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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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行为】 4月7日,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
管理暂行规定》,就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行为做出明确规定。《规定》要求,济南市国办中等
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与经省、市级人民政府或教育、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成
立的各类教育(培训)学校(机构)进行联合办学,须依法签订办学协议,主办方必须是国办学校,
联办方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办学资质。协议中应包含合作办学的层次、专业、毕(结)
业证书的性质和发放院校,双方的权利义务,教育收费,合作起止时间等。年度联合招生计划由主办
方制定,春、秋季招生计划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县区学校由县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经市教
育局统一审核后公布。联合办学的招生广告内容须经县(市)区、市教育局审批,不得擅自变更,并
标注广告审批文号。联合办学的联办方属非学历教育学校的,其招生简章等材料一律以联办方为主,
不得以主办方的名义开展招生、宣传,更不得假借主办方的名义招收中专生。主办方不得与中介机构
和个人联合招生、挂靠学籍,不得与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机构)以校外校、校内校、校外班等形
式合作,严禁实行委托招生和代理招生。规定强调,主办方要加强对联办方的检查与指导,加强联办
学生的学籍管理,保证学历教育质量。联办学生修业合格,由主办方颁发经市教育局验印的中等职业
学校毕业证书。经批准的非学历教育联办方无权发放中专毕业证书,更不得滥发学历证书。

【济南市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暨实训安全现场会召开】 4月10日,济南市在历城二职专召开济南
市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暨实训安全现场会。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促进济南市职业学校的实训建设,
规范实训管理,强化实训安全意识,确保实践教学安全有序的开展。会议要求各职业学校要从3个方
面抓好学生实习实训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各项实习实训管理制度;二是狠抓落实,确保管理的无缝衔
接;三是切实做好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实现校企文化对接。

【济南市中师音乐教材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由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教师高
希主编的《音乐赏析》教材正式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
五”国家级教材规划补充评审活动由教育部主持,各出版社和各高校组织申报。全国共计186个出版
社参与,申报9735种教材,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最后确定包括济南幼师《音乐赏析》在内的2049
种选题补充列入“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
(李干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