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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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于2012年1月换届产生,有代表名额504名。各选举单位分别召开人
民代表大会、 军人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93
名,空额11名。其中,工人、农民及其他劳动者172 名,占34.9% ;干部157名,占 31.8% ;专业技术
人员108名, 占21.9% ; 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41名,占8.3%;归侨4名,占0.8% ;解放军11 名,占
2.2%。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实有代表495名。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2名代表调离本行政区,2
名代表辞去代表职务, 补选代表6名,实有497名,空额7名。截至年末,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实有组成
人员4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书长1名、委员37名。
(王会磊)
【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月8~12日,在山东会堂举行。会议应到代表495名,实
到代表48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杨鲁豫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济南市 2012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玉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
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勇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鲁生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济南市出席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
代表,补选王平为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7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议案处理办法》关于议案处理的规定,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议案进行审议,大会主席团决定均作为
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
门将进一步加强协调督办,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代表作出答复。(丁大江)

【常委会会议】 全年共举行5次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3月19日举行。 会议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
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人事
事项。
关于2011年度济南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市政府及审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加大监督力度,整改工作深入
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特别是公用经费的审计监督力度,推进预算制度
改革,强化全口径预算监督;加强预算部门和单位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严格执行财经
法纪,遵守规章制度,保障预算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健全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和责任
人员要严肃依法追责。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5月27日举行。 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济南市医改工作情况的
报告、关于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济南市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市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初审《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济南市医改工作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完成3年
五项重点任务,实现了医改预期目标。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整合优化卫
生资源,形成布局合理、管理科学、特色鲜明的资源配置格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和水平特别是基层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将全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
化轨道。
关于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和市市政公用部门紧抓城区河
道综合整治工作,城区河道整治和水生态建设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强统
一领导,强化工作协调,推进河道管理重心下移,形成各有关部门主动参与城区河道整治业务管理、河
段长开展河道日常巡查监管的城区河道管理工作新格局;强化城区污水治理,完善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研究制定中水设施建设规划,推广中水回用;加大力度整治城区河道环境卫生,加强河道环境卫生常态
化管理。
关于济南市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市有关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全市高度重视,落实
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工作,科学编制规划,实施项目带动,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常委会组成人
员建议: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统筹协作,构建大水利、大生态、大文明格局;发挥规划引领和导向作
用,强化科技支撑,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办法,形成水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项目带动,建立健
全投入机制,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强化舆论宣传,推动地方立法,为水生态文明建设
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7月18~19日举行。 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济南市2013年上半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济南市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2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济南
市2012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初审《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
会关于批准济南市2012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关于终止王成波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
议、《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审议通过人事事项。
关于济南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全市经济
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大都实现“双过半”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常委
会组成人员建议:着力增强投资支撑,完善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发展高新技术
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集群集约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搞好中小企业服务平
台建设,鼓励引导民间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升企业竞争能力;以十艺
节为契机加快推进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发展文化事业。
关于济南市2012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全市认
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培植壮大财源税源,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优化支出结构,保障社会民生投
入,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实现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目标任务。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细化预算编制,逐步将预算管理覆盖到政府
全部公共服务活动;规范各类专项资金、引导资金分配使用,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
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县域经济、实体经济加快发展;搞好“营改增”试点,强化税费
管控,堵塞征管漏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关于济南市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审计工
作报告既充分肯定了市级预算执行中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并从完
善体制制度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报告提出的问题,扎实搞好整改,认真
纠正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9月12~13日举行。 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济南市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和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济南市十艺节
筹办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书面)、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
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初审《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审议
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关于确认主任会议《关于济南市与保加利亚卡赞勒格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的决定、《济南市城
市公共交通条例》,审议通过人事事项。
关于《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
为: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多数指标达到或超过进度要求;“十二五”
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符合中央要求和全市实际。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加
快培育高技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强化工业园区载体建设,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农业现代化、产
业化进程;注重城乡统筹发展,抓好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配套,加快建
设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南部绿色发展和北跨建设进度,
发展实体经济,壮大县域经济实力,推进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和济莱协作区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增加公
共支出,扩大就业,完善社保体系,提高城乡医保水平,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和改进安全生
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健全完善规划管理协调和绩效考
核评价机制,发挥规划科学引领作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关于济南市十艺节筹办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筹办工作启动以来,重点场馆建设和公共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有力推动了济南文化强市建设进程。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增强机遇和责
任意识,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重点场馆后期调试运行,做好组织协调、后勤接待等服务保障,全方位做
好十艺节各项筹办工作;坚持文化惠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层面文化活动,让广大群众共享艺术成果;
创新艺术创作生产机制和方法,打造精品力作,提升文艺作品质量和水平;加强宣传力度,突出广泛性、
参与性、开放性的办节特点,营造全民办节的浓厚氛围;发挥后续效应,激发文化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壮大发展文化产业。
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发展环境不
断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发挥了
引领支撑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
化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发挥驻济高校、科研机构作用,推进产学研
合作创新,提升全市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推进重大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形成并壮大一批高新技
术产业集群,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强化自主创新对“三农”建设的支撑作用,加强生物医药、食品安
全等民生科技方面的研究开发;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
济创新创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11月28~29日举行。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审议并表决通过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
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书面
印发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
关于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济南市201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北跨战略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
全市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省对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高新区建设和发展
情况的报告(书面)、市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
明显成效,切实解决了一批事关全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民情,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和督
办工作水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拓宽办理渠道,创新办理方式,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不断提高
面复率、落实率和满意率;对于代表提出的具有借鉴意义的建议,要充分吸收或作为参考,以办理代表
建议为抓手,促进部门工作发展。
关于推进北跨战略议案办理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积极落实目标责任,深化北跨发展
战略研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项目支撑,统筹城乡一体发展,议案办理取得积极进展。常委
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健全推进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
北跨战略研究,全力推动北跨发展实现更大突破;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吸纳民间资本,加快构建
北跨投融资运作平台,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优化北跨发展政策环境;高水平编制总体规划,加快北跨重
要节点和产业园区建设,提升产业层次,聚集培植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北部县区城镇化建设,健全完善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全面发展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加快北跨发展建设步伐。
关于全市侨务工作情况,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 全市认真贯彻侨务法律法规和各项侨务
政策,扩大侨务资源优势,为对外开放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增强改革
创新意识,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推动涉侨立法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注重涵养侨务资源,引导和鼓励
侨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领域,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加大对外文化交流,通过系列文化活动向海外提供
更多文化精品,弘扬齐鲁文化。
关于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做好高新区整体发展规划,
统筹推进高新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提高高新区综合服务水平和能力;按照城市化发展目标推进高新区
建设和发展,健全完善高新区城市化功能,增强高新区辐射能力;贯彻实施《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条例》,按照举全市之力支持高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大对高新区扶持力度,形成推动高新区又
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关于公诉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诉职能,为全市“加快科学发
展、建设美丽泉城”提供了司法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转变更新执法理念,更加注重程序
正义、人权保障和尊重律师执业权利;提升工作水平,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公诉工作始终,确保
诉讼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加强公诉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诉人员办理案件和诉讼监督
水平。(丁大江)

【执法检查】 8月下旬至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8月22日, 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会议,成立执法检查组,通报执法
检查方案, 听取市环保局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8月23日,召开座谈会,听取
市发改委、 经信委、公安局、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公用局7部门关于大气污染
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8月27~28日,执法检查组深入部分企业、建设工地,检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
作开展情况,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汇报。9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执法检查组察看部分
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
9月12日,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常委会组成
人员建议: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统筹谋划污染防治工作;加快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抓好源头治理;
强化专项治理,尽快改善大气环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治责任,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王义男)
【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市中级人民法
院工作人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101人次,补充1名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确认1名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3月19日,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充代
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王平为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
会副主任委员。
5月9日, 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任命:常宁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民族
侨务外事工作室副主任。
5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李经发为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免去:邢建亚的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任命:秦旭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室主任,牟宗伟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会委员,杨芳艳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一庭庭长,彭辉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第一庭副庭长,阴波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二庭庭长,李毅斌、陈清霞为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孙维民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
审判第一庭庭长,刘志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张威力为济南市中级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李锦铭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赵悦红
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孙红岩、刘继英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苏维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孙潇、吴大平、
王明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刘军生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
第三庭副庭长,刘学宽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徐冷卓、刘彦亭为济南市中级人民
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邵举强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褚飞为济
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赵军蒙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
长,孙宝林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胡友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监督第二庭庭长,金桂、高颖颖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隋登科为济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副庭长,刘江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三庭庭长,戴伍建、乔绪晓为济
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第三庭副庭长,李富建、李成华、武守宪、高同先、贺强谟、陈汉成、
孟繁荣、林玉君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兴旺、马东升、王刚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
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张钊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崔红为济南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乃蓬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民事审判庭庭长,王茜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严士焱为济南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徐向宁为济南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王培铭、张玉兰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鸿翔的济南市中级
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胡友明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张威力的济南市中
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李志忠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于辉的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刘学宽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
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徐冷卓、刘彦亭、褚飞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雷存松
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苏维华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职务,刘伟、吴大平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钟淑健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隋登科、孙潇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彭辉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林洁华、付雪玉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
二庭副庭长职务,刘江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周宏、卢日朗、褚卫兵、王大进、
刘复生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蒋忠平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和平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寇宝泉、林斌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张茂
胜的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7月1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赵从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吕明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严琳琳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刘德宏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确认王成波的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9月13日,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赵玉海为济南市民政局局长,谢圣仁
为济南市司法局局长,田德昌为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李季孝为济南
市农业局局长。
免去:毛华铭的济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宋永祥的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局长职务,赵玉海的济南市农业局局长职务,张苏华的济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秀云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傅晨、刘晓军的济南市人民检
察院检察员职务,刘汝海的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李 彬)

【立法工作】 全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法规3件,废止法规3件;接收市人民政府和区县人大常
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9 件;完成7件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11月21日,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3年3月29日,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济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2013年7月19日,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修订; 2013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自2014
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11月22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的原法规同时废止。
《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2013年9月13日,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
过;2013年11月29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
行。 1999年8月22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的《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
同时废止。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按照《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
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济南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的要
求, 全年接收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9件,其中规章7件、其他规范性文件12件。协助全国
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专利
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
例》7件法律法规草案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张 霞)

【代表工作】 搞好学习培训。举办由代表小组召集人、县(市)区人大分管主任、代表处(室)处长
(主任)参加的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培训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人大学习班。委托县(市)区人大、警
备区政治部继续对代表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培训各级代表4000多人次。
组织代表活动。将“发挥代表作用、建设美丽泉城”主题活动深化为“访民情献良策、建设美丽泉
城” 。组织三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活动。首次将省代表按照人代会期间的分组分成4个
调研组,围绕“济南东部新城建设情况”“楼宇经济发展情况”等专题,分别到历下、市中、槐荫、天
桥4区开展调研。 印发年度代表小组活动安排意见,召开代表小组经验交流会。全年开展视察、调研、
代表小组活动23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80余条。
密切代表和群众联系。在市政府12345热线接听大厅设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12345热线工作站”,
组织市人大代表小组轮流接听热线。开展代表进社区活动,指导县(市)区人大以社区为依托普遍建立
人大代表工作站,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搭建起代表活动平台。建立各级代表上下联动机制,
让代表互相沟通情况、信息,交流履职情况,拓宽联系群众渠道。
加强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邀请18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推荐代表100余人次参
加立法座谈会、执法检查、行风测评、调价听证及考试监督等社会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参加市委、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征求意见会,为市委、市政府及两院等推荐代表300
余人次参加相关座谈会。(王会磊)

【代表建议办理】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91件(含议案转作建议
办理的17件) ;闭会期间提出建议24件,共315件。所有建议已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建议
办理情况看,被采纳或问题已经解决的共142件,占总数的45%;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145件,
占总数的46%;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28件,占总数的9%。建议面复率保持在90%以上,代表
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8%。(尹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