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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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1995年,是实施“二五”普法工作的最后一年,
司法行政工作突出抓了“二五” 普法自查和迎接全省检查验收工作。先后举办3期领
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 组织21374名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国际经贸
知识; 对新颁布的《法官法》、《警察法》等5个法律进行宣传;组织各类法律知识
竞赛150多场, 有600多个单位近5万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活动;举办各类专业法培训
班400多期, 培训各类执法人员8000多名,有90%的执法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有303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经考试合格持证进行执法检查。 从2月中旬至6月中旬,
先后组织238个检查验收组,分别对全市10个县(市)区、111个乡镇、48个街道办事处、
4759个行政村、 670个居委会和1300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二五”普法自查验收工
作。全市行政村普遍实行了“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有90%的村、85%
的工厂、87%的商店、98%的学校、54%的乡镇和78%的街道达到依法治理阶段性考
核标准。年底通过省“二五”普法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公证工作。全市共设有市及县
(市)区公证处11个,各级公证派出机构59个。公证员95人,其中高级公证员12人,中
级27人。 全市已发展常年公证顾问单位92家,常年公证联络员、公证顾问390人。全
年办理各类公证24419件,其中经济类公证17412件,民间公证3989件,涉外公证3018
件,涉及标的额100633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39万元。律师工作。年末,全市
有律师机构42家,其中新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5家。律师总数600人,其中,专职律师
354名,兼职和特邀律师246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9名、中级职务的38名。共
为1887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全年办理民事经济案件3780件,刑事
案件代理679件,行政诉讼代理87件,非诉讼法律事务3535件,解答法律咨询35985人
次, 代写法律文书4673份。为国家、集体及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85亿元。人
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全年共组织4次纠纷大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7892件,调解成
功率达93%。 全市628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调处各类纠纷26290件,防止民转刑
案件90起,避免非正常死亡185人。全市160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全年调处经济纠
纷2817件、其它纠纷3110件,协办公证7671件,诉讼代理1532件,非诉讼代理2978件,
代写法律文书5014件,解答法律咨询18818件,审查修订合同13065份,为1999家政府
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担任法律顾问,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590.88万元。在全市开
展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体制改革,实行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分离。10月份,召开“两
所”分离现场会,总结推广了长清县全部实行“两所”分离的经验。基层组织规范化
建设上新水平, 全市160个司法所中,已有88个达到省级标准;槐荫、天桥、历城、
章丘、长清、平阴6个区县(市)达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区县(市)标准。劳教工作。
市劳教所作为全国首批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16个试点单位之一,12月份通过了国
家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检查验收组的全面检查验收,基本上达到创建标准,走在全
国创建工作的前列。劳教人员分类教育覆盖率、政治教育合格率、文化、职业、技术
获证率均达100%; 劳教人员安心改造率、所内改好率均达95%以上;月违纪率始终
控制在0.4%以下;难改人员转化率达到87%。生产经营工作走上三产并进、健康发
展的轨道。 全年完成产值1027万元,利税201.45万元,经营性利润308.1万元。法
学教育。在连年实施法律专科教育的基础上,于年内首次开办法律本科教育。全年共
招收法律专科、本科学员1410人。其中,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济南辅导站招收法律
专科学员550人,市司法局招收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科学员860人。1995年11
月,济南辅导站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学教育先进集体。

【劳教干警实行聘任剧】 1995年1月,市劳教所大胆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打破干
部与工人界限, 在全所人员中实行公平竞争上岗。对副所级以下170名干部、工人实
行了聘任制。 有35人低职高聘,有5人落聘,有10名老同志主动让贤。对工作不称职
的,限期改正,如不能改正,转为工人或自谋职业。逐步形成了“领导能上能下,干
部能干能工,工人能聘能辞”的任用干警新机制。

【统一换发律师执业证】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的指示精神,经市司法
局批准, 6月份对本市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检索核定,有36家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在
济南市律师协会登记注册,其中24家律师事务所变更了名称。8月30日在《济南日报》
发布第1号变更公告。 从1995年度公告之日起,全市执业律师统一换发《中华人民共
和国律师执业证》,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工作执照》即行作废。《中华人民共和
国律师执业证》每年注册一次,未经注册的律师执业证一律无效。《律师执业证》是
持证人获准执行律师职务的有效证件,持证人执行职务时应主动出示。公民和法人聘
请律师时,有权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律师不得拒绝。

【举办首届“泉城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为全面实施“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
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青年律师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6月18日,市司法
局、共青团济南市委、市青年联合会、市律师协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首届“泉城优秀
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对评选范围、评选标准、评选办法及步骤提出具体要求。
经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最后由评审委员会评定,下列10人当选为首届“泉城十佳优
秀青年律师”:王民生、李伟、李雯、刘苏东、刘坚强、杜鹃、张建国、张斌、张继
海、 霍建平。8月30日,召开评选颁奖大会。同时,当选的10位青年律师被共青团济
南市委授予“济南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律师清欠成效显著】1995年,全市律师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1995
年清欠压库工作》的文件,积极帮助企事业单位开展清欠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年底,
共办理各种清欠案件559件,涉及清欠总额2.6亿元。其中为省属企业清欠2932.1万
元,为市属及市属以下企业清欠20920.89万元,实际已收回欠款17000.20万元,签
订还款协议6028.69万元。

(傅竹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