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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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其前身是1988年11月开辟的济南高技术产业开发实验区。该实验区位于历城区
洪家楼镇山东大学周围,面积3平方公里。1990年2月,国务院批准济南划入沿海经济
开放区后,市政府决定在实验区的基础上,兴办济南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并于
同年9月颁发了《关于兴办济南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决定》 ,10月制定了《关
于在济南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办高技术产业的政策》,开发区面积扩大到15.
9平方公里。 1991年3月6日,济南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当年,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全面起步,取得了明显的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详见1992年版《济南年鉴》189页【济南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全面起步】)1992年是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迅速发展的一年。4月被国家科委
授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认定标牌。建立了具有特区特色的开发区管理机构,
成立了以代市长谢玉堂为组长的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享有市级管理权限的副市级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开发区政策法律咨询委员会,调整加强了开发区专家咨询委员会。
开发区软硬环境建设取得突破,先后征地115.3公顷,建成总长5.3公里、总面积16
.8万平方米的三条主要干道,敷设了8种、14条管线,建设中的科技城实现了“七通
一平”;完成了开发区东部外向型工业加工区10平方公里的勘测、规划和部分设计任
务;制定起草了《关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权限的规定》、《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
《关于在开发区开展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与《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
于加快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决定》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等。招商引资工作成
绩显著,进区企业项目达11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2.5亿元,可利用外资1.7亿美元。
筹措建设资金98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200万元,银行贷款6100万元,发行建设债券
3500万元。高新技术产业取得可喜进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6家,高新技术产品35种,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增长。

【建立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7月4日,中共济南市委研究决定,
撤消原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立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出国审批、项目审批、土地征用、
规划建设、 劳动人事、财政税收和工商管理等方面,享有市级管理权限。7月15日宣
布成立。管委会设办公室、政治部(劳动人事局)、规划土地建设管理局、经济技术贸
易局(招商局)、财政税务工商管理局、政策法制局等六个职能部门,均为副局级。随
即接收了《信息快报》社,并相继成立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工业发展总公司、物资
公司、进出口公司、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直属机构。

【召开加快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动员大会】 7月16日,市委、市政府隆
重召开加快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动员大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市纪委的负责人谢玉堂、李启万、孙常印、倪士祟、亓凤海、李华理、赵正平、王儒
学、谭永青、李清岷,驻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负责人,开发区管委会成员,专家
咨询委员会在济委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中央、省属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
企业的负责人等, 共20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副市长谭永青主持,市委副书记、代
市长谢玉堂代表市委、市政府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李启万代表市委宣布《关于建
立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调整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建立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法
律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等。决定自7月15日起,撤消原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管理委员会,建立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市有关部
门的负责人共31人组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谢玉堂担任组长,副市长谭永青、市建
委主任彭元栋担任副组长;建立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
会由省、市有关部门的专家、教授12人组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正宗任主任委员,
开发区管委会政策法制局局长张占山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在开发区管委会政策法制
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调整开发区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调
整后的该委员会由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教授、高级工程师和负责人共29人组成,
副市长刘统侠任主任委员,原市科委副主任边云卿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在开发区管
委会经济技术贸易局设立办公室。会上,市委、市政府确定开发区是全市经济建设的
“龙头”。要求采取会战的方法,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加快开发区建设。提出用4~5
个月的时间,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指挥、综合施工、立体交叉、同步进行的原则,全
面完成科技城道路、通讯、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

【市委、市政府作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决定】9月4日,中共济南市
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决定》 (简称
《决定》) 。《决定》指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立,是发展高新技术、扩
大对外开放、实现经济振兴的重大动作之一。全市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济南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龙头”作用,全力以赴地加快开发区建
设步伐,使其真正成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外向型经济的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中心区,
充分发挥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先导和“龙头”作用。《决定》指出,根据省委、省政
府指示精神,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享有市级管理权限,在市委、市政府直
接领导下开展工作:①在全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负责开发区的规
划、建设和管理。②按照市批准的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开发区内基建项目审批、
规划定点、征地拆迁、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和房地产经营等。③在投
资规模限额内,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的基建、技改项目和“三来一补”、三资企业项目
的审批,并报市有关部门备案,申请领取投资许可证;负责开发区所属单位到国(境)
外兴办非贸易性企业项目的审批。④负责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申报,高新
技术产品的审核、认定、发证,以及区内新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的审批。⑤按
有关规定,代市政府审批开发区出国经贸团组,以及其它性质出国团组的申报。⑥对
开发区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建企业和科技城内现有市级企业,实施工商行政
管理。⑦开发区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并设置相应金库,开发区年度财政预算由市财
政局审批。⑧开发区内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建企业和科技城内现有市级以上企
业的税收,由开发区财政税务工商局征收管理;开发区内市属以上老企业的地方税费
按原管理体制收缴后,由市财政按一定比例返还开发区,以1991年为基数,从1993年
起,开发区财税部门所收税费新增部分,五年内全部留开发区,用于开发区建设。⑨
负责开发区新建企事业单位的审批,新建事业单位编制由开发区管委会自定,用人放
开;负责管委会机关处级以下(含处级)、下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以及在市核
编内机关干部的调配;在市下达的指标内,开发区职称评审委员会享有初级、中级职
称审批权;开发区设立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人才市场,并享有市级人才交流中心的政
策。⑩开发区发展所需的“农转非”,实行计划单列,经市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后,
由市公安局审批。 11 开发区内需经省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事项,由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报市有关部门,市有关部门要抓紧办理,迅速上报,争取上级尽快审批。 12 负
责市级各部门设在开发区分支机构有关工作的协调、监督、管理,各分支机构主要负
责人任免应征求开发区管委会的意见。《决定》指出,要把开发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
务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设项目要作为全市重点
工程,优先安排资金和施工,市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按时完成应承担的任务,以
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开发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成后,按照“谁出钱、
谁受益”的原则,由投资建设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收取使用费。《决定》要求,开发区
建设要坚持全方位开放的方针,适时制定新的政策,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到开发区
投资兴办企业,进行土地连片开发和房地产经营;要加快开发区综合改革步伐,建立
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国际惯例的管理体制,建立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
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市场体系,建立面向市场的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大力发
展多种形式股份制;建立和完善人才、资金、技术、物资、产权交易、房地产等市场
和社会化支撑服务体系,成为全市综合改革的实验区和示范区。

【“抬龙头、跑项目”进区项目签字仪式】12月22日,中共济南市委、市人民政
府在开发区隆重举行“抬龙头、 跑项目”进开发区116个项目签字仪式。李春亭、王
怀远、谢玉堂、李启万、张福山、谭永青、李元荣、刘耀华、倪士祟、赵正平、刘正
宗、诸葛士廉等省、市领导,以及省、市有关部门,驻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大中
型企业的负责人, 进区项目单位的代表等,共300余人出席签字仪式。市委副书记、
副市长谭永青主持签字仪式, 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和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及116个进区
项目的单位代表,依次在项目合同书上签字。这次会议,标志着济南开发区建设进入
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抬龙头、跑项目”是济南市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推动全市经
济建设和开发区建设上新台阶的一项重要措施。1992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把济南
开发区作为振兴全市经济的“龙头”,发动各部门,依托国家部委和省厅局,依托高
等院校、 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拉项目、引资金,并连续3次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
人参加的“抬龙头、 跑项目”工作协调会。工作历时4个月,取得了显著成效。首批
签约的l16个进区项目,计划总投资22.5亿元,利用外资1.7亿美元。其中1000万元
以上的项目30个,拟进科技城的53个,高新技术项目占总数的50%以上;省直部门和
驻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项目29个,投资达6亿元,吸引外资2150万美元。

【科技城建设实现“七通一平”】科技城建设自1992年8月1日全面铺开,至12月
18日,提前12天完成第一期工程建设会战任务。共完成东外环路、花卉路、树德路三
条主要干道,全长5.3公里;敷设供电、供水、供热、煤气、电信、排污、排水、泄
洪8种、 14条管线,全长4.6万米。科技城实现了“七通一平”。科技城位于开发区
新建区东外环路以东, 化纤厂路以西,花园路以南,工业南路以北,面积1.76平方
公里。区内规划建设电子信息园区、机电一体化园区、生物工程园区、新材料工业园
区及仓储区、住宅区,是一个集生产、生活、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科技城。

【制订外向型工业加工区规划】 2月,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市委、市政府研
究决定,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区的东北部,建立面积约为16平方公里的外
向型工业加工区。有关部门随即对该工业加工区进行了规划设计。济南外向型工业加
工区规划设于开发区东北部,与科技城毗邻,东起刘志远路,西到大辛河,南临济王
公路, 北至胶济铁路,分为南区和北区。南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北区面积约6平方
公里。区内济王公路、工业南路纵贯东西,东通青岛、烟台、威海等城市,西接济南
市东外环路和城市三环路, 北可驶入济青高等级公路。距济南市中心6公里,距济青
高等级公路4公里,距济南国际机场17公里。区内规划设置440蒸吨/小时的热电站、
5万吨/日的供水厂、 总装机3~4万门的程控电话分局以及220千伏和110千伏变电站
各一座。 外向型工业加工区将规划建设主次干道20条,占地面积l07公顷,占可规划
用地的15.8%; 沿路敷设水、电、煤气、通信等各种管线。逐步将加工区建设成为
由1个中心区,5个工业组团和3个居住小区构成的“南居、北工、公共服务中心居中”
的格局,形成以发展知识技术密集的外向型加工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兼具发
展商业服务和金融、贸易等第三产业的外向型工业加工区,成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
的基地。

【认定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1992年,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查,报经市科委批
准,26家企业先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开发区管委会还先后认定高新技术
产品74种,批准成立科技企业50家,实施火炬计划项目16项,申报火炬计划项目13项。
年内高新技术企业完成产值4.7亿元,技工贸总收入4.6亿元,实现利税3653万元,
创汇783万美元,分别比1991年增长43.7%、32.8%、85.6%和0.6%,取得了明
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田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