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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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7年,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
“和谐济南”为目标,质监工作的有效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1. 质量监督工作。2007年,全市7家企业的8个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6家企
业的7个产品获得“国家质量免检” 资格,21家企业的24种产品被评为“山东名
牌” ,2家企业获“山东服务名牌”。①区域监管工作逐步深化。全市纳入区域
监管的企业达到6459家,对5410个批次的产品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并对1200个批
次的产品实施专项监督检查,重点产品的定检率达到100%,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处
结率达100%。②食品安全监管扎实有效。全年共受理241家食品企业270个单元的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发放生产许可证223张,省质监局抽查复审合格率达到100
%。 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活动中,对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集中建
立企业档案,将全市符合建档条件的267家企业全部建立企业档案;422家食品生
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236家食品加工作坊全部签订质量承诺书;完成658家食
品生产加工主体的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定检920批
次,覆盖率达100%,不合格产品后处理198起,后处理处结率98%以上。③区域监
管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山东金质区域监管信息系统(PAD)”在全市
质监系统全面推广应用, 40个监管科均配备PAD系统,在日常的监管、巡查中,
已经使用PAD系统进行数据采集、 录入、数据下载、信息上传,截至2007年底,
已上传5046家企业信息。
2.计量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梳理计量管理工作中的行政许
可流程,完善管理和许可模式。健全计量器具制造、修理单位和计量标准考评员
的考评制度,规范考核行为,细化考核记录,提高考核质量。全年组织12家计量
器具制造(修理)单位进行考核发证,对40家企业的80项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进行
考核,对2家企业进行计量合格确认,对137名企业和系统内计量检定员进行考核
发证。 全年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22万台(件) ,其中各类强检计量器具20万台
(件) ,全面检查全市100家重点用能企业贯彻《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
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情况以及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加强
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情况。在民生计量工作方面,开展“进社区、进农村、
进超市”的“三进”活动,建立计量放心社区、超市和村36个,并将涉及农民合
法权益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定量包装商品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计量管理信息
化程度全面提升,相继建立《计量标准信息采集系统》、《计量人员管理信息系
统》、《强检计量器具信息采集系统》和《企业能源管理信息系统》。
3. 标准化工作。全年共完成企业标准备案1399项(其中食品标准460项),企业
产品执行标准登记5806项,截至2007年底,累计备案企业标准7771项;采用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可26项,累计1620项;制定发布农业标准规范32项,申报
国家标准25个, 批准发布15个,申报国家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分委员会18个,批
准4个; 山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4个。以商河大蒜出口基地等3个农业标准化示
范区通过验收为标志, 全市第5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完成。在此基
础上, 又组织申报第6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0个。标准化工作除了在传统的
制造业和农业领域深入开展之外,在服务领域也有新的突破,当年制定发布一批
服务标准,并培育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为配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为一线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提供标准信息和相关方法标准,市质监局组织力
量对全市11个县(市)、区(含高新区)的标准化生产达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对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 、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14880) 等国家标准在区域监管机构和食品检验机构中进行深入宣传,并对
各质检机构中使用标准的时效性进行核查确认,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落实特种设备依法监管,明确责任目标,将全市3282
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纳入区域监管工作范围。加强日常监管与巡查,对发现的各
种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
造维修告知1620余份,在70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各分局对辖
区内的特种设备均实行建档工作。在用特种设备属于一般性设备的,每年至少巡
查一次,重要设备每年至少巡查两次。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实现监管机构与检验
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 同时分局与市局之间也通过PDA系统建立数据链,实现信
息共享。全年全市质监系统就特种设备安全组织多次专项检查,确保全市在用特
种设备安全。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达到100%,定检率达到98%以上,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市质监局特种设备
处获“平安济南”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称号,并记集体三等功。
5. 行政执法工作。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近2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5600余台次,共办理各类违法案件5018起(市直办理2370起,县(市)区分局办
理2648起) 。全部案件中,当场处罚4129起,立案查处889起,打掉各类“黑窝
点”54个,涉案货值8000余万元。开展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的10余次专
项执法活动, 受理1400余件“12365”质监热线的质量投诉、申诉、举报,处结
率达到99%。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依法办案,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严
格执行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全部行政案件中,无行政复议变更、撤销和
行政诉讼败诉情况的发生。在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还注意开展
“保优帮促”活动,积极帮助企业,特别是名优企业解决被侵权的问题,建立16
个“联系企业” 小组,全年出动640余人次的执法人员,开展各种活动40余次,
查处侵权案件26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开展产品质
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 2007年8月,济南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委常
委、常务副市长殷鲁谦为组长,副市长张宗祥为副组长的济南市产品质量和食品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
由市质监局牵头, 成立生产加工、农产品、流通、食品消费、药品、肉类等6个
专项整治组。市质监部门对生产家电、电线电缆等10类产品的企业和食品生产加
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与当地政府一起对在上述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治。
全市共有生产10类产品的企业268家,食品生产加工主体723家,在调查摸底的基
础上, 对10类、33种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268家企业全部建立企业档案。全年
市质监局共受理241家食品生产企业、270个单元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现场审
核241家, 发放证书223张,全市共有422家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
236家食品小作坊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对其他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
加工主体分别进行取缔和其他处理。 完成658家食品生产加工主体的食品添加剂
物质使用备案和28家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备案。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市质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出动车辆2000余车次,
检查各类企业和业户1280余个, 查处案件108起,端掉生产加工黑窝点15个,依
法关闭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主体75个,取缔16个。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的配合下,对国家质检总局督办的位于市中区党家镇郑庄村的豆制品生产加工区
域,全部予以取缔,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2007年底,圆满通过国务院
和省政府的检查验收。

【推进质量兴市战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
展, 济南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8月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的意见》。
《意见》指出,到2010年的质量目标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农产品、
食品、 药品等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主要工业产品90%以上按照国际或国
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主
要工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争创25个中国名牌产品和
200个省名牌产品, 创建30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居
全国前列, 制造业质量竞争能力指数进入全国副省级城市前5名。全面提高服务
质量,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逐步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层次和质量管理水平,
到2010年力争建立3个国家级、 10个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争创25个国家和
省级服务名牌。
围绕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以下重点工作:大力开展源头质量监管,突出发挥
名牌战略的带动作用,加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生态环境质量整治,加
强质量技术服务工作,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工作,大力加强质量平安建设,集中力
量搞好专项整治。同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监督,加大质量工作投入,
落实扶持奖励政策,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质量宣传
工作等多项保证措施。

【推出新的质量工作奖励政策】为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营造全市自主创新环
境,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济南市人民政府出台质量工作
奖励政策, 完善质量奖励制度。2007年8月出台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
量兴市战略的意见》作出规定,对获得中国名牌、山东名牌产品、参与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按照《济南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的规定给予奖励,
具体的奖励标准是: 获得中国名牌和山东名牌产品,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100万
元和20万元的奖励;省名牌产品升级为中国名牌的在原来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
再给予80万元的奖励。由企业制定的标准(含作为主要承担者参与制定),经有
关国际组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分别给
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及国家免检产品
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
的扶持力度。
【推进名牌战略】全市名牌战略工作又有新进展。9月6日,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
员会发布2007年第6号公告, 公布当年的中国名牌产品名单,济南共有浪潮集团
有限公司等7个企业生产的ERP管理软件等8个产品榜上有名。9月24日,山东省质
量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公布2007年山东名牌产品名单的通知》公布当年获得山
东名牌产品名单,济南市的山东众海公共安全器材有限公司等20个企业生产的24
个产品获此称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公布2007年山东省服务名牌
名单的通知》,公布山东服务名牌,济南市的山东舜和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的商务
客房服务和山东交通济宇高速运业有限公司的客运服务获山东省服务名牌称号。

【7种产品获国家免检产品资格】 济南市质监局引导企业积极参加争创“国家免
检产品” , 编制《济南市争创国家免检产品培育规划》,动员符合条件并属于
《国家免检产品目录》 范围内的产品生产企业积极申报。2007年12月5日,国家
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公布2007年国家免检产品及生产企业的通知》,济南市的山
东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生产的“九阳牌”电磁炉系列产品,山东明水化工有限公
司生产的“明泉牌”尿素,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钟牌”固
定式电子秤,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浪潮牌”服务器,齐鲁宏业纺织集团有
限公司生产的“恩力牌”棉本色纱线、精梳棉涤混纺本色纱线,济南一机床集团
有限公司生产的“济一机牌” 卧式数控机床获得“国家免检产品” 称号。截至
2007年底,全市共有“国家免检产品”27个。

【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为逐步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层次,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的发
展,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市质监局大力推进并深化服务标准化。重点围绕物流服
务、社区服务、旅游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服务热点,加快与济南市人文
特色相融合的地方标准制定的步伐。2007年制定完成《城市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
技术规范》 等地方标准, 编制完成《章丘市百脉泉生态旅游服务质量规范》和
《滑雪场安全服务规范》两个山东省地方服务标准。组织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大
厅等单位申报首批山东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并获批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在全
国范围内选定8个单位作为首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 济南市的“阳光大
姐”和“贵和商厦”名列其中。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深化,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
和服务功能,同时也进一步拓宽了济南市标准化工作的领域。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为深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确保特种设备、
特别是在用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济南市质监局在2007年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
动,全市各级质监部门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组241个,
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51个,检查特种设备3976台,对186台存在安全隐患和其
他问题的特种设备下达责令整改意见。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山东省气瓶安装许可实施细则》完成16家气瓶充装单位
到期换证的申报和20万只气瓶的注册登记,并开始将民用气瓶纳入管理范围。进
一步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新增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到100%。
市局对11个分局的注册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共检查企业33家,涉及特种设备
2762台。注册压力管道51公里,发放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28个。对全市15家电梯
安装维修单位、42家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10家存在严重问题的单
位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 并对其中4家整改期间违法生产的单位责令停产整顿,
对149台不该用于冶金行业的起重机械, 做出拆除、更换和改造的处理。检查客
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确保定期检验率、使用登记
率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保证使用安全。对非法制造、安装和使用
“土锅炉”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共检查1117个单位,查处安全隐患102处。

【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2007年,市质监系统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①对行政执法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不同的调整范
围、不同的法律效力整理编印成册,发给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使用。对行政执法文
书和案卷实行从立案到结案全过程监督检查,案卷实行档案化管理。②健全三级
案审机构,由市局、市局稽查局和县(市)区分局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权限建立案
件审理机构,对应当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实行集体审理,上级案审机构对下级案
审机构审理的案件实行监督抽查,必要时可以调审。继续实行案件调查、审理和
执行三分离,罚没物品处置实行上收一级审批制度。③创新工作机制,将行政执
法与综合管理结合起来。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以行政处
罚的,由管理机构移送专职稽查机构,稽查机构对违法事实进行立案、调查,并
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处罚完毕后,再由稽查机构将处理结果以及需
要日后继续监管的事项移送管理机构,由其进行后续监管。④强化基层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装备器材和车辆向基层分局倾斜,市局稽查局由过去的自己办案,
转向指导帮助和监督基层县(市)区分局办案,有利于县(市)区分局的区域监
管有效性的进一步提高。

【三位一体电子监管】为提高区域监管的有效性,加强各级质监部门的信息沟通,
做到信息共享,济南市质监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系统”
(简称电子监管)、“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系统”(简称视频监管)和“山东省金
质区域监管信息系统”(简称PDA系统)。市局投资160万元建设“应急指挥中心”,
投资45万元为全系统的各个监管科配置包括掌上电脑、读卡器和电子标签在内的
器材,建立以监管科为终端,县、市质监部门两级信息平台的“PDA”信息系统,
通过对企业的巡查, 将各自辖区内纳入监管的企业全部录入“PDA”系统,截至
2007年底, 上传5046条企业的信息。电子监管网到年底完成320家企业的入网工
作,全部申请了密钥。为保证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即时监控,经与企业协商,在
6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35家食品生产企业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其中食品企业
设置68个监控点,特种设备制造、使用单位设置118个监控点。
三位一体电子监管系统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全市质监系统的效率,改变了传统的
监管方法,提高了管理自动化、信息化和动态管理水平。

【注销质监部门所属企业与规范劳动用工】为贯彻落实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所
属企业的要求和《劳动合同法》,济南市质监局对本系统内各分局、直属机构历
年来成立的企业和编制外劳动用工进行清理。共涉及系统内13个企业的编制外合
同制用工和临时聘用人员393人。
济南市质监系统的“济南市家居装饰材料检验中心”等13个企业进入注销程序。
审计部门对上述企业进行审计评估、财产清算,并在媒体公告,各企业的财产和
债权、债务由其直接上级主管单位接收和继承。12月底,审计和清算工作基本完
毕, 依法进入最后注销程序。上述企业中共有正式职工106人,由各主管单位按
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签订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 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另外全系统有287名合同制和临时聘
用的工作人员, 其中114人因合同到期或者合同尚未到期,但不适合在目前岗位
继续工作, 也依法与其终止或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经济补偿。其余173人,
根据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各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或1~3年不等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截至2007年底,济南市质监
系统内已没有下属企业,编制外劳动用工也依法得到妥善安置。
(李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