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收入】1993年,省分配济南市工商税收计划为242560万元。为确保完成全 年税收任务,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①把握大力发展市场经济这个契机,广植税源。 ②在认真宣传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进行税务登记换 证工作,清查漏管户,督查政策执行。③严格控制减免税,对临时性困难减免一律停 止,因此增加税源1.1亿元;对政策性减免,严格审批手续,并对地方为支持企业发 展鼓励新产品开发自定的优惠政策进行清理,使可征税源得到增加。④大力清理欠税, 严格入库制度, 全年累计清理欠税3亿元。通过采取这些措施,1993年全市工商税收 超额完成省分配任务,共完成265115万元(不含出口退税,下同) ,比上年增收50048 万元,比计划超收22555万元。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57501万元,比上年增收3144万 元, 比计划欠收2019万元;省级收入完成13635万元,比上年增收1092万元,比计划 超收585万元;市及市以下级收入完成193979万元;比上年增收45812万元,比计划超 收23989万元。1993年,税务部门征收的国有企业所得税完成45133万元,比上年增收 7074万元;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完成9638万元,比上年减收2659万元;国家预 算调节基金完成6820万元,比上年减收2298万元;教育费附加完成2925万元,比上年 减收28万元。 【税收检查】全市各级稽查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加强宏观调控、严格税收秩序的指 示及省市加强税收征管的有关文件要求,查处经济领域偷、抗税犯罪活动,有力地维 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全年全市税务检查部门和征收部门密切配合,进行了各项税款 的汇缴检查、财税大检查及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专项检查,共查补增值税5535万元,个 人收入调节税查补税款1300万元。 各级税务检察室全年共检查偷税、 抗税案件线索 599件,从中立查万元以上的偷税案件29起,铲除“难缠户”、“钉子户”140个,协 助税务机关追缴偷、漏、拖、欠税款856万元。 【个体、 私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成绩显著】8月至10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对个 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八假”企业,即假国有、集体、福利、校办、新办、劳动服 务公司办、富余人员办和行政事业单位办实体,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检查分自查和 重点检查两个阶段。有45641户企业和业户进行了自查,自查面达99.8%,自查有问 题的企业占54.6%, 查补税款390万元;对20128户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出的有问题 户占96.9%, 查补税款2165万元。共计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2555万元,查补数 额在全省名列第一名,受到省税务局表彰。还对全市36个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发现 有问题的市场28个,并进行纠正,新增税款87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77件, 查出偷税骗税1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业户91户。 【全面清理税收法规】 1993年7月,根据全国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加强 税收征管、整顿税收秩序的要求,济南市对1991年以来税收政策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 ①纠正了在流转税、 所得税、 地方税和涉外税收减免税方面自定的与税法不一致的 “优惠政策”27条;②纠正了1992年度对个别企业实行流转税承包及两家内资企业试 行的“三资”企业税收政策的做法;③纠正了对酒类、卷烟、电力、石油、化工、金 融等产品或企业税款错入级次的问题;④对批发市场的征税问题,明确了不能由其他 部门代征的规定;⑤对扩大收取发票抵押金范围的问题进行清理,明确规定“凡属外 地来济经营和经营不固定的业户, 在领取发票时,收取不超过500元的发票押金,待 业户撤销时,凭证退还”。 【历城区税务局获全国荣誉称号】 12月6日,历城区税务局被国家税务总局、国 家人事部授予“全国税收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其主要成绩:①领导率先垂范,廉洁 自律,并坚持每人每年有一半时间到基层调查研究;干部队伍通过开展“文明在历城, 奉献在我局”和“争创百名业务能手”活动,政治、业务素质大大提高;②加强税收 征管和检查,在全区发展了200多名密报员,并建立起税务检察室和公安税务治安室, 对纳税企业实行“好”、“较好”、“一般”三类管理征管办法,提高了征管质量, 使纳税户上门申报率达到99%, 征期入库率达到97.5%以上;③自1987年以来,连 续6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平均每年递增18.2%。1992年在全市各区县率先突破亿元 大关,跨入全国190个税收过亿元区县行列。(商 鹏 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