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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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
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国务院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改革地方财政包
干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
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
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
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
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强化各级预算约束。
为了保证新财税体制的顺利实施,市财政局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财税改革的指示精神,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反复摸底测算。待省确定了市级财政体制后,市又及时核
定了县(市)区的财政体制方案。调整后的1994年全市财政收入预算为121841万元,实
际完成128043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6.65%。①工商税收完成107712万元,占预
算的100.57%,比上年增长21.86%。其中,增值税返还25%部分完成38030万元,
比上年增长18.01%; 营业税完成31143万元, 比上年增长26.48%; 城建税完成
19548万元,比上年增长57.33%;其他各税共完成18991万元,比上年下降0.67%。
②全市企业收入为504万元, 比上年增收2512万元。③农业四税共完成5010万元,增
长62.7%。其中,农业税完成2905万元,增长48.75%;耕地占用税完成1150万元,
增长25.82%;农林特产税完成716万元,增长92.47%;契税完成239万元,增长32
.78%。④排污及水资源费收入1695万元,增长20.99%。⑤教育费附加收入3849万
元, 增长31.29%。⑥新纳入预算的土地出让收入609万元。⑦其他收入完成8664万
元, 增长2.76倍。调整后的1994年财政支出预算为177835万元,加上年结转和上级
拨款,当年实际支出152006万元,比上年增长18.5%。①生产建设性支出32043万元,
比上年下降1.7%。 ②价格补贴支出8062万元,比上年下降11.6%。③行政事业费
支出111901万元, 比上年增支25411万元, 增长29.4%。 其中工资改革全年增支
10800万元。此外,还有增发“五项补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及军转干部增人增资、
追加住房公积金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等。为保重点支出,市财政局先后
制定了增资分流,控制和压减会议费、设备购置费、出国人员经费、电话费等项具体
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公费医疗包干制度等,全年约计压减行政事业费支出3200万
元。1994年市财政在财政体制调整,工资增幅高,各项事业需求大的情况下,立足于
增收节支,培植财源,超额完成了调整后的收入预算任务,基本保证了工资改革需要
和重点项目开支, 全市实现了收支平衡。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12万元,其中市本级
结余96万元,县区级结余16万元。

【预算外资金和各项社会资金管理】①根据《济南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市
财政部门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和各种社会资金的管理。先后制定了《济
南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理办法》、《济南市供水基金管理办法》、《济南市住房公积
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济南市住房解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南市行政性、
事业性收费票据及财务管理办法》,将土地出让金、新菜田开发基金、外环路收费、
社会保障基金等一大批预算外资金、专项基金纳入了财政管理。全年纳入财政预算外
管理的各项资金3.5亿元,比上年增长12%。②成立财政部门管理的住房资金管理机
构,接收了全市原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收缴额累计达到1200万元。③发行1994年国债
2.278亿元,兑付1.834亿元,按期超额完成了国债发行任务。④归集社会保障基金
140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存储,保证资金的保值增值。⑤加强对专项基金的监督管理,
保证了土地出让金、配套费、供水基金、排水设施收费、外环路收费等资金的合理使
用、专款专用。⑥加强了行政性收费的监督管理。配合土地部门进行国有土地有偿使
用检查,补收土地清查收入200余万元,保证了国家土地资源的有偿使用。

【严格控制社会集团消费,完成清查小汽车工作】1994年,全市县以上单位社会
集团购买力实际支出44814万元,比上年增长20.7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下降8.
39%。社控部门在审批专控商品时,坚持既促进生产发展又控制社会消费的原则,对
生产用的从宽,非生产用的从严;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购买的,原则上停止审批,
对申请购买豪华汽车的一律停批。为了贯彻中纪委和省纪委关于清理小汽车的要求,
市里成立了由财政、公安、工商、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清车办公室。经过自查和
重点检查, 全市共清理出违纪违控小汽车380辆,违控金额7817.15万元。到年底已
处理违纪违控车324辆,补缴附加费535万元,罚款201.4万元。领导干部借、带车15
辆,已全部清退。领导干部乘坐的超标准汽车已于11月底前全部调整。

【会计管理】年内,市财政局组织了全市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全市共核准合格报
名人员4701人, 参考人员3117人,1994年度考试综合合格率41.5%。济南代表队取
得了全省第二届会计知识大赛第一名和全省珠算技术竞赛一等奖的好成绩。组建了高
级会计师推荐小组, 有5人被推荐到省高评委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会计人员
进行了培训、摸底,共培训学员2713人,发证2638人。

【国有资产管理】①资产评估。市财政部门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施
行细则,抓住申请立项、委托、评估、审核、验证、确认等环节,深入基层逐户调查
处理。全年立项137户,审核确认108户。评估资产重置完全价值88亿元,比帐面原值
增值67.61%; 重估价值77亿元,比帐面净值增值70.3%。②清产核资,为转换企
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条件。年内对418户企业进行清查,清查值为147
亿元, 清理出各项损失30亿元。③严格产权登记制度。1994年产权登记共622户,登
记国有资产169亿元。 ④对股份制企业的国家股红利收缴问题进行了调查。在一轻局
进行了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试点,初步拟定了对集体企业产权的界定意见。

【财税大检查】1994年,济南市以国务院《关于开展1994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的通知》为指针,在财税物价改革全面实施的情况下,把深入开展大检查与维护企业
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建设、平抑市场物价紧密结合起来,周密计划,精心组
织,为确保财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和全市财政收入任务的全面
完成,做出了积极贡献。财税大检查工作自10月中旬开始,至年底基本结束。全市共
组织877个检查小组, 3324人参加了检查,共检查27610个单位。其中,国有企业607
户,集体企业5417户,行政事业单位959户。重点检查面为72.8%,高出省规定50%
的22.8个百分点。 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8306万元,应缴入库7844万元,分别比上年
增长24.3%和31.9%。截至1995年1月底,已入库7532万元,入库率为96.2%。

(吴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