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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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根据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3年济南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 5)年均浓度分别为191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59微
克/立方米、108微克/立方米,分别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7倍、0.6倍、0.5倍、2.1倍,全
年良好以上天数61天,占总天数的16. 7%,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异常严峻。省控4条重点河流小清
河、徒骇河、漯河和章齐沟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山东省环保厅控制目标要求。小清河自7月起,在没有
进行引水补源的情况下,COD、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0%、33%。城市集中式地表饮用水
源地水质、地下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均达国家相应标
准。
1. 大气、水环境综合整治。①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工业和燃煤污染源监管,完成39台
276蒸吨燃煤锅炉改造任务,迈开煤改气锅炉治理的第一步。推进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及
烟尘治理、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建设。对占全市排污总量85%以上的62家市控重点大气污染源继续实
行严控措施,督促重点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修订完善《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管理办法》,加大
日常督查巡查力度,严管重罚,相关检查情况一月一通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工地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并
跟踪督办。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建成投运13家环保检验机构、54条环保检测线、24
个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窗口。全年检测在用机动车532614辆,核发环保标志683218枚。先后
下发《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关于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的通告》《黄标车提前淘汰补
贴资金申领指南》等规范性文件,规定自12月1日起绕城高速区域以内黄标车禁行。截至年底,全市
共淘汰黄标车6506辆,超额完成第一阶段淘汰任务。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
加强对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管。开展小燃煤炉具等低空排烟设施淘汰复查工作。全市完成2座
储油库、218座加油站和112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②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推动建立
“河长”目标责任体系,协调推进市区河道(段)截污和雨污分流工程,每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检查,
推进污水直排口整治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办,并协助有关责任单位主动开
展相关协调工作,督促完成121个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整治和绕城高速以内65条河道(段)截污
工作,对市区河道棚盖部分1087个污水直排口全部进行截污整治,市区新铺污水管线170公里,
金牛公园中水站和水质三厂二期工程投入运行,市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 6万吨/日。组织开展南
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确保南水北调沿线在试通水和通水期间水质安全。完成列入
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项目39项和省小清河流域规划项目137项,督促完成白云湖
人工湿地一期工程和济西湿地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设立道路警示牌7
处。组织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开展
全市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专项调查暨全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2. 主要污染物减排。制定印发《济南市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市政府与各县
(市)区、有关市直部门和重点企业等19家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并将河道截污整治、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统计等重点工作纳入责任书。全年累计完成水、畜禽和气污染减排项目21
5个,全面完成省下达任务。在水污染物减排方面,继续深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水质净化三厂二
期扩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运,全市新增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19. 3万吨/日;推进园区污水集
中处理和重点企业深度治理,章丘第二污水处理厂实现进水调试,中石化济南分公司等企业废水深度治
理及回用项目投入运行。在气污染物减排方面,推进火电、钢铁行业脱硫改造,完成脱硫改造装机容量
217兆瓦、脱硫烧结机面积544平方米;火电、水泥行业脱硝治理实现突破,黄台电厂7号机组、
章丘华电4号机组和平阴山水1-2号回转窑脱硝工程建成投运。 黄台电厂、章丘华电5条脱硫旁路完
成拆除并通过验收,全市10万千瓦以上机组旁路拆除任务全面完成。畜禽养殖减排工作全面推进,明
确畜禽养殖减排项目监管、落实及资金奖励形式,全年实施112家畜禽污染治理工程。
3. 创模和生态市建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六城联创”工作要求,组建创模办内设机
构,印发《济南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和《济南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市政府与10个县(市) 区及高新区、16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2013~2015年度《济南
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责任书》。完成2008~2012年度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届终
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章丘市通过国家生态市建设省级预审,
等待国家技术评估;商河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济阳、平阴通过省级生态县核查。全市累计创建省级以
上生态乡镇58个(含国家级生态乡镇28个),其中章丘市18个涉农镇(街道)全部建成国家级生
态乡镇;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村35个,市级生态村2100个。组织申报国家级生态镇1个、
省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11个、省级生态村21个,省级生态镇、生态村已全部被命名。做
好行业扶贫工作,督促章丘市开展农村连片整治工作,全市共申请各级环保专项资金3.44亿元。
4. 环保服务能力建设。①增强环评服务能力。发挥环评审批调节器和控制闸作用,从严从紧控制
“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加强审批管理服务,配合全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一号通”系统运行,取消建设项目审批前期初审,减少建设项目办事环节,并对列入全市重大项目审
批绿色通道的重点项目,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缩短到12个、5个和2
个工作日,环保验收由法定30日提速到10日内办结。全市批复建设项目1450个,其中报告书1
05个、报告表894个、登记表451个,拒批项目79个,验收建设项目616个。②增强环境安
全监管能力。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废物跨市转移环境管理,进
行跨市转移审批121件,转入88件,转移过程中未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推进铬污染场地修复工作,
裕兴公司已按要求进一步完善修复工程技术方案。启动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全市安全
处置医疗废物7559吨。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全市56家涉源单位全部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组织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③增强环境应急能力。
及时修订《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在全省率先出台《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履行市重
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2次,协调调度各县(市)区及有
关部门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并向广大市民发布公告,该做法得到环保部及省环保厅认可和肯定。深化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明确市、县(市)区两级环境监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职责,全年企业应急预
案备案率90%,较大以上风险源预案编制率100%。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出动监察人员14
00人次,重点对全市88家以上较大风险源环境隐患进行排查。完成《济南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
五”规划》年度任务,完成环保部重金属总量减排核查迎查工作。④增强为民办事能力。12369环
保热线受理群众举报2151件,案件处理率100%、回复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97.4%,
群众满意率同比提高0. 3个百分点。按期办理回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8件,全年未发生进京和到
省、市上访及边界污染纠纷的情况。
5. 环境执法、科研与宣教。①严格环境执法。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严查地下水污
染”“医药制造企业环境大排查”“总量减排”3次检查,立案查处违规企业68家次;开展冬季大气
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活动,对81家企业、55家供暖锅炉进行检查,对18家违法违规单位进行立案处
罚,并对部分严重违法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出动1100余人次,检查企业650余家次,处罚95件
环境违法案件,收缴罚款405万元,强化对172家市控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②强化环境监测。
开展环境空气、水、土壤、声音和辐射环境及各类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获得各类监测数据550万个,
发布污染源超标报告130份,各类环境质量分析报告102份。多次启动并开展徒骇河和小清河应急
加密监测。加强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天桥区、历下区在环境监测考核中获总分第一名,商河县跨入
全市监测工作先进行列,10个县(市)区监测站均通过省标准化验收。在全省率先开展大气预警预报,
是全国第四个发布预报的城市,预报准确率达80%以上,达到全国先进水平。③提高环境科研水平。
两项课题获市科技计划立项, “城市环境空气中PM2. 5监测技术与规范研究” 通过环保部初审,
“山东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特征及生物有效性”和“济南市大气颗粒物细粒子(PM2. 5)数值
预报研究与应用”两项研究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高新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通过省专家审查。
完成环保“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济南南部山区环境保护规划编
制工作。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实现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全过程公开,加强污染源环
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公布国控重点水、气污染源实时监测数据。完成扬尘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验收和国家环境信息统计能力项目建设工作。
(纪发文)

责任编校 张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