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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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年末,全市共有煤矿16处,总核定生产能力245万吨/年。全年生产原煤19010万吨,实
现销售收入838亿元,利税254亿元,利润135亿元。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高
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细化分解和落实各级煤炭管
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安全工作领导责任、监管责任、技术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
任书。各煤矿制定严格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强化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深
入持久地开展“双基”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使煤矿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全市16处煤矿有5处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标准,8处达到二级标准。督促有关单位编制完善应急
预案,组织力量对部分结构不完整、针对性不强的预案进行补充完善,确保预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督促煤矿加强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
作战能力。
做好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为确保“两节”“两会”等特殊时段全市煤矿实现安全生产,提前召
开会议,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两节”“两会”等特殊时段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
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停产检修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重点检修矿井提升、运输、通风、
供电、排水等主要系统、设备和安全设施,加强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工作,保证全市煤矿停产检修工作顺
利进行;对矿井恢复生产条件严格把关,重点督查矿井恢复生产前对职工岗前培训及特殊工种持证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监控情况,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和落实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
责令停产整改,确保全市煤矿安全有序恢复生产。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工作。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及省局关于认真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基层
基础深化年”部署要求,制定《济南市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集中行动方案》,在明确任务,
逐级分解基础上,分阶段、有目标地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重点围绕机电运输管理、顶板管理和
受水危害矿井等方面,不断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通过加强安全管理机构、技术管理体系、现场管
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等制度、措施的落实,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整体
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对全市煤矿开拓布局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形成《济南市煤矿优化开拓布局
合理集中生产的审查意见》。
全面提升矿井安全防控能力。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一通三防”、防
治水患两个重点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从严从深从细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
角。 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实行ABC三级管理,挂牌督办,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
限、应急预案和监控“六落实”。年内,全市16处煤矿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17条,整改隐患209条,
整改率963%。针对省局8月份安全大检查提出的137条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已整改128条,长期监控的有4条,整改率在95%以上。
(李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