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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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概况】 1995年,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登记发证1580处、128万平
方米;办理房产增减变更登记1850处、48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全年收租3450万元,其
中住宅收租1867万元,非住宅收租1178万元,收租率91%。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办理房
产交易监理241起,成交面积8.87万平方米,成交契价1.4亿元;审批发放《房产租
赁许可证》36件,租赁面积3776平方米;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业务31件,抵押面积12.
6万平方米, 抵押金额2.6亿元; 办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登记229起,为群众互换房屋
450户、850间、16500平方米;接收整理房产档案702卷,调阅各类房产地籍档案2295
卷次。市房管局落实私房政策16户,建筑面积3315平方米。市房管仲裁部门年内受理
房地产行政、经济诉讼案件78起,房管部门胜诉66起,败诉5起,调解处理3起,未结
案4起,结案率94.9%。市房管局开发公司年内完成施工面积9.6万平方米,竣工工
程21个, 竣工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000万元。竣工工程合格率100%,
创优良工程4个, 优良品率19%。市房管局与香港黄河集团合作开发的泉城路商业城
一期工程8.3万平方米已竣工。年内完成拆迁工程4项,动迁居民302户,拆除房屋建
筑面积11900平方米;回迁安置单位(个体)112户,居民1760户。审核报批危险房屋改
造计划18片, 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 鉴定危险房屋8处, 建筑面积2.42万平方米。
1995年, 全市共完成维修工程量25.4万平方米,工作量1642万元,分别占年计划的
113%和110%。其中,翻建楼房2145平方米,工作量106.6万元;翻建平房1709平方
米,工作量53.7万元;大修69633平方米,工作量284.4万元;中修165758平方米,
工作量322万元;其他零星维修费用875.3万元。汛期普查危险房屋8074间、92850平
方米; 抢修危房482间、5550平方米。“八五”期间共完成房屋维修工程量127.7万
平方米,工作量7459万元。其中市公用房屋管修处完成工程量9.4万平方米,工作量
1018万元; 5个区房地产管理局完成工程量118.3万平方米,工作量6441万元。房屋
完好率由“七五”末的55%,提高到“八五”末的65%。1995年,房管立法与执法同
步,重点抓执法,开展了“执法年”活动。年内出台《济南市房地产评估管理办法》、
《济南市房屋重置价标准》 ,并与其他部门会签了9个与房地管理有关的文件。市房
管局组织6期学法用法培训班, 培训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房管部门的业务
领导、工作人员866人次;对470名房管工作人员颁发了行政执法证。1995年,市房管
局被市人大评为“济南市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被省建委评为“山东省建
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八五”期间,全市共办理房屋登记发证10220处、461
.29万平方米;办理房产增减变更登记9996处、236.83万平方米;办理军产验证532
万平方米;办理房产交易监理3945起,成交面积158.47万平方米,成交契价11.1亿
元;为群众互换房屋2170户、4388间。市房管局属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第二房屋
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和房地产物业公司共完成开发建设面积60.9万平方米,投资3.98
亿元,竣工工程152个,创优良工程78个,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51.3%。5年
中,房地产行政、经济诉讼案件183起,房管部门胜诉167起,败诉6起,调解处理3起,
未结案7起,结案率96.2%。(许茂生)

【住房解困工作】 从1990年开始实施住房解困工作以来,全市共筹集解困房源5
万平方米, 筹集解困资金1743万元,安置人均不足2平方米的住房特困户2821户,使
他们的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6.91平方米, 接近全市平均居住水平。1993年被评为全
国率先解决特困户的城市,受到国家建设部的表彰。1995年,全市通过各种途径安置
住房困难户1000余户。“八五”期间,加上城市改造、拆迁安置等广泛的社会解困,
全市累计解决住房困难户达9800户,受到人民群众的赞扬。1995年12月,市政府领导
走访教育系统住房特困户,并召开住房解困工作会议,部署对教育系统住房困难户和
全市人均3平方米以下一室户的住房解困工作。提出1996年春节前解决637户教师住房
困难户,6月底前分两批解决4000户人均3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许茂
生)

【住房制度改革】 济南市的住房制度改革自1992年7月开始实施以来,相继出台
了《济南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济南市住
宅建设债券发行与认购办法》 等项房改政策。1995年3月17日,召开全市房改工作会
议,公布了《济南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
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济南市提高公有住房租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归集、
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济南市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和《济南市出售公有住房办法》。
公有住房提租落实较好。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的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实施意见》
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公有住房租金由每平方米0.35元提高到0.90元。提租后,
租金支出占双职工家庭平均收入的7%(经过技术处理,实际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租金
为0.72元,租金支出约占双职工家庭平均收入的5%) 。同时,市房管局会同市总工
会制定了《关于直管公房租金改革中对生活困难的职工施行缓交新增租金的规定》,
积极落实离退休职工和生活困难职工新增房租的减、免、补政策,对3500户困难职工
办理了缓交手续,取得了群众对公有住房提租的理解。市纪委和市房改办又联合发出
《关于加强公有住房提租工作进度的通知》,促进了提租工作的落实。年底,直管公
房和市直机关自管房提租到位率达98%,企业自管房提租到位率达60%以上。公积金
制度初步建立起来。按照《实施意见》,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比例从1994年6月1日起,
由原来的职工和单位各按照职工基本工资的4%交纳住房公积金, 调整为各按上一年
月工资额的5%交纳。公积金缴交额每月稳定在400万元左右,基本建立起公积金制度。
出售公有住房工作已就绪。根据济南市《出售公有住房办法》,结合济南市的具体情
况和借鉴兄弟城市售房经验,年内市房改办拟订了《出售公有住房有关规定》,同时,
市房改办还拟订了《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售房宣传提纲》、《售后维修暂行
规定》等,并培训了售房人员,组建了售房机构等。1995年,济南市被列入全国首批
“安居工程”试点城市。安排给全市的建设规模是33万平方米,贷款规模是1.2亿元,
地方自筹资金是1.8亿元。根据济南市的实际情况,以调整收购滞销商品房与建设相
结合的做法,实施“安居工程”。该做法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与实用性,受到国家有关
部门的肯定。年内建设与调整收购“安居工程”用房34.0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国
家安排的“安居工程”建设计划。(许茂生)

【房屋产权产籍、房地产交易纳入全市统一管理】自1984年区局下放给各区政府
管辖,产权产籍和房地产交易实际存在分散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造成管理上的被
动和交易秩序混乱。根据国家房地产法、省房地产交易条例和济南市的公、私房屋管
理办法, 市房管局于1995年7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统一管理的通知》和
《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统一管理的通知》,规定自当年8月1日起,按照统一管理,分
级实施的管理规程办理,同时启用国家统一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
证》 、《房屋他项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屋租赁许可证》5种规范文
本。市、区两级管理按《通知》要求,上下对口完善了管理机构,明确了两级工作分
工与程序,即区局负责初审,市局负责复审并确权发证,较好地理顺了管理关系,基
本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程序、统一审批、统一收费、统一发证,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
的轨道。(许茂生)

【住房解困工作】 从1990年开始实施住房解困工作以来,全市共筹集解困房源5
万平方米, 筹集解困资金1743万元,安置人均不足2平方米的住房特困户2821户,使
他们的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6.91平方米, 接近全市平均居住水平。1993年被评为全
国率先解决特困户的城市,受到国家建设部的表彰。1995年,全市通过各种途径安置
住房困难户1000余户。“八五”期间,加上城市改造、拆迁安置等广泛的社会解困,
全市累计解决住房困难户达9800户,受到人民群众的赞扬。1995年12月,市政府领导
走访教育系统住房特困户,并召开住房解困工作会议,部署对教育系统住房困难户和
全市人均3平方米以下一室户的住房解困工作。提出1996年春节前解决637户教师住房
困难户,6月底前分两批解决4000户人均3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许茂
生)

【市房产职工中专学校建校十年取得丰硕成果】 济南市房产职工中专学校建于
1985年4月, 位于土屋路1号。现有在职教职工55人。其中,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9
人, 讲师、工程师12人。至1995年底,学校共培养房地产中专毕业生707人,举办房
管所(站)长、房管员、房地产评估员、城管干部、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辅导班等各
种类型的培训班共47期,培训2709人;培养房产管理大专毕业生51人;培养房地产技
工185人。 共为济南市和全省房地产行业培养各类人才3467人。学校被评为“全国房
地产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建设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职工教育文明
学校”和“市建委系统职工教育先进单位”,连续10年获“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
单位”称号。(许茂生)

【天桥区房管局披评为全国房地产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该局以经济建设
为中心,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两个文明建设取得可喜成绩。辖区内120
多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和2.4万户私房的管理、维修、服务工作都取得突出的成绩。近
10年, 建成6个居民小区,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解决了1.4万户居民群众的住房问
题。大力开展“新风杯”优质服务竞赛、“十佳”服务竞赛、“学雷锋正行风”以及
“双拥共建”等各种形式的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提高了广大职工的职业道德
素质和文明水平, 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该局从1987年开始,连续6年被评为市
文明单位;1992年被评为省文明单位,至今一直保持此殊荣。1995年11月,又被国家
建设部评为“全国房地产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许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