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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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普法。 “二五” 普法启动迅速,上半年,市、区县、乡镇街道、市直部委办局
(公司)全部制定了“二五”普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着手实施。全年共举办法律知识
讲座和各种形式的学习班2300期,受教育干部、群众达346万人,印发普法教材150万
册。
律师。 年内先后进行了两次律师队伍整顿,取消不适合担任兼职律师人员约200
人。全市律师共为1182个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比上年增
加7%; 民事代理2156件;非诉讼代理1972件;代写法律文书2888件,分别比上年增
加13.9%、 35.6%和6.6%;办理涉外法律事务628件。通过办理名类法律事务,
为企业清理“三角债”和拖欠款4341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853.57万元。公证。
共办理各类公证131243件, 比上年增长3.42倍。其中,经济合同公证120114件,民
间公证9813件,涉外公证1316件。通过办理公证事项,揭露假诈合同18件,为企业避
免经济损失1402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乡镇、街办法律服务站(所)为l948家,乡镇、街(村)办企业担任
常年法律顾问,比上年增加495家;承办各类法律事务147432件,比上年增长2.5倍,
共帮助120多家乡镇企业解决万元以上的债务纠纷案件71起,追回欠款500多万元,挽
回经济损失822万元。
劳教。 全年新收劳教学员116名,解教202名,现有在教人员315名。对在教人员
继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不断发展“三个延伸”,新签订联合帮教协议103份,家庭
帮教协议320份。 劳教人员安心改造率和认罪认错率均保持在95%以上,违纪率稳定
在1.08%以下, 未发生自杀、凶杀、集体逃跑、非正常死亡等重大恶性事故。劳教
生产产值、利润分别比上年增长9.5%和75%。法律教育培训。函授、电大和岗位大
专班管理教育工作有新的发展,有42人取得了电大、函大、自学考试大专毕业文凭,
49人参加高、中级律师培训班取得了结业证书。市司法局先后荣获华东函授教育10周
年先进集体和山东省律师函授教育先进集体一等奖。
【实行岗位目标规范化管理】
为提高整体服务功能,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党
的基本路线为指针,以深化改革,保障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为宗旨,把岗位责任和目标
管理融为一体,使全系统各项任务目标化,行政行为规范化,工作达标具体化,检查
考核制度化。 为此,制定下达了各处室7个方面31项工作目标,制定、修改和完善了
政治工作规范10个100余条, 业务管理规范42个532条,机关内部管理规范50个500余
条。 确定了31项考核目标,分解成434个细目。全方位目标规范化管理实施以来,成
效显著,受到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和评价,专门在济南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1991年,
1个单位被市委、 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3个单位2名个人荣立二等功,11个单位26名
个人荣立三等功。
【“二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
1991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二五”普法教育上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
是抓发动。市、县、区、局(公司)层层召开“二五”普法动员大会1138次,各级领导
发表广播、电视讲话96场(次) ,新闻单位播发稿件上百件。4月份,全市开展了《宪
法》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1500台(次),印发宣传品23万份,张贴标语口号13
.5万条,设立宣传牌830块。各部门各单位都制定了自己的普法规划及实施方案。二
是抓班子。 对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共充实人员230名,为“二
五” 普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抓培训。市普法办共举办7期普法培训班,培
训骨干860人。 各县区、部门、行业及有培训条件的单位,也采取不同形式举办培训
班1850期, 培训骨干5.26万人,初步建立起一支素质较高的普法骨干队伍。四是抓
试点。 1991年6月,市里抓了25个单位的“二五”普法教育试点工作,各县区、各行
业结合自己的实际, 选择了318个单位先行试点,在各个方面、各个层次逐步推广了
试点单位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了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根据
国家“二五”普法规划中关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法用法相结合”的原则,围绕
继续推广配套典型工作法,在全面深化上实现了三个突破:一是在内涵上不断丰富。
重点对《宪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等18个法律,山东省《计划生育
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等进行宣传教
育,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治理的自觉性。二是在外延上不断扩大。
以基层配套样板单位为基点,在同行业,同层次上逐步扩展,推动了大面积依法治理
工作向纵深发展。 全市100%的街道、96%的行政村、94%的学校、92%的商店,85
%的工厂、80%的机关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在层次上不断升级。首先从基层抓
起,然后向全行业、全系统辐射,逐步实现升级达标。全市有85%的乡镇、83%的街
道,80%的区县、82%的行业开展了依法治理升级达标工作,加快了依法治理的步伐。
济南市的依法治理工作,受到国家、司法部,中共山东省委和省司法厅的赞扬和肯定。
【民间纠纷调解】
1991年,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098个,调解人员2.2万人,纠纷信息员3.8
万人。有5796个调解委员会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占总数的93%。市司法局会同市财
政局联合制定了《济南市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有力地促进
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到年底,全市共调处民间纠纷26795件,调解成功率为96.6
%, 其中防止纠纷激化113件,避免非正常死亡185人,防止“民转刑”139起,有74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5138个村居,852个厂企没有发生因民间纠纷而引起刑事、治安
案件和自杀、上访事件。在司法厅召开的全省调解工作总结表彰会上,有17个调解委
员会受到表彰,35名调解员荣获一等奖。
【大面积棉花生产收购合同公证】
公证机关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针对棉花大面积生产和收购中出现的一系列
问题,在商河县进行了公证试点。商河县是济南市的主要产棉区和优质棉基地,1991
年计划植棉4万余公顷, 上年由于某些政策不落实,存有压级压价和打白条现象,使
皮棉外流,虽抬高收购价仍未完成指令性收购计划。为解决这些问题,调动和保护棉
农的积极性, 公证机关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分成6个工作组,跑遍了全县20个乡镇
900多个村、 对11万余份《棉花生产、收购合同》逐份办理公证,增强了棉农和供销
社的法律意识及有关部门的服务观念。 公证后,棉农们深耕细作,精心管理,4万公
顷棉花获得大面积丰收,并按合同保质保量交足皮棉。收购部门定点、按质论价收购,
杜绝了打白条现象、柴油、农药、地膜,化肥等物资全部按合同兑现,全县超额10.
42%完成了国家收购计划。这一成功做法先后被省司法厅、国家司法部在全省、全国
介绍推广。
【司法所开展达标升级活动】
1991年,司法行政机关以东关司法所为模式,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益”
的原则, 在全市159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司法所。初步达到了组织建设标准化、内
部管理正规化、业务工作程序化的要求。司法局本着“求实、创新、竞争”的精神,
对司法所实行制度管理、目标管理和级别管理,相继出台和实施了《基层司法所考核
标准》、《司法所达标升级考核办法》。到年底,全市达到一级司法所的l7个,达到
二级司法所的36个。 基层司法所共向党政领导提出建议689条,采纳率为80%;拟定
依法治街(乡镇) 等方案388个,协助制定村(居)规民约1962个,组织开展了“五好家
庭”创建“文明院”和“法制一条街”活动;调处各种纠纷1306起,调解成功率达97
%。 承办各类法律事务147432件,为乡镇企业解决债务纠纷70多起,追回欠款500多
万元。(赵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