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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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再就业】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11.9万人,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5.33万人,安
置困难群体就业1.3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7.7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3.43%。完成就业培
训1.38万人,其中,创业培训29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8.8万人,为4.0万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4亿
元。
1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济南日报》联合开办了“就业直通车”专栏,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
业信息。先后组织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
业生就业服务月”、“送岗位搭金桥”等120余场专场招聘活动,累计收集各类就业岗位6.6万个,举
办各类双向洽谈会50场次, 7.45万名劳动者进场免费求职,2.46万人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实行拉网式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双零”家庭
实行重点援助、集中援助和日常援助等,确保实现每户至少一人稳定就业。同时,对随时出现的“双
零”家庭,做到“出现一户,认定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全年援助“双零”家庭就业540户,
“双零”家庭援助工作从“存量消零”实现了“动态消零”。
全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00万元,贷款回收率99.7%,扶持创业并带动就业8000余人。市级财政就业
服务援助资金安排投入4000万元,共援助11728人实现就业,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1864个,通过发放灵
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方式援助困难人员9864人。为符合条件的172户企业拨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409万
元。减免就业困难群体各项税费1024万元。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7.7万本,34%的持证人员享受
到优惠政策扶持。6月、7月先后两次赴四川地震灾区开展“爱心岗位就业援助活动”,提供空岗1500
多个,为160名灾区求职者解决了就业问题。
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建立了济南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
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通
知》、《济南市就业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等11个规范性文件,为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
织保证和政策支持。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年底,各县(市)区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失
业保险信息管理新系统启用“核心平台二版”,“零就业家庭”、“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农村劳动
力企业用工信息” 数据库建成,实现了就业服务的动态管理。

【劳动关系调整和权益保障】 全市共投入财政资金2800万元,基本解决了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
发布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及时调整公布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历下区、市中区、
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为760元,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为620元。调整后的非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7.7元,长清区、
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6.3元。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测
预警三项制度建设为内容,积极开展工资三项基本制度备案工作,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
控和管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79件,涉及职工4486人。其中,正式立案处理2469件,涉及职工2633人,
结案2437件, 结案率为98.7%, 其他方式处理1810件。为配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制订了
《济南市劳动争议处理办事机构工作规则》,对立案、分案、仲裁庭组成、调解、裁决、归档、存期
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日趋规范化。
2008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完善了《主办监察员制度》、《疑难案件合议制度》、《错案责任
追究制度》以及监察员培训、行政告诫等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了以各县(市)区为大网格,社保服务
中心为小网格的网格化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的网络化管理的“两网化”管理格局。按照检查与
宣传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以日常巡视检查为切入点,以专项检查为突破点,以举报投诉案件处理为着力点,以书面材料审查为
重点,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服务行业
社会保险参保、2007年度用人单位报送材料监督审查工作、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和用人单位遵
守劳动合同法情况等七项专项检查活动。12月,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两项专项检查
活动。2008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5267户,涉及职工56.7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与36726名劳动者签订
了劳动合同,清欠社会保险费6325.7万元,社会保险新开户1563户,扩面53261人,受理咨询、投诉、
举报8627人次,立案检查1368起,到期结案1359起,行政处理297起, 金额647万元,行政处罚20起,金额
39.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起,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98家。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全市新增高技能人才14828人,其中新增技师2058人,高级技师170人,
万人拥有高技能人才86人, 比2007年增长20%。 职业资格证书发证6.28万人,同比增长11 %。开展
“金蓝领”项目培训,培养高技能人才1600人。
8月8日,济南市高级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召开第三批济南市首席技师和第五批济南市突出贡献技师评
审会议,评选产生30名第三批济南市首席技师、105名第五批济南市突出贡献技师和24名济南市杰出
技术能手。 举办了2008年技工院校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驻济24所技工院校3000多名毕业生参加,
1346人与求职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
圆满完成了21名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技工院校学生的接收安置工作。为驻济15所技工院校的23791名
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3800万元。筹划成立了济南市技工院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2008年,驻济技
工院校招生2.53万人,同比增长8%,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技能人才1.58万
人,同比增长2%。

【农民工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工伤保险政策,保障农民工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针对餐饮服务业农民工流动性较强的特点,采取“费用定额包干,人员等量置换”的
缴费参保办法,解决了餐饮服务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关系衔接难的问题。认真做好灾区在济农民工拖欠
工资专项检查及就业援助工作,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对在济的灾区农民工拖欠工资等维权案件优
先处理。开展了建筑业企业农民工“春暖行动”专项活动。至2008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41.7万
人,参加医疗保险36.5万人,清欠农民工工资636.99万元。

【法制建设】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同比增长23%。受理行政诉讼案
件38件,同比增长41%,胜诉率100%。报请济南市人民政府出台政府规章1件,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23
件。组织36人次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劳动保障法制培训班,
组织济南市175名劳资人员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系统内198名《行政执法证》持证执
法人员重新进行登记,换发了行政执法证件。组织27人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
证。
(王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