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07年,济南市市场物价总体水平平稳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
年上涨3.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9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5个百分点,
但突破了年初确定的3%的预期调控目标。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呈“六升二
降” 格局,即食品类较上年上涨11.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3.9%、居
住类上涨3.8%、烟酒及用品上涨3.0%、医疗保健和个人服务上涨2.2%、娱乐教育
及服务上涨0.5%, 上述六类共同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5个百分点;交
通和通讯类下降3.0%、衣着类下降2.5%,两类共同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
0.6个百分点; 在粮、油、肉、蛋等食品涨价的带动下,食品类价格5、6月份开
始持续上涨, 且涨幅不断加大,全年同比上涨11.6%,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上升3.5个百分点。 其中,粮食上涨12.4%、油脂上涨18.0%、肉禽及其制品上涨
30.9%、蛋类上涨14.6%、鲜菜上涨6.8%、鲜果上涨13.1%。尤其是猪肉价格从5月
中旬开始大幅上涨, 全月平均价格比4月份上涨15.7%,月同比上涨55.9%,随后
经历6月份的高位运行,在7月份达到最高点,月同比上涨达95.6%,9月份开始小
幅回落, 全年同比上涨52.3%,拉动总指数上涨0.86个百分点。在全市计算的食
品类指数55个基本分类中,涨价的有53种,涨价面为96%。
1.价格宏观调控。面对粮食、食用油、猪肉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持续走高、价格
总水平较快上涨的局面,全市物价部门及时反应,迅速行动,积极应对价格总水
平较快上涨。①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及时启动肉、禽、蛋等副食品应急监测,建
立价格监测日报制度,调查分析价格上涨的原因及走势,及时提出稳定市场、稳
定物价的对策建议。②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适当推迟供暖价格、污水处
理费、天然气价格等定价项目的调整时间,对部分定价项目实行提价申报制度。
③加强正面宣传,搞好舆论引导,及时发布价格政策信息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
引导社会理性看待物价上涨。④积极防范重大自然灾害等关键时期可能发生的价
格异常波动。“7·18”特大暴雨后,及时召开防汛抗灾期间的价格监管协调会,
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巡查;在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在济南市召开期间,
依法对宾馆客房价格按照涨价幅度不超过正常平均价格的50%进行监管,有力维
护了市场价格秩序的基本稳定。
2.价格改革工作。①为缓解燃气上游价格上涨的影响,按照“价格联动、合理分
担、建立机制、确保稳定、促进发展”的要求,建立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并自2007年5月1日起对民用管道天然气、焦炉煤气价格进行适当调整。②研究制
定《关于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
政事业性收费、扩大服务业企业的价格自主权、对服务业实行扶持性的价格政策
等26项政策措施。③按照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全市电解
铝、 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耗能行业进行调
查摸底, 提出对6家企业27台设备实行差别电价的意见。④研究制定《济南市超
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超标准耗能加价的价格标准和征收规定。⑤
按照利用价格杠杆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促进节能降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规定,
自2007年10月1日起,对全市10家热电联产企业20.25万千瓦装机容量的上网电价
实施第一步降价措施。
3.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加大清费治乱力度,有效规范收费秩序。①认真贯
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收费政策,对服务行业免除4个部门的7项收费,对4个部门的5
项收费按下限进行调整。 ②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依法取消9项行
政事业性收费项目。③按照收费年审制度的要求,对全市2006年度收费情况进行
集中审验,共审验收费许可证3100多个,规范收费行为。④继续推行“两证一票”、
收费登记簿、价格和收费公示等收费监管制度。
4.价费管理工作。①开展药品价格集中整治工作,及时调整济南市生产的45个品
种的药品价格,全年降价额4.6亿元;配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及时制定315
个规格品种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仅市直医疗机构减轻患者药费负担1.44亿
元;按照自制剂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定部分市直医疗机构81种自制剂价
格。②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顿,重点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商
品房交易过程中执行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继续落实商品房价格说明书制度,
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严格审核、依法听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首批经
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③按规定取消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落实对高中学校
收取择校费后不得收取学费的政策,制定部分高中、职业学校的学生公寓收费标
准。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
联动机制的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建立济南市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
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以及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⑤认真研究制定一些与群
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价格政策。对新上出租车承包费实行幅度控制管理;配合济南
市快速公交线路的开通,及时制定快速公交车票价;出台违章肇事车辆看管费标
准。
5.价格监督检查工作。①紧紧围绕“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坚持专项检查
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调查与检查相结合,先后开展涉农、教育、医疗、建设收费
和农资、电力、石油价格、主要副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铁路运输价格及服务收
费等专项检查。 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7件,查处违价金额1150.6万元,实
施经济制裁341.1万元,没收273.5万元,罚款50.5万元,退还用户17.1万元。②扎
实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 活动,全市建立各类价格监督服务站835个,发展物
价员单位803个, 拥有价格服务队伍3008人,价格服务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
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展,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③把推行明码实价列入全市“弘扬
济南精神,创建文明城市”主题行动承办实事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宣传和检查
活动。④认真受理各类价格咨询和举报,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维护群众的
合法权益。全市共受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3379件,办结3317件,立案查处价格
违法案件49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万多元。
6.价格公共服务工作。①认真实施价格普法活动,完善价格工作程序,开展价格
依法行政督查,促进工作的规范化。②认真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
对粮、棉、油、生猪以及部分特色农产品的成本收益进行调查,对燃气、教育、
出租车、垃圾处理、供热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进行监审,为政府宏观决策、
物价部门合理定价、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提供重要参考。③开拓涉案物品价格认证
工作,创建规范化认证中心进展顺利,鉴证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宽,为司法和行政
执法部门提供良好的价格认证服务。
【严格核定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济南
市物价局成本监审人员会同专家共同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成本进行监审,每平方
米核减成本757.88元。9月7日,在核定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销售基准价格的基础上,
市物价局主持召开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定价听证会。来自市政府、人大、政协、消
费者等各方面的26名代表就经济适用房价格以及相关问题纷纷发表意见。绝大多
数听证代表认为听证会的销售基准价格符合国家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规定和
济南市的实际情况,均表示同意,同时建议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的
管理,从规划、设计、建筑等环节提前介入,控制成本,进一步降低经济适用房
的价格,并进一步完善小区的配套公共设施,为小区入住的群众提供出行、就医、
入学等生活上的方便。物价部门汇总代表意见上报市政府,经批准后,向社会公
布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2242元,并要求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
严格按照《济南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 , 统一使用由市物价局监制的
《销售价格说明书》,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取得新进展】为进一步强化价格服务意识,拓宽价格
工作领域,市物价部门在继续抓好“价格服务进万家”试点活动的基础上,按照
“全面进、扎实干、重创新、求实效、持久抓”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全面认
真地开展“进万家”活动。活动中,各级物价部门以调查研究为先导,制定科学
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活动方案和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建立经得住实践检
验、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工作机制。采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的工作方式,破解一些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据统计, 全市共建立监督站835个,物价员3008人,初步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
的组织网络,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量化考核指标,建立各项制度,夯实工作
基础,初步构建了价格监督检查、价费公示、价格诚信、困难帮扶、举报投诉五
位一体的价格服务网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服务业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的价费环境,
市物价部门提出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服务业发展的26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集中清
理涉及服务业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收费、考试培训
类和旅游行业的收费以及涉及社区新办服务业的收费、路桥收费、房地产中介服
务收费等,进一步降低服务企业非税负担,进一步扩大服务业企业的价格自主权,
逐步理顺和完善服务业水、电价格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行有利于
金融业发展的扶持性价格政策,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修订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加
强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涉及服务业的收费专项检查和房地产市场收费专项检
查,规范对服务企业的行政收费行为,大力推进服务业价格诚信建设。通过加大
价格政策宣传和价格信息发布力度,积极开展价格服务,努力提升服务业发展水
平。
(王艳玮)
物价管理
视图
【概况】2007年,济南市市场物价总体水平平稳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
年上涨3.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9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5个百分点,
但突破了年初确定的3%的预期调控目标。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呈“六升二
降” 格局,即食品类较上年上涨11.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3.9%、居
住类上涨3.8%、烟酒及用品上涨3.0%、医疗保健和个人服务上涨2.2%、娱乐教育
及服务上涨0.5%, 上述六类共同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5个百分点;交
通和通讯类下降3.0%、衣着类下降2.5%,两类共同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
0.6个百分点; 在粮、油、肉、蛋等食品涨价的带动下,食品类价格5、6月份开
始持续上涨, 且涨幅不断加大,全年同比上涨11.6%,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上升3.5个百分点。 其中,粮食上涨12.4%、油脂上涨18.0%、肉禽及其制品上涨
30.9%、蛋类上涨14.6%、鲜菜上涨6.8%、鲜果上涨13.1%。尤其是猪肉价格从5月
中旬开始大幅上涨, 全月平均价格比4月份上涨15.7%,月同比上涨55.9%,随后
经历6月份的高位运行,在7月份达到最高点,月同比上涨达95.6%,9月份开始小
幅回落, 全年同比上涨52.3%,拉动总指数上涨0.86个百分点。在全市计算的食
品类指数55个基本分类中,涨价的有53种,涨价面为96%。
1.价格宏观调控。面对粮食、食用油、猪肉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持续走高、价格
总水平较快上涨的局面,全市物价部门及时反应,迅速行动,积极应对价格总水
平较快上涨。①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及时启动肉、禽、蛋等副食品应急监测,建
立价格监测日报制度,调查分析价格上涨的原因及走势,及时提出稳定市场、稳
定物价的对策建议。②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适当推迟供暖价格、污水处
理费、天然气价格等定价项目的调整时间,对部分定价项目实行提价申报制度。
③加强正面宣传,搞好舆论引导,及时发布价格政策信息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
引导社会理性看待物价上涨。④积极防范重大自然灾害等关键时期可能发生的价
格异常波动。“7·18”特大暴雨后,及时召开防汛抗灾期间的价格监管协调会,
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巡查;在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在济南市召开期间,
依法对宾馆客房价格按照涨价幅度不超过正常平均价格的50%进行监管,有力维
护了市场价格秩序的基本稳定。
2.价格改革工作。①为缓解燃气上游价格上涨的影响,按照“价格联动、合理分
担、建立机制、确保稳定、促进发展”的要求,建立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并自2007年5月1日起对民用管道天然气、焦炉煤气价格进行适当调整。②研究制
定《关于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
政事业性收费、扩大服务业企业的价格自主权、对服务业实行扶持性的价格政策
等26项政策措施。③按照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全市电解
铝、 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耗能行业进行调
查摸底, 提出对6家企业27台设备实行差别电价的意见。④研究制定《济南市超
标准耗能加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超标准耗能加价的价格标准和征收规定。⑤
按照利用价格杠杆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促进节能降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规定,
自2007年10月1日起,对全市10家热电联产企业20.25万千瓦装机容量的上网电价
实施第一步降价措施。
3.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加大清费治乱力度,有效规范收费秩序。①认真贯
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收费政策,对服务行业免除4个部门的7项收费,对4个部门的5
项收费按下限进行调整。 ②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依法取消9项行
政事业性收费项目。③按照收费年审制度的要求,对全市2006年度收费情况进行
集中审验,共审验收费许可证3100多个,规范收费行为。④继续推行“两证一票”、
收费登记簿、价格和收费公示等收费监管制度。
4.价费管理工作。①开展药品价格集中整治工作,及时调整济南市生产的45个品
种的药品价格,全年降价额4.6亿元;配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及时制定315
个规格品种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仅市直医疗机构减轻患者药费负担1.44亿
元;按照自制剂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定部分市直医疗机构81种自制剂价
格。②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顿,重点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商
品房交易过程中执行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继续落实商品房价格说明书制度,
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严格审核、依法听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首批经
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③按规定取消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落实对高中学校
收取择校费后不得收取学费的政策,制定部分高中、职业学校的学生公寓收费标
准。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
联动机制的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建立济南市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
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以及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⑤认真研究制定一些与群
众生活直接相关的价格政策。对新上出租车承包费实行幅度控制管理;配合济南
市快速公交线路的开通,及时制定快速公交车票价;出台违章肇事车辆看管费标
准。
5.价格监督检查工作。①紧紧围绕“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坚持专项检查
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调查与检查相结合,先后开展涉农、教育、医疗、建设收费
和农资、电力、石油价格、主要副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铁路运输价格及服务收
费等专项检查。 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7件,查处违价金额1150.6万元,实
施经济制裁341.1万元,没收273.5万元,罚款50.5万元,退还用户17.1万元。②扎
实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 活动,全市建立各类价格监督服务站835个,发展物
价员单位803个, 拥有价格服务队伍3008人,价格服务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
服务对象进一步扩展,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③把推行明码实价列入全市“弘扬
济南精神,创建文明城市”主题行动承办实事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宣传和检查
活动。④认真受理各类价格咨询和举报,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维护群众的
合法权益。全市共受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3379件,办结3317件,立案查处价格
违法案件49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万多元。
6.价格公共服务工作。①认真实施价格普法活动,完善价格工作程序,开展价格
依法行政督查,促进工作的规范化。②认真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
对粮、棉、油、生猪以及部分特色农产品的成本收益进行调查,对燃气、教育、
出租车、垃圾处理、供热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进行监审,为政府宏观决策、
物价部门合理定价、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提供重要参考。③开拓涉案物品价格认证
工作,创建规范化认证中心进展顺利,鉴证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宽,为司法和行政
执法部门提供良好的价格认证服务。
【严格核定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济南
市物价局成本监审人员会同专家共同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成本进行监审,每平方
米核减成本757.88元。9月7日,在核定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销售基准价格的基础上,
市物价局主持召开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定价听证会。来自市政府、人大、政协、消
费者等各方面的26名代表就经济适用房价格以及相关问题纷纷发表意见。绝大多
数听证代表认为听证会的销售基准价格符合国家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规定和
济南市的实际情况,均表示同意,同时建议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的
管理,从规划、设计、建筑等环节提前介入,控制成本,进一步降低经济适用房
的价格,并进一步完善小区的配套公共设施,为小区入住的群众提供出行、就医、
入学等生活上的方便。物价部门汇总代表意见上报市政府,经批准后,向社会公
布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2242元,并要求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
严格按照《济南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 , 统一使用由市物价局监制的
《销售价格说明书》,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取得新进展】为进一步强化价格服务意识,拓宽价格
工作领域,市物价部门在继续抓好“价格服务进万家”试点活动的基础上,按照
“全面进、扎实干、重创新、求实效、持久抓”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全面认
真地开展“进万家”活动。活动中,各级物价部门以调查研究为先导,制定科学
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活动方案和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建立经得住实践检
验、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工作机制。采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的工作方式,破解一些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据统计, 全市共建立监督站835个,物价员3008人,初步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
的组织网络,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量化考核指标,建立各项制度,夯实工作
基础,初步构建了价格监督检查、价费公示、价格诚信、困难帮扶、举报投诉五
位一体的价格服务网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服务业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的价费环境,
市物价部门提出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服务业发展的26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集中清
理涉及服务业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收费、考试培训
类和旅游行业的收费以及涉及社区新办服务业的收费、路桥收费、房地产中介服
务收费等,进一步降低服务企业非税负担,进一步扩大服务业企业的价格自主权,
逐步理顺和完善服务业水、电价格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行有利于
金融业发展的扶持性价格政策,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修订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加
强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涉及服务业的收费专项检查和房地产市场收费专项检
查,规范对服务企业的行政收费行为,大力推进服务业价格诚信建设。通过加大
价格政策宣传和价格信息发布力度,积极开展价格服务,努力提升服务业发展水
平。
(王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