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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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年,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
1.坚持检察工作主题,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①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053人,提起公诉4198人。坚持打防并举,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办案,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46个,深入推进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乡村、 社区、学校、企业等活动236次, 促进了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②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查职务犯罪268人 (县处级以上干部38人) ,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16万元。不断健全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加强侦查、起诉的有机配合,案件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执法办案, 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01件,帮助建章立制1157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471次。 狠抓系统预防实效,对奥体场馆、北园路高架等31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保证了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③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11件137人, 追捕追诉96人,纠正脱管漏管206人,提起民行抗诉6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被采纳37件,改变原裁判80件。注意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的背后深挖犯罪,依法查处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25人,促进了严格执法,维护了公平正义。
2.坚持维护大局,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富有成效。①用心服务省会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并落实了配合治理违章建筑、依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以及“迎全运、保平安、促发展”措施,积极参加重点工程治安秩序整治、打击破坏电力、水利及市政公用设施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查办城镇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立查土地审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36人,挪用、侵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犯罪案件23人。②高度关注和保障民生。针对某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问题,立查司法不公、渎职侵权犯罪15人;着眼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依法查办利用国企改制之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31人;抓住农民群众关注的土地承包、社会救济、财务管理和落实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依法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23人;围绕解决“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严肃查办涉及教育、医疗等事关民生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21人。深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总结推广了历下区检察院建立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长清区检察院设立“知心孟姐”工作室等成功经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③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270名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人员, 作出了不捕、不诉决定;运用和解程序处理轻微刑事案件276案361人,比去年同期上升34.6%,当事人满意率达100%;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成功息诉不服司法机关正确裁决的申诉232人。 以实现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为目标,全面落实检察长接访、首办责任制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等制度,接待群众来访1147人次,受理群众来信998件,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170件次,依法结服8起上访积案。
3.坚持改革创新,检察工作机制逐步完善。①改革检察业务机制,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健全完善了与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的办案协作机制和批捕、公诉引导侦查取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等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改革,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实行了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批和立案、逮捕报备制度,以及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文明执法。②完善内外监督体系,努力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以及向人大和政协报告、 通报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始终把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执法活动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③深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扣押冻结款物、法律文书等专项检查,形成领导参阅件,逐项反馈,深入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活动。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从硬件建设、软件开发、推广应用和提高检察人员科技素质4个方面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全面落实网上办公、办案和网上事务管理,有效提升了业务、队伍和机关管理的水平。
4.坚持强基固本,队伍和基层院建设取得新进展。①加强思想作风和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走万户、访民情、促公正、保平安”、“情系群众、便民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创建“两好一高”优良机关,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突出检察实务能力,组织各类业务培训12期,开展大规模实战性岗位练兵活动8次,培训干警1100人,41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队伍的政治素质、专业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②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检察院党组提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等,坚持党组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检察长到一般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内没有发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③加强基层建设。认真协助做好基层院检察长换届工作,基层院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以迎接省检察院对基层院的检查评估为契机,把省检察院考核的103项指标细化为1000余个计分点,先后3次对基层院进行普查评估, 推动了基层院建设水平的提高。全市10个基层院有3个“全国模范检察院” ,2个“全国先进检察院”,2个“全省十佳检察院”,7个“省级文明单位”或“文明机关”,6个被市委命名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8个县(区)党委19次作出向检察机关或检察干警学习的决定。

【贾春旺对商河县检察院作批示】 3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商河县检察院的工作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祝商河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为商河社会公正和谐、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迎全运、保平安、促发展”工作】 围绕省、市委新一轮省会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的重大部署,把“迎全运、保平安、促发展”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的领导优势,两级院均成立了服务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机构,建立了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和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的通报和反馈制度,明确了批捕、起诉、反贪、反渎、民行、控申、预防等主要业务部门在服务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的职责任务,广泛开展了“三个一”活动(深入一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一次调查研究、拿出一套方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小清河综合整治、发祥巷棚户区改造、奥体文博等10余项重点工程进行了走访和调研近30次。市检察院制定并落实《依法保障省会重点工程建设的意见》,市委书记焉荣竹作了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平阴县检察院在重点工程现场建立了检察服务联络工作站,历下区检察院创造性地提出了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实行重点工程服务和保障跟踪卡、重点工程服务和保障效果评估制度的思路,增进了执法为民的感情基础,提高了服务省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司法考试通过人数创新高】 全市检察机关全国司法考试结硕果,109人参加考试, 有41人通过,通过率为37.6%,占济南市考区通过总数的5.1%。近年来,市检察院把司法考试工作作为提高人员素质、保证履行职能的重要途径,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逐年上升。从2002年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以来,该院通过考试人数达180人, 占全市在职检察官总数的25%,其中2007年通过人数创历年新高。

【“知心孟姐”工作室】 “知心孟姐”工作室是以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长清区院女检察官孟红伟的名字命名的检察为民服务机构。 自2006年5月运行以来,“知心孟姐”工作室的检察官已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求助、举报等300余件, 接待群众来访800余人次,提供网络咨询140余件,向有关办案业务部门转交案件线索60余件,为各界群众解答涉法问题2300余人次。“知心孟姐”工作室的检察官为被害人讨回了期盼8年的公道, 身心受到创伤的申诉人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并给“知心孟姐”工作室送来了“公正执法、为民除害”的锦旗。检察官巡回“坐堂问案”,仅用15天时间就将一人身损害赔偿案提请抗诉,看到希望的申诉人闻讯后喜极而泣:“检察官真是救命恩人哪,俺这个家庭这回可真的有救了”,“检察官是咱百姓知心人”。《光明日报》发表《检察官就是咱老百姓的知心人》的报道,盛赞长清区院“知心孟姐”工作室为民排忧解难,称赞检察官是老百姓的“知心人”。

【解决回乡大学生村民身份权之争】 检察机关高度关注民生,在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合法诉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持续关注改判后判决的执行情况, 成功为4名回乡大学生依法落实了村民身份,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考虑到国家取消了大学生“计划分配”制度,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情况较多,这类纠纷逐年增多,并且这类案件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市中区检察院民行部门积极调研农村土地补偿纠纷案件中判决无法执行的社会背景及立法缺陷,并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大众日报》、《济南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引起了人大代表及省农业厅、省高级法院等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各级人大提出要求依法尽快妥善处理此案。 2007年4月3日,村委会将贾涛等4人的户籍归入了村民档案,享受村民待遇。 在领取了村里发给“口粮钱”后的第二天,贾涛等4人和他们的家人一起来到市中区检察院,送上“为民秉公执法,维护法律公正”的锦旗,然后又来到市检察院,赠送“为民秉公执法,捍卫法律公正”的锦旗。

【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 5月15日至6月19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了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一是各单位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为组长,反渎、宣传、控申、预防等部门领导为副组长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筹划和指挥宣传月活动。二是注重效果,做到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工作相结合、与查办渎职犯罪案件相结合的“三个结合”。三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6月11日,省、市检察院和5个区检察院以及5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在泉城广场, 其他县(市)检察院在当地繁华地段同时举行了反渎职侵权宣传活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少华、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家政等到现场视察指导,省、市10余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此次活动共展出展板92块,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册,接受咨询200余人次。

【民事行政检察关注民生】 1.开展“泉城千名律师调查和征求意见”活动,通过市司法局向全市1800余名律师发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调查和征求意见表》。共收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调查和征求意见表》878份,收集意见和建议521条,既征求到了有利于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又很好地宣传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通过流动申诉,直接到社区和农村进行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和接受群众申诉。10个县(市)、区检察院采取印制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材料、散发民事行政检察联系卡等形式深入乡镇集市和田间地头,向人民群众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和提供法律帮助,进一步拓展案源渠道。
3.增设民事行政申诉联络处和增加民事行政申诉联络员,充分发挥律师代理申诉机制的作用,全市8个基层检察院受理的案件半数以上由联络员提供。
4.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共散发宣传材料5万余份,扩大了民事行政检察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使案源匮乏问题得到改观,全年共办案151起,保持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的强力态势。

【“全市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 11月21~23日,市检察院举办了“2007年度全市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活动经过公诉业务考试和分组辩论赛两个阶段,根据各位参赛选手掌握法律、现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及临场表现,在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经认真评比,共有李伟等10人被授予“2007年度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 在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中, 全市检察机关共核查监外执行罪犯3735人。其中管制罪犯164人,缓刑罪犯2587人,假释罪犯799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116人,剥夺政治权利罪犯69人。核查中发现漏管监外执行罪犯184人,脱管监外执行罪犯123人。针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脱管、漏管情况,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进行协商研究,分析脱管、 漏管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112名监外执行罪犯建立了监管组织,完善法律手续31件,建立监管档案92件,纠正了一批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人员,全年共纠正漏管监外执行罪犯144人,脱管监外执行罪犯109人。同时对监外执行罪犯治安处罚1人, 依法办理释放手续17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监外执行罪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了严厉打击,其中审查批捕又犯罪案件16人,起诉28人。

【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延伸到农村,认真分析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状况和规律,分析诱发群众“告状”、“上访”等影响农村稳定的因素,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预防部门结合检察业务和农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和法律进村活动,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共举办法制讲座86场次,先后有5200余名乡镇干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教育,使他们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缓解,预防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贡献。
(王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