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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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抚恤】继1991年11月《济南市优待烈属军属和革命伤残军人办法》颁布之
后,各县(市)区相应制定了实施细则或规定,全市11个乡镇也全部出台了单项规定,
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配套的优抚法规体系。借创建“双拥模范城”的东风,下
大力解除优抚对象的生活、 住房和医疗困难。市民政局于7月中旬在平阴县召开了全
市“解三难”现场会,推广了平阴县、长清县民政局和平阴县刁山坡镇、章丘市埠村
镇的经验。 9月份在全省优抚对象“解三难”奔小康经验交流会上,平阴县政府作了
典型发言。 会后,拟定了全市优抚对象“解三难”奔小康实施意见。向20263名老优
抚对象发放临时救济款78.5万元, 投放优抚款159.2万元,义务帮工10.55万个,
使3485户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千元, 14629户达到当地人均收入水平,2114户家庭人均
年收入高于600元; 帮助建房1001户,修房2395户5313间,义务帮工帮料折款141.6
万元;有35个乡镇制定出医疗办法,各乡镇因地制宜,有的实行免费医疗,有的社会、
财政、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有的加入农村合作医疗。全年发放烈属和牺牲、病故军
人家属定期抚恤款163万元;革命伤残人员抚恤194.8万元;在乡复员军人定补款446
.3万元,定补面达100%。月人均26.6元;为175人办理了一次性抚恤,发放抚恤金
38万元。评残6人,提高残疾等级5人,补办证书43人。为18名烈属、特一等伤残军人
家属办理了“农转非”手续。义务兵家属实行户户优待,于11月底全部兑现优待款,
总计达1164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户均535元,城镇户均500元。

【退伍军人安置】1992年,全市共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3089人。其中,回农村安
置1723人,在城镇安置1366人,(内含复工复职的797人) 。回农村安置的退伍义务兵
中有军、地“两用”人才372名,已开发使用361人,开发使用率97%。各级政府共拨
款16.5万元,为187名退伍军人建房l03间,修房183问。另外,全市还接收安置转业
志愿兵358人。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1992年,济南市新组建了军休五所、六所。军休所基建
竣工面积21366平方米,在建11235平方米。按照全省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会议精
神,市政府召开安置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部门协调办公会,对解决军队退休干部生活
补贴和军队离休干部无工作的直系亲属公费医疗问题做出安排。继续开展军休所达标
升级活动, 有l 0处军休所达标。军休所以副补所,开展生产经营,年纯收入达到25
.2万元,比上年增长26%。

【拥军优属】1992年初,济南市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各级民政部门对拥
军优属工作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争上高水平,使“双拥”工作组织不散、标准
不降。全市176个拥军优属服务网络,1.29万个小组,37万人(次)参加了拥军优属活
动,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11万余件。在新年春节和“八一”期间,通过走访慰问
等形式向部队赠送慰问品12.9万件,价值73万元。全年主动征求部队意见175件,经
过多方努力已解决154件。 还解决部队训练、施工用地,随军家属就业、子女上学,
供电、供水、交通等实际困难。全市进一步开展争先创模活动,继天桥区、历下区、
市中区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区”之后,章丘市又跨入省“双拥模范市”、历城区跨入
省“双拥先进区”行列,市民政局、市煤气公司、槐荫区教委,历城区洪家楼镇、市
中区四里村街道办事处获得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称号。历下区华达汽车修配厂厂长兼书
记张崇良获全国两用人才先进个人称号。

【烈士褒扬】市英雄山革命烈士陵园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悼念烈
士活动,20多万干部群众前来参加悼念大会,祭扫烈士墓、参观烈士事迹展览等。为
做好烈士事迹褒扬工作,济阳县修建了烈士事迹陈列室,长清县多方筹集资金,对烈
士陵园统筹规划,分期修建大门、纪念塔、院墙和烈士墓,一期工程已竣工。 (刘逢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