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产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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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概况】 市房管局把保障民生需求、维护全局稳定、服务全运会作为全局中心工作,着力加
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提升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规范发展物业管理,努力推
进生产经营平稳较快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市房管局被确定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创建
文明行业示范点。
1.住房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住房保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市房管局将其列为全局中心工作全力予以
突破。①出台了《2009年度济南市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再次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了
保障标准,廉租住房收入准入标准由2008年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404元调整到2009年的16642元;实
物配租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让更多的低收入无房群体享受到更好的保障。②坚持以人为本,更人性化
地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采取发放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方式,满足了不同居民的
需求;调整了实物配租摇号选房的规则,让最困难的家庭优先得到保障;采取新建与收购并举的模式,
使廉租住房房源分布更加合理,户型更加多元,做到了“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造价不高
品质优”。③坚持阳光操作,加强审核工作力量,严格审核程序,开发并启用了住房保障审批及档案信
息管理系统,确保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让政府有限的住房资源真正惠及最需要的家庭。
④按照“发放租金补贴解决一批、建设廉租房覆盖一批、现有房源收购整合一批、棚户区改造提升一批”
的思路,分层次、多模式、有重点地解决了一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特别是切实加大了廉租住
房建设项目的推进力度, 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000万元、省奖励补助资金100万元,全年完成项
目建设投资约1.55亿元, 开工建设了天和新居、 天成新居、 天保新居等廉租住房项目约8万平方米,
1287套。 ⑤积极支持困难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开展企业职工集资建房工作,解决了8家困难企业8250户职
工的住房难题。⑥指导各县(市)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了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和统计报表制度,
将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由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了全市住房保
障工作的协调一致。年内,向3650户家庭发放补贴1615万元;出售龙泉居和雅居花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房源425套; 投资1.56亿元,收购棚改安置房498套为廉租住房;对839户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了廉租住
房实物配租,圆满完成了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为民办实事的任务。市房管局被评为全省保障性住房规范
化管理优秀单位。
2.认真做好房改工作。①认真做好房改售房审核审批工作。共审核房改售房资料7656件;审核、建立售
房维修基金3719户、 2377万元;审核退房2117户、780万元;审批使用售房款1430.8万元;为全市旧村
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提供相关政策咨询6000余人次,开具证明3500余人次。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
力气解决了友谊苑小区居民房改发证等一批房改售房遗留问题。③认真贯彻市里关于落实军队复员干部
的住房政策,解决了部分转业军人的住房补贴发放问题。④筹备召开了两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
及时完成了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⑤进一步加大对县域房改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推进了各县(市)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的落实。
3.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取得新突破。坚持以房产管理信息化为核心,以便民快捷服务为目标,大力
提升全市房屋权属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搞活住房二级市场。①房屋权属登记管
理进一步规范。全面贯彻落实了房屋登记新办法,组织了培训,完成了对56名房屋登记官的认定工作;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市、区两级业务数据共享和审核流程全透明,进一步规范了权属登记管理。
②完成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框架的搭建任务,充实完善了各子系统。全面启用了新的房屋权属登记业
务系统,新增了预告登记、更正登记等登记业务;房产测绘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完成房产项目测绘
731万平方米,基础测绘376万平方米,房改房测绘65万平方米;加大基础数据和测绘成果的采集和利用
力度,实现了“地楼房”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全面完成了房屋档案数字化工作,提高了房屋档案利用率。
③深化二手房网上交易和免费资金监管工作,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共无偿为交易双方提供网上
签约27998件, 交易资金托管协议金额5.77亿元。④积极培育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严格房地产中介市
场准入制度,房地产中介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组织了“放心中介”服务承诺及网上房展
活动,开展了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化考核和房地产评估机构年度检查工作。年内,在市房管局备案
的房地产经纪机构266家, 评估机构51家。⑤大力协税护税,使涉房税收大幅提高。年内,全市收缴不
动产营业税17.6亿元, 同比增长43.8 9%;收缴契税4.78亿元,同比增长39.77%。⑥积极创新举措,着
力搞活住房二级市场。加大对已居房发证和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解决了一批房产发
证历史遗留问题。推动铁路、电力等单批方案房改房成功上市交易,扩大了二手房交易范围,活跃了住
房二级市场。 年内, 共办理房产登记发证23.9万套,发证面积2471.1万平方米;其中,办理房产交易
15.4万套,交易面积1983.6万平方米,交易金额507.8亿元。
4.物业管理持续规范发展。①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
组,完成了《条例》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拟定了一批落实文件,着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②不断规范
物业服务行为,着力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及时妥善处理了物业纠纷。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先后培训
1270人次;配合市建委、市中区政府妥善处理了汇统花园、世纪佳园小区管理存在的问题。抓好前期物
业管理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理物业项目招标38个,建筑面积336万平方米。③严格物业企业资
质管理。 审批新增物业企业48家,全市物业企业总数已达4 21家,从业人员27800人;全市物业管理面
积达588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物业管理面积4610万平方米,分别同比增长4.34%、4.62%。④认真做好维
修基金归集工作。年内共归集商品住宅维修基金2.6亿元,归集总额达20.9亿元,支用维修资金343万元。
⑤认真抓好直管公房维修工作。 对近2.5万户直管公房组织开展了全面检查, 投资890万元,完成维修
7.8万平方米。 认真抓好夏季防汛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防汛制度,加大了工作力度,实现了防汛工
作万无一失。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全局继续保持了
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好局面。
5.依法行政工作有所改进。①加大了房管立法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等10余件
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②不断改进和完善房管分中心建设。实行了房管分中心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制、
行政审批业务和投诉统一受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要件标准和工作纪律。房管分中
心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09 件, 提供咨询服务2300余人(次)。③进一步加强直管公房产权管理。对5
家房产经营单位2008年度受托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确保了国有资产的
保值增值。不断完善直管公房管理系统数据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了数据的核查、导入和验收工作,为理
清权属状况奠定了基础。严格直管公房产权处置审批程序,接撤管房产577处,建筑面积8.43万平方米。
④认真做好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工作。完成了市直有关部门6项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
会签工作。⑤积极配合全市房屋拆迁工作,认真组织做好被拆迁户住房情况的核查服务工作。年内按时
完成了全市棚户区改造、道路整治和重点建设共38个项目3829户被拆迁户其他住房情况的核查任务,有
力促进了全市棚户区改造和各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6.围绕改善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环境,圆满完成了市房管局承担的迎全运各项工作任务。自2008年以来
共组织完成了对重点道路两侧738幢房屋的“平改坡” 改造任务,对1200幢房屋实施了立面装新,完成
了111个居民小区的整治与提升工作, 超额完成预定计划,有效改善了市容市貌和市民居住环境。市房
管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十一届全运会筹办工作先进单位。
7.生产经营实现平稳发展。面对严峻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局属各单位基本实现了平稳发展。全局房地
产开发实现投资10046万元,新开工7.36万平方米,在建13.73万平方米,竣工6.58万平方米,销售6.46
万平方米。 (李岳)

【住宅建设】 截至年底,济南市市区(不含长清区)各类房屋建筑建筑面积10805.68万平方米,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6872.3万平方米。 2009年度市区拆除房屋建筑面积201.9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91.15万
平方米。2009年城市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9.4平方米。 (李 岳)

【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得到城乡建设部肯定】 1月,市房管局参加了国家城乡建设部在天
津召开的全国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国36个大中城市房管局参加了会议。作为山东省
最早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城市,济南市依托网络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了覆盖全市的房
屋管理数据中心,实现了房产交易从待售挂牌到成交全过程监管的业务模式,得到省建设厅肯定,在全
省进行推广。
(李 岳)
【2008年济南房地产交易登记总量下降】 2008年,济南市房地产交易总体情况基本稳定,但由于前期
受到宏观调控政策及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 全市房地产交易总量出现一定程度下降。1
至12月份,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65401套,交易面积1109.25万平方米,交易金额431.81亿元,同比分别
增长-11.7%、 -1.9%和-3.2%。 其中, 住房交易登记58878套, 交易面积645.59万平方米, 交易金额
250.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4%、-14.5%和-8.4%。(李 岳)

【2008年度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化考核先进单位】 3月,为进一步整顿济南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市房管局对2008年度济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化进行了考核。市局制定了
严格、细致的考核标准,各机构对照考核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经过机构自查、实地考核和网站公示,
认定山东昊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济南百替房地产营销置换有限公司、济南百居安房地产咨询有
限公司、济南万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济南洋红房产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光大房地产土地评估咨
询有限公司、济南领域不动产经纪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济南济发房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和平房地
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济南绿色家园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等10家经纪机构和山东三鑫房地产评估咨询有
限公司、山东新永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济南正源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济南二
十一世纪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广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诚志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北
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润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明和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
公司、山东方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10家评估机构为2008年度济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化考核先进
单位。(李 岳)

【推出118114人工查询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工作,方便当事人查询办证进度,增加房屋登记
工作透明度, 市房管局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于4月28日正式推出118114办证进度人工查询服务。房屋
登记当事人可拨打11811 4人工查询台, 根据登记业务受理编号、申请人身份证件号码及申请人名称,
查询受理案卷的登记形式、所处环节及办结期限。同时,房屋登记当事人也可通过登录济南市房产管理
局门户网站, 对房屋办证进度进行查询,原168227 77语音查询电话停止使用。118114人工查询服务的
推出,完善了现有的办证进度查询服务体系,使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房屋登记的全过程,加强了社会对
房屋登记工作的监督。 (李 岳)

【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放心中介”服务承诺活动】 为树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良好形象,向广大市
民提供放心、安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消费环境,市房管局组织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了向社会提供“放心
中介”服务承诺活动。针对当前房地产中介行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制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遵守的六项
规定:①坚持诚信服务的宗旨,向委托人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合法、安全、公正地从事
房地产经纪业务,不弄虚作假,不误导客户;②不向委托人推荐产权或自然状况不清的房屋,不承揽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转移、买卖、租赁、抵押的房地产经纪业务;③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④
主动向委托人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⑤严格执行《济南市房地产中介
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中介佣金标准,经纪合同中明确约定收费内容,不谋取经纪合同约定以
外的非法收益;⑥严格遵守并主动向委托人介绍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保障委托人交易资金
安全。 (李 岳)

【济南市调整2009年度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有关标准】 8月19日,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
部第162号令) 《山东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鲁政办发〔2008〕16号)和《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
租住房管理办法》 (市政府第226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调整了2009年度享受廉租住房保
障的有关标准。其中,享受实物配租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①家庭低收入标准为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
收入低于16642元(含) 。②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③申请人年龄标准为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
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5周岁。④保障面积标
准为每户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户型为一室户或二室户;2人(含)以下的家庭原则上配置一室一厅
住房,3人以上或2人家庭有满16周岁异性子女的可配置所提供的所有户型的住房。⑤租金标准为享受最
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0.8元;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 0
元(含)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元;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7670元(不含)至16642元(含)
之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2.7元。 享受租金补贴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①家庭低收入标准为
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 。②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
平方米(含)。③申请人年龄标准为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年满35周岁。④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住
房使用面积14平方米。⑤补贴发放标准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3元;不享
受最低生活保障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1元;人均年可
支配收入在7670元(不含) 至10000元(含)之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元;人均年可支配
收入在10000元(不含)至16642元(含)之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9元。(李 岳)

【公布2009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
为了解决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题,确保完成好为民办“九件实事”的目标,市房管局采取
政府集中建设和收购等方式,确定了济南市2009年度廉租住房房源共计839套,于8月份向社会公布。本
次所筹集的房源有以下特点:①房源点多面广,布局合理,分布在济南市十三个片区,便于市民选择适
合的房源;②房源全部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面积要求,为一室一厅和两室一厅的小户型,同时保证
达到居住舒适的要求;③房源多数建设在成熟社区内,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完善,保证低收入群众的生活
方便; ④大多数房源都具备无障碍设计,为残疾人、孤老等特殊群体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 (李
岳)

【超额完成市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 12月9日,济南市2009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工作结束,共有839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实物配租保障。市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为民办9件
实事中住房保障工作任务提前超额完成。济南市推出的廉租住房房源分布在13个片区,其中包括政府投
资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小区天保新居,以及收购的聚贤片区、茂新片区、顺河片区等棚改安置房,绝大
多数处于市区的中心地段,生活配套设施齐全,满足了住房困难家庭布点均匀的需求,得到了受助家庭
的普遍欢迎。 (李 岳)

【住房公积金管理】 2009年,济南归集住房公积金47.12亿元,比上年增长21.3%,新增缴存职工4.6
万人;住房公积金提取22.70亿元,占当年归集额的48.2%;向15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
贷款44.92亿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亿元。截至年底, 住房公积金缴存
余额157.22亿元, 比年初增长25.73亿元,增幅为19.6%;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余额84.53亿元,比年初
增长30.37亿元,增幅56.1%。
1. 公开承诺,为百姓办事。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开承诺的3件实事均已完成。①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正式启用,引入受委托银行,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一门式服务。②建立了二手房交易住房公
积金贷款资金监管平台,为借款人提供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服务。③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
积金联名卡31888张,方便职工查询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2.以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强化归集工作。①紧紧围绕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高的薄弱环节加强扩面工作。
对民营企业按照“宣传、教育、检查、执法”递进工作方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行灵活的缴交方式。
督促9个未实行公积金制度的乡镇政府全部建立了公积金制度, 实现了济南市乡镇财政工资统发单位住
房公积金制度的全覆盖。 2009年共检查1096个单位, 753个单位新建立了公积金制度, 新增缴存人
22056人, 催缴单位2360个,共补缴公积金19924万元。②针对执法刚性不强的薄弱点尝试了司法诉讼。
认真受理职工关于单位违反公积金制度的投诉,全年接待群众来访216次,网上答复市民咨询120余条,
受理投诉106起,全部在5个工作日内检查并回复,办结率达100%,将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和第一阶段,
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维护职工利益对某机械厂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一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进行了最
终裁决,实现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在司法实践上的重大突破, 为今后行政执法提供了可借鉴的模
式和经验。
3.以“保民生”为目标,努力扩大贷款规模。①以最快的速度与在济南行政区内的房地产企业进行接洽,
帮助开发企业做好允许购房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前期的准备工作。楼盘建设进度达标后及时办理职工个
人贷款申请审批,加快了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回笼速度。②规范银行初审行为。建立了报件流转签批单制
度,明细了银行报件审批时限。加强对银行的考核,针对银行报件合格率偏低的情况,严格按照各行的
实际合格率兑现手续费,规范了银行的初审行为。③满足职工需求。严格审批时限,在方便职工使用公
积金贷款的基础上,及时了解职工需求,适时推出贷款新政策。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
万元;与有关部门协商,开通了棚户区改造回迁职工和购买经济适用房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绿色通
道” ,共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103户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1148万元,为77户棚户区改造回迁职工发放公
积金贷款2606万元。
(徐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