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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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积极保障发展用地。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出台《济南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分配管理办法》,引入指标竞争分配机制,实行指标预支和征地预公告制度,牵头成立6部门联席会议,
合理安排用地指标0.15万公顷,组织上报审批建设用地0.25万公顷,保障创新谷、南北康等32
8个项目落地。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验收增减挂钩项目区68个,节余挂钩指标
440公顷。
2.加快推进土地供应。制定年度供地计划,结合经济形势和土地市场形势,合理把握供地节奏、
方向和力度,全市供地3688公顷,其中划拨土地1860.6公顷,出让土地1827.4公顷,出
让土地总价款449亿元,土地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在供地总量上,全市供地数量同比增长76%;
在供地结构上, 工业用地供应量大幅增加, 为一批实体经济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在供地布局上,体现
“东拓西进”的特点,高新区和槐荫区供地量分别占市本级的21%、32%。
3.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出台《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施
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工业项目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提高企业用地门槛,市本级工业用
地亩均投资强度比上年提高11. 6%。开展批而未征、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新征地供地率全部超
过省规定标准。修订颁布《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制定《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价格标准指导
意见》,在4个市级平台分别设立土地储备分中心,破解融资难题,完成土地收储182公顷,积极服
务老城区改造和三大新区建设。平阴县被评为第二届全国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
4.严格耕地保护管理。颁布《济南市耕地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耕地
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分解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强化监管保护措施,坚决守住全市36. 6万公顷耕地
红线,通过省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制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案,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 4万公顷。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5个土地整治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全部竣工;完成土地整理1. 2万公顷,新增耕
地0. 17万公顷,长清区双泉龙湾土地整理项目被推选为全省丘陵地区土地整理项目样板工程。严格
落实“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政策,依法补充耕地1509.2公顷,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5.强化国土执法监察。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执法共同责任制,组织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检查,强力抓好违法用地拆除整改,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下降至1. 25%,确保全市用地
安全。制定《济南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权限内部流转方案》,将3类77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权限
下放至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建立6个配套制度,制定3项长效措施,采取业务培训、挂职帮扶等措施,
提高执法效率。做好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以维护群众权益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办理涉地涉矿信
访事项291宗,办理12345、12336服务热线事项2200多件。
6.高效开展土地登记。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面完成,土地登记实现市区两级网上联动,
市本级办理国有土地登记发证507宗,办理抵押登记454宗,帮助企业利用土地融资328亿元,
办理商品房、房改房土地登记发证3971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通过省级验收,农村集体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基本完成,严把集体土地发证质量关,确保登记结果的公信度、
权威性和准确性。开展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和2013年度城镇地籍更新,集成统一全市地籍管理数据成
果,提高地籍管理系统的规范性、应用性和现势性。
7.严格规范矿产管理。编制济南市矿业权设置方案,完成重要矿产资源“三率”(开采回采率、
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调查与评价,市国土资源局获“全国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先进集体”
称号。推进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组织出让采矿权17宗,总成交价款7. 2亿元。地质找矿取得新突
破,新探明铁矿资源844万吨,煤炭资源4060万吨。积极创建“中国温泉之都”,编制地热勘查
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出台《济南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
8.提升地质生态环境。对重点区域山体划定保护红线,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完成破损山
体治理30座,治理破损面积160万平方米;依法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3562万元,治理
废弃矿井130眼,完成矿山复绿项目5个,改善地质生态环境。百脉泉、蟠龙山、华山3个省级地质
公园揭碑开园,卧牛山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修编《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
定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全市22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制定防治措施、落实防治责任,
积极推进3处省级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处置自然发生的11起地质灾害,连续10年保持地质灾害
“零伤亡”。
9.维护群众土地权益。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清查整改工作,督促落实征地补偿费6
587万元,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调整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标准平均提高23%。
出台《济南市市区村民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每年安排3%~5%用地指标专项用于
宅基地建设,保障群众宅基地需求。
10.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设立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办公室,将用地预审等
11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审批,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建立“一个领导分管、一个
处室办理、一个窗口对外”的行政审批运行新机制。贯彻市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意见和市政府十大改
革方案,出台耕地保护、国有土地收储、地热资源管理3个政府规章,制定14项新的业务规范。提出
工业综合用地概念,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破解一般工业项目只能整体转让、不能分割转让的难题,保障
创新谷、鑫茂、联东U谷等一批新兴产业项目用地。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体系建设通过验收并获得
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一等奖,批地、征地、发证等重点业务实现联网审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受到
国土资源部表彰。
(梁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