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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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990年,济南市物价部门认真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和国家的价格政策,
深入进行价格改革,市场物价出现了“管而不死、放而不乱”的可喜局面,全市物价
形势保持了基本稳定。

年内,市物价部门在调整价格结构工作中,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细致地做
好了20多项新增调价品种的调查和测算等准备工作,确保了对人民生活影响较大的棉
纺织品、民用煤、压缩行业平价粮油销售、放开酿造糕点行业用粮和自来水等出台价
格方案在全市顺利实施。在价格管理中,严格控制工业品价格,有领导、有步骤地调
整、整顿了一批突出不合理的价格,促进了产业、产品结构的优化和经济的发展。在
对主副食品价格的调控和指导方面,发挥了“菜蓝子”工程的效益和价格补贴的作用,
市场肉、蛋、鱼、菜等副食品货源比较充裕,品种增多,价格稳定。在整顿价格秩序
中,全市强化市场物价监督检查,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物价管理措施,坚持平时和
节日市场物价检查相结合,严肃查处违价行为。非商品收费实行了收费标准许可证制
度,’清理整顿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制止了社会上存在的乱收费现象。

[物价涨幅大幅度回落]

1990年,济南市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严格控制物价上涨,使市场物价出现了上涨
率大幅度回缩的局面。与1989年比,全年职工生活费用价格上升3.3%,零售物价总
指数平均上升3%,比上年的涨幅分别回落了12.9和13.4个百分点,这是1985年价格
改革以来济南市物价上涨幅度最低的一年。

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1990年济南市物价涨幅居中游水平。其中生活费用价格
涨幅3.3%,低于35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居第16位;零售物价总指数涨幅略高于全
国平均水平,居第29位。在全省各地市中,济南市生活费用和零售物价涨幅分别居第
7位和第5位,低于青岛、淄博、潍坊等市。(附物价指数表)

济南市1985-1990年物价指数表

[实行物价控制目标部门负责制]

1990年,济南市物价部门在总结1989年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经验教训的基础
上,将物价控制目标分解为食品、衣着、日用品、文化娱乐用品和建筑装璜材料等七
大类、343小类的分月控制目标,并按照生产、经营范围、逐类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
在全市形成层层负责的控制网络。控制目标部门负责制取得了显著成绩。1990年全市
零售物价总指数平均仅上升了3%, 比全年物价控制目标低11个百分点,圆满地完成
了国家和省下达给济南的全年物价控制任务。

[工业品价格管理]

1990年,市物价部门严格执行有关工业品价格管理政策,并针对市场销售疲软和
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企业亏损的实际,主要采取了以下管理措施:

1.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对在经济活动中因价格因素影
响企业生产和经营的产品,逐一排查,根据价格审批权限及时调整工业品价格,或向
上级物价部门提出申报调价方案,帮助企业进行正常生产。

2.严格控制调价的工业品品种、 范围,严格执行工业品定、调价审批权限。县
以上物价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的工业品,除国务院特批
外,一律不得擅自提价或搭车涨价。同时,对1990年国家出台的一些调价项目进行了
认真的贯彻落实。如调整了平价原油和部分成品油出厂价、铁路货运价、交通水运价,
对钢铁产品制定临时价等。经过调整,有关产品价差缩小,易地涨价现象减少,工业
品价格秩序有了好转。

3.调整了一批突出不合理的产品价格。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济南实际情况,
在保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市物价部门有领导、有重点、有步骤地调整、整
顿了一批突出不合理的价格,促进了全市工业产业、产品结构的优化和经济的发展。
年内,全市重点调整了棉纺针织品、印染产品;机制纸张、轻工产品、化工产品和自
来水等价格。 按年计划匡算,全市提价金额49.2亿元,降价883.7万元。上述价格
执行到位后,全市企业可增收4.83亿元。

[农副产品价格管理]

1990年,济南市对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主要副食品价格采取了严格的调控和指导措施:

1.加强对主食品价格的管理。 年内先后调整了挂面、油条、馒头和牛奶等食品
价格,适当调整了议价粮油销售环节上的费用和利润率。国营和集体商业主食品价格
与1989年比,细粮和食用植物油上升1.4%和2.7%,比年计划物价控制目标分别低
4.7和10.2个百分点。

2.及时对副食品价格进行调控与指导。在副食品价格放开的情况下,对肉、蛋、
菜和鱼等副食品价格加强了调控和指导。一是对全市国营商业经营的猪肉制定作价办
法,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发挥国营公司平抑市场价格的作用。二是在元旦、春节和国
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供应的鱼、蛋等副食品进行价格补贴,对主要蔬菜、水果实行最
高限价。三是调整了居民过冬的大白菜销售价格,适当调整了酱油、食醋、豆制品和
啤酒等价格。 全年共调整130多个品种、规格的商品价格,制定了50个品种、70个规
格的新商品价格;同时,严格控制各种副食品差率,整顿作价办法。1990年国营、集
体商业肉食蛋和鲜菜比1989年物价上升0.3%和14.7%, 比年计划物价控制目标分
别低14.6和10.5个百分点,食品类价格是1990年全市物价控制效果最好的一类。

3.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济南市政府决定,自1990年11月1日起在全
市压缩行业平价粮油销售;放开酿造、糕点行业用粮;放开饮食行业部分用粮;行业
用食油全部改为统购价加费用供应。由于市物价、财办和粮食及有关业务部门采取措
施得力,互相配合,保证了压缩平价粮油、改为议价销售的顺利出台,全市食油、糕
点、酱油等销售正常,价格平稳。

[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和非商品收费]

1990年,济南市在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商品收费工作中,采取了
有力措施,取得较好成绩。

1.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制止乱收费;年内共清理收费项目194类、
收费品种5748种,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34种,其中教育33种,林业1种。

2.全年核发77个《收费许可证》 ,对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统一编
号、填卡,建立了档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实行了规范化管理。

3.清理非商品收费, 整顿宾馆和旅游事业等价格秩序。全年制定、调整了53家
宾馆、 旅社和招待所价格,其中新定价41家;调查测算并制订了趵突泉、大明湖等5
个公园的门票价格调整方案,同时对全市公共汽车、电车的票价进行了测算。

4.市物价部门会同市第二商业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对全市理发、照相、洗
染和洗澡等价格作了统一调整,并联合下达了收费管理办法。

5.对65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工作进行了年审, 对执行物价政策好的单位进行
表彰,对违价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全年共查出违纪金额83396.35元。其中没收76896
.35元,罚款6500元。

[价格信息与服务]

1990年,济南市加强了价格信息与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1.年内; 市物价部门调配了价格信息人员,更新了通讯设备,安装使用了电子
计算机, 全年按月、季、年度向国家和省物价局呈报了120多份物价统计报表,物价
指数和分析报表及时、准确,被国家物价局价格信计中心评为全国大中城市的第三名,
并保证了三十多种调价商品在济南市顺利出台,受到省物价局表彰。

2.全年出刊了24期《济南物价》 ,订户由1989年度的2100户扩至2800户,已与
全国280个城市建立了价格信息联系, 及时地为国家和省物价局及生产、流通企业提
供了价格信息服务。

3.市物价部门在加强价格管理的同时, 积极为生产、流通企业服务。年内先后
举办了4期物价业务和价格信息培训班,对全市生产和流通企业及业务主管部门300多
名专、兼职物价人员进行轮训,学习物价政策、物价基础知识及作价办法的制定等,
提高了企业物价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4.市物价局派员参加了在威海市召开的山东半岛八个开放城市价格信息会议,
学习沿海开放城市的涉外价格管理经验,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济南对外开放的涉
外价格方案。

[对主要农副产品成本收益的调查]

1990年, 济南市对农副产品437个品种的生产成本、收购价格及纯收益情况进行
了全面调查。其中有38个品种汇总上报给了国家和省物价局。在被调查的有代表性的
20种农副产品中,生猪、鸡蛋、牛奶、肉食鸡4个品种平均生产成本下降11.5%,收
益提高102.4%;粮食类中的玉米、地瓜干生产成本虽然下降,但因收购价格亦下降,
因此收益也都呈下降趋势;大豆、谷子生产成本下降,收购价格提高,农民纯收益明
显增加;蔬菜类中的大白菜、韭菜、芹菜、卷心莱纯收益下降,而大葱、西红柿、茄
子、黄瓜纯收益却增加;(详见附表)

济南市部分农副产品成本调查统计表

[强化市场物价监督检查]

1990年,济南市物价检查部门强化了市场物价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全面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年内,济南市严格执行国家物价局《关于商品和收
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 ,全市25704个生产经营企业、收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普遍实行了商品和收费明码标价制度。 其中2807个国营零售企业普及串率达100%,
1682个集体零售企业普及率达阳98.1%,16289个个体户普及率达85。3%,1452个经
营性收费普及率达92.5%。在1990年6月份全省明码标价制度大检查中。济南市市县
级商业零售环节实行三色明码标价的准确率分别达到100%和99%。 济南被评为实行
明码标价的先进单位。

2.加强乡镇物价机构建设。 1990年以前,济南各乡镇没有物价管理机构,价格
秩序也比较混乱。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农村市场的繁荣,加强农村物价管理已成为
整顿价格秩序的重要环节。1990年春历城区、长清县等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大集镇建
立了乡镇物价管理机构,作为同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开展物价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3.充分发挥职工、群众义务监督检查的作用。年内,济南市组织了490余人的群
众物价监督检查员认真学习物价政策和业务,提高了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群
众监督员积极参加了节日市场和平时经常性的物价检查活动,特别是对个体工商户和
流动摊贩的物价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地扩大了物价检查的覆盖面。

4.加强专业物价监督检查。 在普查的同时,组织专业物价检查力量,重点对电
力、农资、粮食、棉花加工和冷食等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
的统一部署,集中专业物价人员开展了一年一度的物价大检查和元旦、春节期间的节
日市场物价大检查。 1990年共组织各项较大规模的物价检查15次, 全市共检查了
18011个单位(户),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984件,罚没款达268.77万元。

(彭治国 齐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