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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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以高境界引领检察工作。开展“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研活动,全市各级检察院根
据省会经济转型升级、城市建设跨越提升的要求,注重对知识产权、高新技术,重点项目、重点工程,
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秩序、技术人才的司法保护。教育检察人员正确理解大局的内涵,既坚决
克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倾向,又防止以大局为借口,不严格执法、损害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的倾
向,努力实现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履行职责与促进发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开展下基层、
到农村“换位体验”活动,亲身感受普通百姓的喜忧甘苦,打牢做好群众工作的感情基础。把维护人
民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活动,加强对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满
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把做好群众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和谐执法。
办好民生检察热线,市检察院和各基层检察院均与“市民热线”建立联动机制,并在基层设立150多
个联络点。全年接听群众来电4600多个,办理维权救助事项200多件,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树立
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树立符合科学发展的政绩观,从服务大局的实效上、满足群众的司法需
求上、维护公平正义的作为上看政绩。坚持改革创新与求真务实相统一,正确处理业务建设与队伍建
设、近期工作与远期目标、抓基础与上水平的关系,营造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
2.维护省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
一盗”专项行动,严惩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对敏感复杂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快批捕起诉周某报复杀害医务人员
案、张某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取得良好效果。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破坏环境资源、侵犯知识产权等新类型案件。从快批捕起诉郭某、刘某等7人伪造金融票证、骗取银
行资金案,维护了金融管理秩序。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法掌握好宽严尺度,确保矛盾得到化
解、局面得到控制。全面推行逮捕必要性审查、附条件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案件被
害人救助等机制,努力修复被损坏的社会关系。积极推行未成年人品行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等
制度,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加强释法说理、心理疏导,
对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处理310人,减少社会对抗。历城区检察院在刑事附带
民事案件和解工作中,建立第三方参与机制,委托人民调解员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增强了调解工作
的公信力。落实风险预警评估机制,及早预判,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落
实检察长接访、首办责任制、下访巡访等制度,集中开展涉农信访、积案排查等活动,对排查出的涉
检信访案件, 逐一落实包案措施, 全部做到息诉罢访。 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437人次,受理群众来信
1254件次。 平阴县检察院组织44名检察人员, 利用业余时间进村入户,零距离服务群众,调处各类
纠纷198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3.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34人。其中,贪污贿赂
案件181人,渎职侵权案件53人;大案126件,副处级以上要案27人,大要案比例为82.4%。查办了省检
察院指定管辖的菏泽市政协原副主席朱某某受贿案,省物价局价格检查局原副局长牛某某受贿案,槐
荫区原副区长李某某受贿案,济南日报印刷厂原副厂长张某贪污案等一批案件, 昭示了党和政府惩
治腐败的决心。 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严厉惩处破坏发展环境、
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围绕城市化战略的实施,立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80人;围绕服务和保
障民生,立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资源等领域职务犯罪38人;围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立查商
业贿赂犯罪36人; 围绕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立查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53人。对京沪高铁、滨河新区
28个拆迁村的土地补偿账目,进行拉网式检查,查办了吴家堡镇原副书记徐某某等8人贪污、挪用补
偿款案。商河县检察院查处县水务局原副局长张某某利用主管农田灌溉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构工程、收入不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39.4万元,收受承包商贿赂53万元,严重
侵害群众利益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严把初查、立案、取证、结案等环节,加快推进诉讼进度,
起诉职务犯罪212人,已判决193人,全部是有罪判决,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57人。山东天源资产
投资管理公司原董事长孙某某、中铁十四局铁城工贸公司原总经理张某某等4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
刑。 介入“一城三区”建设中的58个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提供预防咨询1100次,行贿档案查询
2025次,组织预防调查127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17件。
4.发挥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5人,监督撤案60件。依法不批捕760人,不
起诉33人;追捕59人,追诉51人。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依法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监管活
动中各类违法行为。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市检察院提出民事行政抗诉6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7
件,法院共审结72件,改判、发回重审21件,调解22件。市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41件,法院已审结33
件,改判、发回重审15件,裁定再审5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工
作的法律监督,协助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不断强化检察机关的社会服务功能。积
极参与、支持、鼓励社会管理创新,同时对创新措施实施跟进监督,防止以创新为名、损害群众利益。
积极参与社会性问题的综合治理,对事关全局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向党委政府和
有关部门提出建议50余件,促进了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为保障城市建设有序发展,从违法建筑项目
能够取得房产登记手续的不正常现象入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查办房管系统违规办理初始登记手
续、违法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渎职案件13人,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秩序。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以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为重点,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严
格执行纪检监察人员跟踪办案、“一案三卡”、执法档案等措施,认真执行自侦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和
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的规定,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推行“阳光检务”,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和服务窗
口,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将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服
逮捕决定等案件26件33人,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基层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市民服务热线联动】 7月,济南市各县(市)区市民服务热线与基层民生检
察服务热线全面联动。各基层检察院负责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关于市民服务热线通报或者要求检察机
关协助处理的群众诉求。各基层检察院热线办公室受理的,属于市民服务热线职责范围内的群众诉求,
应当及时向本辖区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通报,同时上报市检察院热线办公室。对本辖区市民服务热线
办公室通报的或者要求检察机关协助处理的群众诉求,各基层检察院热线办要及时向市院热线办报告,
并依法行使检察机关职权予以协助。 市检察院9669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以
来, 接听12345移交的群众求助、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电话700余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40余件;向12345移送辖外群众诉求、求助的电话360余人次,共同协调处理实际
问题30余件。
(胡林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