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树立与发展相适应的执法理念。倡导和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符合的执法观、大局观、政
绩观,增强服务“十二五”发展的社会责任感。开展调查研究,健全落实服务措施,强化对知识产权、
高新产业、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科技人才的司法保护。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经济发展的基本途径,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执法效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开展各类专
项行动,重点打击涉及民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资
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共受理群众来电5349个,帮助群众
解决困难211件。
2.为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严惩暴力
犯罪、 多发性侵财犯罪、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73人,提起公诉
5026人。重视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取得良好效果。在
严厉打击犯罪同时,推行逮捕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量刑建议、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
作机制,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涉检信访工作,落实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及早预判引发上
访可能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未发生涉检进京上访事件。对事关全局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
进行分析、研判,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3.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
质量,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健康发展。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3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5人、副厅级以上3
人, 大要案比例为83%。查办了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马某某涉嫌受贿3900余万元案、山东技
师学院原院长王某某涉嫌受贿90余万元案、 省环保厅污染控制处原处长曲某某涉嫌受贿100余万元案、
鑫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焦某某涉嫌受贿2000余万元案等重大案件。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
案件20人。市检察院坚持带头办案,立案18人,全部是大要案,办案数量在全省市级院中最多。查办的
职务犯罪案件,已起诉169人、判决158人,全部是有罪判决。在严惩职务犯罪同时,深化预防工作,介
入西客站等60多项省市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 市院检察制度史和预防展厅面向社会开放,已有17000
余名干部参观,成为全市廉政教育重要基地。
4.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2人,监督撤案45人,依法不批捕828人,占受
理提请批准逮捕总数的21%;不起诉25人,追捕98人,追诉244人;提出刑事抗诉32件,法院已审结30件,
改判、 发回重审11件;提出民行抗诉59件,提请省院抗诉62件,法院共审结105件,改判、发回重审和
调解结案94件。 依法纠正监管活动、刑罚变更、监外执行中各类违法行为295件,维护了监管场所管理
秩序。
5.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落实领导干部政治轮训制度,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和“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等活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完善检察机关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落实纪检监察人员跟踪办案、“一案三卡”、执法档案等措施。年内,市委
巡视组和省检察院巡视组先后对市检察院进行巡视,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优秀率为98%。建设电子阅览室、
电教室、 市图书馆检察院分馆,被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干部在线学习”试点单位,有120多人授课,培
训4000多人次。重视司法考试工作,2011年通过13人。强化检务督察,狠抓财务、车辆和机关管理,在
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中推动工作发展。加大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协管力度,完善市院党组成员联系基层院
制度, 有针对性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2011年度,市检察院和9个基层院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
文明机关称号,济南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一等功,有204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6.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80人次,召开座谈会25次,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
议,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等案件,全部纳入人民
监督员监督程序。自觉接受媒体和网络监督,加强舆情监控,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始终把检察权的行使
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新修订的《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获批准】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审查,批准了新修订的《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12月30日,济
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济南日报》专版向社会公布。新修订的《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施
行,原《条例》同时废止。新修订的《条例》,由原来22条增加到31条,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
领导机构,确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规定了预防的重点和措施,更加细化了各单位、各部门的预
防职责,完善了责任追究的事项和程序,比原《条例》更为具体、更加科学、更具时代性、更有操作性,
对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起到积极作用。
【参加国际廉政宣传短片比赛】根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决议,香港廉政公署2011年12月
在香港举办国际廉政宣传短片比赛,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系统内征集廉政宣传短片,择优参
赛。市检察院预防处围绕“廉政宣传”主题,以鞭挞贪污腐败,传播廉政理念为基本思路,投入力量设
计、制作了以《农夫捉猴》为题材的动漫短片参赛。该短片画面清新,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富有创意,
在全国检察机关的100多个作品中脱颖而出,被高检院推荐参加国际廉政宣传短片评选。
【济阳县检察院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诊疗室】济阳县检察院协调司法局、法院、公安机关等司法
行政部门, 在全县8个社区建立心理诊疗室。从全县50多所学校中选出16位经验丰富的教育学、心理学
教师, 分配到8个社区矫正点,保证及时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自建立心理诊疗室以来,共接
受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咨询,起到良好社会效果。
(胡林泉)
检察
视图
【概况】1.树立与发展相适应的执法理念。倡导和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符合的执法观、大局观、政
绩观,增强服务“十二五”发展的社会责任感。开展调查研究,健全落实服务措施,强化对知识产权、
高新产业、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科技人才的司法保护。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经济发展的基本途径,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执法效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开展各类专
项行动,重点打击涉及民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资
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共受理群众来电5349个,帮助群众
解决困难211件。
2.为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严惩暴力
犯罪、 多发性侵财犯罪、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73人,提起公诉
5026人。重视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取得良好效果。在
严厉打击犯罪同时,推行逮捕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量刑建议、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
作机制,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涉检信访工作,落实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及早预判引发上
访可能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未发生涉检进京上访事件。对事关全局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
进行分析、研判,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
3.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
质量,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健康发展。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3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5人、副厅级以上3
人, 大要案比例为83%。查办了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马某某涉嫌受贿3900余万元案、山东技
师学院原院长王某某涉嫌受贿90余万元案、 省环保厅污染控制处原处长曲某某涉嫌受贿100余万元案、
鑫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焦某某涉嫌受贿2000余万元案等重大案件。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
案件20人。市检察院坚持带头办案,立案18人,全部是大要案,办案数量在全省市级院中最多。查办的
职务犯罪案件,已起诉169人、判决158人,全部是有罪判决。在严惩职务犯罪同时,深化预防工作,介
入西客站等60多项省市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 市院检察制度史和预防展厅面向社会开放,已有17000
余名干部参观,成为全市廉政教育重要基地。
4.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2人,监督撤案45人,依法不批捕828人,占受
理提请批准逮捕总数的21%;不起诉25人,追捕98人,追诉244人;提出刑事抗诉32件,法院已审结30件,
改判、 发回重审11件;提出民行抗诉59件,提请省院抗诉62件,法院共审结105件,改判、发回重审和
调解结案94件。 依法纠正监管活动、刑罚变更、监外执行中各类违法行为295件,维护了监管场所管理
秩序。
5.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落实领导干部政治轮训制度,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和“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等活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完善检察机关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落实纪检监察人员跟踪办案、“一案三卡”、执法档案等措施。年内,市委
巡视组和省检察院巡视组先后对市检察院进行巡视,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优秀率为98%。建设电子阅览室、
电教室、 市图书馆检察院分馆,被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干部在线学习”试点单位,有120多人授课,培
训4000多人次。重视司法考试工作,2011年通过13人。强化检务督察,狠抓财务、车辆和机关管理,在
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中推动工作发展。加大对基层院领导班子协管力度,完善市院党组成员联系基层院
制度, 有针对性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2011年度,市检察院和9个基层院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
文明机关称号,济南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一等功,有204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6.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政协报告通报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80人次,召开座谈会25次,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
议,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等案件,全部纳入人民
监督员监督程序。自觉接受媒体和网络监督,加强舆情监控,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始终把检察权的行使
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新修订的《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获批准】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审查,批准了新修订的《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12月30日,济
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济南日报》专版向社会公布。新修订的《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施
行,原《条例》同时废止。新修订的《条例》,由原来22条增加到31条,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
领导机构,确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规定了预防的重点和措施,更加细化了各单位、各部门的预
防职责,完善了责任追究的事项和程序,比原《条例》更为具体、更加科学、更具时代性、更有操作性,
对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起到积极作用。
【参加国际廉政宣传短片比赛】根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决议,香港廉政公署2011年12月
在香港举办国际廉政宣传短片比赛,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系统内征集廉政宣传短片,择优参
赛。市检察院预防处围绕“廉政宣传”主题,以鞭挞贪污腐败,传播廉政理念为基本思路,投入力量设
计、制作了以《农夫捉猴》为题材的动漫短片参赛。该短片画面清新,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富有创意,
在全国检察机关的100多个作品中脱颖而出,被高检院推荐参加国际廉政宣传短片评选。
【济阳县检察院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诊疗室】济阳县检察院协调司法局、法院、公安机关等司法
行政部门, 在全县8个社区建立心理诊疗室。从全县50多所学校中选出16位经验丰富的教育学、心理学
教师, 分配到8个社区矫正点,保证及时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自建立心理诊疗室以来,共接
受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咨询,起到良好社会效果。
(胡林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