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连锁商业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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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8月3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流
通体制改革,加快连锁商业的发展,逐步实现流通产业的服务标准化,经营专业化和
管理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稳定、有效供应,特作如下通知:一、
指导思想发展连锁商业,要以发展大流通,革新流通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为出发
点,把现代化大工业、大生产的组织原则更好地用于商品流通领域,提高经济运行质
量和规模效益,更好地发挥国合商业主渠道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必须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统筹规划、突出
重点的原则;坚持与“菜篮子”、“米袋子”工程,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结
构调整紧密结合;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打破地区、行业、部门及所有制界限,
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稳妥、高标准地推进我市连锁商业的健康发展。二、发展
连锁商业的形式和重点我市发展连锁商业的形式,一是连锁便民店。主要经营粮油、
副食、调料、冷冻食品、日用杂品、小百货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及社会服务
项目;二是连锁超级市场。主要经营食品、蔬菜、副食品、干鲜果品、水产品、土特
杂品、日用百货等;三是连锁百货店。主要发挥国营大店、名店的优势,扩大经营规
模,增强企业辐射力;四是国际、国内名牌产品的连锁专卖店;五是本市工业名优产
品连锁直销店,为本地名优产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六是连锁快餐店。同时,结合
批发商业的改革和工业组织结构调整,发展货仓式市场的连锁经营。近期我市发展的
重点是连锁便民店和连锁超级市场, 争取用3年时间,在我市初步形成跨地区、跨行
业、 跨部门、 跨所有制,具有一定规模的连锁商业经营体系。三、发展规划和目标
(一)总体布局要把连锁商业网点的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和商业发展长远规划。按照
“为民、便民、利民”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力争做到在l000米服务半径内至少有一家
连锁便民店;每个居民小区除连锁便民店外,至少还要有一家超级市场;在较大的居
民住宅区要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连锁百货店。新建小区的配套网点要优先用于开办连
锁便民店和连锁超级市场。 到2000年,全市连锁便民店要发展到400家,连锁超级市
场发展到100家。同时,根据条件积极稳妥地发展其他形式的连锁经营。连锁便民店、
连锁超级市场及各大百货商店都要逐步使用计算机,实现科学化管理。(二)年内目标
全市今年内连锁便民店达到150家, 连锁超级市场达到30家。其中:市蔬菜局要建立
万隆超市有限公司,实行连锁经营,连锁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发展到15家;市蔬菜局、
二商局、供销社等单位要筹建10家连锁蔬菜副食骨干店(蔬菜局5家) ;市粮食局的92
家粮油专供店及连锁便民店,要建立起配送中心,实行连锁经营;历下、市中、天桥、
槐荫区,各选择l~2家开办连锁便民店或超级市场的企业,依据自身情况,设立配送
中心,新建若干便民店或超级市场。四、连锁便民店和连锁超级市场的标准发展连锁
便民店和超级市场,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
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经营方针的“八统一”。其中
最核心的是统一采购配送和统一核算管理。(一) 连锁便民店的标准1、营业面积:一
般在l00平方米左右, 以原有小粮店、小副食店、小菜店和居民集居区营业房改造为
主。 2、经营商品;以粮油、副食、冷冻食品、日用杂品、小百货为主。经营品种不
少于1000个。 其中,经营粮油、副食品的营业面积不少于50%。3、经营方式:以开
架自选为主,配备必要的货架、冷柜和收银机等。并根据群众要求和自身条件,增加
代邮、 代购、代收等便民服务项目。4、经营方针:坚持方便群众、薄利多销,不出
售假冒伪劣商品, 商品价格不高于其它商业零售店同类商品的价格。5、营业时间:
一般不少于12小时。 6、新开办的连锁便民店,年内一般不少于3个连锁网点,3年内
要达到10个以上。(二)连锁超级市场的标准1、营业面积:一般为300平方米以上,主
要建在居民集居区,以原有的蔬菜、副食店的改造和在新建居民小区的配套商业网点
组建为主。 2、经营商品:以食品、蔬菜、副食品、干鲜果品、水产品、土特杂品、
日用百货为主,经营品种2500个以上。其中经营肉、禽、蛋、菜、果和水产品的营业
面积应占总面积的15%以上。 3、经营方式:以开架自选售货、集中收银为主,并配
备冷冻柜和冷风柜等必要设施。 4、经营方针:坚持薄利多销、优质服务,不出售假
冒伪劣商品,价格不高于其它商业零售店同类商品价格,至少有15%的商品价格,要
低于其它商业零售店同类商品2%以上。 5、营业时间:一般不少于12小时。6、新开
办的连锁超级市场,年内一般不少于3个连锁网点,3年内要达到10个以上。五、工作
要点(一)加强人才培训。要通过参观、考察、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普及连锁商业知识,
培养发展连锁商业的管理、经营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
同时加快计算机网络、条形码推广等硬件设施的开发应用。(二)抓好典型、重点突破。
市直各有关局、各区要下大力抓好示范店、样板店,按连锁商业的规范要求,抓好起
步工作,使广大商业职工和消费者真正认识到连锁商业的优越性。各主管单位可先选
l~2家企业作为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进。(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市规划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搞好规划论证,使连锁商业做到既布局合理又经济实
效。(四)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发展连锁商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委,具体负
责连锁商业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这项工
作的领导。六、政策措施连锁便民店和连锁超级市场经营的都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
相关的微利商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其发展初期应给予必要的扶持。(一)新开设
的连锁便民店、连锁超级市场及配送中心,须经市财委、计委审核同意。属于基本建
设的项目,由市计委优先列入建设计划。所需改造网点和购置设备资金,在企业自筹
的基础上,不足部分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由市工商银行按基准利率优先予以贷
款。3年内,市财政每年从副食品风险基金中拨出200万元和市财委征收的商业网点配
套费,集中用于连锁经营网点建设贷款的贴息和必要的补助。对经批准设立的连锁便
民店和超级市场,县(市)区财政也要从资金上给予支持。(二)连锁便民店和超级市场
的企业所得税, 3年内先按规定征收后再由财政返还给企业;对配送中心批发的菜、
肉、 蛋、 禽和水产品部分的增值税,先按规定征收,年底按财政体制返还给企业。
(三) 对租用房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房屋开办的连锁便民店和连锁超级市场。房租3年
不变; 在新建的居民小区内以配套商业用房开办的连锁便民店和超级市场,3年内免
交50%房租;其他渠道的连锁商业用房,应酌情给予优惠。(四)工商管理部门对实行
连锁的便民店和超级市场,可按非法人分支机构进行登记注册。对连锁店的装修改造、
商品质量检验和食品卫生检疫等手续,可由连锁总部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有关部门
要做好服务工作。(五)连锁店经营的烟、酒、家庭日常备用小药品、书刊报纸、邮票
等为民、便民、利民的专供商品,以及逐步扩大的公共服务项目,有关部门要给予支
持。(六)连锁便民店和连锁超级市场未经市财委批准,不得随意改行改业。否则收回
原享受的政策补贴,并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