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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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济南建设实现新发展】 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省会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平安建设机制体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省城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治安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好形势。
1. 进一步落实平安建设“一把手” 工程,加强平安建设领导力度。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焉荣竹明确提出“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总体奋斗目标和要求,把维护稳定放在了首位;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用主要精力抓稳定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定维护稳定的思路和措施。各级党委政府把平安济南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责任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有力落实。
2.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积极探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四级网络、“九位一体”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推行信访代理制,健全完善政法机关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
3.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丰硕战果。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9个,抓获黑恶势力犯罪成员153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7起;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初战告捷。专项行动期间共破获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案件1367起, 打掉团伙55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5名,依法整治和取缔自行车非法交易市场11处,查获被盗自行车1506辆;整治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年内涉油涉气犯罪发案50起,同比下降36%;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战果显著。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共破获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1012起,挽回经济损失134万元,打掉犯罪团伙44个,抓获犯罪成员173人;集中整治货运站和高档卷烟经营场所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市综治办、公安局、烟草专卖局、工商局、交通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和《通告》,先后出动执法人员409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47车次,检查货运站和高档卷烟经营场所891个次, 查获案件69起,查获非法卷烟200多万支,案值达181万元。全力维护高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及时排查化解影响高校稳定的17起不安定因素。指导各高校进一步加大技防建设力度,重点部位、停车区域的技防建设覆盖率达到80%。推动驻济高校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向驻济高校派驻保安1059名,驻济各高校建立起3000多人的义务巡逻队。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活动, 整顿网吧147家, 取缔非法网吧28家,清理学校周边娱乐场所645处,查处“黄赌毒”案件191起,收缴非法出版物及音像制品6.3万余件。
4.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平安稳定的根基进一步夯实。按照社会化、职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动员和社会参与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基层维稳工作力量发展壮大。以天桥区为试点,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突出对各类社会人群、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益,走出一条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牵头、社会协同、群众自治的社会管理工作新路子。全市先后探索总结了村村联防、村企联防、户户联防、保安驻村、综治保险、治安承包、以集养队(巡逻队)等行之有效的形式,一些影响平安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群防群治队伍建设问题、暂住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平安建设市场化运作问题等被逐步克服和解决。全市刑事立案、治安案件、非正常上访、安全生产事故等主要指标继续下降,社会大局保持持续稳定。
5.全力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紧紧围绕建设“奥运平安绿色通道”的目标要求,以平安铁路示范路段创建工作为载体,以确保铁路安全畅通为主线,积极推进铁路护路体制改革,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地进行了护路房建设。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了铁路沿线治安综合整治,破获盗窃铁路运输物资、 拆盗铁路器材、破坏铁路护网等案件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人,排除各类隐患12起,确保了全国铁路大提速以后的安全畅通。年内,全市没有发生严重的涉路刑事案件, 没有发生冲击铁路、拦车断道事件,没有发生影响铁路安全运营的群体性事件, 春运、“专运”、三级“两会”和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铁路沿线治安秩序良好。(王 文)

【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引起全国反响】
建立政法机关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是济南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针对利益格局的深刻变革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多的实际,积极探索和不断创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新方法、 新途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6年4月在历下区试点并逐步建立起来的。 2007年3月在全市10个县(市)、区及高新区的131个乡镇(街道) 全部建立了政法机关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形成了规范的运作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年内,全市各工作站接待群众涉法诉求来信来访和咨询逾2000人次,超前预防化解了一大批苗头性隐患,到市以上涉法信访案件明显下降。
济南市建立政法机关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的做法,在国内引起了较大反响,周永康、王胜俊、高新亭、焉荣竹、阎启俊等先后对此做法作出重要批示。4月2日,山东专门召开大会在全省推广济南市的这一做法。全省现场会后,市委政法委从优化工作资源、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入手,召开座谈会征求基层党委、政法部门和执法干警意见建议,查找不足,推广经验。制定并下发《关于政法机关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县(市)、区政法部门班子成员驻站制度和市级政法部门班子成员、执法单位负责人群众联系点制度,规范工作站运转模式。指导槐荫区政法部门完善下访巡访制度试点工作,不断完善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的机制建设,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站建设的深入开展。新华社内参、《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媒体报道了济南市的工作站建设情况。 4月19日,中央政法委《政法动态》配发编者按介绍济南市经验做法,要求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
(李国才)
【“迎全运、 保平安、促发展”活动】 为认真落实“9.29”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10.9”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努力为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和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11月13日,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联合下发意见,决定在全市政法综治系统广泛开展“迎全运、保平安、促发展”主题活动,并于11月23日召开动员大会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六个方面的专项行动,着力强化七个方面的管理工作,落实好四项执法服务措施。
1.六个方面的专项行动。①开展化解社会矛盾专项行动。围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社会矛盾排查、调处、预警、处置“四个机制”建设,及时化解因征地、拆迁安置和补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②开展重点工程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工程建设区域的治安、巡逻和安全看护措施,及时打击盗窃、抢劫物资及“打砸抢”等突出犯罪问题。③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建立警企协作打击和防范涉电犯罪有效工作机制,维护良好的电力运营秩序。建立防止外力破坏电力设施预警处置机制,强化电路巡线力量和重点电力设施看护,提高抵御不法侵害能力。④开展打击盗窃破坏水利设施犯罪专项行动。⑤开展打击盗窃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犯罪专项行动。尤其是对盗窃道路排水井盖和破坏道路护栏、照明路灯、消防栓的违法犯罪活动,要采取坚决措施及时严厉打击。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主要是紧紧围绕保障新一轮城市建设,积极开展以涉及城建工程为重点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专项检察,及时查处涉及违规违法建设中的不作为和渎职犯罪问题。
2.七个方面的管理工作。①抓好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治安案件,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②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坚持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③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及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④抓好爆炸危险物品管理,严防涉枪涉爆案件的发生。⑤抓好重点人群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各种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⑥抓好社会面治安管理,全面落实打防控管一体化措施,切实做到防得牢、控得住、管得严、少发案。⑦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3.四项执法服务措施。①全面履行各项政法稳定工作职能,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搞好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全市政治和社会治安局势的持续稳定,为省会建设和全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②坚持从严治警,加强政法队伍自身建设。③提高执法服务水平。④做好全运会安保工作。周密安排制定全运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要求,提前介入,督促抓好全运会比赛场馆的安保设施建设。超前部署、搞好演练,确保全运会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根据《意见》要求和具体职责分工,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领导责任,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迅速掀起了工作高潮。(李国才)

【妥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 全市各级政法部门以继续加强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建设为依托, 积极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后组织开展3个月的集中排查化解活动, 成立4个督导巡视组对49起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进行了集中处理,指导完善两个基层单位在处理涉法信访问题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息诉罢访5起中央交办的涉法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全面做好三级“两会”和十七大期间的涉法信访稳定工作。
1.圆满完成十七大期间涉法信访稳定任务。为认真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涉法信访稳定工作,各级都成立了涉法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非正常上访案件责任书,研究制定了处置涉法信访案件工作预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对尚未息诉罢访的案件进行了集中处理,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时间和精力,逐案分析研判。对息诉率比较低的重点地区,派出了由市直政法部门“一把手”任组长的督导巡视组。对涉法信访案件较多的单位,派驻了专门联合工作组进行蹲点督查。对已经处理过、当事人表示息诉的案件进行了逐案回访,回访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回访与督查督办相结合,与开展送温暖活动相结合,与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相结合,与了解社情民意、指导基层工作相结合。十七大前期,重点围绕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上级督办案、领导批示督办未办结案和涉法上访老户这4个方面排查出49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办理,成立4个督导巡视组进行不间断的督导巡视, 确保了十七大期间未发生进京上访。5月上旬,中央政法委交办济南市的5起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于8月12日全部结服。
2.全力做好三级“两会”期间的涉法信访稳定工作。根据省、市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先后多次召集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部署会,重点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和苗头隐患进行了认真排查。政法各部门都制定了三级“两会”期间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值日、排查报告和信息预警制度,做到对重大涉法信访事项及时报送。建立《三级“两会”期间涉法信访情况工作专报》,每天对涉法信访工作动态调度收集、整理汇总,做到早发现、早稳控、早调度、早解决。三级“两会”期间,共排查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及不安定因素44起,逐案建立了工作台账,落实了稳控措施,编发稳控情况工作专报12期,确保了三级“两会”期间未发生大的问题。
3.开展排查化解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访案件专项活动。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工作会议的要求,制定了排查化解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方案。集中排查化解工作自6月1日~8月31日,分排查摸底、逐案会诊、解决问题、督查指导和回访报结五个阶段实施。通过集中排查化解,重点掌握了案件当事人的上访原因、前期处理、未息访原因及当前诉求,并按照诉求合理、部分合理、无理缠闹上访和精神问题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案实施定包案领导、定解决方案、定责任人员、定解决时限、包息诉罢访的“四定一包”制度。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更换人员、个案救济、心理咨询、律师参与、教育稳控、依法惩治等办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落实案件办理进度旬通报制度,对包案领导与案件当事人的接访谈话、工作进度、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采取案件回访、重点抽查、交叉检查和案件评查等形式进行了集中督导巡视。 通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活动, 全市共排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32起,调处化解124起,化解率为94%。(郭 月)

【集中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犯罪】 从6月下旬开始,市委政法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市直政法部门及市政公用事业局、市供水集团的有关负责人,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借鉴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对盗水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多次分析论证和专题研究,对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手段、盗水时间、盗水水量、盗水金额、案件性质认定、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解决了法律上的一系列障碍,统一了执法思想。全市成立了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了“严格依法办事,属地管辖、县区为主,打击处理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照部署动员、排查摸底、集中打击、深入发动和巩固提高五个阶段,分步落实工作措施,整体推进打防工作。具体工作中,坚持立足本地、辐射周边的原则,把强化案件线索排摸、掌握犯罪活动规律作为突破口,由市内五区公安分局、市供水集团抽调专门力量组成专案调查组,深入基建、学校、商业、特种行业等单位和重点社区,在认真调查取证、研究定性的基础上,实行案件分工负责,线索具体到人,逐案逐人追查,充分运用刑事政策、行政手段等不同处罚措施进行集中打击,实现了处理一案、震慑一片、预防和教育一批的工作目标。专项行动中,共立案侦办25起案件, 取保候审10人,监视居住1人,追缴水费数百万元。群众依法用水、节水保泉的自觉性有了很大提高,为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作出了积极贡献。(郭 月)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7月20日,省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各级政法部门组织开展为期50天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并将其作为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和巩固、深化、拓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的一项重大举措。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委的规定和要求,全力推进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健康、有序开展。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思想统一,行动自觉,用心把握基本原则,深刻吸取沉痛教训,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扎扎实实地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坚持以正面教育、思想教育、自我教育为主,不搞人人过关”的总体要求,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查摆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整体上台阶、上水平。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干警理想信念淡漠,群众观念不强,个别干警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少数干警工作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实和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7·9”爆炸案中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使全市政法队伍在思想上有新提高、纪律上有新加强、作风上有新改进、工作上有新成效,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进一步提升。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①学习教育阶段(7月20日至8月10日)。认真制定学习教育阶段工作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政法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省、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书记李建国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焉荣竹等在全省、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省委副书记刘伟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在全省政法系统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严格依法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观念, 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②查摆整改阶段(8月11~31日)。在学习教育、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坚持组织推动和自我教育相结合、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守纪和自律相结合,引导干警主动进行查摆,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和廉洁从警的各项规定,通过个人查找和组织提醒,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高度重视,早做工作,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逐项落实责任,限期予以整改,做到问题找不准不放过,原因查不明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③总结阶段(9月1~1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活动全程监督机制和执法绩效综合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把执法活动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都纳入监督的视野。探索建立符合政法机关特点的全方位惩治和预防司法(执法)腐败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提高有效防治司法(执法)腐败的能力。进一步健全执法活动全程控制机制,完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季报和通报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并探索建立不敢为、不愿为、不能为的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全市政法系统共查摆出涉及脱离群众、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滥收乱罚等8类突出问题322条,制定整改措施450多项,绝大多数问题都得到了及时解决。(郭 月)

【济南市法学会】 2007年,济南市法学会按照中国法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的安排部署,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着力做好法学研究、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机构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围绕中心开展研讨活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以及政法稳定工作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及有关人员深入地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活动。先后组织驻济高校法学专家学者和全市法律工作者举办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理论研讨会、“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促进济南经济发展”研讨会、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侦控辩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疑难案件处理研讨会等4次研讨活动,有27篇理论文章作了交流发言。先后组织开展了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情况的专题调查,形成了《坚持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和《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教育的调查与思考》的调查报告。《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研究》课题报告通过了中国法学会专家组的评审,荣获中国法学会颁发的课题结项证书。通过研讨,对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问题、原因等进行了全面分析,有的放矢地提出了对策;对政法部门如何摆正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服务经济建设有了深刻的认识,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措施;对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的辩证关系进行了深刻剖析,理解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刻内涵,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上,就如何正确执行这一政策形成了共识;组织专家学者“会诊”疑难案件,从刑事理论和司法实践上统一思想和行动。同时,按照省委“十一五”规划的战略部署,积极探索区域法治论坛的新模式。认真筹备以推进城市化战略为主旨的济南都市圈法治论坛, 与济南周边的6个中心区域城市一起商讨加强协调配合、维护社会稳定的大计。
2.创新法治宣传平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践中,市法学会采取各种方式,着力营造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①以严谨的态度,高效率地编辑《济南法治》。为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将《济南法治》由季刊改为双月刊,年内编辑出版了6期,刊登各类文章129篇(其中学术论文60篇,学会动态29篇, 调查报告5篇,法律服务15篇,其他20篇);宣传报道会员单位16个,先进模范人物5名。 召开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通过了秘书长会议推荐的2007年度《济南法治》优秀论文、优秀通讯员和优秀奖名单,对15名获奖者进行了表彰奖励。②以创新的思路,高标准地办好济南法学网站。适时调整网站版面和相关栏目,先后进行了两次改版升级,始终保持版面的新颖性和时效性。年内,共上传各类信息资料1.7万条,点击率已达7.9万次,被中国法学会和北京、陕西、山东、河南、河北等省市法学会网站链接。③以务实的精神,高质量地开展法治讲座。先后举办了“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加强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践行法治理念,忠实履行职责”等为主题的法治讲座。
3.多层面活跃学术交流。先后参加了“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科学构建及法律适用”高层论坛、第二届东北法治论坛、中国法学家论坛、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论坛、第二届环渤海法治论坛、全国地市法学会建设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 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十九次年会等交流活动,提交论文17篇,有1篇在中国法学家论坛上获优秀奖,2篇被收入《中国法学家论坛论文集》;有3篇在省法学会主办的“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 论坛上获三等奖,其中2篇被收入《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论文集》;在第二届环渤海法治论坛上,有1篇获二等奖、2篇获优秀奖, 3篇文章均被收入《第二届环渤海法治论坛论文集》;在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十九次年会上,有1篇获一等奖、2篇获二等奖。
4.稳步推进研究机构建设。按照积极稳妥、逐步发展、贴近实际、成立组织的原则,打造富有济南特色的专业研究会,不断健全研究机构的组织体系。10月份,依托市劳教所,成立了市法学会劳教学研究会。12月份,依托济南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筹备成立市法学会收教学研究会。加强对已成立的专业研究会工作的领导、管理、指导和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帮助预防聋哑人犯罪学研究会编辑出版了工作专刊,组织举办了“第二届预防聋哑人犯罪法制教育工作论坛”;指导监狱法学研究会紧密联系实际,确定研究课题,召开了以“监狱和谐与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年度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指导劳教学研究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理论文章,召开了首届理论研讨会,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价值的研究成果。(隗 宾)

【大力弘扬见义勇为】 2007年,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以弘扬正气、匡扶正义为己任,以构建见义勇为长效保障机制为抓手,及时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英雄人物,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认真搞好基金募集管理及使用工作,保证了基金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了见义勇为精神的发扬光大。基金会被省综治委、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单位” ,被省民政厅授于“山东省优秀基金会”,1人获“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称号。
1.及时表彰奖励帮扶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确保英雄人物流血不流泪。基金会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全市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困难。①大张旗鼓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的规定,对本市发生的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发现,及时认定,及时表彰,以保护见义勇为权益,激励见义勇为行为。一年来,基金会先后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31 名、先进集体 5 个,发放奖金8万元;报请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5人、“先进群体” 2个;“泉城女侠”张业爱获“全国见义勇为五十佳”、“全省十佳见义勇为模范”称号;李慧敏获“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称号,成为全市获此荣誉的第一人;市公交总公司获“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单位奖”称号,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②做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跟踪服务工作。为见义勇为人员逐一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定期走访慰问致残、牺牲及家庭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亲属,及时了解、掌握和帮助解决他们生活、工作的困难。春节前,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见义勇为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李家政的陪同下,慰问了获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寇少杰、方建军等人,并分别送去5000元慰问金和过节物品。③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帮扶见义勇为人员。加强与医疗部门的合作,逐步建立起见义勇为人员救治的“绿色通道”,确保见义勇为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好的哥”刘彦友勇斗持刀抢劫歹徒光荣负伤后, 基金会协调山东交通医院,全部免除其住院治疗的费用。“7·18”洪水抢险救灾中,出租车司机刘立法因抢救他人造成右脚跟腱大部分断裂,基金会立即协调市中心医院对其进行免费救治。 基金会与中国网通济南分公司联合出台《关于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分子进行通讯奖励的暂行办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在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奖励的同时,基金会还注重发挥典型的榜样和带动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和事迹,引导全社会都来讴歌、关心和学习英雄。①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作。配合中央电视台7个栏目摄制组,完成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采访25次;配合省、市电视台完成采访56次。协助《人民日报》、《新华社每日电讯》、《大众日报》、《济南日报》、《齐鲁晚报》 等传媒采访并刊发有关稿件45篇。 《走向世界》、《法制与正义》、《济南通讯》等省、市刊物转发基金会稿件17篇。特别是《参考消息》转载新加坡《联合早报》以刘彦友见义勇为事迹为素材编发的《中国社会需要‘以德报怨’精神》的文章后,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广州市以“构建和谐社会与‘以德报怨’精神”为题专门组织市民开展大讨论活动,并由基金会配合电话远程采访了驻济的知名专家学者,提升和扩大了济南的良好形象。②充分发挥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网站的宣传载体作用。切实加强对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多角度、多层面地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点击已经突破17万人(次)。③召开“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事迹座谈会” 。共举办了3场,通过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做事迹报告、专家学者点评等办法,深化了学习活动。
3. 加强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为见义勇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基金会坚持把发展壮大见义勇为基金作为重要职责,不断拓宽基金募集渠道,严格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为履行好基金会的职责奠定了良好基础。①多渠道募集见义勇为基金。召开大型企业座谈会,对重点企业上门做工作,积极争取企业支持和参与见义勇为事业。举办“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书画笔会”,27位省、市著名书画家现场创作61幅作品,拍卖款项全部捐赠给基金会。通过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社会各界也纷纷慷慨解囊、踊跃捐款。在6家大型宾馆设立了见义勇为募捐箱,接受群众的捐助。在募集工作中,市政法各部门率先垂范,给予了大力支持。 年内,基金会通过多种渠道共募集资金110余万元。②切实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使用情况,在严格自审的基础上,自觉接受基金会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审计,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和专款专用。③科学合理使用基金。基金会坚持统筹谋划、合理安排、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把宝贵的资金真正用到见义勇为人员身上,用到发展见义勇为事业上,特别是用到那些因见义勇为而伤残的英雄们的家庭抚恤救助工作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4. 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确保基金会的规范健康发展。基金会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借鉴有关省、市基金会的先进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了基金会财产管理使用、接受捐赠、表彰奖励和抚恤救助等内、外部管理制度,为基金会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陈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