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关于确认归侨侨眷身份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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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0月5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山东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简称《保护法》和《实施办
法》),根据《实施办法》中“侨眷身份由县以上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确认”的规定,
现就我市归侨侨眷身份确认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归侨侨眷身份的定义。依照国
家《保护法》;1.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2.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3.侨眷是指华侨、 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
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
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市定居的亲
属(范围与华侨在国内的亲属相同),可享受侨眷待遇。二、确认归侨侨眷身份的单位。
我市归侨侨眷身份一律由县(市)、区以上侨务办公室确认。三、确认归侨侨眷身份的
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件。凡符合《保护法》和《实施办法》规定范
围的我市公民、 要求确认归侨、 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身份者,都应向所在单位或县
(市)、区侨办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要求确认何种身份、与海外、境外亲属的关系及申
请理由,并提供以下有关证件:申报为归侨者,必须提交华侨归国定居证,或本人所
在单位党组织与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其人事档案中有在国外出生或曾在国外定居,工
作两年以上记载的证明材料。申报为侨眷者,必须提交符合本文第一条三款中规定的
国外亲属定居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我驻所在国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复印件)。申报为港
澳同胞眷属者,必须提交其定居港澳的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或由我司法部门委托的香
港律师及澳门南光公司等社团出具的公证书(复印件)。申报以上身份者,还必须提供:
(1) 本人与国外或境外亲属关系的证明。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其扶养关系证明应由县以上公证机关予以公证。(2) 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其工作
身份的证明。无工作单位者,可由所在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身份证明。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2.填写《济南市侨情普查登记表》。《济南市侨情普查
登记表》由所在县(市)、区侨办根据申报者提供的申请和有关证件齐全后发给,一式
三份。 申报者要按表中所列逐项填写。3.审核与确认填好的《济南市侨情普查登记
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先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按要求填写具体审核意见加
盖公章,然后,县(市)、区侨办根据所报材料按要求填写确认身份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确认后的《济南市侨情普查登记表》,一份存申报者所在单位,一份报市侨办,余
下一份和申报者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县(市) 、区侨办存档。4.发证。申
报者身份确认后,适当时侯将由所在县(市)、区侨办发给山东省统一印制的《归侨、
侨眷身份证书》。四、归侨侨眷身份关系的接转。凡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由异
地迁入济南市,应在入户后三个月内到所在县(市)、区侨办办理眷属身份关系转接手
续,办理接转手续时应提供原地县以上侨办出具的眷属身份证明,填写《济南市侨情
普查登记表》,然后发给《眷属身份证书》。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曾
进行过侨情登记的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侨务部门应予承认。原身份明确、证
明材料完备的,本次应予认可。但还需按《济南市侨情普查登记表》有关要求进行登
记。原登记情况不详的,这次加以补充,情况有了变化的要加以更正。

【台湾事务概况】 1.对台交往交流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来济探亲、旅游、洽
谈经贸和进行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交流活动的台胞达9798人次。济南市72名台
属和文化界知名人士赴台探亲或进行文化交流活动。12月初,市文联主席、画家吴泽
浩等,应邀赴台进行文化学术交流,揭开了自台湾当局开放大陆民众赴台以来济南与
台文化交流史上新的一页。台湾《中国时报》、华视、台视等主要媒体的多名记者来
济南采访。台湾媒体刊发和播出了大量介绍济南情况的综合报道,并专题报道了济南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钢铁总厂、中国济南轻骑集团等许多工业企业的发展新貌。
2.对台招商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年共邀请台商考察团组16个,有400多名台商来
济南进行经贸考察。举办房地产、轻工、商贸投资洽谈会,全市百家企业与台商“联
姻” 。年内新批准台资企业152家,投资总额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倍。台商投资范
围由原来的日用轻工、餐饮、娱乐等小型项目,发展到化工、纺织、机械、电子、房
地产开发、科技开发等领域;投资层次提高,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和高新技术
产业转变。截至年底,全市台资企业累计331家,总投资额3.92亿美元,其中利用台
资1.56亿美元。 全年实现总产值4.8亿元,利税2560万美元,创汇2370万美元,分
别占全市三资企业33.1%、 25.6%、40%。3.积极开展涉台教育工作。各级对台
工作部门全年组织报告会80多场次, 召开台属座谈会180多次;向基层发放宣传教育
材料5000多份。受教育的干部群众和台胞台属达2.8万人次。(王 璧)

【济南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1993年济南市有台湾同胞51户,92人,其中高山族7
户,18人,济南地区去台人员亲属(简称台属) 16000余人。市、区、县(市)均成立了
台属或台侨属联谊会(简称台联)。年内市台联召开会长办公会4次,理事会3次。1993
年市台联主要工作如下: 1.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召
开后,市台联首先组织会长和理事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同时向全市台胞台属发出了
《关于认真学习“邓选”第三卷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还把有关学习材料
编辑在《济南台联工作》 中进行连载。年内市台联编印《济南台联工作》4期,下发
各类文件、学习材料350余份。市区县(市)台联共举办各类学习座谈会、交流会192次。
2.强化对台经贸工作, 办好经济实体,发挥台胞台属自身优势,为台胞来大陆投资
和开展经贸活动穿针引线提供各种咨询服务。1993年全市各级台联为海峡两岸经贸交
流牵线搭桥项目80余个,签订合同26个。历下区台联还配合区台办举办经贸讲习班,
对台胞台属进行有关经贸知识的培训。注重对所属企业进行调控和指导。年内全市台
联新建经济实体9个, 至年底共有经济实体23个,其中“济南港台经贸发展总公司”
在组建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完成利税28万元。 3.加强联谊工作,维护台胞台属的合法
权益。为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市台联努力拓宽联谊活动的领域,加强了同济南铁路
分局、济南大学、山东大学等基层台联组织的联系。积极配合省台联接待了由全国台
联举办的第十届台胞夏令营在山东活动的营员,组织他们参观访问及对口交流。保持
发展与台湾岛内社团及各界知名人士的联系,圣诞节前,各级台联共向台湾及海外台
胞发信、 寄贺年片400余件。对台胞台属提出的诸如探亲、旅游、经商办厂,以及升
学、分房、婚姻、就业等问题给予热心的解答和政策咨询。年内市台联接待台胞台属
来信来访60余件次,各级台联为台胞办事227件次,为台属解决实际问题409件。历下
区台联为台胞购买飞机及火车票40余次,平阴县台联帮助一名台胞找到了失散40多年
的亲人。利用传统节日进行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春节期间,市台联走访探望台胞台
属20余户,并向老台胞和老台胞遗孀送去生活补贴;“六一”儿童节前夕,向全市台
籍少年儿童赠送了智力玩具、学习用具和科普读物;中秋节举办了有百余名台胞台属
参加的“迎国庆话中秋”联欢会。(吴远潮 张海燕)济南市台湾同胞联谊会第四届理
事会会 长 高锦松副会长 杨永诚 张振声 吴远潮 翁逢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