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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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8年,全市物价部门扎实开展价格改革、调控、监管、服务等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
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1. 价格宏观调控。 ①充分发挥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的枢纽和载体作用,加
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商品组织供应,增加重要商品储备规模, 提高供应保障能力。②完善监测预
警和应急机制,对720多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 启动临时价格干预,对粮
油肉蛋等6大类、46家企业实行调价备案管理,防止超过成本上涨幅度的不合理涨价;组织开展粮油
肉蛋等调价备案范围商品、抗震救灾重要物资、煤电油运价格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相关领域的乱加价、
乱收费问题。③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物价上涨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累计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食品价
格补贴2480万元。④严控出台政府提价项目,防止出现轮番涨价。2008年1~8月份,全市基本未出台
政府调价措施,对稳定物价、稳定社会心理预期起到了积极作用。
2. 价费管理。 ①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粮食、油料、生猪等生产发展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在鲜活
农产品生产、销售、运输环节的收费减免政策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及
时加强了乳制品价格监管,建立了原料奶价格协调机制,出台了原料奶交易参考价格。②从严审核确
定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 与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比,平均降价幅度为27.4%。按2007年全市医
疗机构销售额计算, 全年可减轻患者费用负担2亿多元。③对化肥生产继续实行优惠电价政策,严格
落实化肥价格干预措施,控制化肥价格涨幅过快。④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确保终端水价政策惠及
农民。⑤依法上调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安置标准,提高了被征地农民家庭收益。⑥集中整顿涉
农价费,规范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村教育和殡葬服务等收费行为,减轻农民负担。⑦严格落实教
育收费减免政策。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加强对民办教育特别是改制学校的收费管理,开
展幼儿园收费治理,从严核定中等教育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3. 价格改革。①认真落实节能减排价格政策,对超过限额标准用能的单位,以能源基准价格为
基础实行加价政策; 对全市电解铝、铁合金等8个高耗能行业进行调查摸底, 提出对6家企业27台设
备实行差别电价的意见。②充分运用差别价格政策,严格落实上网电价政策,上调了新投产且安装脱
硫设备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对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作了下调;制定非居民蒸汽差价措施,对
除医疗、教育、社会公益事业以外的工业和经营服务业用蒸汽加收燃煤差价,用价格手段淘汰落后产
能。③适时稳妥地疏导行业价格矛盾,及时调整成品油、电力销售价格;为缓解上游价格调整带来的
成本增加,调整工商业用天然气、居民供热价格,并提请政府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
4. 清费治乱工作。 ①认真开展收费清理。在严格落实国家、山东省各项收费减免政策的同时,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围绕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按照“取消一批,缓征一批,降低一批”的思路,对企
业反映比较集中的收费项目提出了清理意见;围绕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和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实行了收费优惠政策; 围绕扩大商品房消费,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
《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②建立企业缴费联系制度。通过定期信息沟通,了解
企业缴费情况,规范部门收费行为。③整理公布了《2007年度济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巩
固收费公示工作成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率保持在100%。④集中开展收费年度审验工作。
5.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①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组织明码实价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开展明码标价
专项整治工作,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诚信经营。②组织开展价费专项检查。围绕强农惠农价格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药品降价等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医疗、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价费执
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67件,退还消费者32万元,上缴财政843万元。③整治
重点行业价格秩序。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收费、房屋中介交易价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和游览参观
点价格秩序等进行了专项整治。④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化解价格矛盾纠纷。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了社会和谐。
6. 价格服务工作。 ①围绕服务“三农”、服务宏观经济、服务价格决策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
农产品成本专题调查和日常调查,向有关部门提供了大量的农调资料和分析报告。②依法对燃气、教
育、出租车、垃圾处理、供热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进行监审,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物价部门合理
定价提供参考。③在巩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宽工作领域,为司法、行政执法部
门和社会各界提供良好的价格认证服务。④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按照“全面深化、巩
固提高”的要求,通过推广典型经验、加强服务站点建设、培训服务人员等方式,努力构建矛盾疏导、
政策指导、信息引导三位一体的价格服务机制。

【市场价格总水平继续上涨】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7%, 涨幅比上年扩大1.8个百分点,在全
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列第6位,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涨幅相同,居第21位,在全省17城市中列第1
位。
全年价格形势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上半年价格大幅上涨,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达
8.4%, 为1997年以来的月度最高涨幅;5月份开始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出现逐月回落的趋势,虽然指
数仍处于高位,但涨幅回落态势明显,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已回落至1.8%,全年12个月中有
11个月同比涨幅超过了3%。分类别看,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呈“六升二降”格局,即食品类较
上年上涨15.5%, 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57个百分点,成为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4.5%、居住类上涨4.5%、烟酒及用品类上涨4.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
品类上涨4.0%、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5%, 上述六类共同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
6.20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类较上年下降2.0%、衣着类下降2.1%,两类共同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下降0.51个百分点。

【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山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物价局批准和市
政府同意, 1月25日,济南市物价局制定发布了《关于对部分商品实行调价备案的通知》 及济南市
物价局2008年第1号公告,决定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选择在济南市场销售量较大、市场占有率较
高、对市场影响较大的46家企业依法实行调价备案管理,其中24家纳入市价格主管部门调价备案管理,
22家纳入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调价备案管理。下半年由于居民消费价格持续回落,从12月16日起,
解除了对成品粮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实行
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
促进了市场秩序的规范和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

【实行出租车运价时距并计收费办法】根据城市道路的交通状况和客运出租行业的经营情况,为
适当增加出租车驾驶员收入,缓解出租短途拒载、乘客乘车难等矛盾,保障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市物价局会同市政公用事业局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并参照外地做法,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
议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出租车运价实行时距并计收费的通知》,自12月10日对出租车运价实行时
距并计收费办法。所谓时距并计收费,是指出租车因交通拥堵等原因在车辆处于低速或怠速情况下,
驾驶员按行车里程向乘客计收乘车费的同时,再按低速运行时间,向乘客计收低速运行费用。具体收
费标准为:车辆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 累计计时每满5分钟收取1元费用。同时规定,遇到交通
拥堵时,乘客可根据情况除禁止路段外选择下车,驾驶员不得拒绝。

【企业缴费联系制度初步建立】为进一步规范收费秩序,有效地制止乱收费行为, 减轻企业负
担,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月14日,济南市物价局与市监察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企业缴费联系制
度的通知》,确定在全市建立企业缴费联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①建立定期报送统计表制度。从不
同所有制、不同行业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联系单位。物价部门制发企业缴费情况统计表,由
企业每月按时将缴纳的各类收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以及征收单位等填表报送市物
价局,以便于物价部门及时了解企业缴费情况。②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报表上报后,物价部门将对涉
及企业的各种收费进行审核,对审核出的乱收费情况将及时予以查处并纠正,并将审核或查处的情况
及时反馈给企业。③建立与企业日常联系制度。市物价局根据业务分工,将企业报表的报送、审核、
反馈、提供政策法规服务等各项联系工作,分别下达给各有关处室和个人,实行责任制,确保把联系
工作落到实处。④建立定期(不定期)的走访或座谈会制度。按照分工,有关处室或个人将根据实际
情况经常到企业走访,调查了解企业缴费情况和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同时通过
座谈会形式,认真听取企业对缴费联系制度和收费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联系制度落实情
况,使之逐步完善。(王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