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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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概况】 济南市房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大力提高工作标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较好地完
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对住房保障有关标准进行调整,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提高保障
标准,实现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在准入收入标准方面的“并轨”,构建起更加完善的住房保障
政策法规体系。二是着力做好住房保障各项基础性工作。成立市、区两级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大
力实施保障性住房预登记工作,研发住房保障网上审批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确定
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开展住房保障政策调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把关,全程阳光操作,确保
把好事办好。三是认真落实好廉租住房制度。按照“随申请、随受理、随审批、随发放”的应保尽保
原则,向2782户发放资金补贴1247.65万元。积极争取到2008年新建廉租住房新增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
1000万元,已开工天和、天成和天保3个廉租住房项目;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实施人性化的实
物配租政策,实现了对552户家庭的实物配租。认真抓好廉租房租金收缴工作,扎实做好廉租住房的
日常管理和服务,切实把这一民心工程实事做实。四是认真抓好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管工作。年内,多
渠道建设保障性住房2万余套、126.92万平方米,已竣工约33.4万平方米。配售经济适用住房两批次、
1120套、9万平方米,解决了一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五是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快推进
各县(市)住房保障工作均衡发展,使之全部实现了国务院要求的住房保障要求。济南市获得省建设
厅颁发的奖励资金304万元,居全省首位。
持续深化房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房改售房审核审批工作。全年审核房改售房资料2794户,办理
房改退房手续1064户,出具查询证明8745件,为省直、铁路、电力等单批房改方案单位联网2940户。
二是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房改方案,已有40%的企业以多样化方式实现了住房货币化分配。三是
完成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筹备和各项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四是严格房改售房资金审批
管理,为3757户购房人员划转维修基金2036.24万元,审批21家单位使用售房资金186.55万元,办理退
房退款1344户、521.08万元。五是加大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妥善处理了保温瓶厂、第一印染厂
等企业的房改遗留问题等52件个案;制定棚改拆迁工程所涉及的房改政策,妥善处理了拆迁安置公房
的出售问题。六是采取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原则,有效推进了各县(市)住房公积金制
度的建立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的落实。
权属登记管理迈上新台阶,房地产交易平稳发展。一是全面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
理工作。完成济南市房屋登记簿的设计,确定了电子介质的登记形式,为实施新的登记办法做好了准
备;调整市、区两级房产登记收费发证程序,根治了在收费问题上的暗箱操作和乱收费现象。大力推
进各县(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提前实现了省建设厅要求各市和所属县要在2010年
全部达到规范化管理的总体目标。二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2100万元,研发各子系统,完成了以地理信
息系统为核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框架的搭建任务。组织开展政务、商务网站的改版升级,实现了
政务信息和房产交易信息的更新整合。三是房屋档案数字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已累计完成73.32万卷
档案的扫描,数字化率达80%,查档人(次)和查档收益均创近年新高。四是积极开展二手房网上交
易和资金监管工作,无偿为交易双方提供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服务。年内网上签约5735件,托管交易
资金1.24亿元,有效化解了交易风险,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五是积极培育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
严格房地产中介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登记备案程序,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网上受理系统。
大力倡导诚信经营,积极开展“放心中介”联合承诺活动,开展春秋两季二手房源网上房展活动,评
选出2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化先进单位,扶持品牌中介做大做强。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检
查整顿活动,对157家机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63家非法中介自动停止经营。六是加大协
调力度,单批方案房改房上市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电力、铁路等单批方案房改房实现了上市交易。七
是积极开展房屋租赁调研工作,建立房屋租赁测算模型,初步测算出各区域房屋租赁租金,为房屋租
赁市场提供了租金指导价格。年内,全市共办理房产登记发证85055件,发证面积3147万平方米。其
中,办理房产交易65401件,交易面积1109万平方米,交易金额432亿元。办理商品房预售总档备案525
件,预售合同网上备案21589件。
物业管理在规范中持续发展。一是开展物业服务行业调研工作,扎实做好《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
(修订稿)及其配套政策的起草、论证工作,为完善济南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奠定了基础。二是积极
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着力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专项检查整顿的
通知》,对248个住宅小区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妥善处理了居民反映的38个问题,并进一步完善了物
业管理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探索解决汇统花园等居民小区物业纠纷的长效机制;
组织开展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检查活动,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对业主自治工作的指导力度,
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38个,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四是严格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完善信用档案管
理系统。年内完成资质审批73家,开展优秀物业管理项目的评优工作,有8个项目通过省优考评和国
优初检。全市物业管理企业总数已达388家,从业人员2.53万余人;全市物业管理总面积已达5337万平
方米, 其中住宅物业管理面积4286万平方米。 五是认真发挥好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组织
“共创和谐物业小区”活动,开展对物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完成行业调研工作任务。完成物业项
目招投标31个, 物管面积510万平方米。六是认真做好维修基金归集工作,年内归集商品房维修基金
2.178亿元。七是认真落实各项维修制度。规范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年内投入维修资金850万元,
重点维修项目全部通过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定;全年完成维修工程量8.5万平方米,已确定的危
险房屋全部抢修完毕,确保了直管公房安全度汛和居住安全。八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局继续保持了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的好局面。
不断提升房政管理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房管立法工作力度。出台《济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
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不断改进和完善
房管分中心建设。认真落实市行政审批中心关于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电子监察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明确
业务受理事项,调整充实岗位人员,不断改进服务举措,全面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及时调整
充实了局门户网站内容和政务公开事项,有效提升了网上政务水平。全年市行政审批中心房管分中心
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8件,提供咨询服务1900余人(次)。三是不断强化直管公房产权管理。完成直管
公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搭建,认真做好直管公房接撤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5家房产经营
单位2007年度受托房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扎实做好房产行政
诉讼、复议工作。参与诉讼、行政复议案件92件,接收法院查、解封通知和协助执行通知3501件、各
类冻结通知90份,起草各类公告441份。
(李 岳)
【住宅建设】 截至年底,市辖六区城镇实有各类房屋建筑面积 12259.2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
面积7810.40万平方米,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8.41平方米。 2008年度, 减少 (拆除) 房屋建筑面
积1793.4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01.49万平方米。
(李 岳)
【“平改坡”和房屋综合整治等工作】 积极协调产权单位和有关部门筹集改造资金,深入做好居民
的思想工作,组织各区对重点道路两侧的461幢房屋进行“平改坡”改造,对271幢房屋实施立面装新,
有效改善了重点道路两侧建筑物的外貌和居民的居住环境。不断加强居民小区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与
督办, 整治居民小区38个, 解决了旧小区“脏、乱、差”的问题。已累计为全市54家企业,163处、
7.58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办理了产权划转手续,有力支持了全市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全
市棚户区改造、道路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共35个项目13769户被拆迁户其他住房情况的核查任务,促
进了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开展。继续扎实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的服务工作。
(李 岳)
【表彰2007年度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化考核先进单位】 3月12日,市房管局对2007年度济南市房地产
中介服务规范化考核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受到表彰的单位是:山东昊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济南百居安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济南百替房地产营销置换有限公司、济南万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济南新龙房产策划有限公司、山东三宇和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济南绿色家园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济南正泰万通房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济南世纪之家房产置业有限公司、济南二十二世纪不动产代理
有限公司、山东三鑫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山东新永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济南正源房地
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济南贵恒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山东诚志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
司、山东广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新中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济南分公司、济南永明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山东润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李 岳)
【济南市调整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政策的有关标准】 4月30日,市政府公布济南市2008年
度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政策的有关标准,新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住房保障的准
入门槛,提高了保障标准。一是大幅度提高关于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由2007年的家庭人均年可支
配收入7670元提高到14404元,提高幅度达87%。二是提高住房困难认定标准,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
房困难标准由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提高到17平方米,廉租住房政策的住房困难标准由家庭人均
使用面积8平方米提高到10平方米。三是廉租住房政策保障面积标准提高了2平方米,已达到人均使用
面积14平方米。廉租住房补贴的租金标准在提高的基础上,又兼顾了公平原则,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分
4个档次发放补贴:低保家庭补贴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3元;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670元的为每人每
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1元;家庭人均年收入在7670元至1000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
元;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000元至14404元之间的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9元。该标准于5月1日起
正式实施。(李 岳)

【济南市实行保障性住房预登记制度】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 , 经市房管局研究决定, 自
2008年5月12日起实行保障性住房预登记制度。实行预登记制度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掌握济南市
低收入家庭的数量、住房情况及需求意向,为济南市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动态的基础信息和决策依据,
确保住房保障工作有的放矢开展。凡参加本次预登记的家庭将拥有2008~2009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承租实物配租住房和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申请资格,未进行预登记的家庭原则上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
房、承租实物配租住房和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经审核,符合预登记条件,并有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承租实物配租住房、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低收入家庭,可持户籍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到户籍所在区房产管理局进行报名登记。济南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具备销售、配租条件时,
房管部门向社会发布销售、配租信息,租赁住房补贴按届时政策标准执行。预登记的家庭根据情况定
向申购、承租保障性住房或享受租赁住房补贴。(李 岳)

【市房管局首批赴川房屋安全鉴定援助队圆满完成既定任务】 6月6日,市房管局首批赴四川德阳
灾区房屋安全鉴定援助队圆满完成既定任务,顺利返济。援助队6名工作人员在灾区克服一切困难,
奋战14个昼夜,共鉴定检测房屋319幢,面积135.35万平方米,为德阳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了准确的数据
支撑。(李 岳)

【历下区房管局“安居热线”获全国“青年文明号”】 9月10日,历下区房管局“安居热线”被团
中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命名表彰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这是济南市房管系统唯
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李 岳)

【济南市2008年度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发售工作顺利结束】 9月22日,济南市2008年度首批经济适用住
房发售工作顺利结束。此次备选房源共281套,其中世纪中华城项目197套,长清龙泉居项目84套。在
市监察局和公证处的全程监督公证下,根据电脑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经过中号家庭和候补家庭的多
轮依序公开选房,共有211户申购家庭选中了心仪的住房,其中世纪中华城项目选房134套,长清龙泉
居项目选房77套。(李 岳)

【济南市举行2008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仪式】 11月28日,2008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仪式在
市房管局四楼会议室举行。本次摇号是在济南市泉城公证处的全程公证下进行的,4位特邀摇号嘉宾
和市民代表从604户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中摇出中号家庭552户,候补家庭52户。中号家庭自12月2日开
始选房,如中号家庭放弃选房,候补家庭依次递补选房。
(李 岳)
【济南市房地产地理信息系统投入试运行】 12月8日,由济南市房管局自主研发的济南市房地产地
理信息系统投入试运行。该系统研发历时1年,以市区400平方公里1∶500基础地形图、500平方公里正
射影像图为基础,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图文一体化技术、大型数据库管理技术,将房屋权属登记、房
产测绘、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等业务进行整合,建立了房屋空间位置与业务管理的唯一关联,
实现了“以图管房,以图管证”,有效克服了以往仅依靠房屋坐落和产权人名称进行管理的弊端,避
免了同一套房屋重复登记的现象。这一系统的试运行标志着济南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主框架已搭
建完成,为创建数字化房管奠定了基础。(李 岳)

【住房公积金管理】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着力在提高制度覆盖面,提高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和便民利民等方面下功夫,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构筑住房公积金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日益明显。全年全辖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完
成36.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公积金支取18.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住房公积金个人
购房贷款完成2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2%,共为11076户职工解决购房资金需求。住房实现增值
收益12413.9万元,管理中心本部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100万元。
1.以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权益为主要内容,认真行使行政执法权。年内,管理中心在全面检
查的基础上,以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为重点,按照“宣传、教育、检查、执法”递进式工作方法,逐
户上门,依法检查,并通过跟踪督查、及时回访等措施做好落实。在工作中注意职工意见反映渠道的
畅通,对投诉人举报情况专门登记、认真办理、跟踪检查、及时回复,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全年共检查单位1596户,新建立公积金制度单位 807户,新增缴存人37021人。
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催缴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银行催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全年共催缴28000万
元,维护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权益。
2.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照上级要求,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量价齐跌的局面,积极
应对形势变化,及时出台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措施。一是降低首付款比例,借款人申请使用住房公
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减至20%。二是提高贷款金额,延长还款时间。住房公积金
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贷款还款最大年龄男性由60
周岁延长至65周岁,女性由55周岁延长至60周岁。三是适度放宽对贷款申请人的资格限制。将原来至
贷款时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方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调整为至
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凡在省
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济南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五是精简申
请资料,取消借款人原必须开具的收入资信证明。缩短审批时间,按揭楼盘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
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六是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积极性。管理中
心根据房地产开发商资质及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情况,其贷款保证金一般可由贷款总额的10%
调减至5%。七是放宽支取政策: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可持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证明和购房首
付款凭证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可持棚户区拆迁安置协议在安置房差价款范围内
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监管。作为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的牵头部门,切实履行主抓责任,管理中心
协调房管局、监察局、财政局等各责任部门召开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通过了《济南市加强
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在住房公积金监管方面的责任,确保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
落实到位。年内,各责任部门通过开展制度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
形式,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资金管理、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的全方位监督,确保了公积金管
理的规范运作。
4.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按照国家七部门要求,认真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成
立市房管局任组长,市政府纠风办、财政局、监察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审计局和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参加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机制,制定《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专项
治理自查工作方案》,规定自查重点内容和检查方式,健全自查自纠责任体系。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内部检查整改和领导小组联合督查的形式,多渠道、多层次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做好
整改,促进了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10月22日,由财政部副部长丁学东带队的专项治理
检查组在听取市政府汇报,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现场检查后,对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
给予了充分肯定。(曲连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