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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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完善价格调控措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全市物价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稳价政策措施,
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调控监管。①健全完善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将成员单位增加到19个部门,通过
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各有关部门出台并认真实施了扶持生产、保障供应、落实储备、清费减负等政策措
施。②认真实施价格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及时调整监测范围,密切跟踪监测主要农产品、生活必需品、
生产资料及服务价格,及时分析价格趋势和提出建议,为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价格调控决策提供了
重要参考。③稳定政府定价项目。对上年初列入计划的垃圾处理费、阶梯式水价、幼儿园收费等项目,
报请市政府同意延缓出台。 ④沉着应对突发事件。针对3月中旬个别地方食盐抢购和哄抬价格现象,加
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14家经营单位涉嫌高价销售食盐的行为;积极应对济南万达物业服务收费纠纷,
依法受理案件,认真研究政策,主动介入协调,在促进问题解决中发挥积极作用。⑤及时牵头启动实施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三季度,会同有关部门,提请市政府启动联动机
制,向各类社会救助对象18万多人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扩大保障范围,为
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提供制度保障。
2.不断深化价格改革,合理疏导价费矛盾。①按照市政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2010年制定的城
市集中供热计量价格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对市民比较关注的供热计量办法、热费收缴方式、政
策适用范围、供热纠纷解决途径等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②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和建议,制定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③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成本监审,出台规划红线内居民
住宅小区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基础设施工程安装收费标准。④拟定改革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和
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初步方案。
3.大力推进清费治乱,营造良好发展环境。①落实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继
续执行自2009年实施的暂停征收和降低的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并将执行期限延续到2014年;清理
取消涉及企业的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每年减轻社会负担6亿元。②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着力化解物业
服务收费纠纷。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装修服务费等问题,对相关收费进行规范。为化解物业小区停
车收费纠纷,制定发布与《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配套的多项规定,在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共用车库服务收费、车位租赁价格等方面做好政策对接工作。③根据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将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并确定一般诊疗费标准。
④加强收费年审工作,对201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集中审验。
4.强化民生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①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有线电视收费,进一步明确相关收
费政策,组织开展检查整治。②配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对集中招标采购的药
品价格严格审核,降低部分药品零售价格,加强了基本药物价格管理。③组织开展涉农、医药、教育等
价格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及时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④开展“推进明码标价、规范价格秩序”专
项整治活动,以明码标价为抓手,查处一批价格欺诈案件,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倡导价格诚信,营
造诚信光荣的氛围, 评选出39家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全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22起,实施经济制
裁6895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4623万元、上缴财政64327万元。
5.夯实价格基础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①价格调研和宣传。围绕公用事业价格监管、加强价格
调控、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价费管理体制等课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并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领
导对公文写作、危机处理、宣传工作等进行专题辅导。②成本调查和监审。组织开展农调情况巡回检查,
围绕农副产品价格成本和农户收支、种植意向、农资购买等情况组织专题调查。③价格认证服务。开展
“千、百、十、零”活动,对伤残人员、低保户等困难群众的价格鉴证实施免费服务,及时协调化解价
格矛盾纠纷。④依法行政。总结落实“五五”价格普法规划,制定“六五”价格普法规划;落实市政府
关于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济南市价格监测条例》列入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⑤政务信息公开。
对群众关心的商品价格信息,加强权威价格信息发布,与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发布主要农副
产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合理引导价格预期。

【市场价格总水平持续上涨】全年,济南市CPI累计上涨54%,较上年高出33个百分点,与全国
涨幅持平,高于全省涨幅04个百分点,其价格总水平运行趋势与全国、全省基本一致。受货币条件宽
松、国际输入性通胀、成本上升加速、部分商品供应偏紧等因素的影响,全年价格总水平呈现上涨较快、
预期较强、范围较广的特点。居民消费价格持续在高位运行,4月份以来同比涨幅一直在5%以上,7月份
同比上涨69%,达到年内高点。4季度受国家和省、市稳定物价的各项调控措施政策影响,从10月份起
CPI涨幅连续3个月呈持续回落态势, 到12月份同比涨幅降至37%。分类别看,构成居民消费的八大类
商品与服务项目价格呈“六涨二降”格局。其中,食品类上涨113%,烟酒类上涨71%,衣着类上涨0
5%,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2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54%,居住类上涨77%;
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1%。可以看出全年价格结构性上涨的特征
明显,食品和居住价格成为主要推动因素。食品类价格和居住类价格分别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
315、152个百分点。

【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三季度,济南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300多万元,惠及各类社会保障对象18万人。8月,市物价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
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对联动机制进行完善,扩大联动范围。按照《通知》规定,
当该季度低收入价格指数涨幅超过5%时,对困难群体发放价格补贴。将联动机制保障对象扩大到主要包
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为进一步做好联动机制工
作,12月,提请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工作的通知》,将联动
机制纳入政府督查事项。

【健全完善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对稳定物价工作的领导,建立价格调控
联席会议制度的部署要求,提请市政府同意,自2008年起建立的济南市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更名为济南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并将成员单位增加到19个部门,制定《济南市价格调控联席
会议工作规则》。全年组织召开3次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实施扶持生产、保障供应、
落实储备、清费减负等政策措施,对稳定全市持续上涨的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
(于旭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