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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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再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154万人,新增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129万人,援助就业困
难人员236万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361%,低于控制目标039个百分点。高校毕
业生就业推进工程取得新进展,见习基地扩大到146家,指导帮助284万本市生源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实现就业,就业率达859%,外地生源毕业生在济南实现就业333万人。
1.加强就业培训。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济南市就业培训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促进就业培训定点
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出“创业技能1+1”培训, 增强了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完成就业培训4
35万人。
2.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创业政策宣传月”“创业项目推介会”“赢动泉城创业大赛”“百名
创业之星评选”等活动,征集创业故事37篇,评选出15个优秀创业项目,推荐10人入围全省“百名创业
之星”。指导历下区、历城区、济阳县完成省级创城中期考察评估工作。认定18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为35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奖补资金237万元。 筹资4100万元购置近万平方米的创业孵化中心,认定
各类孵化基地42家,审核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102万元,助推1000多人成功创业。
3.加强就业援助。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为特困群体“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
帮助1389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为3247人落实就业援助政策,首次将成年后就业困难的孤儿纳入援助范
围。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两项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各类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作适当调整, 其中, 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每人每月1030元,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补贴每人每月
1700元,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72元,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每人
每月330元。
4.加强就业服务。认真开展“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积极创建“就业直通车”服务品牌。
有效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顺利实现由人才招聘服务向公共就业服务的转变。积极举办“就业援
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题活动,为20万余人提供就业岗位31万个。建成以居民身
份证为数据唯一识别标识的就业信息体系,基本实现岗位供求信息的“一点登录,全市共享”。

【劳动关系】以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为重点,坚持劳动监察、调解仲裁和信访维稳多措并举,
形成了执法服务促发展、维护和谐保稳定的良好局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全市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达90%, 其他各类企业普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深入实施彩虹计划,全市已建工会的企业中集体合
同签订率达851%。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及时发布企业工资
指导线、 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适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市内5区达1100
元,其他县(市)区达950元,增幅分别达196%和25%。加强监察执法工作,大力推行网格化监察、
网络化管理,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清欠农民
工工资等专项行动,共清欠社会保险费9693万元、劳动者工资3524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38家。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仲裁院和基层调解组织,全市共受理争议案件
4192件, 结案率达982%,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28亿元。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和
处室(单位) 负责制,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074起,办结率达98%以
上。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