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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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 济南市人民政府设市长1人、副市长7人,秘书长1人。市政府有工作部门44个、部
门管理机构2个、派出机构2个。
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市完成生产总值 5230.2亿元,比上年增长9.6%,人均74993元;实
现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2.1亿元,比上年增长1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33.9亿元,比上年增长
13.4%;固定资产投资2638.3亿元,比上年增长20.7%。
全年市政府制发综合性、政策性文件19件,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综合性、政策性文件31件。
(李 波)
【重要决策决定】 1月22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下发 《关于印发济南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2013~2015年) 的通知》(济政发〔2013〕1号),提出济南市作为全国首个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
设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建设内容、重点示范工程等。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
设美丽泉城”中心任务,将推进《实施方案》落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细化具体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努力形成以自然文明、用水文明、管理文明和意识文明为支撑的水生态
文明,塑造现代人水和谐关系,将济南市建成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先导区和示范区。
3月1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13〕4
号) ,确定到2015年实现全市新增有林地面积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5%以上、道路绿化率85%以上、
城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等目标, 提出抓好城市绿地建设、山区造林绿化、绿色通道建设、河道景观带
建设、 退耕还林、森林资源管护6项重点任务。要求各级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创建规划,创新投
入机制,坚持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城乡一体、全面推进,努力建设山、泉、湖、河、城与森林相融合
的森林城市。
4月22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济政发〔2013〕7号),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对2012年3月制定的《济南市人民政府
工作规则》进行修订,从总则、组成人员职责、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
行政、会议制度、公文处理、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督查制度、加强纪律和廉政建设10个方面明确市
政府各项工作规范,为全市政务工作依法、科学、高效运行提供政策依据。《通知》要求,要全面正确
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
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5月29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的意见》(济政发〔2013〕10号),济南
市作为全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首批15个创建城市之一,确立公交都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提出保障更有利、 服务更优质、设施更完善、运营更安全、管理更规范5项具体目标,明确加强规划调
控、推进设施建设、深化公交改革、提升服务水平等10项重点任务。《通知》强调,要牢固树立公交优
先发展战略,加快建立以公交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通过政府主导、规划先导、政策引导,全面提高
公交服务、保障、供给能力和运营效率,构建更加高效便捷、安全舒适、绿色环保的公交体系。
11月15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济政发〔2013〕16号),确
定到2015年实现市级建成1所示范性养老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有1处以收养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年
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 每个街道建设1所具有老年人托老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日间照料服务
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等目标;提出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健全居家养老服
务网络、 培育和发展养老产业市场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推出强化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实行税费
优惠、 鼓励多元投资等8项政策措施。《意见》要求,各级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总体规划,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的运行机制,建立功能完善、规模适度、
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口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扩大
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生力量。
(沈 飞)
【文电办理与会议活动】 严格规范办文程序,着力提高文件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办理领导审阅件24760
份、 领导批办件5364份,办结率100%。收发各级来文8.4万份,分发报刊、信函27.3万份,立卷归档文
件1958件。 组织承办市政府各类会议1300余次,服务市政府领导现场调研、察看等专项活动600余次,
接待上级领导视察及外地考察85次、 1200余人次。编发各类政务信息297期,得到市领导批示66条;上
报省政府办公厅195条,位居全省前列;直报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共采用20条,保持全国先进行列。
(高东 沈飞)
【政务督查】 全年督办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确定事项64项,督办《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
事等专项工作104项,办理省、市领导批件和省政府督办件41件。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312件、政协提
案653件,重点建议面复率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吕 雷)

【网上政府】 深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万余条。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网络问政的平台作用,制作政务访谈15期,受理办理网民来信 2万余封,编发政
府公报24期,“微博济南”传播量达40万次,入选“山东省十大政务微博”之首。(信息中心)

【政务服务工作】 经市编委2012年第三次会议和十届市委常委会第二十一次常委会议研究,济南市成
立政务服务工作机构,包括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时,撤销济南市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单位建制。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派出机构, 正局级建制,内设2处,核定行政编制15名。
主要职责为: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日常考核;负责市政府行政审批事务的
管理工作; 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管理与协调;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
的办理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对进驻服务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本级政府
服务中心,指导县(市)区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务服务中心为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所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 内设4处,核定
事业编制25名(含工勤人员编制2名) 。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对行政
审批和进场交易单位、 交易活动进行统一受理、统一服务、统一收费、统一管理,负责市政府12345市
民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围绕优化流程、
创新机制、规范运行、提升效能等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协调,积极督促落实。全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90732件,办结92065件;完成进场交易项目2062个,交易金额826.51亿元,平均
每个工作日交易事项10项,交易金额3.62亿元,取得政府收益明显增加、建设成本有效控制、腐败机率
逐年下降、政府公信力提升的良好局面,成为立足济南、服务省直、辐射外埠的区域性交易平台。
1. 推出“建设项目一号通”“企业设立一表通”新机制。自5月起,分别实施“建设项目一号通”
“企业设立一表通” 2个新机制。梳理编制涉及20个部门(单位)、68个审批服务事项、16类中介服务
内容的《济南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及相关配套规程,设立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项目总受理
窗口,使用唯一编号,实行并联审批,实施全程监督,审批时限明显压缩,项目从取得规划许可到取得
施工许可累计审批工作日由原来80多个工作日压减为45个工作日。设立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企业设立”
联合审批受理窗口,按照“集中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统一发证”的要求,对企业设立涉及的工
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实行“一表通”并联审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
14天压减为3天。
2. 设立9个行政审批服务专业大厅。为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10
月30日, 市政务服务车辆管理大厅等9个市政务服务专业大厅挂牌成立。经市政府批准,新设立济南市
政务服务车辆管理大厅、 济南市政务服务户政管理大厅、济南市政务服务人事人才大厅、 济南市政务
服务劳动就业大厅、济南市政务服务会计事务管理大厅、济南市政务服务司法行政大厅;原济南市质监
局行政审批服务分大厅、济南市房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分大厅、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服务分大厅,
更名为济南市政务服务质量技术监督大厅、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大厅、济南市政务服务
住房公积金大厅。
3.为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服务。 继续完善以外资企业设立、2000万元以上内资企业设立和3亿元以上
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全程无偿代办机制,加强市、区两级联动。根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规定,
研究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流程,制定《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办事指南》,按照“假定成立、先行办
理”的总体要求,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全年市政府确定的33个重点项目,有过半实
现当年审批、当年开工。
4.公共资源交易规模稳步提升。 重点推动黄河水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军队建设工程、公交车
体广告等项目进场交易。3月,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先期将3个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
运行,取得良好效果;10月,正式来函确定将山东境内黄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进入济南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7月,确定济南为城市驻军开展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改革试点城市;11月,济
南军区联勤部基建营房部来函确认军队建设工程项目正式进入地方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交易内容逐步
延伸,扩展到自然资源、公共资产、公共服务、民营设施等领域。国土资源项目由土地出让增加到探矿
权、采矿权、地质灾害防治、破损山体绿化、土地整理、找水打井等;水利工程项目由工程建设延伸到
设施设备采购、绿化工程等,并将县(市)级水利项目统一纳入;非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由单纯的房地产
施工拓展到民营企业的厂房建设、装修,成套设备的研发和采购等。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呈现多元化、深
层次、宽领域发展的良好格局。(王晖)

【应急管理工作】 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更名为济南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调整组
成人员,强化应急管理组织的领导建设。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工作的通知》 ,督促各级政府系统值班室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全年共接听各类电话13000余次,接
收传真3800余份,接报重要天气预报45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29次,接报突发事件46次,未发生漏接错
报现象。
强化预案管理和演练,在全省率先编制实施《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市各级组织各类应
急演练3900余次,涉及地震救援、消防安全、森林防火、旅游安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食品卫生
安全等领域。及时妥善处置“5·20”章丘保利民爆车间爆炸事故、“5·23”章丘市埠东粘土矿重大透
水事故、 “7·1”长清104国道特大交通事故、“12·11”历城区汇科旺园小区火灾事故等,最大程度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抓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及装备资源整
合,规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应急专家作用。
在全市组织开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贯彻落实年活动, 向市民和中小学生继续免费发放
《济南市民防灾应急手册》,组织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学习手册, 并免费向部分学校和市民发放。5月13~14日,市政府应急办组织举办2013中国(济南)应
急与安全产业展览会,这是全省范围内第一次举办应急与安全领域的专业展会;同时还举办了2013年中
国(济南)应急与安全产业峰会暨全市应急管理干部培训,邀请国务院参事、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副主任、
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闪淳昌,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办主任、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
副司长尹光辉作专题讲座。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市级应急管理示范的通知》,推进第二批市级应
急示范点建设。加快推进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已建成应急指挥语音调度系统、应急综合管理系统(一
期)、三网短信平台,实现部分部门视频会商试点环境搭建及气象局云图数据的视频传送,完成部分应
急视频监控接入,已接入交警、交通、环保、城市防汛等7个部门1400路视频监控图像。(周广春)

【政府法制工作】 1. 行政事项清理。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要求,市法制办组织力量对市级保留
的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及行政确认(含行政年检、登记、审查、认定)事项进行再梳理、再认证。行政
许可事项方面, 拟将173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 优化调整为143项(附带925项审批要件) ,减少30项
(同时减少148项审批要件) ;行政备案事项方面,拟将134项市级行政备案事项调整为107项,减少27
项;行政确认事项方面,拟将189项市级行政备案事项调整为180项,减少9项。
2.立法工作。全年完成地方性法规3件、政府规章4件,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立法思路上,
由过去的制定、修改向立改废相结合转变,由过去的单一立法向综合立法、形成体系转变。初步形成济
南市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水生态文明的法规、规章体系,为实现对城市的有效管理提供了
法律依据。立法方式上,从项目的调研论证到计划的编制,从具体项目的立法思路、立法框架、立法内
容到审查修改都形成规范程序,实现全过程参与;同时运用座谈会、调研会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尽可
能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力度,法律的教育和引导功能日益体现。立法质量上,在坚持不抵触原则的前提
下,结合济南市实际,在可操作、有特色、重实效上下功夫,制定出台了一批法规规章,增强了立法的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立法预期。
3.规范性文件审查。全年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257件,比2011年同期增长22%。在注重合法性的前提
下,把规范性文件增设处罚、备案、收费等内容作为审查的重点,对文件涉及的上述内容及时沟通、反
复解释,确保合法性,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还把文件的可操作性作为审查的内容,提
高规范性文件在行政管理中的实际功效。
4.规范执法行为。为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起草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修改了行政执
法监督员制度实施细则,完善执法监督程序;会同市监察局制发《济南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实施与
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网上办案管理制度,将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实施与监督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调度,加快县(市)区执法监察系统建设步伐。历下区、历城区、天
桥区的执法监察系统开通运行,并与市级网络连通。全年有15个部门网上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446件,系
统自动预警提示179次, 均已按照案件性质分类核实督办。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对全市
4955个执法证进行审验。 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抽测制度,从51个执法部门选取405名执法人员参加2013年
度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
5. 行政复议试点工作。1月,市法制办被省法制办授予“山东省行政复议示范单位”称号。全年市
政府本级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749件,其中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307件。在以往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实
施《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统一明确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在讨论行政复议案件、解决行政复
议重大问题中的作用,确定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的常设职能,理顺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复
议机关和复议机构的关系,为复议委员会发挥职能创造了条件。明确行政首长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加强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不断创新,推行案件审理过程公开,增加复议审理透明度。
探索听证模式,明确听证适用范围,健全听证规则程序,通过完善听证活动促进行政复议程序正义和结
果公正;探索合并审理方式,针对近年来行政复议关联案件增多的特点,尝试案件合并审理方式,以促
进实质性化解争议,最大限度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
6. 法制宣传培训。编辑法制信息703条,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采用90余条,获
2013年度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和汇编发行工作“双先进” 称号。3月18日,参加济南广播电台“政务
监督热线”新闻直播活动,通过热线与市民互动,介绍了市法制办主要职责和近年工作情况,现场回答
了市民提出的问题。 行政执法培训范围拓宽,对971名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对1150名
申请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具备相应法律知识;与市公务员局在浙江大学联合
举办全市依法行政专题研修班,各县(市)法制办、市直部门法制处负责人共56人参加学习培训。政府
法制研究稳步进行,利用政府法制期刊平台,围绕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执法行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
点等方面做了有效探索,编辑出版《济南政府法制》4期。(刘正艳)

【仲裁工作】 全年受理办结案件3348件,同比增长6.4%;涉案标的额22.8亿元,同比增长40.7%;按期
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当事人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年内获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省依法行政宣传先
进单位、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1.完善仲裁案审程序。推出网上预约、网上立案、电话预约、上门立案服务,当事人可通过网络将
立案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立案邮箱,帮助当事人节省时间精力;对老、弱、残等特殊群体推出上门
立案服务。升级完善2个办案管理系统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案件自动履行率在80%以上。制
定“卷宗归档工作规范”,案件归档率100%。
2.拓展仲裁服务领域。联合驻济金融机构、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共同举办“2013年银保仲裁企
业行”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担保困难,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成立全
省首个金融仲裁院,开通金融案件“绿色通道”,针对金融案件提供立案、保全、执行等“一条龙”服
务。成立全省首个金融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专门受理金融消费者(自然人)与金融机构之间产生的纠纷。
与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联合成立我国第一个家庭服务业仲裁中心, 为婚庆、搬家等8个服务项目规范
服务协议和消费争议处理办法。开通全国第一部省级为民服务热线12346,民众可享受更方便、更灵活
的家庭服务及投诉仲裁等服务。与市中交警、天桥交警合作设立交通事故仲裁调解室,发挥仲裁优势,
帮助当事人快捷高效地解决交通事故争议。成立台商仲裁联络站,为驻济台商提供“四免”法律服务。
通过合同条款的修改和向针对性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方式,加大对建筑领域、房地产领域、保险领域
的仲裁服务工作。
3.仲裁宣传。在省法制办、市政府网站及机关工委简报、市委《每日信息》、市政府《济南政务信
息》 等发布信息70余条,在《济南日报》发表专题报道27篇。编印《仲裁与社会》杂志4期,发放《画
说仲裁》漫画读物万余册。利用新浪和腾讯“济南仲裁”官方微博等宣传资源,实现相互联动、信息共
享。与北京《法邦网》合作拍摄制作的52期仲裁法律系列栏目《仲裁进行时》正在录制中。
4. 队伍建设。组织办案秘书业务培训24场,于6月举行办案秘书竞争上岗考试,对办案秘书队伍进
行调整和充实。 通过对仲裁员办案质量的评定和考核,进行仲裁员队伍调整,举办仲裁员培训班6期、
骨干仲裁员培训班1期,组织新《民诉法》专题讲座等,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王 娴)

【济南仲裁委员会换届】根据《仲裁法》相关规定及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恢复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
知》要求,成立于2002年4月的第三届济南仲裁委员会任期已满。4月26日,济南仲裁委员会召开换届大
会,组成第四届济南仲裁委员会,市政府聘任第四届仲裁委员会成员。济南仲裁委员会四届一次全委会
修订并通过《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聘任新一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461名。(王娴)

【民政工作】 市民政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将市属社会团体登记
事项由13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将伤残人员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核事项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
个工作日。提升行政管理执法水平,依法办理行政处罚事项55件。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调研,征集调
研文章50余篇,其中2篇获省民政厅2013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全年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80
余人(件) 次,办结率98%;办理各级交办及网上信访106件,办结率97%;化解、处置复员退伍军人集
体上访10余次。
举办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前辅导班, 391人通过全国资格水平考试,累计有2136人取得
职业资格水平证书, 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1702人、社会工作师434人。面向全国新聘专业社工17名。截
至年末, 全市有民办社工服务组织5个、专职社工215人,其中市级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岗位167人。在第
四届中国社工年会上,济南市5名专职社工被评为“全国最美社工”。
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年底前一期工程主体封顶。市莲花山殡仪馆迁建项目新址确定,项目规
划面积约13.3公顷, 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许可批复、设计方案招标等
工作。 市救助管理站(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于9月完成搬迁新址并正式挂牌,全部交接完成后,
面积将由过去的0.29公顷扩大到1.33公顷。
市民政局机关新考录公务员2名,局系统接收安置军转干部6名,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
作人员2批共39名。开展局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聘任173人,其中首次聘任社会工作师序列岗
位20人。(焦文静)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以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名义制定《济南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进
一步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11月初,组织市村务公开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到镇和村实地查看、走访调研等形式,分组对全市村务公开民主
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焦文静)

【社区建设】 协调市财政、建设、发改、规划、土地等部门,对全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调研,以市委
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出台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济办发
〔2013〕 10号)。4~5月,组织新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公开考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02名社区居委
会工作人员, 涉及5个区、11个街道、29个社区。将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49
元。按照民政部开展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求,做好全市和谐社区建设自查和示
范单位申报工作。农村社区建设方面,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布局规划的通
知》 和市政府转发通知要求,做好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完善工作。7月,完成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布局规划
汇总上报工作。(焦文静)

【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 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槐荫区段店镇,设立兴福、腊山、玉清湖3个
街道办事处;撤销槐荫区吴家堡镇,设立吴家堡街道办事处;改商河县韩庙乡、孙集乡为韩庙镇、孙集
镇。 依法规范地名命名, 全年全市命名地名162处,调整起止点13处;市区增设路牌269块,更换路牌
188块;发布“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画近500幅。实施界线联检工作,完成10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
检任务。编辑出版《济南街巷百年图说》,举办“济南地名文化展”。
(焦文静)
【社会组织管理】 开展全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创新工作调研,制定出台《济南市部分社会组织直接登
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
直接登记。 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允许“一业多会”“一址多社”。加大资金扶持,投入150万元支持社
会组织发展和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开展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任职)
清理整顿工作,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制定出台《济南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完善分类评估指标体
系,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全市共评估社会组织66家。制定印发《济南市社会团体法人治理指引(暂行)》,
完善社会团体内部治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
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推进行业协会规范自律,提升民办非企业单位服务社会能力。举办社会组织负责
人和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班,共培训200余人。加强年度检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全市395家市属
社会团体进行财务审计。 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全市有689家社会组织建立基层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
94.5%。 命名确定30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初步建立起社会组织与党组织同审批、同年检、同换
届制度。截至年末,全市有社会组织3164家,其中社团131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845家。(焦文静)

【双拥工作】 推进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完成天桥、历城、长清3个区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年度
考评工作。 走访慰问驻济部队和维和部队官兵等,赠送慰问金、慰问品价值885万元。持续开展与海军
“济南舰”共建活动。落实《关于规范军人立功受奖喜报送达工作的通知》要求,走访慰问立功受奖人
员家庭454户,累计发放慰问金26.33万元。完成50名事业单位随迁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按照市失业保险
金每人每月730元的补助标准, 为1354名随军家属发放未就业生活补助1065万元。调整现役军人子女中
考加分政策。(焦文静)

【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继续采取考试考核办法进行事业单位选岗,1234名退役士兵参加文化考试和公开
选岗。 协调解决637名以往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将全市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统一为每服
役一年补助4500元,共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2023.9万元。全年培训退役士兵1493人。(焦文静)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和管理】 完成军休接收安置任务, 全年接收安置军休干部321人、无军籍职工
625人。 筹资1500万元提高军休干部取暖费,协调解决多年来部分军休干部要求到济南军区总院就医问
题和超支医疗费问题。(焦文静)

【史志工作】 1. 召开全市史志工作会议。针对史志工作的实际,尤其是二轮修志时间紧、任务重的现
状,结合修志编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11月28日,全市史志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史志工作,
对二轮修志工作进行再发动,对市志编修和年鉴编纂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明确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二轮修
志上。
2.市志编修。印刷出版《济南市志(1986~2010)》第一册。上半年召开《济南市志(1986~2010)》
第一册评审会, 对相关附件、卷前彩页、正文内容进一步完善, 11月正式印刷出版。加大二轮修志调
度和培训力度。7~11月,先后组织召开7次撰稿人培训会,培训近百人次。《济南市志(1986~2010)》
第二册编纂工作已启动,至年底已报送初稿近120万字。加强基层及部门业务指导。先后对《历下区志》
《历城区志》《长清区志》《济南市槐荫区村庄概览》《济阳县志》的编纂进行调研、指导,参与《济
南金融志》《济南审计志》《济南计生志》《牛旺庄志》《堤口庄志》等专业志、基层志的编纂。11月
下旬,连续分期对县(市)区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强力推动区县二轮修志工作。
3.年鉴编纂。编纂完成《济南年鉴(2013)》。坚持严把质量关,以史料精确、文字精练、格式规
范为目标,栏目框架更趋合理。10月,2013卷出版发行,这是《济南年鉴》自1989年创刊以来连续出版
的第二十五卷。开展年鉴编纂业务培训。举办两次市直部门和区县撰稿人培训班,加强与撰稿人之间的
交流,提高撰稿人的初稿编写水平。加强对县区和部门年鉴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天桥区志办和济
南警备区开展年鉴编纂工作,帮助授课,为其提供相关业务材料。充分利用年鉴资料开展信息服务。发
挥年鉴权威、全面、综合的特点,向市烟草局提供济南概况等相关资料,向市警备区提供济南市2012年
财政收入、人口数、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字及区县相关情况。
4.地情馆网建设。方志馆相继完成全国80个城市2013年的年鉴交换,新购地情书籍和工具书1200册。
帮助县区做好方志室建设,帮助商河方志室协调省情、市情书籍600多册。济南市情网站安全平稳运转,
上传市情网站工作信息40条、照片120余幅,为《济南年鉴》《济南市志》采集图片200余幅,上传《济
南泉水志》《济南年鉴》数字化资料300多万字,用户访问量460多万次。
5. 地情文献整理及编纂。5月,《济南泉水志》编纂完成。该书全面展示了泉城文化特色,填补了
济南泉水志书的空白,产生了较大社会反响。旧志整理取得重要成果。道光《济南府志》点校整理完成,
经过查漏补缺、标点校勘,6月出版,得到业内专家的好评。《济南史志》刊物编辑出版6期,变更了主
办单位,由济南市史志办主办变为史志办主管、济南市地方史志学会主办。
(张 阳)
【济南市地方史志学会成立】 2月26日,济南市地方史志学会成立大会召开。大会表决通过了学会章程,
选举出学会首届理事会。济南市地方史志学会是由济南市史志机构、地方志资料年报单位、年鉴机构等
团体以及从事地方志、地方志资料年报、年鉴编纂和地情研究的个人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地方性、非营
利性社会团体。学会接受济南市史志办公室和济南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主要从
事地方志理论研究、学术研讨、旧志整理和研究利用、业务培训以及地方志法规宣传等。截至年底,学
会已发展个人会员100多人。(张阳)

【《济南泉水志》 出版】5月14日,由济南市史志办公室编纂的《济南泉水志》出版面世。《济南泉水
志》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撰稿、社会参与、史志工作者总纂”的修志新模式,第一次系统
梳理了自古至今泉水与济南城市发展的历史,具有全面性、科学性、突破性、实用性等方面的特点,是
济南市第一部系统记述泉水和泉水文化的综合性志书。(张 阳)

【道光《济南府志》 整理完成】 6月7日上午,由济南市政府主持、济南市史志办公室整理的道光《济
南府志》(点校本)首发仪式举行,历时两年的道光《济南府志》整理工作完成。济南市史志办公室于
2011年上半年启动道光《济南府志》整理工作,不仅利用各种资源将原版的脱漏漫漶之处补充完整,使
其成为百衲本“府志”,还按照“整旧如旧”的原则,对其进行标点和校勘,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志书原
貌,并消除了阅读障碍,方便今人阅读。整理道光《济南府志》是济南建市以来旧志整理工作中规模最
大的一次, 对于摸清全市旧志文献的家底, 并有计划地陆续进行整理发掘和开发利用具有推动意义。
(张 阳)
【《历城文化志》(1949~2010)出版发行】 1月,《历城文化志》(1949~2010)出版发行,该志由
历城区文化局承编, 历时2年多编纂完成。全书采用全彩印刷,图文并茂,体例完整,内容翔实。全志
共有7篇27章, 由概述、大事记、专志和附录四部分组成,充分展现了历城文化艺术的历史足迹和现实
面貌。
(张 阳)
【《平阴县卫生志》出版发行】 2月,《平阴县卫生志》出版发行。该志是平阴县有史以来第一部卫生
专业志,分两卷刊印,第一卷上限自1949年,下限为1985年;第二卷承接第一卷,上限为1986年,下限
为2010年。共28篇,约96万字,客观记述了平阴县卫生工作的历史和现状。(张 阳)
【《南李庄村志》 出版】7月,平阴县孝直镇《南李庄村志》出版发行。该志是平阴县出版的第二部村
志,也是自镇村志编纂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出版的第一部村志,上限自建村以来,下限为2012年,共12编,
30万字,设大事记、姓氏人口、农业、党群团体、村政管理、教育、社会生活、人物等,客观记述了南
李庄村400余年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张 阳)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 1. 清理办公用房。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
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市直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使用的办公用房重
新进行核定,对超标准使用的办公用房采取腾退、腾大换小、分隔改造、合并办公等方式进行清理整改,
确保党政机关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符合规定标准。腾退出的办公用房交
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剂使用,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定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调剂使用、统一权属登记,实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和
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2.龙奥大厦管理服务。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加强治安巡逻检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维
护正常信访秩序,确保龙奥大厦安全运行。在大厦一层设置24小时自助图书馆;在三层增设市级电视电
话会议系统;在五层和六层设置休息区;在八层开设面食餐厅,为干部职工提供更多就餐选择;在十一
层开设清真餐厅,解决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就餐难题。搞好通勤服务,全年安全行驶82万多公里,运送干
部职工100多万人次。
3.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运营。全年实际到账运营收益8000余万元,完成龙奥大厦确权发证,实现对行
政事业资产租赁的统一、规范管理。经市级行政事业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尝试利用自管资产进
行商品房开发, 开发历山尚文轩,实现销售额3亿多元,相比单纯进行土地出让,资产运营收益大幅提
高。
4.统建项目建设。市公安指挥中心项目5月交付使用,获国家工程质量最高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项目11月交付使用,获山东省工程质量最高奖——泰山杯。市环保监测中心项
目进入装饰装修阶段。 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6月开工建设。原市委办公场所改造完成并交付省委办公厅
使用。
5.公务用车管理。完成全市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配合做好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
存工作,市直部门、单位公务用车封存率达68%。督促做好公务用车收回工作,全年收回公务用车149辆。
提高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效益, 定点维修、加油、保险费用比上年减少540万元,下降7.2%。组织开
展安全文明、节油降耗优秀驾驶员评选,引导驾驶员文明驾驶、节油降耗,树立公务用车良好形象。推
动全市公车改革,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公车改革方案,形成公车改革报告。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
重污染天气公车限行工作,参与全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
6.公共机构能耗管理。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
营造公共机构节能氛围,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节能意识。扩大能耗监测系统覆盖面,市直部门、单位
能耗监测率达95%,指导5个县(市)区建立能耗监测平台。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正式实行。基本完成
23个示范单位创建(含国家级2个、省级6个、市级15个),确保完成了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
均水耗较上年下降3.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上年下降3%的目标,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中位居优秀
等次第一名。
7.政府集中采购。推行“三个必须”,要求收到采购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采购单位进行联系,
确定论证时间; 完成论证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标书制作,发布采购消息;网上商城、询价、定点类
采购在收到采购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采购。 全国首家开通政府采购手机终端,实时免费发布政
府采购信息。 全年组织项目采购4525次, 比上年增加48.13%, 继续保持零有效质疑; 完成采购预算
26.98亿元,比上年增长51.89%,实际采购金额22.13亿元,节约资金4.85亿元,节支率17.98%。市政府
采购中心被评为全国十佳集采机构,济南市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被评为全国政府采购精品项目,济南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梯改造项目质疑案例被评为全国政府采购典型质疑案例。(姚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