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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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1992年,济南市人民政府设市长1人(代市长1人) ,副市长8
人; 秘书长1人,市长助理1人,副秘书长8人。年末市政府局级序列工作部门48个;
序列外局级工作部门9个; 副局级工作部门22个;市属副局级以上事业单位30个;市
属局级经济组织16个。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组织) 共设处室ll 05个,编制8688人,
实有在职人员8381人。另有省属直管部门15个。年内,市政府共发出文件93期,比上
年减少1期。按类别分:综合类13期,计划劳动工资类6期,工业交通类12期,经济体
制改革类7期,财政贸易类8期,城市建设管理类10期,农业类7期,科教文卫体育类8
期, 对外开放类5期,公安司法类6期,其他11期。市政府办公厅共发出文件110期,
比上年增加14期。按类别分:综合类2l期,计划劳动工资类11期,工业交通类10期,
经济体制改革类5期,财政贸易类11期,城市建设管理类12期,农业类8期,科技文卫
体育类l 4期,对外开放类6期,公安司法类6期,其他6期。(市政府研究室、市编制委
员会)济南市人民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市属副局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1992年,市政府共召开2次全体(扩大)会议。3月10日,
市政府召开第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主要讨论市政府提交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 、 《济南市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草案)》、《济南市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草案)》。市长翟永浡
在会议开始和结束时讲话,就《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过程和修改情况作了说明,并就
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抓好当前的政府工作讲了意见。经过与会人员认
真讨论,一致同意将3个报告(草案) 作文字修改后,提交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7月22日,市政府召开第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总结上半年政府工作,
安排部署下半年的任务。代市长谢玉堂在会上讲话,充分肯定了上半年政府工作的成
绩,总结了基本经验;强调了政府下半年工作思路及重点。讲话指出:下半年政府工
作总的思路是:抬龙头,壮龙身,展两翼,伸长腿,展开腾飞之势,加快经济发展。
“抬龙头”,即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争取短期内有重大突破;“壮龙身”,
即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支撑;“展两翼”,
即城市经济、农村经济一齐展翅,同步发展;“伸长腿”,即外经外贸迈开大步,走
向世界,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转变作风,
大力发扬求实创新精神,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开创政府工作的崭新局面。 (市政府
研究室)

【重要决策决定】 1月25日,市政府发布第37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若干规定》,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
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均应遵守。各级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必须
加强对收费、 罚款和集资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现象。3
月4日, 市政府发布第38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星火奖励办法》,对通过实施星火
计划,开发、推广、应用适用的先进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扶持贫困地区,提高
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农材科技管理水平,为振兴农村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集
体和个人进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旨在把科学技术引入农村,依靠科技进步,振兴
农村经济。3月6日,市政府发布第39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
办法》,指出:计划、规划、城建、人防等有关部门必须贯彻“长期坚持、平战结合、
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方针和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加
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
一。5月12日,市政府发布第40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敷设的各种地下管线(包括地下构筑物)
工程档案实施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各种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定点、设计施工、
竣工核验、档案编制等程序提出明确规范。6月9日,市政府发布第41号令,公布实施
《济南市城市供热设施保护办法》,强调对市内已建或在建的热源厂 (热电厂、热电
站和锅炉房) 、换热站、蒸汽分配计量站、供热管道及附属设施,加强保护与管理,
维护公共安全,适应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并对危害供热设施行为,制定了经
济赔偿、 行政处罚措施。6月18日,市政府发布第42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园林绿
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市内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制定、绿化经费筹集、花草
树木的引进检疫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并规定了对损害花木草皮或损坏园林设施的单
位和个人的处罚措施。 6月30日,市政府发布第43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除四害管
理办法》,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本《办法》,坚持预防为主
的方针和专群结合、科学除害的原则,因地、因时制宜,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四害
(蚊、蝇、鼠、臭虫包括蟑螂)消杀工作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7月25日, 市政府发布第44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火车站东站和
南站地区综合管理的通告》,强调维护两站公共秩序,确保安全畅通,严禁以任何借
口冲击车站或调度机构;严禁损坏、盗窃铁路信号或装置;严禁擅自在车站地区摆摊
设点;严禁伪造或倒卖车票;严禁强行拉运客货;严禁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行为,
改善济南火车站东站、 南站环境,建设文明车站。7月31日,市政府发布第45号令,
公布实施《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对用水规划、水源选择、水源防护、
供水设备管理、供水工作人员培训等作了明确规定。7月31日,市政府发布第46号令,
公布实施《济南市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公正、民主、
科学的原则,对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进行专家评价、检测鉴
定或验收鉴定,并作出结论。对鉴定委员会组成、鉴定程序及注意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8月20日, 市政府发布第47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粉煤灰综合利用规定》,对从事
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优惠和扶持政策,优先审批手续、减免税、保证
能源供应等, 鼓励其搞好粉煤灰综合利用,保护自然环境和土地资源。8月20日,市
政府发布第48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管理规定》,强调对县、
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在法定权限内或授权范围内,为贯彻执行法律、法规
和规章所制定的决定、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和通告等文件,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国
家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8月28日,市政府发布第49号令,公布实施《济南
市查处生产销售假冒劣商品行为暂行规定》。指出,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假冒劣商品行为,
从重从快进行查处。并对如何认定、查处等细则作了明确规定。9月5日,市政府发布
第50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通告》,要求取得国
有土地使用权和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限期内进行申报登记、办理或补办合
法手续,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0月14日,市政府
发布第51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托幼工作暂行规定》,对“八五”到2000年托幼工
作规划目标、托幼园所和学前班建设、教育保育和管理以及奖惩办法作了明确规定。
旨在按照国家有关托幼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本市托幼工作规划、检查监督和
管理。11月28日,市政府发布第52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和转让暂行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本市市区、县(市)城区、
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全民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办法。指出:
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年限内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
护;其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个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继
承。并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使用权终止、社会责任等有关细
则。11月18日,市政府发布第53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管
理暂行办法》,对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依法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并对土地使用权从事转让、出租、
抵钾和对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从事出售、出租、交换等经营活动进行规划。12
月8日, 市政府发布第54号令,公布实施《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管理办法》,对本市
市区内经营客运出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营业性活动的开业、停业、歇业,车辆管理,
营运管理,奖励与处罚等细则,作了明确规定。(市政府研究室)

【市长公开电话】1992年市长公开电话发挥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为群众、为基层办实事,解决具体困难4820余件。其中疏通楼
房、街道下水道,解决污水外溢问题896件(次),排除电话故障956件(次),修理路灯
672件(次),清运垃圾653件(次),修理自来水管道漏水故障324件(次),维修房屋325
间(次),排除照明用电线路故障898件(次)。总共接收群众和基层单位来话11257人次,
已答复和办理11121件,办复率为98.8%。市长公开电话值班室还承接了部分人大代
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截至年末,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27件,省人
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89件。(胡永新)

【调 研 工 作】 1992年,政府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取得了
新的进展。完成了一批有较高价值的调研材料,如《济南城市工业走向调查》、《济
南市乡镇企业调查》、《我市乡镇企业赶超淄博、潍坊、烟台、青岛发展战略分析》、
《关于我市人才情况的调查》、《我市夜市现状及建议》、《重视“窗口”建设,发
挥“窗口”作用》等,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许多建议被采纳。市政府办公厅、
研究室全年编发调研刊物《供参阅》55期,其中特刊、增刊43期,市政府领导批示率
为55%。政府系统调研机构坚持联络交流制度,先后3次召开了县(市) 、区政府调研
工作联系会,按系统分别召开了建委、财委、经委口各局(公司)调研工作联系会,通
报交流情况,研究部署任务。市政府研究室加强了与国务院研究室、省政府信息调研
室、省政府经济综合部门调研机构的联络,提高了调研工作质量。(市政府研究室)

【信 访 工 作】1992年市政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408件(次)。其中来信3754件,
处结3746件,处结率为99.8%;来访1654起,5653人(次) ,处结1584起,处结率为
95.8%。来信来访的件(次) 数比上年减少363件,但人次上升89%。全年集体访121
起, 3927人次,分别是上年的1.68倍和2.83倍。进京上访49人,比上年下降62.6
%。年内,中央、省交办重点案件31件,均全部处结,市政府领导阅批交办77件,处
结75件。来信来访涉及较多内容是:劳资福利606件(次),民事纠纷524件(次),干部
违纪322件(次) ,房屋拆迁270件(次),住房261件(次)。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个别地
段的城市改造拆迁工作不周密,安置房源不充足,致使被迁群众自己找房遇到困难,
有的新建住宅小区设施不配套,上学难,买煤买粮难,交通不便,水电供应不正常;
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不好,不能及时发放工资,几年不报销医药费,该发的补贴不能兑
现等。(郭松山)

【政务信息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1992年共编发各类信息1826条,计l15万字,分
别比上年增长4.3%和25.8%。其中,报国务院办公厅127条,采用54条,采用率42
.5%; 报省政府办公厅436条,采用191条,采用率为43.8%;供领导参阅883条,
批示20条; 下发信息380条。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快速、求
实、深刻的原则,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为各级领导当好参谋上。注重突出反映加大改革
力度的新举措,增强信息的针对性;抓住领导关心的重要问题,实行跟踪报导,形成
反馈的连续性;积极反映经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基层急需解决的困难,提高信
息的有效性。与此同时,不断开拓新的信息工作领域。一是注意反映经济建设中的成
绩经验、存在问题。先后总结了财贸系统在小型国合商业企业推行“抽回商品资金,
承包自主经营”的改革经验,长清县主动出击打好企业嫁接改造总体战的四条做法。
二是拓宽服务领域。 8月,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与市经委信息中心、市农业银行、建
设银行、交通银行、城市信用社六个单位联合成立了济南市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网络,
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及乡镇企业,发行以刊登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动态分析和产供销信
息为主的《济南经济信息快讯》 ,为企业提供项目咨询服务。到年底共有800家企业
参加经济信息网络, 编发《快讯》12期,刊登经济信息900条。三是广泛搜集外地改
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经验做法,借他山之石,为我所用。全市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得到
加强。建立了县(市)区政府信息工作联席会制度,并扩大基层信息网络、基层信息点
100个。 还与省政府驻广州、上海、深圳、重庆、海口等地办事处建立了信息联系。
(谭 伟)

【政府法制工作】 1.大力强化地方立法工作。围绕加快改革开放和加速经济发
展,及时制定出台了一批亟需的法规、规章。全年共审查、修改、论证法规草案40多
件, 发布实施24件。2.对前几年治理整顿期间的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市政府令、
市政府和办公厅的文件以及市人大发布的涉及政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656件, 其中重
点认定146件(确认继续有效的116件,需要修改的16件,应予废止的14件)。同时,清
理各县(市) 区政府和各部门文件2000多件。3.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政府
制定了规范化文件备案监督管理规定,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
文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全年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30多件。对个别与形势发展明显
不适应的文件,及时进行了处理。上半年,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执行现行改革开
放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大检查,发现涉及权力下放不同步、政策法规不完善、政策界
限相互冲突等方面的问题10余条, 采取了解决措施。4.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继续开
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的宣传学习活动。全年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48
件,结案43件,其中维持的25件,撤销或变更的13件,其它5件,分别占58%、30%、
12%; 发生行政诉讼案件62件,其中维持的31件,撤销或变更的4件,原告撤诉的21
件、其它6件,分别占50%、6%、34%、10%。这些案件,主要涉及公安、工商、税
务、 标准计量、卫生、文化、土管、城建、拆迁等部门和部分乡镇政府。5.法律服
务工作。调整充实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组。市法制局先后举办两期涉外经贸法律培训班
和“关贸总协定及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对策”专题讲座,来自全市近百家大中型
企业和“三资” 企业的300多人参加了培训和讲座。经市政府批准,市法制局创办了
济南市法律服务中心。(李泰吉)

【机构编制管理】1992年,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和
扩大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要求,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先后确定了市环保局、
审计局、纺织局、粮食局、一商局等5个市直部门,章丘、济阳、长清3个县(市),市
中、槐荫2个区和济阳镇等11个乡镇、司里街等8个街道办事处为全市机构改革试点单
位。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学习兄弟县、市“小政府、大服务”的经验,研究拟定了
各试点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转变
职能,下放权力,撤并行政事业机构,大力兴办经济实体,安置机关富余人员。到年
底, 全市共撤并行政事业机构138个,兴办经济实体856个,成建制改建实体机构128
个。共减少行政事业人员1724人。年内可减少行政事业性经费1018万元。同时,还按
照“控制总量、精减机构、保证重点、充实基层”的原则,积极稳定地处理好控制与
发展的关系,保证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对人员的需求,严格控制各级国家机关和财
政拨款事业单位增加人员。 1992年,全市增加13095人,其中国家机关增加4315人,
事业单位增加8780人;减少9127人,其中国家机关减少4003人,事业单位减少5124人。
增减相抵,净增3968人。(杨元伦)

【行 政 奖 惩】 1992年,市政府针对奖励表彰过多过滥、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
问题,转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奖励表彰
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规定:奖励表彰的范围要严格控制;奖励表彰要实行计划
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掌握评选比例并控制各类表彰会议的召开。市人事局、财
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对奖励表彰的经费问题下发了通知。年内,市委、市政府对在经
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其中先进单位183
个, 先进集体98个,先进个人66名。在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中,记功的3人,记大功的
13人, 晋升一级工资的14人,市级劳动模范11人,推荐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1人。
同时命名表彰“优秀乡镇企业家” 160人,“第三批市级企业技术拔尖人才”27人。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年内,
市政府还制定了《关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实行重奖的暂行办法》(见“政策、
法规选编”栏目) ,并对在生产和科研领域创造了丰硕成果的山东医科大学教授王慧
才、济南第一机床厂易炜里、济南衡器厂陈正、济南市农科所叶秋林等实行了重奖,
分别奖励人民币20万元、5.84万元、7.8万元和1万元。 (参见“科学·综述”分目
【首次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条) 1992年,全市行政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
127件,已结案117件。受行政处分的工作人员106人,其中县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
23人, 一般干部76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6万元。
(杨元伦)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 1992年,市人民政府共办理行政任免190人 (任
133人,免57人),其中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市政府序列的委办局正职工作人员
10人 (任6人,免4人) ;任免在市政府序列的委办局副职及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的行
政工作人员111人(任84人,免27人);任免县级企事业单位的行政正职69人(任43人,
免26人) 。根据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适当放宽主任科员、副主任科
员比例的意见》 ,办理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审批手续59件380人。年内,还转发了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晋升行政职务管理工
作的通知》,规定工作人员晋升行政职务,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
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党的德才兼备原则;要实行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必
须在国家规定的职务设置范围和职数限额内逐级晋升;通知还对晋升的程序做了明确
规定。(杨元伦)

【干 部 调 配】 1992年,全市各级人事部门共调配干部1445人。其中从市外调
入干部654人。 在调入的干部中,因工作需要调入423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175人,
照顾家庭生活困难56入; 调入的干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139人,占调入干
部总数的21%。调出干部522人,其中因工作需要调出363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78人,
照顾家庭生活困难76人,其他原因调出5人。市内调整干部269人,其中到企事业单位
工作的149人。年内,还为中国驻外国使、领馆等机构选派服务人员5名,其中理发员
1人,花工1人,服务员1人,勤工人员配偶2人。(杨元伦)

【录用聘用干部】1992年,全市共录用国家干部1667名。其中从现任国家特级企
业、一级企业、二级企业或省级先进企业的厂长、书记中录用干部68名;从1989年以
来全国乡镇企业家、山东省优秀农民企业家中录用干部14人;从选聘的乡镇党委书记、
副书记、 委员和乡镇长、副乡镇长中录用干部5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市直机关
优秀工人中录用干部474名; 为800名优秀民办教师和304名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招收
的自费、 电大和函授普通专科班毕业生办理干部录用手续;落实干部身份的2人。同
时,通过考试考核,为市公安局防暴支队、工交分局招收了防暴队员、公安干警。年
内, 还为全市有关企事业单位选聘合同制干部630名。为适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职
称改革的需要,11月份,市里成立了“济南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全市的干部吸
收录用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工作。(杨元伦)

【公务员制度试点】 1992年5月,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济南为公务员制度
试点城市。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为全省建立推行公务员制度提供经验,市委、
市政府成立了济南市公务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7月1日,办公室正式
开始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草案),拟定了《济南市国家行政机关
公务员制度试行方案》 和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回避等5个单项法规以
及政府现有人员向公务员过渡的试行办法;二是确定了市环保局、市审计局为公务员
制度试点先行单位,两个单位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草案)的要求,分别拟定
了“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工作方案;三是举办了公务员制度试点工作骨
干培训班,五县、五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人事处长共31人参加了培训。(杨元伦)

【运用微机进行干部统计】多年来,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统计工
作依靠手工汇总、审核,费时费力,工作效率低。为使干部统计工作现代化、程序化,
市人事局在1992年的干部统计工作中,运用微机进行审核、汇总,准确率和工作效率
明显提高。与往年相比,节约工作日425个,效率提高了94.4%。(杨芝英)

【安置与培训军队转业干部】 1992年,济南市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51名,其中
团职71名,营职66名,连排职39名,技术干部75名,接收数量比上年增加了四分之一。
主要特点是“两高”、“两难”,即团职干部比例大、职务高,定职、定位安排难;
转业干部要求去向集中,期望值高,落实难。在安置工作中,市军转安置部门在调查
研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落实,制定了四条措施,引导转业干部到企业和基层工作:
①尽量分配到经济效益好、有解决住房能力的大中型企业;②军龄为本企业工龄并享
受有关福利待遇;③分配到已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单位的转业干部,暂不竞争上岗,
实行委任制, 待工作2年熟悉情况后,再参与竞争;④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应优先聘
用转业干部。 这些措施,使l16名转业干部愉快地到企业去工作。同时,还采取“腾
位子、低职高配”和“企业单位增加职数”的方法,使相应安排职务的转业干部都落
实了职务。年内,还开办了党政、政法、财税、城建4个培训班,210名转业干部参加
了为期3个月的培训。(杨元伦)

【离退休干部管理】1992年,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①及时、
妥善地为到离退休年龄的干部办理离退休手续。年内,全市到离退休年龄的干部3353
人,已办理离休手续的750人,办理退休手续的2352人,两项占到龄干部总数的92.5
%。②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知》 ,为全市22720名离退休人员增加了离退休费,平均每人
每月增加24.68元; 按照山东省人事局的部署,为22905名离退休人员按原职务增发
生活补贴,人均月增发24.23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为91名退职人员增加了退职费,人均月增22.45元;为35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了
延长离退休年龄手续;为39名退休干部办理了享受特殊贡献待遇手续;为享受地市、
县处级待退的离休干部增发了生活补贴, 其中地市级422人, 人均月增9元;县处级
2876人,人均月增8.7元。③举办了离退休干部象棋比赛、第六届“长寿杯”门球赛
和老年人文艺汇演等活动,丰富了离退休干部的业余生活。适应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
需要,11月20日,成立了“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着手开展国
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杨元伦)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管理】1992年是职称改革工作转入经常化的第一年。根据
职改工作转入经常化的要求,市职改部门调整充实了县、区、局的98个职改领导小组,
重新组建了各级评审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有关事
项的通知》、《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的通知》、《关于全日制正规院
校毕业生按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等,对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条件、评审组织、
评审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下放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权限。企业内部专
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和职务实行评聘分开,企业根据需要,自行评聘专业技术人员,可
以低职称高聘,也可以高职称低聘,对不称职的,可随时解聘。在此基础上,对全市
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计,对上级首次下达的141892个“限额指标”进行了清理;对专
业技术人员进行了1991年度的年度考核和任期期满考核;各单位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
的设置;为8056名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按期确定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会同有关系
列主管部门组织全市3万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晋升高、 中级职务的外语考试;组
织1.9万名统计、会计、审计、计算机软件人员参加了全国统一进行的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年内,市政府制定并下发《济南市“八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
划》 ,对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并成立济南继续教育协会。5月,该协会配合
“济南市科技宣传月”活动,举办了《九十年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展望与对策》学术
报告会。 年内,还组织40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
举办的《计算机知识讲座》学习。各行业、各系统都组织了多种形式的研讨会、报告
会。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管理方面,建立了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库,办
理了10300名高、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的入库手续;制定下发了《济南市专业
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使业务档案的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杨元伦)

【落实科技干部生活待遇】1992年,继续落实科技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①按照
政策和计划指标凭证“双控”的管理办法,为已被评聘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农
村家属共254户、499人,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
3户、家属5人,中级职称的239户、家属470人,有突出贡献的12户、家属24人。同时,
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对农转非人口收取城市增容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
首次对被转为非农业人口的人员每人收取了2000元的城市增容配套费;②根据国家和
山东省的有关规定, 为187名工作在农林第一线的科技人员提高了岗位津贴,每人每
月平均6.6元;将30人的岗位津贴固定为工资,每人每月平均7.8元;③为了稳定乡
镇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市人事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决定,为2862名工作在乡镇卫生院的
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医士以上职称的人员浮动了一级工资,平均每人每月7.4元。
(杨元伦)

【人 才 交 流】 据调查,1992年全市有686个单位急需13625名专业技术人才,
其中需要高级职称人员和毕业研究生656人,中级职称人员和大学本科毕业生5546人,
助级职称人员和大学专科毕业生4120人,员级职称人员和中专毕业生3303人。需要调
整交流的专业技术人员694人,分布在185个单位。为了筹集人才,适应经济建设和改
革开放的需要, 7月28日,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组织代表团,参加了山东
省人民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引进人才新闻发布会,向全国推出了济南市引进
人才、技术的优惠政策,发放济南市情简介、人才需求信息2000余份,并于7月30日、
9月17日先后在《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上刊登人才招聘启事,同时,在市政府
驻北京办事处设立了招聘人才接待站。大会以后到年底,共有8385人联系应聘,其中
具有高级职称的721人,中级职称的2059人,初级职称的4388人,研究生440人,大中
专毕业生777人。 到年底,已落实招聘单位的2683人。针对全市在扩大与韩国经贸技
术合作交流中朝语人才匮乏的问题,l0月份,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赴吉林省延边地
区招聘朝语人才,有98人前来应聘。1992年,市人才市场在调剂人才方面继续发挥作
用。 有513家企事业单位在市场设摊招聘,洽谈人数达26434人,实现流动908人。年
内,市政府还组织1448人支援农业和乡镇企业,其中调入209人,聘用离退休人员544
人,对口支援294人,兼职服务401人。在招聘引进人才的同时,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还注重对人才的培训和管理。举办了3期涉外经济干部培训班,培训人才275人;举办
了l期关贸总协定研修班, 市有关部门92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与山东大学、山东经
济学院联合举办了二年制外经外贸专业脱产专科班,招收学员96名。根据国家人事部
《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代管流动人员档案996份。(杨元伦)

【引进国外智力】1992年,国家和山东省批准给济南市的引进国外人才项目20项
(其中借款项目l项),资助人民币35万元,借款30万元,外汇额度3.58万美元;批准
派出实习培训项目6项,资助人民币35万元,外汇额度约7万美元。到年底,执行引进
项目13项(包括1991年1项) ,聘请专家34人次;执行派出项目3项(1991年1项),派出
10人; 执行计划外派出项目6项,派出10人。这些项目的执行,给企业带来了明显的
效益:一是促进了企业技术改造。山东省无线电厂聘请加拿大北方电气公司数字微波
专家来厂,对新组建的240路数字微波生产线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年内即批量投产,
实现产值500万元。 二是促进了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开发。济南第一机床厂研制开发
的CIMS工程, 是我国高技术领域“863”系统工程项目之一。在确定CIMS工程计算机
网络和数据库的选型方案中,该厂先后两次聘请美国DEC公司的l0余名专家来厂咨询、
讲课,加快了该工程的开发进度。三是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济南无线电八厂聘
请美国威华斯公司的印制电路板专家担任厂总经理, 4个月内产品的质量即发生明显
变化,单面板合格率达到98%,双面板合格率由原来不足60%上升到95%。同时产品
开始销往美国,技术管理人员的外语水平进一步提高。年内,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
组办公室发挥济南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和济南市国际人才协会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
与海外留学人员和华侨广泛联系;为了让国外留学人员了解济南的市情和有关政策,
制定了《济南市招聘国外留学回国人员的政策规定》 , 刊登在《光明日报》和美国
“留美刊物”上,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收到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40多名留学
人员的来信,表示愿意来济工作。年初,还组织48名出国实习培训的备选人员,参加
了在天津举办的全国BFT考试, 其中11人取得合格证书,参加人数和考试合格率位居
全省各地市之首。(杨元伦)

【基层政权建设】1992年济南市基层政权建设以抓基层,打基础为重点,深入贯
彻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在农村,大力推广章丘市村民自治的经验。8月底,
全国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在章丘召开。会后,围绕“章丘经验在济南,济
南怎么办”,研究了贯彻意见。全市广大农村普遍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规范化管理
规定和村规民约;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民议事会制度。有37个乡镇,1380个
村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分别占乡镇、村总数的33.3%和29.2%。在城市,积
极把章丘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经验引入街居建设。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居民
自治示范活动的意见》,并把发展居办经济和第三产业作为居民自治活动的重要内容。
在振兴街、 东关、四里村、天桥东街4个办事处的20个居委会进行了试点。年底,开
展居民自治示范活动的居委会有66个, 并对670个居委会主任全部进行了培训。通过
开展居民自治示范活动, 促进了全市居办经济发展, 纯收入万元以上的居委会达到
256个,总产值达到26117万元,实现利润4486万元。(刘逢山)

【行政区划调整】(参见“区县·章丘市”分目【撤县设市】条)

【地 名 管 理】1992年,全市命名57条街路,审核896条街路巷、居民小区的标
准名称, 纠正不符合标准的地名标志73处。 由公安部门更换安装门牌、街牌、路牌
276789块。加快了村碑设置的步伐,到年底已设置6432块,比上年增加73.29%,其
中平阴县全部设置完毕。全市建立地名档案570盒3118卷,向社会提供使用390人次。
标绘标准地名图160幅。 济阳县、章丘市、平阴县、历城区、天桥区、历下区印发了
地图,长清县印制了新图。长清县、历城区编印了地名录。(刘逢山)

【社会团体管理】全市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复查登记工作到1992年6月基本结束,
并通过了省民政厅检查验收。到年底,已登记市级社团350个,其中法人社团292个,
非法人社团58个,共有团体会员3208人,个人会员769001人。属于1989年10月25日以
前成立, 重新复查登记的313个,按照国务院《社团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新批准成立
的37个。为276个县区级社团颁发了登记证书,其中法人社团57个,非法人社团219个。
自行解散的县区级社团39个, 宣布撤销的7个,并入其他社团的34个,暂缓登记的16
个。(刘逢山)

【婚姻登记和管理】1992年为加强婚姻管理体制改革,章丘市、商河县、长清县
建立了县级婚姻登记处,全市婚姻登记员进行了培训。婚前健康检查试点范围进一步
扩大,由4个市辖区扩大到区辖镇和章丘、平阴、长清、商河、济阳、历城的县 (市)
区机关驻地镇。 全年依法办理国内公民婚姻登记40327对,晚婚率达91%;办理涉外
婚姻登记82对,比上年增加141.1%;离婚登记670对,其中结婚5年内离婚的占58%。
槐荫区婚姻登记处适应改革开放要求,率先在全省开设了第一条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热
线电话,到年底已受理875人次。(刘逢山)

【执 法 监 察】 1992年,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共立执法监察项目71个,检查单位
700余个,检查各项资金4亿余元,查出使用不当和违纪金额1580万余元,纠正使用不
当的资金466万余元, 发现案件线索129件,立案查处53件,下达监察建议书275份。
在执法监察中,监察机关注意把着眼点放在基层,把着力点放到政府机关,主要抓了
三个方面的工作:①围绕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开展监督检查,保证
党委、政府重大改革开放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会同市纪委、法制局等部门对全市深化
改革扩大开放现行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综合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
企业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下放权力为企业
服务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共检查市县区政府部门244个,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各级
党政部门清理政策法规性文件655份, 废止不适应改革开放的文件规定44份,修改完
善43份, 下放权力和制定优惠政策、措施140余条。②围绕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集中力量对乡镇统筹费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计划
内工业用煤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普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了30个乡镇、
12家企业。共检查资金3亿余元,煤炭299万吨。通过检查,对按政策规定办事的进行
了表扬;对超标准提留、挤占挪用和弄虚作假的进行了处理,并帮助有关单位分析原
因,建章立制,改进管理。章丘市、历城区、济阳县监察局还分别对农用柴油、夏粮
征收奖惩政策兑现和农业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③围绕群众关心的热
点问题开展短、平、快的检查。重点抓了住房特困户解困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全市道
路检查站的整顿,制止了有些部门擅自向企业乱收钱物,频繁到亏损企业调查,违反
规定在企业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的行为。各县(市)区监察机关还根据党委、政府和群众
的要求抓了一些热点问题的检查监督。如商河县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两次监督检查,
历下区对买卖公房使用权问题的检查,槐荫区对个别学校乱收费问题的检查等,均取
得良好效果。另外,监察机关还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计划外生育费征收和教育集资的
管理使用情况、执行税收财务物价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打击制造、销
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黄法瑞)

【行政违纪案件查处】1992年,全市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73件次,受理各
类违法违纪问题l061件, 立案调查127件,结案117件;给予行政处分的106人,其中
县级干部7人, 乡科级干部23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
.6万元。 办案中,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监督部门作为查处重点。市监察局
查处的某开发公司副经理贪污2.8万元的案件, 天桥区、历下区查处的7名副局级以
上领导干部以权谋私、 违法乱纪的案件,济南钢铁总厂监察室查处的5名县级干部的
失职渎职案件等,在一定范围内引起较大震动。在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同时,
各级行政监察机关按照监督到位、防线前移的思路,加强对监察对象的日常性监督和
教育防范。对敢于创新,勇于改革,脚踏实地干工作的干部,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和
保护。全年为177名被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了是非。对200余名受到举报但只有轻微
错误或一般性问题的干部,从爱护的角度出发,及时给予提醒或给以诚恳的批评教育,
较好地做到有问题查清,小问题说清,没问题澄清,有效地保护和教育了干部。 (黄
法瑞)

【企业效能监察】 为了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到1992年底,市属165家全
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已有120家建立了监察机构。 按照“抓监督,促管理,上效益”
的思路,企业监察机构在抓好廉政监察的同时,针对企业管理中的突击问题开展了效
能监察。 据统计,1992年全市有75家企业开展了106项效能监察,提出改进管理、建
章立制的建议100多条, 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500多万元。市监察局总结宣传了一批
先进典型,并召开全市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了济南钢铁总厂、济南第
一机床厂、济南第二棉纺织厂,济南市交电站开展效能监察的经验。(黄法瑞)

【民主评议行风】民主评议行风是全市1992年下半年廉政建设的一项中心工作。
重点在市公安、电信、工商、交通、税务、卫生、公用、房管、农行等9个系统进行。
7月份召开动员大会。 整个行风评议活动围绕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优质服务、严明
纪律等四个方面内容,分三步进行。首先,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委员、特
邀廉政监督员、 市直机关干部和区街干部中选聘54名代表,组成9个评议组,认真检
查评议9个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其次,督促各被评议单位进行整改。全市共印
发了5000份征求意见书,经过分类整理后,连同评议组从社会各界明察暗访收集的群
众意见,先后三次反馈给各被评议单位,逐条整改、落实。最后,请评议组集中评议。
为了实行有效而治,在行风评议中,先后召开了全市端正行风汇报会和评议组情况通
报会,分别由九个行业的主要负责人汇报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和交流跟踪评议情况。这
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收到明显效果。据统计,通过摆查评议,共发现问题5700个,收
集各方面意见和反映399条,提出各种工作建议155条,集中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
2992个。不少部门和行业还结合评议整改堵漏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有效地促进了行风的好转。(黄法瑞)

【政府机关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政府机关上半年深
入开展了廉政教育活动,全市政府机关干部的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①围绕专题开
展系统性教育。按内容分阶段地开展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党的优良
传统和防和平演变的教育”、“遵纪守法的教育”和“勤政为民的教育”。全市印发
《廉政二十讲》和《廉政建设法律法规选编》3000余册。②结合“纠风”和刹公款吃
喝歪风,开展现实性教育。各级政府部门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现实性问题
进行检查整改。市园林局组织机关干部对照廉政规定进行议摆查,并在干部中建立了
廉政档案。市税务局为了检查税务干部有无吃请现象,突击抽查了10家饭店。多数县
区政府和市直机关还在新年、春节期间在机关和宿舍传达室设立了廉政监督岗、举报
箱和举报电话,加强了对外来车辆和送礼者的审查。全市还从执法监督部门抽调36名
干部组成12个检查组,每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干部带队,于春节前对10个区县、14个
市直部门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③通过正反典型的总结宣传,开展形象性教
育。年初《农民日报》发表了《八百公里跟车记》一文,揭露了济南市某些道路交通
检查站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问题。市政府立即责成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研
究,先后前往北京、莱芜等地直接探访当事人和旁证人50多名,取证40余份,很快查
清了事实,对5名违纪人员公开给予政纪处理,并对监督管理不善,负有领导责任的4
名单位负责人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各个县区和政府部门也都注重加强了对典型案例的
通报和宣传。与此同时,各部门还及时抓住身边涌现的先进典型广泛地进行正面宣传
教育,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赶有目标、学有榜样,有力地促进了廉政教育活动的开展。
(黄法瑞)

【地方志工作进入出成果的高峰期】 济南市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工作, 始于
1981年。至1992年底,各级志书的志稿,经反复审修,已陆续接近或达到出书水平,
为最终完成l部市志、 6部县志、4部区志的纂修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全面步入出版
志书的高峰期。《济南市志》(104个分志)截至年底,已形成铅印讨论稿400余万字,
占全书的80%以上,其中69个分志讨论稿,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又进行了深加工。后
进单位和难点部分的编纂步伐加快,全书组稿工作进入收尾阶段。转入全书统编的时
机已日趋成熟。 第4部《济南年鉴》1992年本,组稿、编辑、出版工作进展顺利,实
现了当年出书的目标。全市10部县、区志,除《历城县志》已经出版发行外,年内又
有《平阴县志》、《章丘县志》、《长清县志》、《历下区志》交付出版,其中《平
阴县志》已与读者见面。《商河县志》、《济阳县志》、《槐荫区志》正在进行送审
前的深加工, 天桥、市中两区正采取措施,加快区志的纂稿步伐。8月14日,市政府
召开全市第七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回顾和总结十年来全市地方工作,部署今后工作任
务;探讨确保志书质量的方法和措施。张福山副市长在会上讲了话。会后,市政府根
据省政府要求和济南市的具体情况,下发文件,提出了“八五”期间,全面完成本届
市志、县区志的纂修和出版发行任务的规划目标和保证措施。并要求已完成志书编纂
任务的县区,逐步地有计划地转入志后工作,开拓地方志工作的新领域。(市志办)

【《历下区志》出版】(见“区县·历下区”)

【新编《平阴县志》出版发行】(见“区县·平阴县”)

【保 密 工 作】 济南市的保密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后即由中共济南市委统一领
导。1951年6月,市政府根据中央政务院规定设立市保密委员会。1960年5月,根据党
中央决定精神,市委设立保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工作由市
政府移交市委统一管理。 “文革”期间,市保密委员会停止活动。1975年8月14日,
市委决定重建市委保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1990年5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在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基础上组建了济南市保密局,作
为市政府主管全市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又是市委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由市委、
市政府双重领导。此后,全市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保密局。市、县(市)、区政
府保密局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主管本行政区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其主要
任务是:依据“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组
织落实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决定,做好决策咨询和服务工作;采
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宣传教育全市干部和职工群众,增强保密法制意识,保守国家秘
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检查、监督保密法规的实施,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
位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查处泄密事件,表彰、
奖励保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保密技术的开发、应用,提高保密技术
的防范和保障能力。1992年全市各级保密组织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保密工
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各项保密工作。保密宣传教育形式多样,编印、发行《保密工
作》等保密法规宣传材料及普法教材4万余册(份) ;播放保密教育录像、组织保密教
育文艺演出、 保密知识竞赛210余场,受教育群众15万余人次。认真实施依法治密工
作, 检查、监督保密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专、兼职保密工作干部对130多个市直部
门、人民团体和县(市)、区依照保密范围确定密级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日
常定密工作基本步入法制化、 规范化的轨道。对全市800余家印刷、复印等行业的业
户执行《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
个别违反规定的业户进行了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依照《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
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核发了《出境许可证》。对党政机关和涉外单位的保密重点
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加强了检查和管理。注重保密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采取了一些措施,在防范窃密与泄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吕允增)

【无线电管理】1992年,完成了对全市短波电台的普查和电台验证工作。共审验
设台单位224个, 占总设台单位的98%,验证率达到87%。截止年底,全市新增设台
单位30家,新设各种电台2794部(其中900兆公众移动电话1284部),开通小微波设备3
套, 新建寻呼台5座。年内,历城区政府成立了全市第一家区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全
市首次无线电管理工作评比竞赛活动历时12个月, 于3月份结束,22个先进单位和33
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任春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