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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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总工会】 市总工会辖11个县(市)区总工会、24个局(公司)工会和15个大企业工会。全市
有基层工会组织17625个,涵盖法人单位91865个。建会单位职工2182900人,其中,女职工794884人;工
会会员2143048人,其中,女会员782942人。工会专职工作人员11642人,兼职工作人员33990人。市总工
会机关内设11个部室,编制64人,下属7个事业单位和1个企业。
1.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积极作为。市总工会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推动加快经济发
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开展“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建功立业竞赛活动。至年底,全市工会开展
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建功立业竞赛334项,参赛职工76万人;职业技能竞赛230项,参赛职工25万人;
提出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12万条, 采纳4.5万条, 创造价值6亿元。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以创建
“工人先锋号”活动为载体,评先树优、促进发展。五一前夕,隆重召开济南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
暨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命名表彰大会。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多种形式的劳模座谈会、报告会
280场次,唱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主旋律,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凝聚了强大精神力量。
2.全面推进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市总工会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开展“书香泉城”全民阅读活
动,倡导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继续引向深入。联
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经信委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为抓手,引导职工提高
职业道德意识,陶冶职业道德情操,实践职业道德规范。推进职工教育示范点建设,建成全国职工教
育培训基地示范点4个,全国职工教育培训基地优秀示范点1个,济南市工会女职工培训学校被全国总
工会评为全国首批“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 。 积极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全市累计建起职工书屋
180家,市总工会被全国总工会授予“职工书屋建设”优秀组织奖。
3.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向纵深发展。《济南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日
施行。各级工会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共举办专题培训班50期,印发单行本8000册,
培训各级党政干部、基层工会干部、职工代表3000人。发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完
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督察和考核办法,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健
全完善工作机制。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民主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
和职工安置方案坚持提交职代会审议或通过。加强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提高非公有制
企业职代会建制率和覆盖面,使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劳动经济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截至年
底,全市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职代会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率分别达到98.2%、97.6%;规模以上
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率分别达到94.2%、97.1%;事业单位职代会和厂务公开
民主管理建制率分别达到93.4%、94.2%。
4.深化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活动的范围,由劳动关系和谐向全面建设和谐企业拓展,由
企业向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拓展,由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向激励职工全面发展拓展。坚持“促进企业发
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以要约协商为手段,提高工资集
体协商建制率和覆盖面。全市有10708家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建制率达到91%;有5600家企业进行
工资集体协商、 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建制率达到48%。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59家“2009年度济南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受表彰,42家单位和53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被授予
济南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市总工会获“全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在全
国总工会、省总工会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
5.扎实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市委制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群团建工作的意见》,以党建带
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建会
行动,全市新建基层工会2350个,新增会员157756人,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5.4%和7.95%。制定《关于开
展工会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 》 ,一手抓组建、一手抓规范,90%的县(市)区、局
(公司)、大企业工会和76%的乡镇、街道工会达到了规范化标准;25人以上基层工会规范化达标率
达到68%。
6.扩大帮扶工作品牌影响力。继续实施“工字号”工程,培植“工字号”基地318个,安置城镇人员就
业7916人。开展“农民工援助行动”,共援助72531名农民工,市总工会保障部被评为全国工会“千万
农民工援助行动”先进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中,各级工会筹集慰问款物共计1120余万元,
慰问困难企业267家,困难职工13429人,困难劳模1060户,农民工1387人。开展“金秋助学”和“英才
助飞”活动,与省总工会联合开展专项资助农民工子女上学活动,共筹集资金129.6万元,资助980名
特困职工家庭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做好小额(借)贷款工作,发放小额贴息贷款220万元、小额
借款58万元,帮扶7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和困难职工实现自主创业。继续开展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共救助626人次,支出救助金167.7万元。切实做好职工信访工作,为156名特困职
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
7.推动工会自身建设。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取得阶段性成果,市政府、省总、省市地税部门批复同意济
南地区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代收。健全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加强预决算管理和重点系统的经费审计,
市总经审会在全省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中达到A级标准。制定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市及县(市)区总工会资产管理档案、独立账号和网络统计系统,初步实现工会资产的动态
监管。

【乡镇工会建制取得突破】 抓住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沟通协调,提请市委、市
政府在《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对工会等群团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问题提出
明确要求,使这一影响基层工会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在全省率先得到解决。截至年底,济南市4个县
区的乡镇工会由党政副职兼任工会主席并配备了专职工会干部,其他县区也在积极推动落实。省总工
会领导对这一做法给予肯定,并要求在全省工会推广济南经验。
(卢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