘探开发建
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三十日内将施工作业计划报市油区办备案。②保护油区环境。施
工作业中因开挖、压占等损坏耕地的,勘探开发单位应在作业完成后使其恢复到可耕
种状态。③调解经济纠纷。在勘探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县(市)、区油
区工作办公室统一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对受损单位或个人一次性补偿。因损害补偿发
生纠纷的,可由油区办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④整顿油区秩序。油区禁设小冶
炼厂、小轧钢厂、土炼油炉、原油收购站(点)、收购油区物资器材的站(点)和未经国
家、省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小炼油厂、净化站,违者给予限期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没
收非法收入的处罚,并可按非法收入的1~3倍处以罚款。市油区办负责净化后的落地
原油的调拨、结算、销售、准运工作。私自回收、净化、运输落地原油的,没收全部
工具设施和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3倍的罚款。(年鉴编辑部)

【山岭管理】山岭管理工作坚持“管理与服务同步,保护与开发并重”的管理原
则。年内,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对千佛山风景区、千佛山公园区的治理整顿和定点划界
工作。并对龙洞风景区违章开采、毁树等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取得明显效果。在北京
世妇会、’95济南金秋经贸洽谈会和国庆节期间,会同市公安局,以爆炸物品使用管
理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4起,保障了“两会一节”的安全。对150
个山岭占用单位进行年审验证,为24处符合山岭占用规定的申请占用单位办理定点划
界并补办占用手续。 依据《军事设施保护法》和驻济部队要求,取消1处影响军事设
施安全的开山采石点,妥善调解3起山岭占用范围的边界纠纷。

(潘和林)

【土地管理情况】 1.保护耕地工作。①用地计划管理。1995年省分配济南市各
类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为1253公顷, 其中耕地816公顷。截至年底共审批建设项目6865
个, 批准使用土地413.2公顷,占全年用地计划指标的49.54%。其中使用耕地165
.62公顷, 占全年耕地用地计划的30.73%。节约全年用地计划指标639.48公顷,
其中节约耕地计划指标516.7公顷。②土地开发复垦。省分配土地开发复垦任务1300
公顷, 至年底,全市共完成土地开发复垦1791.43公顷。其中耕地931.33公顷,超
出上级分配计划491.43公顷。③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截至年底,10个县(市) 区政
府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承包户共签订保护农田责任书311934份,建立耕地保护档
案2885卷, 设标志牌2334块。共完成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34万公顷。2.土地使用制
度改革。①《济南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于1995年4月8日经山东省八届人
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济南市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于10月12日经省八
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颁布实施。 ②全年共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169宗,
出让土地面积158.36公顷, 收取出让金1752.34万元。其中市规划区内办理土地出
让手续15宗,出让面积14.34公顷,收缴出让金1200万元。③全年共评估土地63宗,
评估面积98.68公顷,评估金额14亿元。开展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工作。根据国家土地
局的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济南市区定级估价的范围为东至二钢铁路专用线,南
至兴济河, 西至国棉五厂,北至北外环路,面积为165平方公里。年内基本完成市区
土地定级估价工作。 3.土地执法监察。根据省政府的通知精神,开展了保护耕地大
检查。全市共查出1992年以来违法用地2729件,占地约1400公顷;依法处理2237件,
收缴罚款154.36万元,土地案件处理率为81.97%。全年共接受行政诉讼案件65起,
全部胜诉。4.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全年颁发土地证24193份,占预发证数的106.1%,
其中, 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6791份,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4919份,集体土地所
有证2483份。全市已累计颁发土地证1037032份,占预计发证数的97.8%,其中,颁
发国有土地使用证45341份,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8687l份, 集体土地所有证
4820份。(马胜利 陈现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