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 安· 司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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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安

【概况】 全市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 会政治稳定,服务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 发展,公安工作
和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省公安厅组织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调查中, 全市群众安全感、 对公
安机关 的满意度分别达97.35%、97.17%,分别 提高 0.71 和 0.47 个百分点 ;在全市行风 评议中,
市公安局在 23 个行政执法部门 中位列第 7。 全局有 78 个集体和 314 名民警被记一、二、三等功,
363 个集体 和 2606 名民警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 机关表彰,市公安局被公安部评为实施
“东西合作素质强警行动计划”成绩突出 集体,历下分局获“全国优秀公安局” 称号,章丘市局刑
警大队获“全国优秀 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1. 完成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 全市 公安机关将十八大安保工作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严格落
实“一把手”工 作责任制,成立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建 立基础信息排查、情报信息落地核查、 重
点人员跟踪查控、社会面三级巡防等 工作机制,制定安保维稳分方案,启动 一级巡防查控勤务,各
警种和分县(市) 局协同作战,在进京列车、11 条进京道 路上 24 小时查控可疑车辆、物品和人
员, 筑牢了“环京护城河”安全屏障。
2. 济南公安民生警务平台服务社会。 践行“民意主导警务”理念,研发济南
公安民生警务平台,开通民生警务热线
66666110, 整 合 12345 热 线、 政 务 监 督 热线、厅长信箱、局长信箱等来自社会 各界的民生诉
求渠道, 集业务咨询、意 见建议、举报投诉、牌证申请、 预警研 判、 回访落实等功能于一体,
全力为群 众排忧解难。自2012 年 7 月 10 日开通 至 2013 年 3 月底,共办理民生警务 351 万余件,
回访办牌办证、窗口服务 106 万余件,平均满意率 99.1%。中共中央 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
政法委书 记孟建柱专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公安部转发市局工作经验,省公安厅在 全省推广
市局做法。中央电视台、人民 公安报、新华网、大众日报等媒体予以 宣传报道。
3. 做好省城涉日维稳工作。 针对日 本“国有化”中国钓鱼岛,引发全国性群众抗议活动的实际,
全市公安机关正 确把握政策界限,落实部门联勤一体化 指挥、联动维护高校稳定、突发事件应 急
处置等工作机制,严密社会面巡逻管 控力度,妥善处置“8·19”“9·18”两 起群众自发性游行活
动,保证涉日活动 平稳有序 ;提前拟定《谈话提纲》,多次 发布引导性文章,引导驻济高校和中
小 学学生理性表达爱国热情 ;严密党政机 关和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保工作,加 强涉日商业、企
业和日籍留学生宿舍等 安全防范,严防发生打砸抢等违法犯罪 活动,保护了广大群众的爱国热情和
生 命财产安全。
4. 构建打防管控体系 8 张网络。开 展现代警务机制改革,构建情报信息网、
视频卡口防控网、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
网、街面巡逻防控网、网络管控网、基 层基础工作网、打击整治网、区域协作 网等 8 张网络,完
善以信息化为支撑的 打防管控一体化运行机制。健全三级情 报机构,充实专业情报研判队伍,完善
情报信息主导下的维稳预警处置机制和 环省会区域情报警务协作机制 ;建立命 案侦破“6+3 九长
必到”制,78 起命案 全部破获 ;建立城市视频联网一网控平 台,整合全市交通治安卡口和街面监
控 探头,推进农村技防建设,提升打防效能; 健全全时流动联合巡逻机制,科学部署
10 支街面巡防力量,每天组织 160 余辆 警车、15 辆移动治安检查站(车 )、40 辆流动警务室布
防街面,有效遏制街面 犯罪 ;建立网上主动工作机制,组建舆 情引导员队伍,打造微博引导舆情、
应 对突发事件的“济南模式”;强化内部单 位治安防范工作,完善党政机关、公共 复杂场所和中
小学校、幼儿园等立体防 控机制,重点要害部位实现“零发案”; 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创新群防群
治工作 机制,分类落实社区防控工作。
5. 社区警务平台在基层基础工作中 发挥强大作用。 积极破解基础信息源头采集和应用的制约瓶颈,
建设完善社区 警务平台, 科学设置信息采集、 人口管 理、核查比对、治安防范等模块,并关 联
“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信息系统” , 社区民警工作记录考核在平台上自动生 成。统一购置 1300
台核查采集手持前 端配发社区民警和一线巡逻民警,开展 信息核查采集大会战。加强和改进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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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年鉴 2013

所工作,初步建立“三队两室 ”“两队
两室 ”“两队一室”勤务运行新模式 ; 加强社区民警专职化建设,全局配备社 区 民 警 1064 名
; 制 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城乡社区警务 工作的意见》,组织 5000
余名机关民警 下社区,先后走访群众 19 万余户,服 务群众 4.9 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 2300 余起。
开展消防、物管、车管、外管、 危管、网管、毒管“社区七进”活动,推动公共管理服务和民生警
务工作向社 区延伸。
6. 市区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成效 明显。 推动出台《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建设轻微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告知短信平台,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加大道路慢行一体建设,保障慢行交通
路权 ;首创“彩色逆向可变左转车道” , 灵活应用了“彩色潮汐可变车道”“同向 可变车道”
“直行待行区” 等多项创新举 措,提高 384 条道路的限速标准,优化 调整1989 处交通信号配时,
14 条主干 道实现信号“绿波带”,30 个路口实现倒计时智能控制,对 26 个社区实施交通 微循环
改造,在 8 条主干道稳步推行“禁 停” 措施,取缔占路停车泊位 1030 个, 在 25 条支路新增车
位4000 余个, 市区 路网通行能力平均提高 10%, 交通拥堵 报警环比下降25.7%。
7. 率先在全国开展“九小场所”消 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把 2012 年确定为“九 小场所”消防安全标
准化建设年,争取 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将全市
5.2 万家“九小场所”作为防控火灾的关 键,立足“安全责任具体化、设施器材 标识化、重点部位
警示化、培训演练经 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的建设标准, 坚持每周督导观摩、通报排名、调度点
评制度,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督促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社会火灾防控 体系构建,推进消防
安全“网格化”管理, 率先在全国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 标准化建设。全年全市火灾起数、财
产 损失同比分别下降 56.9% 和 48.9%。
8. 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
42 条新举措。新举措内容涵盖户政、出
入境、网警、经侦、治安、刑警、交通、 消防等警种,明确了服务重点、服务时 限和服务要求。推
出户口证件预约服务、 网上车管所等新措施,为群众办理身份 证、预选机动车号牌、驾考预约等业

64 万余件。

【全国首个“城市公安云计算中心”建成启用】
为应对信息化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 稳定带来的新挑战,利用物联网、云计 算等新技术破解信息警
务难题, 市公安 局与浪潮集团签订战略协作协议,建立 全国第一个“城市公安云计算中心”——
济南市公安局云计算中心,成为全国公 安机关信息化建设进入“云计算”的首 个应用。11 月 4 日,
项目通过省级科技 成果鉴定。 云计算中心数据仓库整合各 类数据 229 类、30 多亿条,汇集总量达
到 1.35T,实现节能约 50%,占地空间节 省约 70%。 “公安云计算中心”强大的分 布式计算、海
量数据处理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安机关对图像、视频、指纹人像 模型等大量信息的采集和处理需要,
进 一步提升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
(崔忠诚)

审 判

【概况】 1. 发挥职能。制定《为加快科学 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提供司法保障和服 务的意见 》,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 经济发展, 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全年共 受 理 案 件 72202 件, 办 结
71193 件, 结 案标的额150.67 亿 元,同比分别增加
8.24%、 9.75% 和 9.86%。 其 中, 中 院 受 理 案 件 7490 件、 办 结7492 件, 同 比 分 别
增 加 9.1% 和 12.9%, 结 案 标 的 额
74.26 亿元,结案上升幅度大于收案,办 案质量和效率有新的提升。
刑事审判。审结一审刑事案件 4273 件,判处罪犯 5866 人,同比分别上升
32.25% 和 14.28%。 在 判 决 生 效 的 5280
人中,判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的 760 人, 占 14.39% ;对 2512 名 罪 行 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被告人, 依法适用非监禁
刑。依法严惩严重危害 社会治安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 各类犯罪,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
严 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 发性侵财犯罪案件 1595 件,判处罪犯
2576 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 贿赂、渎职犯罪案件 149 件,判处罪犯
197 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
15 人。依法对 895 名“醉驾”人员追究 刑事责任。发挥刑事大要案审判基地作 用,依法审理山东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 董事长马某某受贿案、济南市槐荫区原 副区长李某某受贿案、“济正”公司原
董 事长龚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 “福德” 公 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单某某销售有 毒有害食品
(地沟油)案等一批有重大 社会影响的案件。加强少年审判工作, 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审结
106 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格减刑、 假释条件及办理程序,依法减刑、假释
6052 人。 民事审判。全市法院注重保障民生,
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审判, 依法审结一审民事案件 23711 件,同比 上 升 12.06%。 其
中, 审 结 离 婚、 赡 养、 抚养等婚姻家庭案件 9420 件,依法保护 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及
其他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审结建筑工程、商品房买 卖、宅基地、相邻权、物业管理、房屋 租赁等
案件 2403 件,促进群众安居和邻 里和睦。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 案件 1641 件,依法保障
劳动者权益和企 业利益。审结医疗侵权案件 202 件,有 效地减缓了医患矛盾。设立绿色通道, 优
先办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农民工
“讨薪”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起诉案件。 加大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的调解力度, 依法妥善处
理多起涉及数百名当事人的 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和物业管理案件, 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商事审判。突出商事审判对经济发 展更加直接的促进作用,依法审结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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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案件 19808 件,结案标的额 55.9 亿
元, 同 比 分 别 上 升 4.48% 和 4.71%。 其 中,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 案件 5402
件, 保障市场交易, 加快经 济流转。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票 据证券、保险期货等纠纷案件
10175 件, 制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规范和引导民 间资本健康运行,维护金融安全。充分 运用破产、
重整、和解手段,依法引导 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市场,集中审结元首 集团下属企业、济南皮鞋厂等破
产案件
9 件,涉及债务总额 4.7 亿元,协助政府 妥善安置职工 7095 人,推进产业结构调 整。加强对关键
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 产业和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审结专利、 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
产权 案件 894 件,同比上升 59.64%,办案数 量继续保持全省法院首位,促进济南和 全省创新型城
市建设。平等保护中外当 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台案件
26 件,推动对外开放。 行政审判。坚持依法履行司法审查
职能,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妥善处 理行政争议案件,既保护相对人的合法 权益,又支持行政机
关依法行政, 全年 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753 件,审查和 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796 件。在审结
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维护行政机关具体
新执行方式,全年执结各类案件 16849
件,标的额 64.02 亿元。开展涉党政机 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已 完成上级法院提出的
清理 50% 以上的目 标。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采取限制高消 费、限制出境、公开曝光等方法,建立、
强化社会诚信体系和执行威慑机制,加 大调解、协调力度,向社会公布 69 名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义务的被执 行人信息,依法制裁 657 名有能力但逃 避执 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 人,敦促
3207 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促 成 2291 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 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对 3548 件案件 依法强制执行。
审判监督和涉诉信访工作。 中级法 院严格依法监督指导下级法院工作,审结二审案件 5211 件,改
判和发回重审
497 件 ;审结再审案件 371 件,改判和 发回重审 101 件。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 督,审结检察机关
提起的刑事、民事、 行政抗诉案件 122 件,占一审、二审、 再审结案总数的 0.23%,其中维持原判
56 件、改判和发回重审 37 件、经调解 达成协议 26 件、终结诉讼 3 件。重视 涉诉信访工作,推
进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化、常态化,中院实行《领导接待来访 工作实施办法》,每个工作日确保有一
用关,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精品案、和谐案。坚持公开审判,落实 旁听制度,公开庭审过程,有效提高立 案、庭审、执行、听
证各个环节的透明 度。 在全国司法公开示范工作会议上, 市中区法院作了典型发言。②抓好审判
管理。坚持把加强审判管理作为规范司 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基本手段,构 建审判质效评估、流
程管理、质量监督、 层级管理、信息保障“五个体系”。严格 流程管理,对诉讼过程中的每个重点
关 节,规范时限和操作规程,明确质量要 求。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审判管理中的作 用,建成涵盖所
有案件的信息平台,建 立电子卷宗,案件网上审批,庭审活动 录音录像,实现对案件实时、全程、
动 态监督管理。推行刑事审判远程诉讼模 式,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中 院集中开展长期
未结案件和已报结未归 档案件“双清” 行动, 对1634 个庭审、
18871 份裁判文书进行评查。③化解社 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审判执 行的各个环节,耐心
做好诉讼引导、 法 律释明和辨法析理工作,实现案结事了 人和的目标。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
合”的原则,尽可能调解结案,一审民 事、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66.17%,行政 案件经过协调一审
撤诉率 40.5%。参与
行政行为的 251 件,撤销或变更具体行
位院领导负责接访,全年接访 1397 人、 “大调解”体系建设,在基层法院和人民
政行为的 49 件,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 和解后撤诉的案件 305 件。出台《办理 征收补偿强制执行
案件的具体意见》和
《操作规程》,依法推进征收补偿强制执 行工作。依法审结第一例政府申请先予 执行房屋征收补偿
决定案件,保障“十 艺节”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加强与行政 机关联络沟通,通过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推动行政机关负 责人出庭应诉等方式,促进行政执法水 平提高,行政案件、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分别下降 16.81% 和 4.31%。严格执行《国 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 3 件,
决 定赔偿 1 件。
执行工作。全市法院以实现当事人 的胜诉权益为目标,加大执行力度,创
1149 件次。加强宣传教育,规范信访秩 序,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在党委、 政府及有关部门的
支持配合下,按期化 解上级交办的 349 件信访积案;完成党 的十八大和三级“两会”等重大活动
的 信访维稳任务。
2. 严格公正司法。全市法院按照“质 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 省”的办案要求,强
化工作措施。全年 各类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后的服 判息诉率达 99.57%,同比上升 1.18 个百
分点 ;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数量同比下 降 13.03% ;死 刑 案 件 核 准 率 100%。 ① 树立严格
依法办案理念。全市法院坚持 公正审判,严格依法收案、依法办案, 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
和法律适
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委托调解窗 口,做好案件分流和诉前调解工作 ;发 挥法官工作室、通
联法官的作用,指导 基层调处矛盾 ;出台《司法确认非诉调 解协议指导意见 》,全年对 137 件
人民 调解委员会等非诉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 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效 力,依法规范、
支持和推进社会调解工 作,形成化解矛盾的整体合力。④参与 社会管理。全市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参
与 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审判执行活动,依 法保护守法守约行为,制裁违约失信行 为。深入企业走
访调研 512 次,为党委 政府决策、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司法建议
578 份 ;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 2700 余篇, 报道百姓关注的典型案例 170件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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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放日等集中宣传活动 16 次 ;选派
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关心爱护下 一代健康成长 ;协助有关方面搞好对被 判处缓刑、管制、
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 刑满释放人员的回访帮教 ;开通 12345 法院民生服务热线,办理事项 1731 件
; 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实行首问负责、立 案审查等“一站式”服务,完善假日办 案、巡回审判等
制度, 方便群众诉讼 ;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为当事人缓减免诉 讼费345.56 万元,为特困刑
事被害人、 申请执行人和信访人员提供救助金 214.8万元。⑤加强基层建设。落实领导干部 联系基
层制度,厘清基层存在的突出困 难和问题,确定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重 点。在充实审判力量、落实
干部职级、 支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经费保障等方 面,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基层法院新 增编制
82 个、新增干警 50 人,多个法 院启用或正在筹建、扩建新的办公审判 场所。健全审级监督、业
务指导和人民 法庭工作指导机制,开展审判质效定期 评估、改发案件逐案讲评、疑难问题集 中研
讨,提升基层司法能力。 基层法院 办结各类案件 63701 件, 占全市法院结 案的89.48%,其中 514
名人民陪审员参 审案件 14052 件,参审数上升 6%。一线法官人均办案 100 件以上,最多的达
438 件。
3. 队伍建设。 ①领导班子建设。健 全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制
定《关于进一步 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 ,要求领导干 部做表率,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带头干
事创业的氛围。②思想政治建设。认真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 市委十届三次全会
精神 ;开展创先争优、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 民”、作风建设年等主题教育实践
活动, 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之中。 开通 24小时干警服务热线,改善干警工 作生活条
件,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和 问题。建立健全各种文化设施,开展丰 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法官
的职业文 化素养。③司法能力建设。注重对法官
职业技能的培养,落实定期培训制度,
创新教育培训内容,帮助法官提高工作 能力。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 56 期,培训 干警 1800 余人次。
开展法官教法官、岗 位练兵、组织年轻法官到基层和立案信 访窗口锻炼等做法,提高做群众工作的
本领。坚持开展办案标兵和零错案、零 投诉、零上访“三零”竞赛活动,鼓励 法官潜心钻研业务,
做好本职工作。 ④ 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审判管理结合起
来,构建廉政风险评估、司法巡查、政 务检查、审务督察四位一体防控机制, 制定防止内部人员干
扰办案的规定,落 实任职回避制度, 努力从制度上消除滋 生腐败的条件。建立廉政警示教育机制,
提高干警抵制腐败的自觉性。聘请廉政 监督员 249 名,内设廉政监察员 24名, 向社会公布举报电
话和电子邮箱,对群 众举报线索认真调查。全年全市法院没 有发生一起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4. 自觉接受监督。 全市法院认真贯 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工作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
常委会的监督, 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全面落实 人大有关决议。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 政
协委员的联络,听取意见建议。全年 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 旁听案件审理 73 批、
983人次。 对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关注案 件,逐项跟踪督办,全年办结 63 件。主
动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争取有 关部门支持,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
中院刑事审判、 民事审判、理论调 研、司法建议、新闻宣传、财务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表
彰,连续 9 年 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市中区法院被表 彰为全国模范法院 ;历下区法院法官许 莉
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全市 法院有 120 个集体、196 名个人受到市 级以上表彰,队伍形象
和司法公信力进 一步提升。

【开通“法院民生服务热线”】 4 月 26 日,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通“法院民生服
务热线”,专门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法院
工作、诉讼程序、政策法规、审判作风 等方面的咨询、建议、投诉等事项,畅 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
回应人民群众现 实司法需求。

【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11 月 8 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 院报社对 2012
年度司法宣传工作成绩突 出的 59 个中级人民法院及 107 个基层人 民法院予以通报表彰。济南市中
级人民 法院及历下区人民法院、市中区人民法 院、章丘市人民法院受到表彰。

【审判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马 某某受贿案】 8 月 10 日,济南市中级人 民法院对山东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 长马某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 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死刑,缓期 2
年执 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 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2003 年年底 至 2010 年期
间,被告人马某某利用担任 淄矿集团董事长、山东能源集团筹备领 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的职务
便利, 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煤炭业务、提供 资金、工作调动、工作安排等方面的利 益,先后非
法收受刘某某、李某某、刘 某、包某某、王某、阳光壹佰置业集团 有限公司、信发集团有限公司等
个人和 单位给予的现金、购物卡、笔记本电脑、 手表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 3931.51 万 元。法院
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身为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 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
利益,其 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马某某非法收 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 特别严重,
应予严惩。鉴于马某某归案 后能如实交代部分犯罪事实,且赃款已 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
立即执行。 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审判济南市首例“地沟油”案】 9 月
21 日,历下区人民法院对单某某销售伪 劣产品和刘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做 出一审判决,以销
售伪劣产品罪,判处

治安·司法 107

单某某有期徒刑 8 年,并处罚金 100 万
元 ;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刘 某某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10 万元。法院审理
查明 :被告人单某某与 刘某某系夫妻关系。被告人单某某个体 经营单县鑫丰粮油批发部,批发兼
零售 预包装食 品、散装食 品。2007 年 1 月 以来,单某某从山东省平阴县济南发达 油脂工业有限
公司购买以餐饮垃圾为原 料生产的地沟油产品,后将购来的地沟 油产品掺杂到棉籽油中对外销售。
先后 销售给食品批发、零售商康某某 60 万余 元产品、徐某某 2.4 万元产品、李某某
2.2 万元产品、帅某某 5.5 万元产品,销 售金额总计约 70 万元。在经营过程中, 被告人刘某某曾
帮助其运输地沟油产品
3 ~ 4 次,重量约 30 余吨。截至案发前, 鑫丰粮油批发部掺入地沟油的次油品均 已全部销售完
毕。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 人单某某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销售金额达 50 万元但不满
200 万元,其 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因其行为 同时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按照 我国
刑法规定,择一重罪处罚,即应按 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刘 某某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
有毒有害的非 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 害食品罪。被告人单某某在共同犯罪中 系主
犯 ;被告人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 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 判决。

【审判薛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0 月 19 日,天桥区人民法院对原济南福德 食品有限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某, 工作人员沃某某、崔某某、张某某、赵 某、王某某、李某 某、李某、李
某某、 温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 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 人薛某某、
沃某某、崔某某等人有期徒 刑 9 年至 1 年不等 ;并处罚金 40 万至 5 万元不等。 涉案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等价 款 20459922 元,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追缴,连同现已追缴的赃款、冻结的银行 账户
资金以及扣押、查封的赃物由公安
机关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一并按比
例发还被吸款人 ;剩余赃款由公安机关 继续追缴,并按比例发还被吸款人。法 院审理查明 :薛某
某系原济南福德食品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沃某某、崔 某某等人均系原济南福德食品有限责任
公司工作人员。2006 年年初,被告人薛 某某为筹集经营资金,通过报纸、电视 台、网站等媒体对
原福德公司及产品进 行宣传,并采取“每一万元为一份,每 三个月为一周期,到期返还本金及高额
利息的短期集资模式,以及每十万元为 一股,按季度分红,年底归还本金的长 期集资模式”面向社
会吸收公众存款。 先后发展原福德公司工作人员沃某某、 崔某某、张某某、赵某、王某某、李某
某、李某、李某某、温某某及卜某某、房某 某、田某某、王某某、薛某某(上述后
5 人均另案处理)参与。自 2006 年 4 月 至 2008 年年初,原福德公司共面向社会 公众 866 人,非
法吸收存款 114666000 元, 已返还 23881506 元,未返还 90784494 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济南福德
食品有限责 任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高息为诱 饵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 扰乱了
金融秩序,依法构成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罪,鉴于该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 照,不再作为被告单位予以
追诉 ;被告 人薛某某作为原济南福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 告 人沃
某某、崔 某 某、张 某某、赵 某、 王某某、李某某、李某、李某某、温某 某作为原济南福德食品
有限责任公司单 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公诉机关 指控上列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成
立。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审判龚某某、范某某集资诈骗案】 11 月
28 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龚 某某、范某某集资诈骗一案,依法作出 一审判决,分别以
集资诈骗罪判处龚某 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 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范某某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 财产 ;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按比例发
还被集资人。法院审理查明,2001 年 10
月,被告人龚某某、范某某以无偿受让 的方式承接了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 山东省济怀保健品有
限公司(后更名为 山东省济正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济正公司) , 同时一并承接了山东省济
怀 保健品连锁销售公司(后更名为山东省 济正保健品连锁销售公司,以下简称济 正连锁销售公司)
和该公司济南分公司
(后更名为济正保健品连锁销售公司济 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济正济南分公司)。 龚、范二人承接上
述公司以后,对济正 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得知该公 司有巨额亏空的情况下,仍沿用该公司
以前的经营模式,以济正公司向济正连 锁销售公司销售保健品为名,以济正济 南分公司名义与被集
资人签订合同,让 被集资人以购买保健品的名义交纳款项。 在集资过程中,龚某某在济正济南分公
司又下设 5 个经营处,负责管理经营处 发展的 200多个经营部。由经营部面向 社会公众非法募集
资 金。经审 计,自
2001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0 月, 龚某某、 范某 某共面 向社会 公众32081 人集资
2401622389.94 元,至案发前已返还被集 资人的集资款 427083233.68 元,造成损 失 1974539156.26 元。
自 2002 年 5 月 至
2007 年 9 月,济正济南分公司上缴济正 公司 851908337 元,其中存入龚某某的 个人账户,由龚某
某、范某某个人支配 使用 825295153.77 元 ;存入济正公司账 户用于济正公司的日常支出、 产品购
买、 人 员 工 资 等 使用 26613183.23 元。2007 年 9、10 月份,在济正公司资金链即将 断裂的情
况下,两被告人为逃避法律制 裁先后出逃境外,在出逃前后共向境外 转移集资款 2400 余万元。龚
某某出逃后 指使赵某某销毁济正公司的会计账目。
2007 年 11 月 27 日,国际刑警组织发布 红色通缉令抓捕龚某某、范某某。2010 年 5 月 16 日,两
被告人被抓获归案。法 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某、范某某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
集 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侵犯了 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民财产的

108
济南年鉴 2013

所有权,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集资
诈骗罪成立。其集资诈骗数额高达 24 亿 余元,至案发尚有逾 19 亿元未归还,给 国家和人民利益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犯 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 法应予严惩。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
龚 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 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被告人范某某 起次要作用,系
从犯,依法可从轻处罚。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审判济南市第一例政府申请先予执行房屋 征收补偿决定案】 2011 年 8月,因实施 省会文化艺
术中心(2013 年第十届中国 文化艺术主场馆)项目,济南市人民政 府依法对华星广惠公司位于项
目实施范 围内的房屋(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 类型为划拨,征收面积 4669.84 平方米) 进行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并先后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华星广 惠公司对两决定不服,向山
东省人民政 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012 年 8 月、9 月,山东省人民政府行 政复议办公室相继作出复议决定,维持 济南市人民政府作
出的房屋征收决定、 补偿决定。9 月 24 日,华星广惠公司对 济南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济政房征补决

〔2012〕1 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向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济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
定,该案移交槐荫区 人民法院审理。10 月 23 日,济南市人 民政府以“华星广惠公司占地已严重
阻 碍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以及相关建 设进度, 再不拆除, 工程任务将无法按 时完成,必将
影响‘十艺节’正常举办” 为由,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出“对 其所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进行
先予执行” 的申请并提供相应担保。槐荫区人民法 院对该先予执行申请依法进行司法审查 并报上
级法院批准后,于 11 月 16 日作 出(2012)槐行初字第 30-1 号行政裁定 书,裁定 :准予济南市
政府请求按照济 政房征补决〔2012〕1 号房屋征收补偿 决定书确定的被申请人华星广惠公司腾 空坐
落于济南市槐荫区济西东路 319 号
的被征收房屋,与该房屋所附的土地一
并交被告济南市人民政府的事项先予执 行,由济南市政府组织实施。同日,向 双方当事人依法送达。
11 月 19 日,济 南市人民政府张贴限期腾房公告。公告 期届满后,华星广惠公司未自动履行。 经
槐荫法院多次与华星广惠公司洽谈无 效后,11 月 23 日,济南市人民政府组 织实施强制执行。执
行过程中, 经槐荫 区人民法院再次敦促,华星广惠公司最 终同意配合执行并提出搬迁方案,槐荫
区人民法院对执行过程予以全程监督。
12 月 1 日,先予执行事项顺利完成并将 征收房屋拆除完毕,从而确保了省会文 化艺术中心项目工
程的正常建设。

【2012 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1. 九阳豆浆 机发明专利维权案。原告九阳股份有限 公司与被告珠
海某电器公司专利侵权纠 纷一案,原告系“一种易清洗多功能豆 浆机”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其发
现被 告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销售豆浆机 产品,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 赔偿经济损
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理认为,被告生产、销售的 3 款不同型 号豆浆机产品均落入原告的专
利保护范 围,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考虑到 被告生产经营规模大、侵权产品类型多、 销售地
域广等因素,最终判令被告停止 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100 万元。该案的 司法裁判,保护了民营上
市企业自主知 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对国内豆浆机 产业的技术走向产生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2.“米其林”商标维权案。原告米其 林集团总公司与被告金某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在中国拥
有“ ”图
形、“MICHELIN”字母和“米其林”文
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2011 年 5 月 9 日, 被告在济南某市场现场销售时,被当场 查获标有“
”图形、“MICHELIN” 字母标识的汽车轮胎 38 条,其中 16 条 轮胎被更改产地、3 条轮胎
被更改载重 指数、7 条轮胎被更改规格、12 条轮胎 被更改载重指数和产地。济南市中级人 民法院
审理认为,被告销售的轮胎虽为
原告生产的产品,但已更改了载重指数、
产地、规格,根据商标制度的立法目的 和功能,在商品到达最终消费者之前, 任何以营利为目的,
更改商品产地、 技 术指标或等级信息的行为,均割裂了注 册商标与其标识商品之间的唯一对应关
系,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 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 经济损失 5 万元。
法院对该案能动性裁 判,对于理解和适用商标法的有关规定 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3.“东阿阿胶”商标及域名维权案。 原告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某网络信息有限公
司侵犯商标权纠 纷一案, 原告系国内阿胶行业的龙头企 业,“东阿阿胶”文字及“DONGEEJIAO”
拼音均是原告的注册商标,同时原告将 “DONGEEJIAO”拼音作为公司官方网站 域名进行了备案,
“东阿阿胶” 亦被国家 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被告未经原 告 同 意, 将原 告 的
“DONGEEJIAO” 拼 音商标作为域名的主要部分, 注册 www.dongeej iaoshop.com 网站 ;被告在
该网站 上使用原告的注册商标进行宣传,销售 阿胶产品。原告以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 注册商标专
用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 令被告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10 万余元。本案经法院做大量的调解工 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告主动认错, 关闭了涉案侵权
网站,注销了涉案域名, 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侵权行为。该案给 类似的将他人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注
册商 标作为域名,进行商业使用的侵权者以 警示,最大限度地划清了商业标志之间 的权利边界,
为知名品牌的培育和成长 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4. 王洛宾歌 曲作品著 作权维权 案。 王洛宾一生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的歌曲。 王洛宾去世后,作
品的著作权由其儿子 王海 成继 承。 2012 年以 来,王海 成通 过集中维权的方式,对济南市部分
KTV 歌厅未经许可播放王洛宾作品的行为提 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而许多歌厅业主则 认为,歌曲系
其购买的演唱设备中自带 的,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济南市中级

治安·司法 109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经营场所
利用视听设备播放涉案作品属于公开表 演作品的行为,该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 可,且以营利为目的,
侵犯了著作权人 享有的表演权,应当赔偿经济损失及合 理费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的该 批
案件,加大了对音乐作品的保护力度, 对于提高卡拉 OK 经营者的著作权意识、 加强行业自律起
到积极作用。
5. 网店销售同款品牌服装不正当竞 争纠纷案。 原告上海苹豆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魏某不正当竞争
纠纷一案, 原告 系知名时尚女装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 其“粉红大布娃娃”品牌女装在淘宝网
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销售业绩。被 告在其阿里巴巴网络店铺中以“粉红大 布娃娃同款女装”为
产品链接关键词, 销售仿制原告的产品。原告以被告的行 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济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以知 名品牌同款女装的名义进行宣传销售, 使消费者通过网络搜
索选择原告正牌产 品的同时, 也检索到被告的同款仿品, 但因同款仿品价格低廉,而不当攫取了
原告的商业机会。被告的行为明显具有
“傍名牌”“搭便车”的故意,违反了诚 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 正当竞争,依法判
决被告停止侵权、赔 偿经济损失。该案是网络环境下出现的 新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对于规范网
络交易行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6.“冀玉 10 号”玉米新品种维权案。 原告北京金五谷种子科技研发中心与被 告郝某、某种业公司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 纠纷一案,原告为“冀玉 10 号”玉米新 品种的品种权人,该玉米新品种从选育
到获得授权历时 10 年,投入数百万元。 原告发现被告郝某销售的玉米种子包装 袋上,用大号字标
注有“冀玉 10 号”字 样,该玉米种子系被告某种业公司提供, 遂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
权并 赔偿经济损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 审理认为, 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为商 业目的生产、
销售“冀玉 10 号”玉米种子,侵犯了原告的品种权,依法判决两
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被告某种业公
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10 万元,充分维护 了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7. 房产中介 特许经营 合同纠纷 案。 原告李某与被告某房产经纪公司特许经 营合同纠纷一案,被
告与原告签定合同 一份, 许可原告使用其品牌名称作为字 号对外经营,但合同未对该加盟店的经
营区域作出约定。被告于合同有效期限 内,在同一小区距原告的加盟店 200 米 左右范围内又开设
了直营店。原告以被 告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其正常经营活动为 由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撤销被告的直营
店。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在许可原告使用其品牌名称作为字 号对外经营的同时,
也应对自身经营有 一定的限制, 虽然合同双方未对原告经 营区域作出约定,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
则,为原告实现合同目的, 被告应当给 予原告适当的经营空间,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其直营店
在现注册地址的经 营活动。 该案的处理维护了被特许经营 人的合法利益,也提示公众签订特许经
营合同时应当注意相关问题。
8. 日照一煎香公司申请诉前证据保 全系列案。 诉前证据保全是知识产权诉讼常用的诉前措施之一,
为知识产权权 利人提供了有效的诉前救济途径。通过 法院诉前证据保全,固定了侵权的证据, 为
案件的及时处理提供了条件。日照一 煎香公司系“煎饼刮取刀片”“一种用于 面食加工的鏊板”实
用新型专利独占实 施权人, 其认为山东省多家煎饼制作企 业擅自制造、使用该专利的行为构成侵
权,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济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日照一煎 香公司的申请符合有
关法律规定, 遂裁 定对各被申请人采取查封、拍照等证据 保全措施。由于及时采取诉前证据保全
措施,有 2 起案件在诉前达成和解,其 余的 5 起案件在申请人起诉后,法院依 据保全的证据及时
作出判决,维护了权 利人的合法权益。
9. 赵某诉某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 处理决定案。原告赵某与被告某市知识
产权局、第三人某工艺品店专利行政处
理决定一案,原告系“写真贴画及制作 工艺”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其认为第三 人生产、销售的金丝
贴画产品侵犯其专 利权,于 2011 年 12 月 2 日向被告请求 处理上述专利权侵权纠纷。被告于近 1
年后,作出被诉行政处理决定,认定涉 案产品不构成侵权。原告对该决定不服, 诉至法院。济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 认为,被告在处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时, 违反专利侵权判断比对原则,且于本
案 诉讼中,被告未提交依法作出具体行政 行为的证据, 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 足。此外,被告
亦存在超期办案等程序违法问题。同时考虑到,如只是撤销行 政机关不侵权的处理决定,而行政机
关 又怠于行使职责作出新的处理决定,容 易造成本案侵权事实成立的推定,对第 三人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使本已激化的 矛盾更加尖锐,既不利于保护专利权人 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维护公平竞争
的市 场交易秩序。故依法判决撤销被告作出 的处理决定,并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 起 60 日内
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 送达后,当事人各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 有效避免了社会矛盾的进一
步升级。
10. 毕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罪案。 该案为济南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
审合一” 试点后, 由历下区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起知识产 权刑事案件。被告人毕某明知是假冒的
茅台、五粮液等名酒,仍在济南市注册 商贸公司对外销售。2011 年 9 月,公安 机关从毕某租用的
小区地下室内搜查出 尚未销售的酒 水,价值 109.7 万余 元。 经鉴定,上述酒水均系假冒注册商标
的 商品。被告人毕某归案后,检举揭发了 他人的犯罪事实。历下区人民法院经审 理认为,被告人
毕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 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 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罪。 由于毕某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因意志以外 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揭发他 人的犯罪,有
立功行为,应当予以减轻 处罚。法院依法判处毕某有期徒刑 2 年,

110
济南年鉴 2013

缓刑 3 年,并处罚金 10 万元。该判决不
但保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商业利益, 也打击了涉食品安全犯罪,维护了正常 的市场经济秩序。
(陈俊海)

检 察

【概况】 1. 提升执法境界。组织开展“强 化主人翁意识、服务省会发展”大讨论, 增强主人翁
意识和责任意识。研究制定
《全力服务“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 泉城”实施意见》,明确 20 条具体措施, 更加注重对知识
产权、高新产业、重点 项目、重点工程、土地资源、生态环境 及市场秩序、金融安全的司法保护。
开 展“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 进学校,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大走访 活动,了解群
众在“生活富裕、社会稳定、 惩治腐败、公正司法、生态保护、社会 管理”等方面的关注点。推进
“民生检 察” , 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 活动,加强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 办 好
96699 民 生 检 察 热 线, 并与 12345 市民热线互联互动,全年接听群众来电
6100 余次,解决群众诉求 260 件。
2. 维护社会稳定。 ①依法打击刑事 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突出打击暴力犯罪、多
发性侵财犯罪、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活动,全年共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2820 人、
提起公诉 5526 人。对重大复杂案件适时 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批捕起诉了 公安部督办的黄某
某等 21 人特大非法买 卖枪支案,济南名洋胶囊有限公司及法 人代表王某某等 3 人生产销售“毒
胶囊” 案等一批严重犯罪案件。原济正公司董 事长龚某某、 副董事长范某某,面向公 众集资诈骗,
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检察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慎 重决策,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一审
判处 龚某某死刑,判处范某某无期徒刑。开 展“打击违法犯罪、优化发展环境”专
项行动,历城区院批捕起诉了李某某等
3 人侵犯高新企业商业秘密案,市中区 院批捕起诉了金某某等 12 人假冒知名品 牌生产销售伪劣产
品案,商河县院批捕 起诉了张某某等 17 人盗窃工业园区内 重点企业设备财物案,保护了企业核心
利益。②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 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对严重侵害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
事犯罪, 从快从重 严厉打击,做到该严则严 ;对初犯、从 犯、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运用检调对
接、逮捕必要性审查、量刑建议等机制, 做到当宽则宽。 在办理因亲友邻里纠纷 引发的轻微刑事
案件时,加强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促成刑事和解 113 件。 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品行调查、分
案起诉 等制度, 受理提请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 件 141 人,依法不批捕 75人,不捕率
53%。市中区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张某某 聚众斗殴案被评为全省维护未成年人合 法权益优秀案件,历
城区院办理的在校 大学生李某某盗窃案被评为全省优秀不 起诉案件。 ③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大
涉检信访工作力度,落实检察长带头接 访、预约接访、业务部门联合接访和首 办责任制等制度,共
接待群众来访 1400 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 940 余件,全部 做到息诉罢访。
3.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①突 出查办破坏发展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围绕促进实
体经济发展, 查 办国企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 的犯罪案件 52 人 ;围绕建设美丽泉城,
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32 人 ; 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查办金融、电力、 交通等公共服务
行业职务犯罪案件 28 人 ;围绕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保障民生, 查办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
障等 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48 人。市中区拆迁办 原科长王某某,伪造拆迁房屋调查表, 贪污拆迁补
偿款 700 余万元,为他人虚 增拆迁面积、 附属物,收受贿赂 140 余 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历城
区第五中学原校长李某某,在负责定做学生校服 和教师工装过程中,多次收受服装厂家
的贿赂 40 余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天桥区人社局劳动就业办公室原 科员池某某,贪污待业大学生、下岗职 工等 1300 多人交纳
的劳动人事档案代理 费 43 万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 6 个 月。 ②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
全年 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10 人, 判决 197 人, 全部是有罪判决。重刑判决率进一步提 高,共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33 人, 判处无期徒刑以上 5 人。山东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马某某受贿
3900 余万 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山东鑫海担保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焦某某受 贿 2500 余
万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山东省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资本运营 部原副主任韩某挪用公款 1
亿余元、抽 逃出资 1900 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③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工程建 设、行政执法、涉农领域犯罪专项预防 活动,提供预防咨询
1200 余次,提出检 察建议 125 件,与金融、税务、交通等
20 个部门建立预防协作机制,推动个案 预防向系统预防延伸。推进检察机关警 示教育展室数字化
转型升级,丰富教育 内容,有 5 万多人接受警示教育,市院 预防展室被确定为山东省反腐倡廉教
育 基地。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工作, 创作的廉政短片获全国检察机关大赛特 等奖,在中央
电视台和国际反贪联合大 会上展播。
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 183 件、
223 人。其 中,贪污贿赂案件 143 件、
170 人,渎职侵权案件 40 件、53 人。立 查大案 144 件,立查县处级以上要案 25 人。立查小鸭集
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 魏某某涉嫌贪污 2000 余万元案,济南美 菱电器营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郭某
涉嫌 贪污受贿 390 余万元案,济南市奥体中 心原主任张某某涉嫌受贿 49 万元案等一 批大案要案。
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 度,共立查行贿犯罪案件 10 人。山东 伟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韩
某某 行贿 1660 余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依法查办渎职犯罪,济南市住房 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贾某某滥用

治安·司法 111

职权,为违法建设项目违规办理房屋初
始登记, 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3800 余万 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6个月。
4.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①强化诉讼 监督。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监督侦查机关立案 181 件,
监督撤案 111 件 ; 依法不批捕 932 人,占提请逮捕案件总 数的 24.8%,不起诉 46 人 ;追加逮捕
230 人,追加起诉 258 人。开展“另案 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与公安机关 会签《关于规范“另
案处理”案件办理 工作的意见》,督促上网追逃18 人, 促 进久侦不结案件的办理。刑事审判监督
工作,提出刑事抗诉 30件,法院已改判、 发回重审 14 件。颜某某贪污、挪用公款 案,法院一审
判处其有期徒刑 7 年,但 一笔贪污公款 20 万元的事实没有认定, 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市中级法
院改判为 有期徒刑 15 年。这一案件被评为全省 优秀诉讼监督案件。民事审判和行政诉
律援助,使弱势群体平等地得到法律保
护。③落实内外监督措施。推行案件集 中管理机制改革,市院和各基层院均成 立案件管理办公室,
设立案管大厅, 统 一受案、动态监督。执行讯问职务犯罪 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看守所设
置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室,并与市院侦查 指挥中心联网,达到“全面、全部、全 程”的要求。槐荫区
院把录音录像制度 延伸到其他严重刑事案件, 与公安、法 院联合试点,促进了规范执法。推进人
民监督员制度,市院选任 16 名人民监督 员,不仅对上级规定的“七类案件或事 项” 进行监督,
还对检察工作的所有环节、检察人员中的所有问题进行监督,保证 检察权正确行使。
5.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开展“恪守 从政道德、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廉
政谈话、述职述 廉等制度,落实纪检监察人员跟踪办案、
员视察市院工作,市人大内司委对监所
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不批准逮捕、 抗诉等刑事案件,及时报送市人大内司 委备案。加强与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 察工作 670 人次,召开座谈会 50 余次。

【历城区检察院联手法律援助维护弱势群体 权益】 针对因诉讼和仲裁专业性较强, 很多困难群众
无法自力救济,导致各种 矛盾逐步激化和复杂化的问题,历城区 检察院依托《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
察暨 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意见》,根据与历城 区司法局会签的文件,加大对弱势群体 的维权力度,
依法向困难弱势群体提供 有效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年内,历 城区检察院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检
察建 议的案件 23 起,检察建议全部被采纳, 检察建议的受援人均胜诉。
讼监督工作,市院提出民行抗诉 69 件, “一案三卡”、执法档案等措施。推进学
【济阳县检察院办理首起公益诉讼案件】 3
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 23 件,调解结 案 26 件 ;提请省院抗诉 57 件,省院已 采纳 32 件。刑罚
执行监督工作,推进检 察室与监管场所的信息联网,实行市院 监所处与城郊院合署办公新机制,依
法 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监管活动 中各类违法行为 170 件。长清区院在看 守所设置检察官
信箱,为每一名在押人 员发放权利义务告知卡和检察官约见卡, 建立权利救济绿色通道,维护在押
人员 合法权益。②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章丘 市院在查办民政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 件中,针对社
保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整改,促进了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和
改进对 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 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依法 打击利用信
息网络实施的犯罪活动,健 全涉检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开展刑事 被害人救助工作,办理救助案件
33 件, 救助金额 15 万元。济阳县院与市司法局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配合,对集体 劳动争议、
工伤补偿索赔等案件支持起 诉 12 件,帮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申请法
习型检察院创建工作,开展检察官教检 察官、技能培训、专家讲座、业务竞赛 等活 动,提升业务
素 质。组织培训班
60 期,开展岗位练兵 110 次,对简易程 序案件出庭、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继 续羁押必要性审查、
证人出庭等工作进 行专项试点。连续 5 年组织司法考试集 中培训,共培训检察人员 257 人、通过
141 人。 培养尖子人才,有 6 名同志被 评为第二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有2 名 同志获得全省“十
佳”公诉人称号,在 全省位居第一。市院公诉处被评为全国 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市院法警支队
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 示范单位。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市院 和历下区院被高检院
确定为全国检察机 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试点单位。加强基 层院派驻检察室建设,截至年末已建成
10 个标准化、规范化的检察室。加强检 察文化建设,天桥区院、历下区院分别 被评为全国、全省
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6. 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负责地向市 人大报告检察工作,主动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年内,市人
大常委会组成人
月,济阳县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 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交通肇事 案中发现 :刘某某
驾车与一名无名男子 发生事故,造成该男子死亡。经认定, 刘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
犯罪,应依法提起公诉并承担民事赔偿 责任。但因被害人已死亡且身份不详, 经多方查询无家属认
领, 导致无赔偿权 利人主张权利,受害人及其亲属的民事 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经全面分析,济阳
县检察院判断这是一起属于公益诉讼范 畴的案件,决定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启动 此案的民事诉讼程序,
并建议县民政局 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代 被害人主张权利。同时,向县法院发出 支
持起诉意见书,法院受理该案。4 月
16 日, 济阳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 案,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 2年 6 个月,缓刑 3 年。
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惠民支公司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 告济阳县民政局死亡赔偿金 22 万元。
该 笔赔偿金暂时由民政局代为保管,参照 相关规定,5 年内若联系到被害人亲属 则将赔偿金移交
亲属,否则将赔偿金上

112
济南年鉴 2013

交国库。这起案件是济阳县检察院首次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开展支持起 诉工作,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拓 宽了支持起诉的工作
思路,取得良好的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胡林泉)

司 法 行 政

【概况】 1. 创建全国法治城市。 济南电视 台新闻节目连续 10 期报道全市法治建设 情况,在
《济南日报》开设县(市)区 委书记创建法治城市访谈专栏,举办省 暨济南市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为创建 法治城市营造浓厚氛围。市委常委会对 创建法治城市作专题研究,市委、市政 府印发深化
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召开“深化法治城市创建、建设法治济 南动员大会”。历下区建成全
国首个宪 法主题公园, 平阴县坚持开展“戏曲普 法”,济阳县探索建立远程便民服务法治 平台,
受到省普法办、省司法厅较高评价。济南市被推荐为“全国法治城市创 建工作先进市”。
2. 创新社会管理。 围绕创新社会管 理的决策部署,实施做大做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工程”。
协助市人大提交 了《关于我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及社区矫 正情况的调查报告》 。协调市综治委转发
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 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司法所新增 45 名政法专项编制、
16个公益岗位,从公 检法退休人员中返聘一批专职人民调解 员,落实了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开展
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 905 件,对 6017 名 服刑在教人员进行信息核查。平阴县高 标准建成全省首家
社区矫正、刑释解教 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 槐荫区成立全市 首家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市中区
依托济南技师学院商贸分院建立帮扶安置 培训基地,济阳县、长清区等建立社区
矫正与安置帮教信息化平台。截至年末,
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7493 人,接 收刑释解教人员 4770 人,没有发生重大 违法犯罪案件。
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联合 出台 《关于建立公安行政调解与人
民调 解联动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机动车交 通事故责任纠纷联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试 行)》,
探索建立历下区石河岭社区和长 清区小柿子园社区等司法行政综合服务 示范社区,尝试成立以调解
员个人名义 命名的“传法调解室”和“老石调解室”。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
33000 余件, 受理法院诉前人民调解案 件 300 多 件、 标 的 额 4000 多万 元, 调 解交通赔偿
案件 1591 件、标的额 5537 万 元,调解医患纠纷151 件、标的额
2931 万元,济南电视台“有话好好说” 栏目调解纠纷 300 件。
3. 维护监狱、 劳教场所安全稳定。 开展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教育改造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
完善,建立服刑 劳教人员远程视频疏导平台和刑释解教 人 员 就业“ 直 通 车 ”“ 绿 色 通 道
”,219 名服刑人员、243名劳教人员取得职业 技能证书,75 名劳教人员与用工单位达 成就业意向,
监所秩序持续安全稳定。
4. 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围绕发 展实体经济,成立专门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体检”活动,
搭建天桥区药山 科技园、章丘市经济开发区等园区法律 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审查各类合同 1 万 余
份,提出法律建议 5000 多条,在服务 实体经济发展、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上发 挥作用。为省会艺术
中心、 东部新区、 滨河新区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依 法推进美丽泉城建设进程。办理法律援
助 案 件 5640 件, 比 上 年 增 长 24.8% ;
200 家律师事务所与 400 个社区结对服 务,泉城公证处出证时间由 15 个工作日 提速到 5 个工作
日 ; 民生 12348 热线平 台实现 24 小时咨询服务,每月解答法律 咨询电话 3000 多件、转接 12345
热线电
话 300 余件 ;司法所把关村级合同在历
城区试点, 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全覆盖 工程” 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讲 诚信、创品牌、树形
象”活动扎实有效; 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任务,实现国家司法 考试工作“零投诉、零违纪、零差错”
目标。各官方微博解答法律咨询上万件 次,市 148 协调指挥中心官方微博被评 为“全国十佳司法
行政影响力微博”,卞 志强个人微博被评为“全国十佳司法行 政人员影响力微博”。
5.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开展政法干 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创先争优、“三服务 ”、 包村帮扶、精
神文明单位创建等 活动。 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成立全省首 个单一律师事务所党委。调整优化市司
法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 提拔、 调整、 交流 3 名巡视员、8 名副局级领导。市 司法局被评为
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被表彰为全 国司法行政系统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先进 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八大安全保 卫工作先进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获第 四届全国法律
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法 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景学被评为全国第二 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第四
届全国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12 月 3 日, 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市 司法局、市普法办,济南电视台在英雄 山北广场举行 以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 十八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 发展”为主题的省暨济南市“12·4”
全 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

【济南迪恩法医司法鉴定所获国家级资质认 定】 5 月 17 日,济南迪恩法医司法鉴定 所获国家级
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证认可 并举行揭牌仪式。这是山东省司法鉴定 系统首家通过法医物证国家级资
质认定 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
(杨志猛)

责任编校 张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