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及所属工作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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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委员会 王家美主 任 靖绪贵*王家美
主 任 李启万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裴金生
副主任 刘正宗 刘锡藩 封居尚主任委员 朱继滨财政经济工作室
徐世经 饶曼妮(女)副主任委员 林耀明 亢寿贞主 任 林耀明
朱继滨 曹守恭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 余毅民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于世平主任委员 刘正宗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室
于连新 马学福 马德贵副主任委员 于连新 刘玉亭主 任 刘玉亭
王宝玲(女) 王宗令 于世平副主任 顾鹏振
亢寿贞 朱 俊 乔鸿儒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
刘云武 刘玉亭 刘明武主任委员 曹守恭主 任 鲁 毅
刘勇进 许克华 李奇瑞副主任委员 宋云霞 鲁 毅副主任 孙荣昌 周洪范
傅百镇
李法明 宋云霞 张 辉 靳征典农村经济工作室
张秀民 张钟蕙(女)农村经济委员会主 任 张来田
邵仁先 武大海 林耀明 主任委员 封居尚副主任 张来田*张云翔
尚林杰 赵书元 鲁 毅副主任委员 刘云武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
靳征典 靖绪贵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 任 刘勇进
秘书长 曹守恭(兼)主任委员 饶曼妮(女)副主任 马裕通*李延祥
副秘书长 李法明 许 钺副主任委员 刘勇进 荣 义(女)
唐宝贵 王家美*办公厅人事代表工作室
王建文 李令虎主 任 许 钺*李法明(兼)主 任 王宗令
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文*郭 杰 李令虎*副主任 孙浩然 阎继红(女)
主任委员 徐世经 耿耀贤 张正方 朱焕文
副主任委员 许克华 靖绪贵法制工作室

【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于1993年3月5~11日在东郊饭店举行。会议应到代表514名,实到代表501名。出席
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市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3月4日举行
预备会议,通过了会议议程,选举57人组成大会主席团,选举房立为大会秘书长。这
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代市长谢玉堂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
朱继滨关于济南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张木铎
关于济南市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元荣关
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景文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世经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了上述报告,并分
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产生87名出席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市第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选举李启万为主任,刘正宗、刘锡藩、封居尚、徐世经、饶曼妮
(女)、朱继滨、曹守恭为副主任,曹守恭为秘书长(兼);选举谢玉堂为济南市市长,
张福山、谭永青、徐华东、王丕俊、李华理、刘克昌、赵志冰(女)为副市长;选举周
玉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永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报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提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还通过了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
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农村经济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
案61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以上议案认真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处理意见。经大会
主席团讨论通过并经全体代表会议审查批准,将《关于保护济南名泉的议案》和《关
于保护卧虎山水库水质及南部山区环境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并将
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其余所提议案改作重要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
代表书面提出的173件建议、 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分别交有关机关
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李 伟)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1993年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1次全体会议;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5次全体会议。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月12~13日举行。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儒学、房立,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孔昭在、张泰所作的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
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
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
案审查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名单(草案)的汇报,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
名单(草案)的说明,宣读了提交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草案)。会议表决通过批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济南市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
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一届人大一
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名单(草案),市十
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市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会议还决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检察院16名干部的任免。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4月10~13日举行。 会议学习了八届全国人大一次
会议精神、《地方组织法》、《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
书长李法明关于市人大常委会1993年工作要点(草案)的汇报和《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人
事任免办法(草案)》的说明,市工商局局长马洪泉关于《济南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
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曹守恭关于提请通过市十一届人大
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会议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1993年工作
要点,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关
于对尚未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继续履行职务的决定。会议还决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和
市政府33名干部的任免。
第二次会议于6月7~9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孙秀伦、市旅游局局长
唐家隆、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郭元岐、市卫生局局长李效禹、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
长王家美所作的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的汇报、关于旅游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体育
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信
访办理规定(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
决议》、《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来信来访办理的规定》。会议还决定了市人大
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35名干部的任免。
第三次会议于8月11~14日举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计委主任王存兴、市财政局局
长张木铎、市公安局局长宋其臣、市法院院长周玉华、市规划局局长周以时,市环保
局局长肖光祥、市园林局局长孙启胜、市民政局局长陈有光、市外办主任李忠学所作
的关于199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1993年上半年财
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所采取措施的汇报、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经
济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经济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保护济南名泉议
案和保护卧虎山水库水质及南部山区环境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关于《济南市园林绿
化管理办法》和《济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济南市鼓
励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济南市与韩国水原市建立友好城市
关系的议案的报告。会议通过济南市与韩国水原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决定了
市法院14名干部的任免。
第四次会议于10月11~14日举行。会议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
指示,听取并审议了市外经贸委主任马立淇、市外办主任李忠学、市人民银行行长马
素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志远、市公安局副局长苑孝德、市检察院检察长姜永生、市
房管局负责人安茂恒、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靖绪贵所作的关于对外开放、发
展外向型经济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整顿金融秩序工作情
况的汇报,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关于
在市区实行人民警察巡察制度工作方案的汇报,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汇报,关
于《济南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草案)》及其说明,关于《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
若干规定(修改革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通过《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
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建设的决议》、《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市区实行人民警察巡
察制度的决定》、《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决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
府、市法院8名干部的任免。
第五次会议于12月9~11日举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科委主任王长欣、市农委主任
孙秀伦、市司法局局长郑传河、市民政局局长陈有光、市土地管理局局长杨继培、市
财政局局长张木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周长荣、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刘玉亭、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张正方所作的关于“科技兴市”方案
和“八五”科技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农业生产情况的汇报,关于普法和依
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土地管
理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变更1993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关于《济南市城
市供水管理办法(草案)》及其说明,关于《济南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修改草案)》
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草案)》及其说明。会议
通过《济南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
《关于变更1993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关于在国家机关中实行执法责任制
的决定》。还决定了市法院、市检察院16名干部的任命。
(滕 静)

【重要决定和决议】
1993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7项重大决定和决议。
4月13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对尚未重新任命的市政府组成
人员任职的决定》。决定指出,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在本届人
大常委会尚未重新任命之前,继续履行职务;已在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选举为市
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不再履行市政府原任行政职务。
6月9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
决议认为,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
颁布以来,济南农民负担加重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决议指出,
国家宣布取消的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43项达标升级活动和超出规定以外的一切集
资、摊派和收费,要立即停止。各县(市)区、各乡镇村兴办公益事业,要量力而行,
不得超越农民的承受能力。村提留和乡镇统筹费属于集体资金,不得平调和挪用。村
提留预决算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乡镇统筹费的预决算方案要经乡(镇)人民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严格禁止动用政法机关强行向农民收缴费款和实物,严肃查处违反
两个《条例》规定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8月14日,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济南市与韩国水原市建立友好
城市关系的决议》。决议指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决定批准市政
府《关于济南市与韩国水原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的报告》,同意济南市与韩国
水原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10月1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
建设的决议》。决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立法,为反腐倡廉提供法律依据。要
强化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
贯彻实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要认真实施监督,堵塞滋生腐败现象的漏
洞。同时要把廉洁勤政作为考核任命干部的重要标准。要认真受理人大代表和群众对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对重大问题和案件,认真组织调查处理。要充
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围绕反腐倡廉工作,有组织地开展视察调查和评议政府部门
工作的活动。决议强调,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要切实搞好自查自纠,解决好自身
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下大力气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10月1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市区实行人民警察巡察制度
的决定》。决定认为,实行人民警察巡察制度,有于维护社会治安,强化城市市政秩
序管理。组建巡警队伍必须把好质量关,加强队伍管理,从严治警,严格执法,文明
执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制定必要的行政规章和工作制度。
全市人民要积极支持巡警依法履行职务,保障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的顺利进行。
12月1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国家机关中实行执法责任制
的决定》。(参见【实行执法责任制】
12月1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变更济南市1993年市级财政收
支预算的决议》。决议指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1993年市级预算
收入由174960万元调为181460万元,支出预算由40589万元调为45499万元。决议强调,
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财税工作,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增加收入,严格控制支出,保证
完成变更后的财政收支预算。
(李 伟)

【人事任免】
1993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126名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任命余毅民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室副主任,
傅百镇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副主任,荣义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
务外事工作室副主任,张福荣为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庆海为天桥区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王清礼为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红齐为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傅光仁为历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来贵为长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江为平
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绪庭为章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宪海为济阳县人民检
察院检察长,苏化谋为商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魏志谋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
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室副主任职务,朝克图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韩式涛
的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靖绪贵、林耀明、刘玉亭、鲁毅、刘勇进分别担
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财政经济工作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室、教育科学
文化卫生工作室、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主任职务。免去孔昭在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
长、农村经济工作室主任职务,张泰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
主任职务;免去化振九、张洪泉、于连新、毕可欣分别担任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
室、财政经济工作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室主任职务。
任命刘善友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王存兴为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柴书重为市经济委员
会主任,杜世皓为市教育委员会主任,王长欣为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孙秀伦为市
农业委员会主任,马立淇为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郑树龙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任,栾仲芳为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忠学为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宋其
臣为市公安局局长,刘长才为市国家安全局局长,陈有光为市民政局局长,郑传河为
市司法局局长,张秉常为市水利局局长,陈雨为市农业局局长,李元绩为市林业局局
长,孙强为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张俊卿为市第一商业局局长,张大印为市粮食局局长,
杨继培为市土地管理局局长,王希宝为市第一轻工业局局长。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李法明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兼),许钺、
唐宝贵、王建文、李令虎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云翔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
工作室副主任。免去:许钺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职务,王建文、李令虎的市人
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任命孙悦省为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杨松岳为市
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郭元岐为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朱明智为市人民政府侨务办
公室主任,徐可翔为市监察局局长,张木铎为市财政局局长,林思九为市人事局局长,
张俊栋为市劳动局局长,陈世深为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局长,李培三为市机械工业局局
长,刘曰鑫为市交通局局长,郑强三为市文化局局长,李效禹为市卫生局局长,连承
俊为市审计局局长,冯承河为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程焕朋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肖光祥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曹维新为市乡镇企业局局长,王世敦为第二轻工业局局
长,吕殿清为市第二商业局局长,马洪泉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温荣琨为市税务
局局长,陈雷为市物价局局长,谭静波为市统计局局长,徐拯国为市物资局局长,卜
银根为市技术监督局局长,左连为市档案局局长。免去叶秀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
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命种明昭等10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
免去刘家成等8人的庭长、副庭长职务。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任命王家美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市人大
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来田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室主任,朱焕文为市人
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免去:靖绪贵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主任职务,
马裕通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副主任职务,王家美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
书长职务。任命陈国栋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季成兰、孙文连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
长。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任命李东秋等11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马胜利
等5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滕 静)

【代表工作】
1993年,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换届后代表新成分多的特点,集中对市、县、乡10156名
代表进行培训, 参训率为90.5%,使代表们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为了
更好地贯彻《代表法》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结合济南实际,制定了《济南市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为代表工作的开展和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保证。
常委会组成人员除每年集中联系一次代表外,从7月份开始,采取了固定联系(常委会
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联系8名,其他委员联系5名) 代表的方法,广泛征求代表建
议,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热情。年内,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共联系选民和群众
12万人次, 对全市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万余条。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
议期间代表提出的358件建议, 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其中问题已经解决和正在
解决的270件。对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125件建议和51封来信,均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办
理,做到件件有着落。
(张伯礼)

【视察活动】
5月17~21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进行视察。在听取市政
府的情况汇报后, 重点视察了历下、天桥、市中、槐荫、长清、商河6个区县及所属
的6个乡镇, 并察看了2l所中小学。视察认为,几年来,经过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积
极工作,济南市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取得明显的成绩。但按照教育法的要求和规
定标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少数领导同志和基层干部对义务教
育法的具体内容、规定标准和法律责任认识模糊,执法意识淡薄。因此,各级政府必
须把实施《义务教育法》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当作一种政府行为,学校、家庭、
社会也要依法尽责。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德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积极优化育人环境,
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济南市基础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各级政府要强
化措施,确保《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的“两个增长”,按标准足额征收教育
费附加,并真正用于义务教育,不得克扣和挪用,坚决制止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向学生
增收规定以外的费用。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实施义务教育的需要,确保学校
用地不被挤占,必须占用时应予合理补偿,并做到先补后拆,以不影响正常教育。要
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热情关注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市区要抓紧落实解决
教师住房困难的规划措施,农村要切实提高民办教师的生活福利待遇。各级政府要进
一步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有针对性地搞好分类指导,加强薄弱地区和薄弱环
节,推动全市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5月27~2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视察。视察人员分路到章丘市、
商河县、平阴县和历城区了解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生活及负担状况。视察认为,国
务院和山东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两个《条例》颁布以来,各级政府积极宣传贯彻,
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少数干部把发展事业和减轻农民负担对立起
来,特别是一些涉及农民负担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解决。视察强调指出,要切实把减
轻农民负担提高到维护党和政府在农民中的形象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严格执行《条例》的规定,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要正确估计农民的富裕程度,
兴办各项事业应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
要大力发展农业,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村办工副业,壮大集体经济,从根本上解决农
民负担过重问题。
7月6~8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大环境绿化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了章丘、历城、长
清、平阴等县(市)区的情况汇报,察看了济微、济王、济兰、济新公路沿线的环境绿
化情况。视察认为,实施《大环境绿化建设方案》两年多来,大环境绿化取得了很大
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建议今后每年3月作为造林绿化宣传月。把义务植
树任务落到实处。把几条公路两侧可见的山头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安排,南部山区的造
林绿化,市里可在经费上给予适当扶持,争取干一片,活一片。应把街道、小区、旧
城区、近郊区和风景区、风景点的绿化与管理等薄弱环节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措施,尽
快抓出成效。要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拓宽林业发展路子,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同步增长。搞活承包,完善政策。对达到承包标准,验收合格的,应发给证书,兑现
报酬。对长期没有绿化的责任山,可收归集体,另行承包,不允许长期撂荒。建议市
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对各项造林绿化经费的收缴、提取、拨付
以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清理,使经费真正用到当处,落到实处。各级政府主
要领导可确定一两个绿化点亲自抓,抓出水平,抓出实效。
7月19~22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卫生工作进行视察。在听取市有关部门工作汇报
后,现场察看了近40个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视察认为,《食品卫生法》颁布
十年来,济南的食品卫生状况逐年好转,但工作总体水平仍不高,问题不少。突出表
现在,卫生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卫生设施条件差,管理有些失控,监督力量薄弱,
执法手段落后。视察指出,要大力宣传、执行《食品卫生法》,违法的要依法处理。
根据情况变化,充实完善原有政策规定,研究改革饮食行业现有管理体制,特别要抓
好路边街头饮食摊点的卫生管理。要完善基础设施,搞好更新改造,对那些老字号的
名吃名店,实行简政放权,给以扶持,增强老企业的经营活力。要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队伍建设,认真解决力量不足、执法手段落后这一突出问题,建议市政府尽快配备食
品卫生监督专用车和必要的卫生监测仪器,以适应监督监测工作的急需。
8月5~6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视察。重点察看了大明
湖、小清河、济南炼油厂、裕兴化工厂的水污染治理情况,以及纸浆厂、污水处理厂
工程建设情况。视察认为,几年来,济南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有成绩,但从总体上看,
水污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控制。为了尽快改变这一状况,提高水环境质量,建议抓
住每年“世界环境日”的有利契机进行集中宣传发动,提高全市人民的环境意识。要
制定水污染防治规划,对小清河、大明湖、卧虎山水库的水质保护要作为规划的重点。
小清河沿岸的主要污染源点要限期治理,要加快纸浆厂建设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
设的步伐,尽快完善和发挥老城区排污工程的作用,改善和保护大明湖水质。卧虎山
水库作为饮用水源地不能动摇,应进一步落实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保
护卧虎山水库水质及南部山区环境的议案》,搞好水体保护,防止地下水的污染。要
结合济南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水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坚决支持环保部门行使监
督管理职权,强化环保部门的审批、管护权限。要加强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
理和纠正各种违法行为。要收、管、用好各种环保资金,进一步加强征收排污费的监
理工作,依法扩大开征面,理顺国家规定的环保资金渠道,发挥其最大效益。
9月1~3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视察。在济阳县听取了济阳、商河、
章丘、长清4个县(市) 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视察了济阳、商河两
县及其所属的8个乡镇、 10个村,走访了部分农户。视察认为,济南市计划生育工作
较往年有了新的进展,实现在全省位次的前移是有希望的。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视
察建议,一要思想到位,强化计划生育工作的全局观念和法律意识,使晚婚和计划生
育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二要领导真抓,亲自研究部署,认真解决实际问题。三
要队伍实干,要特别注意保持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抓好基层网络建设,
并落实好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各项待遇和报酬。四要政策落实,各级政府要按照现行
法规和政策规定,该奖的奖,该罚的罚,触犯刑律的一定要追究法律责任,做到政策
兑现,奖罚分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计划生育工作同当地经济振兴、群众致
富奔小康密切结合,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9月20~22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
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先后检查了济南第二机床厂等10个国有大中
型企业的工作情况, 召集15个企业的厂长、书记、工会主席和6个市直部门负责人进
行了座谈。视察指出,贯彻实施《企业法》和《条例》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在
解决深层次问题方面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阻力。视察强调,近期要把学习《条例》列
入全市普法的重点内容,作为搞好国有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重点解决好各级领导和
企业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要依照法律规定,继续清理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条例》
相抵触的,都要废止或修改,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截留、上收、干预企业生产经营
自主权。当前要把重点放在用好自主权、深化改革、转换内部机制上。执法部门要为
企业撑腰壮胆。要进一步理顺企业党政工的关系,把坚持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同发挥
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职代会、工会民主监督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企业的
发展。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企关系,各级政府既不能包揽一切、乱用职权,也
不能撒手不管。要把贯彻《条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研究,及时协调
解决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行为。
11月12日, 市人大常委会对回民小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视察认为, 回民小区自
1992年6月动工兴建以来, 建设工程进展顺利,但要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要进一步
搞好宣传教育,让群众体会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心,同时对建设中的各种困难
也要告诉群众,以取得回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要严格按规划要求把小区建设好,
说到做到,取信于民。建议市里继续把回民小区作为重点工程,确保工作进度快、质
量好,把回民小区建成一个开放、旅游、文明的小区。三要提前做好回迁居民的工作,
早出安民告示,讲明回迁政策和安置标准。四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特别是财政、
金融部门,要尽量协助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确保回民小区既快又好的建成。
(李 伟)

【实行执法责任制】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法律监督,促使国家行政执法机关、
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宪法、法律、法规
的正确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于12月11日作出决定,自1994年1月起,在全市国家机关
中实行执法责任制。决定指出,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国家机关,是指市人民政府及其有
关执法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内容,主要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国务院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济南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国家法律法规与地方
性法规。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国家机关,必须明确各自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并制定具
体的实施方案。要建立健全执法的内部制约、外部监督机制,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
事。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例会、主任会议和视察、调查等形式,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
情况,对国家机关的执法责任、执法效果进行检查。各执法机关要听取群众意见,接
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定期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违法的或执法不当的行为。
市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市人大代表或委托专门委员会,不定期地对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国
家机关进行评议,并作为任命干部的重要依据。
12月24日,中共济南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实行执法责任制动员大会,市委书记谢
玉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启万作了动员讲话,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分
别代表“一府两院”发言,表示坚决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
(李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