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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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按照适应流动性、增强公平性、确保可持续性的要求,突出抓好扩面征缴、待遇提高、
经办服务、基金监管四个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能力水平明显提升。以
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加大稽核力度,深挖扩面潜力,全市城镇职工基
本养老、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0.2万、
223.5万、294.3万、120万、135.7万和107.8万,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到209亿元,参保人数和基
金收入均创历史新高。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月
基础养老金分别达到2171.5元、 7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280元,市内五区和其
他县(市)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830元和780元。经办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实现门诊统筹,工伤、生育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对35种门规病种实行分类管理,对医保医用耗
材实行限价管理,定额弹性结算病种增加到50个。经办服务更加便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省内
异地联网结算,工伤保险住院费用试行医院端直接结算,新农保“村村通”工程实现全覆盖,社保个人
权益记录实现定期寄送,社会保障卡全面推广使用。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强化网络监
管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组织开展“反冒领”“反欺诈”专项整治活动,章丘市建
立医保举报奖励制度,有效确保基金安全。(毛可超)

【防灾减灾】 积极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协调财政及时拨付救灾资金987万
元。 5月10日, 联合省减灾委办公室在泉城广场举办“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绿景嘉园等6个社区获
“2013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焦文静)

【农村五保供养】 年初由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五保供养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月通报
制度,7~9月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集中供养率达标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建立分散五保对象定期到敬老院
轮流休养制度,组织分散供养对象到敬老院参观或试住,保证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的稳步提高。重阳节
期间,为全市11家敬老院配备工作服务用车。截至12月,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共6254人,其中集中供
养4411人,分散供养184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0.5%。(焦文静)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 根据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指标及济南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
增长机制要求,对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保障标准及时进行调整。城市低保标准:历下、市中、槐荫、
天桥、 历城5区和济南高新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50元提高到480元,长清区由400元提高到450元,
章丘市、平阴县由350元提高到400元,济阳县、商河县由360元提高到4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
不低于2300元提高到25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200元提高到4700元,分散供养
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600元提高到2900元。截至12月,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79万户、3.29万人,
发放低保金13590万元, 月人均补助水平为308元; 农村低保对象4.61万户, 7.62万人, 发放低保金
12352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为138元。(焦文静)

【专项社会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取消救助对象救助病种限制和医疗费用起付线,共发放医疗救助金
2840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8493人,人均救助金额达到3344元。临时生活救助,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516万元, 救助困难群众1215人,人均救助金额达到4247元。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共发放救助
资金127.2万元,救助低保家庭大学新生318名。(焦文静)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济南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3〕5号),建立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
救助管理站在加强常态化街头巡回救助和恶劣气候条件下紧急救助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救助工作方式,
入冬以来及时启动“冬季送温暖”应急救助预案,推出“错时救助”举措,加大了夜间街头巡查力度。
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护送12名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安全返疆。积
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开展“关爱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志愿服务活动”,在堤口路街道10个社区
开展社区救助点试点工作。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485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04人次,救助流浪
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3518人次。
(焦文静)
【优抚工作】 全年共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13813.44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431.08万元,
比上年提高13.5%。 全年帮助优抚对象缴纳参保、 参合费、发放门诊补助1534.32万元,发放住院补助
567.94万元,大病救助307.79万元。市优抚医院为在乡优抚对象上门免费巡诊185人次,免费提供1.3万
元药品。全年在市、县、乡三级机构休养550多人次,维修优抚对象住房470多间,建房69间。加大烈士
褒扬工作力度,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和济南警备区政治部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
施意见》(济办发〔2013〕19号),章丘、平阴烈士陵园开工建设,完成散葬烈士墓迁建任务,累计将
2876座散葬烈士墓就近迁入各烈士陵园。(焦文静)

【福利彩票发行】 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11.56亿元,筹集各级彩票公益金4亿余元。(焦文静)

【慈善事业】 市慈善总会共募集善款2754万元,支出善款1853.3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42万人次。
(焦文静)
【养老服务】 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济政发〔2013〕16号),
对“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业发展做出安排部署;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市级专
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方案》,与市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
明确养老服务有关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资助政策和相关程序;分别与市物价、国土、人社、卫生等部
门转发省里关于社会福利场所有关价格、用地、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政策,转发《山东省养老机构设立许
可办法》,使养老机构有关优惠政策得到基本落实,设立许可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与市财政局联合出
台《关于为全市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 ,自10月1日起,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
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惠及高龄困难老年人约6500人。认真落实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加强城镇“三
无”人员福利保障工作的通知》,自1月1日起,对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实行供养, 共保障283 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20元。继续拓展居家养
老服务,全市约3000名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年新增社会养老
床位约5300张, 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处,新建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2处,开工农村幸
福院建设项目152处。(焦文静)

【孤儿保障】 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弃婴“先救治后救
助”、“先救治后结算”的工作原则。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120元,机构集中养育孤
儿每人每月1410元的标准对孤儿进行保障。 全市共有孤儿828名,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
童428人,机构集中供养孤儿400人。
(焦文静)
【“贴心一键通” 项目】 “贴心一键通”项目用户数量进一步增长,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展,服务质量
进一步提高,入网用户近5万人,实施紧急救助590人次,提供各类日常生活服务20万余人次。(焦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