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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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1991年,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启动市场,
活跃流通, 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企业登记。 1991年全市登记注册的工商企业
25992户, 其中法人登记7660户,营业性登记18332户,从业人员1137605人,注册资
金1157161万元。 其中市属企业6614户,从业人员533952人,注册资金682391万元;
区县所属企业19378户,从业人员603653人,注册资金474770万元。有集团、公司(中
心)2596户,从业人员166340人,注册资金266335万元。全年新开业企业3034户(法人
679户、营业单位2355户) ,其中市属企业685户,区县属企业2349户;变更登记企业
4572户,注销企业1070户。1991年外资企业迅速发展。共登记注册“三资”企业88户,
是前10年累计登记注册的总和。 年末,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累计达176户。其中,中外
合资企业150户, 中外合作企业6户,外商独资企业20户。投资总额23370万美元,注
册资本16344万美元,其中外方认缴额694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82.7%。投资的国家
与地区12个;比上年增加3个;投资行业已有8大类40个行业。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
场管理。1991年,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商品通过市场调节的数量不断上升。全市已纳
入市场验证管理的生资企业428户, 进场设点经营的53户,年商品成交总额13.05亿
元。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全年共鉴证技术合同125份,鉴证金额521万元,检查企业47
户。经济检查。各级工商管理部门集中开展打击走私贩私、倒卖国家限制进口商品和
打击制销假冒劣商品违法行为,先后挖出制销假冒劣商品黑窝27个,查处假冒劣案件
280起,案值达919万元。全年共查结违法违章和投机倒把案件1114起,其中,大要案
件315起,罚没款23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9%、19.3%和16.9%。9月13日,
召开了“济南市打击制销假冒劣商品违法活动大会”,公开处理10起典型案件,向社
会展示了30多个大类200多个品种的假冒劣商品。 经济合同管理。全年共处结经济合
同纠纷案件1983起,合同金额3823万元,争议金额1423万元;鉴证各类经济合同6116
份, 金额22亿元;监督当事人履行经济合同2405份,金额17302万元,为企业挽回经
济损失1652万元;印制经济合同文本55677本。命名969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同
时撤销90家未达标企业的该项称号。换发外地进济建筑单位《临时营业执照》189份,
鉴证建筑合同110份,鉴证金额15亿余元,查处违法违章案件13起,罚没金额2.57万
元。 商标广告管理。核转注册商标164件,全市累计有1048户企业使用有效注册商标
1722件;处结商标侵权案件53起,收缴商标标识84万余件。加强了医药、酒类、食品
饮料和商标印制等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 重新确定125家印刷企业为商标印制定点单
位。运用广告宣传地产品,在市区开辟了经四纬二路广告一条街。’91世界旅游日和
首届中国旅游书画艺术节期间, 组织济南8家广告公司在一些商场和中心会场等场所
宣传济南和省内产品。泺源大街贯通后,沿线站亭也全部上了广告。法制工作。1991
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机构由过去合署办公变为单设机构,充实配备了工作人员,
区县局也配备了专、兼职法制人员,初步形成了一个专司法制的工作网络。开展了以
学习贯彻《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为重点的普法活动。举办各种形式专业
培训班90余期,1080多人次参加培训,其中60多人参加了全国和省专业培训。立法方
面,先后提交并以市政府的名义颁布了《无效技术合同的确认暂行规定》、《技术广
告管理暂行规定》 、 《摊点统一收费暂行规定》。1991年全系统实施具体行政行为
28334项,其中实施行政处罚的13864项,办理各类经济案件1785起,仅发生行政诉讼
和复议案件4起,占案件总数的0.2%。市工商局被评为济南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1991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了“三员”网络。
在工商部门配备200名企业专管员,在企业主管部门中设立402名工商协管员,在大中
型企业中设立3343名工商联络员。专管员对企业分片管理,并通过协管员和联络员密
切了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深入企业宣传工商法规,实地调查研究,主动为企业出主意
想办法,帮助解决了大量困难。年内,市、区(县) 工商局局长深入企业现场办公170
余次,企业专管员深入企业调查情况5000多次,共为1017户企业解决各类问题1208个。
运用企业登记职能,为718户企业法人增设了销售机构,帮助170户企业在外地设立了
分支机构, 为860户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和方式,帮助企业建立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
分支机构611个,还为19户企业增挂了第二名称。为安置企业的富余职工和待业青年,
办理第三产业企业766户,增设青年服务点108个。批准企业一次性经营46次。先后制
定了《济南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搞活企业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工商局关
于进一步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为发展济南经济创造了
良好的外部环境。

【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 济南市个体私营经济经过1989、 1990两年滑坡后,
1991年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截至年底,全市共有个体工商户
70411户, 从业人员112748人,注册资金1.85亿元,实现营业额12.1亿元;私营企
业80l户(独资企业572户,合资企业216户,有限责任公司13户),从业人员10570人,
注册资金5204万元,产值5117万元。

【济南市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成立】经市政府批准,1991年6月4日,济南市消费
纠纷仲裁委员会成立。委员由工商、司法、法院、标准计量、物价、卫生、商检等部
门和消费者协会的人员组成,日常事务由市消费者协会承担。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的
宗旨是,正确处理消费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至年底,
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08件, 已处理1165件,处结率96.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29.7万元,接待群众来访和咨询40933人次。(张 建 刘爱民 鹿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