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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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严打”“专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办理公证、律师业务、基层组织进
行大排查和对劳教人员进行发动政治攻势等手段,共揭发流窜犯罪及各种刑事犯罪线
索83件,协助公安、检察机关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起,抓获各类犯罪分子75人。

2.普法工作。 围绕“稳定压倒一切”的中心,在全市开展了以《宪法》、《集
会游行示威法》为重点的再学习、再宣传活动。共编印下发宣传提纲、知识问答等宣
传材料20余万份, 进行了两次全市性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深入150多家重点厂企、
大专院校进行宣传教育。继续抓了依法治理典型推广工作。先后召开了依法治街、治
校、治店、治厂现场会,开展了依法治理学先进达标活动,全市各行各业依法治理工
作全面展开。 认真抓了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在对市级机关1万多名
干部(包括市级六大班子成员)进行“十法一条例”试卷考试后,市里组织了11个工作
组, 对全市10个县区、市直10个大口以及369个基层单位有重点地进行了考核验收,
随后又由省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认为,济南市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基
本达到了中央和省里的规定及要求。

3.公证工作。 新开展了产品抽样、企业兼并合同等18个国内公证项目,使济南
市国内公证项目增到94项。全年共出证29704件,完成年计划指标的156%,其中:经
济合同公证10702件,民间公证17796件,涉外公证1206件。通过办理公证,发现并揭
露假诈经济合同42件,为国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49万元。

4.律师工作。 在服务于依法施政方面,司法部门已为市、县、区及65个乡镇政
府担任了法律顾问, 帮助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163件,参与决策论证64件,协助处理
行政纠纷82件;在促进依法治厂方面,已为1025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通
过代理、调解,处理经济纠纷8070件,办理涉外法律事务54件,促成谈判项目30个。
通过办理各种法律事务为国家、集体避免、挽回经济损失7214万元。1990年,律师担
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已达1104家,比上年增长5.5%;办理刑事
辩护1245件, 占法院同期审结率的84%,民事代理893件,非诉讼代理1454件,解答
法律咨询23464件。

5.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 1990年全市各级司法所先后组织基层各级调解委
员会开展了4次民间纠纷大排查,共消除各类纠纷4万余件,防止矛盾激化4571起,使
264人避免了非正常死亡; 协助处理群众上访37件,参与制止大规模械斗和群众闹事
177起; 各级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已为1453家乡镇、街道企业和其他经济法人担任常
年法律顾问,比上年增长1.45倍;向企业领导依法提出经济决策方面的法律建议391
条, 采纳率为84.2%,帮助46家资金周转困难的乡镇、街道企业清理了债权债务,
依法为企业审查修订经济合同20650份, 代理参加诉讼1360件,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
济损失1285万元。

6.劳教工作。 1990年济南市劳教所继续实行管教、生产双承包责任制。一年内
成功地预防了4起逃跑事故,2起自杀事故,3起凶杀事故,劳教人员逃跑率控制在0.4
%以内,难改造人员转化率为64%以上,安心改造率仍保持在95%以上;劳教生产在
上半年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下半年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新发展刨床加工、包装箱加工
等5个生产项目, 新启用了一条铁路专线,开通了石料外运渠道,使生产效益回升,
至年底完成产值128万元,扭转了亏损局面。

7.职业道德建设。 1990年将职业道德建设纳入标准化管理。全年全市司法行政
系统有241人次拒收礼金58656元,共收到锦旗61面,镜匾66块,表扬信92封。

[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结束]

济南市的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自
1986年1月全面铺开,截至1990年9月结束。五年来,济南市365万名普法对象有361万
名完成了学习任务, 普及率达98.9%, 其中13万名干部和60万名职工全部学完了
“十法一条例” ,251万农民和城镇居民中有89%基本学完了“六法一条例”,57万
大中小学在校生接受了法制课教育,济南军分区和武警支队的指战员也全面完成了学
习任务。五年来,为保证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落实,市普法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6次
会议,及时分析全市普法形势,研究工作计划,并连续四年每年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
育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工作,适时部署任务,市普法办公室也连续四年每年召开农村
普法工作座谈会,23次召开市直、县、区普法办公室主任会议,层层块块抓落实。五
年来,为全面落实普法学习任务,全市各层次、各系统、各单位共配备了2100多名专
(兼) 职普法教育工作人员,培训基层普法宣传骨干,21.7万人,发放普法教育材料
130万份,建立普法夜校2680所,举办脱产等多种形式轮训班2.7万期,先后抽调5万
余名干部组成1万多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单位指导普法工作, 开展了13次大型法律咨询
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125场次。五年来,为推动全市普法工作,先后举办市级六
大班子成员和部委办局(公司)负责人参加的法律知识讲座20期,县(区)、乡(镇)各层
次举办干部法律知识轮训班2012期。

1989年以来普法工作向依法治理深化发展,共召开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会、讲用会
1000余场,总结推广学法用法依法治理典型25个,先后召开31次全市性依法治理座谈
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深入开展了依法治村、治街、治校、治店、治厂达标活动,
有效地推动了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五年来,济南市有8部法制教育片在全省
电视法制教育节目展评中获奖,具有济南特色的依法治理“配套典型工作法”受到国
家司法部和省里领导重视并在全国推广。在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中,济南市天桥区委、
长清县普法领导小组及章丘县委副书记王传玉受到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的表彰。
章丘县等14个单位和市中区委副书记、区长王翰科等26名个人受到省委、省人大常委
会、省政府表彰。济南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对全市150个单位、350名个人授
予全市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推广依法治理“配套典型工作法”]

继上年11月召开长清县石都庄依法治村现场会后,1990年先后在济南56中学、济
南人民商场、山东建筑机械厂、槐荫区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召开了依法治校、治店、治
厂、治街现场会,使济南市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率先总结了典型配套的经验,形成了具
有济南特色的“配套典型工作法”,并在各县、区加以推广。至年底,济南市各县、
区也都进行“配套典型工作法” 的试点,试点单位103个。依据“配套典型工作法”
的经验,济南市又分别制定了依法治村、治校、治街、治店、治厂配套的达标考核标
准,开展了依法治理达标活动,促进了《依法治市实施方案》在基层的落实。在第二
次全国部分城市市长学法用法座谈会上,济南市应邀作了“配套典型工作法”的经验
介绍,引起反响。会后被司法部在全国加以宣传推广,中国法律出版社还出版发行了
济南市编写的《走依法治理道路》一书,司法部部长蔡诚为该书题名。济南市依法治
理“配套典型工作法”在全国推广后,年内先后有18个省、市、自治区的28个团组、
353人来济南进行考察。

[第一轮企业承包公证履约情况调查]

济南市第一轮企业承包合同期满后,全市各级公证机关采取调查、走访、座谈、
实地考察等方式深入582家承包企业, 全面了解承包公证后的履约情况。经调查,经
过承包公证的有524家、 履约率达99%,有90%的企业提高了经济效益;未经过公证
的有58家,企业承包合同履约率仅占72%。从第一轮企业承包公证履约情况来看,实
行企业承包公证起到了3个作用: 一是通过法律公证,有效地约束了合同双方的违约
行为;二是增强了承包人的责任感,促使承包人狠抓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和配套改革;
三是保障了企业经营自主权,调动了企业人员的积极性。第一轮企业承包实行公证后
的履约情况表明,公证这一法律手段对企业承包合同的履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开拓涉外公证领域]

针对济南市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新情况、新特点,济南市涉外公证范围由原来
的42项扩大到劳务出口、产品出口、国际招标等49项,济南市公证机关出具的涉外公
证文书已在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挥作用。1990年共办理涉外公证1206件,比上年增长
78.4%, 其中办理涉台公证71件。经回访调查,办理的涉台公证书在台都发生了效
力。 济南市公民李元昌持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在台打赢了继承其父在台的138万
台币遗产继承官司,在岛内引起轰动,台《自立晚报》立即报道了这一消息。

[帮助企业清理追索“三角债”]

1990年针对一度出现的市场疲软、经济滑坡现象,市司法部门组织律师等专门人
员深入900多个厂家进行调查访问,对180个厂企作了重点摸底。在掌握部分厂企因大
量外欠款收不回来而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后,组织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运用
法律手段帮助受困企业清理追索“三角债” ,先后派出680人次,奔波全国各地,共
办理913起经济纠纷案件,为900多家企业索回“三角债”7000万元,使12家陷入困境
的企业走出低谷,恢复生机。到年底,在律师的帮助下有1092家企业的债权债务得到
了处理,使全市企业债务比上年下降40%。

[基层建设构成了“一个系统、三个网络”]

1990年基层组织建设以“两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为重点。全市已建立“两
所”138个,占应建数的87%,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78名,使基层一线指挥力量得到加
强,与市、区的基层工作部门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指挥系统;对于协调全市人民调
解工作、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完善了“三个网络”,人民调解
网络按照部、省要求,在市区、企业、农村三个层次建立调解组织6098个,调解工作
人员达22172人, 增大了覆盖面;纠纷信息网络经过充实,全市纠纷信息队伍发展到
38805人,密度接近1%,有效地保证了多种渠道纠纷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服务网
络随着“两所”的普遍建立和企业司法办的逐步成立而健康发展 (全市有69个企业司
法办公室),1990年全市已有基层法律服务人员719名,基层法律服务的实力有了明显
增强。

[深化联合帮教]

1990年,济南市劳教所进一步完善以共青团市委、市司法局牵头的区、街、居为
主的三级帮教网络,与96名无业和36名有业劳教人员所在辖区的45个街道办事处和12
个厂企单位签订了帮教协议。已有联合帮教协议的在教人员达到95%。通过所内所外
联合开展谈心、家访、送温暖等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改善劳教人员家庭关系63起、
恋爱关系78起,恢复工作12人次,激发了劳教人员自我改造意识。劳教人员全年做好
事156人次, 迎亚运捐款1800余元。劳教人员自编自演的两个节目分别在全省、全国
劳教系统文艺汇演中获奖。全年有89人受到减期奖励,场所秩序持续稳定。

[迎接《行政诉讼法》实施]

为迎接《行政诉讼法》实施,济南市成立了“行政诉讼法律师业务指导小组”以
指导和协调全市律师的行政诉讼代理工作,并在14个法律顾问处(所)中设立了行政诉
讼代理小组。全市专职律师分批进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习《行政诉讼法》,专门举
办了一次研讨会,探讨了行政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司法部门举办培训班24期,各
级政府机关的4000多名干部参加了《行政诉讼法》 轮训, 为各级政府培训应诉人员
500多人。 为方便人民群众提起行政诉讼,市司法局编印发行了《不服行政处罚诉讼
指南》一书。

(赵 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