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08年1月换届产生,有代表名
额504名。2008年各选举单位分别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军人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举出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93名,空额11名。其中,工人、农民及其他劳动者164名,占333%;
干部191名,占387%;知识分子83名,占168%;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41名,占83%;解放军11名,
占22%; 归侨3名,占06%。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实有组成人员4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委
员39名。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实有代表497名,空额7名。
(王会磊)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21~
25日在山东会堂举行。应到代表497名,实到代表48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张建国所作的市人民政府
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济南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与2011年计划、济南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1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华东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生所作的市中级人民
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鲁生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上述报告,并分别
作出决议。会议选举雷建国为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孟祥桓、宋玉国为济南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议案23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有关规定, 市人大有关
专门委员会对代表所提议案进行充分讨论和审议。将历城区代表团付贞西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
对南部山区生态保护与发展的议案》和历下区代表团冯雷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济南南部生态经济区
保护与发展问题的议案》并为1件作为本次大会议案,交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提请市人大常
委会决定。其余21件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或组织研
究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代表作出答复。(王益华)
【常委会会议】全年共举行9次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1月25日举行。 听取和审议关于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济南市第
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决定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审议并原则通过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月31日举行。 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更改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月25日举行。 传达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
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济南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初步审议
《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2009年度济南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
为,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2009年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445亿元问题
金额落实纠正443亿元,整改率达99%,整改成效明显。市审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回访和督
促整改工作。 各有关部门层层落实审计整改责任,逐项纠正解决问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50余项,
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审议建议,市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审计监督不断促进预算管理制
度健全完善,提高预算执行完整性和公开性,加大对社会的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审计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
金安全有效运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5月25日举行。 审议《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人事事
项。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6月10日举行。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规划工作情况报告
及人事事项。
关于全市规划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及市规划部门实施理念创新、体制创新、服
务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规划的先导引领作用和服务保障职能进一步
增强。提出建议:强化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在规划城乡统筹和集中统一管理前提下,形成强有力的执
法合力与执法格局,保障各类城乡规划依法有序实施;市政府及市规划部门关于“十二五”时期规划工
作思路和打算,符合发展形势、符合济南实际,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抓好落实;
完善法规体系,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制保障,加快制定出台《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配套规章,
为全市城乡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7月25~27日举行。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11年上半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10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
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
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济南市2010年市级决算草案审查报告,市政府《关于济南南
部生态经济区保护与发展问题的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报告,关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
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关于贯彻实施〈济南市“四五”依法治市纲要〉的决定》情
况报告, 关于授予张勇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议案报告,关于济南市与巴西波多韦柳市等3城市建立友好
城市关系议案报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草案)》和《关于贯彻实施〈济南市“五五”依法治市纲要(2011~2015)〉的决定(草案)》说明,审议
《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草案)》《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济南
市2010年市级决算决议,关于批准济南市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决议,《关
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决议》 《关于贯彻实施〈济南市“五五” 依法治市纲要
(2011~2015) 〉决定》,关于授予张勇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决定,关于济南市与巴西波多韦柳市等3城
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决议,以及人事事项。
关于全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市政府
及有关部门围绕调结构、稳物价、保民生、促改革,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
健康发展势头。针对经济运行中能源、原材料等价格大幅上涨,通胀压力较大,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低于
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等问题,建议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强化对自主创新、科技进步投入,扶持培育新兴
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努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金融服务业,切实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高度关注物价走势,加强对市场价格依法监管,搞好关系国计民生商品生产
储备和市场供应,努力保持物价相对稳定;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持投资适度较快增长,拓宽融资
渠道,完善项目推进机制,改善投资环境,确保重点项目能够顺利开工建设、如期投产达产;要坚持把
改善民生放在首位,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认真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发展教科文卫事业,健全完善覆
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关于2010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关于201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
成人员同意市政府提出的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议认为,市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客观公
正地指出预算收支管理存在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各有关方面应当认真纠正审计查出问
题。认为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财政支出保证各项事业发展需
要,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2011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幅较大,各项支出重点突
出,预算执行效果较好。建议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改进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规范预算收支管理,
着力控制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监督管理,建立严格
的动态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跟踪问效,加强资金运行全程监督;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有效控制债
务规模,完善风险预警和偿债机制;加快建立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对社会关注的财政收支情况,特
别是“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应当依法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关于济南市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审议认为,市政府对债券资金
所作使用安排,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全市实际;对市级预算所作调整是适当的。常委会组成人
员同意这个报告。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监督和绩效评价,
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健全完善偿债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做好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工作,大力培植财源税
源,增强政府偿债能力。
关于济南南部生态经济区保护与发展问题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赞同市人大财
经委员会关于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初审意见,原则同意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报告。建议在议案
办理工作中,提高议案办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健全完善科学合理规划体系,研究制定扶持政策。
关于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关于贯彻实
施〈济南市“四五”依法治市纲要〉的决定》情况汇报,委员们对济南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
予充分肯定,也提出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
度不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针对性需要提高;普法宣传形式需要创新,法治创建工作有待于全面深入推
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有待加强,全社会遵纪守法意识需要增强等。建议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领导,
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改进普法教育方式,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意识培养,扎实推进
依法治理工作。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9月26~28日举行。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村民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全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情况报告,关于全市水利工
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
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韩俊芝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
决定》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市政府关
于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七大工程情况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关于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济南
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会议
表决通过《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和关于确认主任
会议《关于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韩俊芝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决定》的决定,以及人事事项。
关于全市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村(居)委
会换届选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也指出一些值得关注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视基层社会稳定工作,搞好换届选举总结。
关于全市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显著成
绩,也指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赞同市政府提出的今后改进和
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措施,并着重强调:结合全市“十二五”规划实施,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
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为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在“十二五”中健康发展谋好篇、布好局,推动全市医
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全面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全市医改
工作走向深入,切实缓解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整合优化卫生资源,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
业可持续发展;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加强卫生法制建
设。
关于全市水利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水利服务保障功能显著增强,群众生活质量明
显提高,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也指出水利事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
是:水利投入还需加大,资金供求矛盾还较突出;节水保泉形势日益严峻,水资源、水环境在一定程度
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农田水利设施配套还不完善,保障程度还有待提高;有的水利工程管运机制不健
全, 人民群众长期受益问题还面临挑战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
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水利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改革创新,加大投入,增强水利事业发展活
力与后劲;抢抓机遇,夯实基础,尽快扭转水利建设相对滞后局面;严格管理,注重宣传,全面推进节
水型社会建设;提高素质,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依法治水能力和水平。
关于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七大工程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七大工程已全面启动,加快农民
增收、山区生态建设、重点城镇提升、产业体系振兴、基础设施强化、新型社保覆盖、乡村文明创建阶
段性成果比较显著。针对工作开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统筹城乡发展七大工程作为“十二五”时
期济南市重点工作,要开好头、起好步,夯实今后工作基础;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加强调度督导,
促进平衡发展;要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力度;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加快统筹城乡发展七大工程建设。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指出,随着经济建设
持续快速发展,用地需求与保护耕地矛盾愈加突出,土地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土地供
给相对不足与土地利用粗放浪费并存,土地管理联合执法有待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仍需规范完善等
问题和薄弱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加强
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好保护耕地共同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土地管理联合执法水平;加大宣传教育
力度,提高全社会土地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
关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高新区大力实施“科技
兴区”“人才强区”战略,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指出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
成人员提出:以“齐鲁人才特区”建设为契机,落实和完善高层次人才配套扶持政策,畅通绿色引才通
道,完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突出特色立区、规划引领、产业带动、全程服务发展思路,强力推进产业
扶持和项目落地工作力度,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整合创新资源和载体,加大培育主导产业和
战略性新兴产业力度,强化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在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创业人才建设上有突破
有作为;完善发展环境建设,打造一流行政环境,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公共科技和产业
发展服务能力。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全市环境空气
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存在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排
放不稳定,机动车排气污染日趋加重,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压力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十二五”节能
减排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减排目标实现;抓
好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紧抓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强化组
织协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1月28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关于全市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情况报告,关于全市民族
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济南南部生态经济区保护与发展问题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
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报告,审议市法院、
检察院、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济
南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市十四届人大
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关于加强南部生态经济区保护与发展决议,关于济南市第十五
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选举问题决定,关于表彰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决定,
审议通过《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有关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室
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的高度出发,解决了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议面复率、
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有较大提高。也指出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个别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主动
性和自觉性还有待增强,列入计划准备办理和涉及多部门办理建议办理力度还有所欠缺。常委会组成人
员建议: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推动代表建议办
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食品
安全总的形势是好的。也指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某些职
责分工不明确不细化,监管能力和源头控制水平需提高;检验检测资源配置不合理,影响监管工作效率;
法律宣传教育需加强;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不健全,影响法律实施效果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大
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诚信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细化监管责任;制定完善相
关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有效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加强源头治理,提升农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
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探索加强和改善食品安全工作新方法、新路子。
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全市法院行政
审判工作现状和取得的成绩,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认识清楚,下一步工作措施切实可行。也指出法院行政
审判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仍需加强改进方面:对行政诉讼制度宣传不够,行政审判权威性还没有真正树立
起来;对行政机关监督指导力度不够,行政审判工作外部环境亟须改善;审判队伍建设和案件质量仍需
加强和提高等。委员们建议:加大宣传力度,使行政诉讼制度深入人心;继续完善与行政机关互动机制,
扩大司法延伸服务;完善行政审判协调和解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
一;加强沟通,优化环境,促进行政审判工作健康发展;抓好队伍建设。
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全市少数民族经济持续发展,少数民
族社会事业协调推进,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深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得到落实,济南市连续3次被国
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为实现“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
战略目标作出重要贡献。指出民族宗教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少数民族经济和社
会事业发展不平衡;民族团结进步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健全,政策倾斜和资金扶
持力度需加大;有关少数民族干部配备要求落实不够到位,选拔使用机制需完善;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
加快规划建设民族大厦建议有待推进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自觉性
和责任感,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加快发展,推动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高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
水平,切实解决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
关于全市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指出与先进城市相比差距还较大。建议: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推动工业
经济跨越发展;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推进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关于对南部生态经济区保护与发展问题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议案办理工
作总体进展顺利,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是好的。也指出议案办理工作所面临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资金、
土地、规划方面制约因素比较突出,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还不够完善,农民增收相对缓慢,违章建筑清
理、污水垃圾处理、强渗区和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仍需进一步强化等。常委会组成人员赞同市政府提出的
今后工作措施,建议:增强做好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意识,科学引领和推动南部生态经济区保护与发展,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12月27日举行。 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授予派特·菲亚柯等7人
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议案, 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派特·菲亚柯等7人济南市荣誉市民称号的
决定(草案)以及人事事项。(王益华)
【执法检查】8月底至11月底,市人大常委会集中3个月时间,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8月24日,召开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8月31日, 召开食品安全法执法检
查汇报会, 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9月1~2日,实地察看初级农畜
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安全监测中心等10个食品安全
相关企业和单位, 全面考察了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9月14日,召开有关负
责人参加的座谈会。11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实
施食品安全法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保障了人民群众
饮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8月, 市人大常委会对济南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
于8月1~4日听取6个区政府及章丘华电、中石化济南分公司、济南市热电公司、济南市热力公司、济钢
集团等重点企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二环西路道路施工工程、中海国际社区施工工程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清源机动车检测中心机动车污染防治情况,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新建机组脱
硫脱硝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济南金鸡岭热电厂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及运行情况,山水集团
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9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建国带领执法检查组听取市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实地察看济钢集团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和机动车冒黑
烟查处情况。 9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报告。(盛宝富王义男)
【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工作人员、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106人(次),补选省十一届人大代表1名,确认5名补选的市人
大代表资格有效,许可对1名市人大代表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月17日, 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免去:刘延道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
公厅副主任职务,冯福瑞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1月25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先运辞去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的请求。
决定任命:张曰良为济南市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孟庆斌的济南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任命:郑玉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蒋忠平、王保新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季成兰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刘长立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宋海东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蒋忠平的济南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祁传祥、魏艳书、朱辉、张希民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职务。
批准接受:王保新辞去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通过《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市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市中区人大常委会补选的孟庆斌,长清区人大常委会补选的雷建国,
平阴县人大常委会补选的宋玉国、 朱云生,济阳县人大常委会补选的王壮等5人的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资格有效。
3月25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申长友辞去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的请求。
任命:王鸿翔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胡友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
长,郑国栋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刘继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阴波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吕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吉
建春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副庭长,邹立秀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
会委员,郭振道、张富涛为济南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胡友明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王鸿翔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庭
长职务,吕明、郑国栋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刘继华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
督庭副庭长职务,吉建春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姜炳忠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执行第二庭副庭长职务,阴波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李庆华的济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张笑剑、王媛、孙树起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张笑剑为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月13日, 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研究,免去:徐明昌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财
政经济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5月25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李继民为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王平的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贺广宜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孙叶金、吕兰华、栾合新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6月10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良辞去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
请求。
决定任命:孙晓刚、李宽端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7月27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米俊伟为济南市民族宗教事
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杨学英的济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永金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主任,郜业福、郑士刚、王鸿翔为济南市中级人
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裴金生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主任职务,王永金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职务,满守玲、许宗兰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任命:许玉慧、李雷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副主任,赵之祥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彭子钢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室副
主任。
9月28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谢玉芳、郭风照的济南市人民检
察院检察员职务,颜杰的济南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确认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对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韩俊芝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决定》。
11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孙永一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
院长,孙兆远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白龙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委员,于辉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吉建春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
院执行第二庭庭长,辛丕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严琳琳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彦亭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褚飞为济南市中级人民
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云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吴大平为济
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孙潇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五
庭副庭长,于文诚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林洁华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
二庭副庭长,付雪玉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李耀勇、王明华、毕庶惠、
曾力、董文龙、王胜瑞、乔东宁、潘志刚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蒋忠平、王保新为济南市人民
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李学诚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严琳琳、于文诚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
第二庭副庭长职务,陈俊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王云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
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韦保国、姜亦胜、刘莱生、李大军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于联
军的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12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刘新云为济南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刘杰的济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齐家滨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选举李法泉为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彬)
【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法规4件,其中制定2件、修订2件。接收市政府报备的规范
性文件20件。
1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2010年11月25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 ,并经2011年1月1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该法规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2为保障电力事业发展, 满足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保证电力安全运行,规
范电力管理秩序,维护电力企业和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
例》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2011年5月25日济南市第十四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 ,并经2011年7月29日山东
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该法规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3为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
履行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2011年9月28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并经2011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该法规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4为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2011年9月28日济南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并经2011年11月
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该法规自2011年12月20日起施行。
5按照《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和《济南市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要求,2011年度共接收济南市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
文件20件,处理公民审查建议1件。
(法制工作室)
【代表工作】各级代表开展活动20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70余条。
组织驻济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围绕南部山区保护和发展、学前教育、食品安全、城市
绿化等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40篇。
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指导,全市29个市人大代表小组组织开展活动150余次,督办代表建议80余件。
开展常委会主任与副主任接待代表日、 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固定联系代表3项活动,密
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建国和各副主任分别就有关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社区人大
代表工作站建设、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等接待了人大代表。集中和固定联系代表活动收到书面建议9件、
口头建议45条。
组织开展评选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活动,评选出先进代表小组13个和优秀人大代表124名。
12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2300余名县、乡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述职,全市本届的2000余名县级人大代表和4000余名
乡镇人大代表全部述职。
建立驻济全国人大代表活动室。 组织推荐代表700余人次参加立法座谈会、执法检查、行风测评
及考试监督等社会活动,安排50余名代表担任有关部门行风监督员。(王会磊)
【代表建议办理】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41件(含议案转作
建议办理的21件),形成议案1件。这些建议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建议办理情况看,
被采纳、问题已解决的149件,占437%;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168件,占493%;因客观条
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17件,占50%;代表所提建议留作有关单位工作参考的7件,占20%。闭会期
间代表们提出建议17件, 均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建议面复率保持在95%,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98
5%,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均得到较好解决和落实。
(尹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