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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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993年,市公司国内外保险业务总收入28540.6万元,比上年增收
5690.6万元,增长24.90%。其中,国内财产险业务收入17437万元,增长24.92%;
农业险业务收入1130万元,增长65.93%;人身险业务收入8295万元,增长15.45%;
涉外业务收入289.4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1678.6万元,增长63.61%。保险业务总
收入居全省第3位,其中,国内财产险业务和涉外保险业务收入均居全省第3位,人身
险业务居全省第4位。承担各类经济责任总额达609亿元,比上年增加122.5亿元。全
市有2697个企业、82.6万户家庭、157万人次参加了各类保险。全市保险密度 (人均
交费额)达54元,保险深度(保费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为1.46%。1993年,全市共处
理各类赔案22137件, 满期给付2237701件, 业务支出15976.9万元,其中赔款支出
9257.9万元,综合赔(给) 付率为55.98%,比上年上升10.11个百分点。其中,机
动车辆险赔款5038万元, 赔付率达86.09%,比上年上升8.68个百分点。融资2344
万元,收入129.7万元。全年实现利润2701.8万元,上交利税2913.8万元。1993年,
济南市保险公司先后推出了大额长效家财保险、技术交易保证保险、抵押住房保险、
斯太尔黄河系列汽车质量保险、技改项目贷款保险、旅客住宿保险、国内黄金提运保
险、干部综合还本保险、保姆综合保险、少儿未来幸福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29个新
险种或附加险种,新增业务收入2000余万元。1993年,市公司对兴办的各种经济实体
进行清理整顿,11个经济实体全部与公司脱钩,脱钩资金303.3万元,实现了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被省公司评为财务质量管理第一名;在全省保
险系统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市公司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

【推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五项改革措施】1993年,市公司本着有利于增强基层
活力和提高竞争能力的原则,推出并实施了五项内部改革措施。一是为鼓励企业参加
保险,对大中型企业、系统实行费率优待和固定赔付率、无赔款优待。二是下调县、
区公司上划手续费的比例,规定对三项费用可通扯使用;各基层公司对外勤展业人员
的必要应酬费用,可按一定比例与业务收入挂钩自行提取;对非展业人员及上级公司
和职工家属代办的业务,均可按规定提给代办费。三是为加快理赔速度,提高服务质
量,市公司进一步下放了展业和理赔权。将货运险的预约保险和公路货运险的展业权
全部下放到县、 区公司;涉外业务有6个险种的展业权下放到县级公司;放宽了县、
区公司国内财产险、 人身险业务的理赔权限,并简化了理赔手续;县、区公司对3万
元以下的赔案,可先预付部分赔款。四是各县、区公司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内部机构,
不强调上下对口,并有权按照国家规定辞退或招聘职工。五是制订了一系列向业务一
线倾斜的奖励政策,实行奖金和业务收入挂钩,打破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通过改革,
促进了保险业务发展,取得了竞争优势,使10多家到其他保险机构投保的企业又回到
人保公司参加保险。另外,还在农村保险体制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在章丘市建立了
农村统筹保险互助会,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增设分支机构】 为了更好地为开发区提供各种保险保障,1993年1月,经省人
民银行批准,济南市人民保险分公司正式成立了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公司。开
发区保险支公司建立后,积极开办各种保险业务,为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保驾
护航。至年底,该支公司保险业务收入已达60万元,承担经济风险额达2541万元。另
外,市人民保险公司为扩大保险服务领域,方便群众投保,积极搞好机构下伸工作。
到1993年底,经省人民银行审查批准,设立了市中区二七分理处、天桥区北园分理处、
历下区黄台分理处、槐荫区段店分理处和吴家堡分理处、历城区十六里河分理处及章
丘市刁镇营业所等7个区县以下分支机构。(张红叶)责任编校:高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