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构]
济南市政法机关有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局、司法局。1990
年底设置情况:
公安机关有济南市公安局, 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5个区公安分局,章
丘、长清、平阴、济阳、商河5个县公安局,共有派出所194个。市公安局内设17个处
室和交通警察支队、消防警察支队、武装警察支队、人民警察学校。全市公安干警、
武警8000余人。
检察机关有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5个区人民检察
院和章丘、长清、平阴、济阳、商河5个县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内设14个处室。
全市检察干警900余人。
审判机关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章丘、长清、
平阴、 济阳、商河10个基层法院,135个乡镇和街道法庭。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12个
庭室。全市审判干警1000余人。
司法行政机关有济南市司法局, 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5个区司法局和
章丘、 长清、平阴、济阳、商河5个县司法局。市司法局下设公证处、法律顾问处、
调解处、第一律师事务所、第二律师事务所、经济律师事务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所。
区、县司法局各设公证处、法律顾问处。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700余人。
(赵力军)
检察长 徐世经 副检察长 姜永生 徐玉珂 陈鸿生 吕雪松(女) 李慎锡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景文 副院长 尹 韬 叶秀珍 (女) 王文福 刘
天京 周玉华
(济南市公安局、 安全局、司法局领导成员,见“政治·济南市人民政府·济南市人
民政府及所属各工作部门”)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方案》]
199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第一年。在全市
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实现了《总体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维护了大局的
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1.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明显提高。 中共济南市委先后三次召开关于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分析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充分认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从济南所处地位、作用,增强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两手抓”,自下而上建立领导小组和办
事机构,实行领导目标责任制,基本做到了思想、责任、措施落实。
2.“严打” 斗争取得较大战果。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
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先后组织了“严打”战役、专项斗争、
集中行动、破案会战和“扫黄”、“除六害”斗争,共查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近4000
名, 摧毁犯罪团伙500多个;各级法院召开各种规模的公判大会65次,判处严重刑事
犯罪分子500多名,其中依法判处死刑35名。
3.以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的安全防范机制基本建成。 一是厂街联防机制。在市
内主要交通干线和繁华路段, 以临街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为依托,设立治安办公室150
个,昼夜维护厂内和街道治安秩序;二是居民楼院综合防范机制。全市80%的居民楼
院建立了各种形式的自管自防组织。三是村路联防机制。仅市区周围即建联防队、治
安室和治安岗亭116个, 专职联防人员近千名。四是结合部地区治安协作机制。在厂
矿与农村、市区与郊区、县与县之间的结合部地区建立统一协调的联防组织和联席会
议制度。 五是巡逻防范机制。全市建立三级专职巡逻队150个2000多人,义务巡逻队
446个20000余人。六是企业内部防范机制。大中企业建立经济民警队19个1000多人,
专职护厂队247个近3000人。 治安防范机制不仅有效地维护了生产、工作、教学和治
安秩序,还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260人。
4.排查和消除了一批民间纠纷。 各基层党政组织和司法、公安、民政部门进行
了4次民间纠纷和纠纷苗头大排查, 共排出28727起,依法调处了27755起,疏导可能
激化的纠纷1000多起,避免非正常死亡264人。
5.重点区域、 场所、单位的治安整顿初见成效。先后整顿了旅店、浴池及印刷
业,文化市场,非法制销警用装备行为,大专院校内外治安秩序,治安后进单位和村
居,农贸市场,市容交通秩序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挖出并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
分子,取缔了各种违法行为,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6.帮教失足青少年和刑释、 解教人员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对全市确立的帮教对
象和需接茬教育的刑释、解教人员,均建立了单位、街道、干警、家庭四结合的帮教
组织。经过工作,2099名帮教人员改好率达92%,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率为82
.4%。
7.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有较大发展。(详见“司法行政”分目)
8.符合省会城市特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按照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管理的要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次全市大的活
动,都及时向省直机关、驻济大专院校、铁路、军队通报情况,提出配合行动的要求。
驻济上级机关和单位积极支持,配合济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赵力军)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1990年,政法各部门深入开展了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
级自由化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洁勤政教
育;紧密联系实际,加强了思想、纪律、作风的整顿;并开展学习宪法和专业法律法
规的岗位练兵等活动。有效地提高了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了反颠覆、
反渗透、反和平演变、反腐蚀的能力。在全市政法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有5个集体、
4名政工干部和12名优秀个人受到市委、 市政府的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市委政法委
组织了政法战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政法系统作巡回报告
11场,5000余名干警受到教育。各级政法部门除强化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外,集中
解决了少数干警存在的特权思想,吃请送礼“三乱”及卡脖子、敲竹杠等突出问题,
并结合开展的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办案和执行公务中刑讯逼供、打人骂人、以权谋
私、贪赃枉法等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对29名违法乱纪的干警作了严肃处理。
(朱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