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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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年,市文物局认真贯彻文物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了文物保护、
文物维修、文物普查、考古发掘、陈列展览、安全检查等工作。
文物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筛选、核实了32处不可移动
文物详细资料,报请市政府公布为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使32处不可移动文物被
列入文物法律法规保护范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87处。按照市人大2007
年度立法计划,配合市人大法制工作室完成了《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向社会公
开征求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文物等工作。《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
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指导各县
(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文博单位开展文物安全检查、行政执法专项
督察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妥善处理了李孝先墓、孟庄汉墓、小官庄汉墓、福禄
山汉墓、翠屏山多佛塔等被盗事件。配合济南市总体规划的制订,棚户区改造工
作的开展,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重点片区进行复查,对需重点保护的历史建筑进
行测绘、收集相关资料等,向有关部门提供了资料,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与利用
建议。
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市文物系统国有博物馆
进行了年度检查。对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申请设立“华夏匾额博物馆”进行了
审查,经山东省文化厅核准,济南市第一家非国有博物馆被批准设立。协助市妇
联开展了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 共征集文物25件,其中8件出土文
物获准正式移交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收藏。协助市文物店开展库存文物清理核实
工作,已整理玉器、铜器、竹木牙雕、陶瓷器类文物2000余件(组)。组织开展
了以“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2007年文化遗产日庆祝活动。通
过开展多种形式、富有地方特色的各种活动,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让
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
重要作用。 各县(市、区)博物馆、文管所纷纷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等
契机,走进乡村、集市,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提供文物鉴赏服务、
免费向社会开放等方式,不断加大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
果。配合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栏目组拍摄了“走进济南”专题节目,进一步
宣传、展示了济南丰厚的文化底蕴。为加强济南历史文化名城宣传,组织编撰了
《济南文物精萃》。
针对长清区文物数量多、分布广、风险系数高、管理难度大等特点,长清区文物
局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大力发展义务文保员和文保队。至2007年有义务文保
员138名、义务文保队3支。大崮山义务文保队与村委会联合,将对提供线索、保
护文物有功人员实行1000元奖励的规定纳入村规民约中。双乳山村义务文保队针
对双乳山汉墓高风险属性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巡查方案,既有明岗,又有暗
哨,各项文保工作措施到位。平安办事处王宿村义务文保队经常到各建设工地巡
查,向长清区文保队及时提供文物线索。这些义务文保队、文保员提供了大量线
索,已成为基层文物保护的中坚力量。严厉打击各种文物犯罪事件,先后制止一
般文物破坏活动10起,依法移交公安部门4起,实施行政处罚2起。对新兴的文物
市场进行了登记管理。狠抓《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的实施与落实,责任到人。
长清区文保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高风险文保单位巡查制度》、《野外文物巡
查管理制度》、《孝堂山值班人员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等,以制度来约束、规
范、理顺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制止了盗墓分子盗掘福禄山汉墓事件。历城区文
物局按照工作计划,协调区公安分局经济侦察大队、区博物馆分别对其行政区内
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制止了
个人承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黄花山石刻造像、在其保护范围内建设美术学校的违
法行为;完成了辛弃疾故居、龙泉寺、算盘村革命遗址的维修工作;筹备召开了
辛弃疾逝世8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 章丘市文物局面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兴国
寺年久失修等问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事业,启动了兴国寺的维修
方案制定、勘察测绘等工作;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对盗掘绣惠镇南河村古墓葬、女
郎山古墓葬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处罚,
有效地打击了盗掘破坏活动。商河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县文管所积极加强文物
保护措施,对全县所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新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状,
落实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看护员的补助经费,极大地提高了看护员的积极性。市
中区文化局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引导当地村民有效保护、利用、开发白
云观等文物资源,指导他们在白云观内修建了碑亭,将被砌在住户墙内的13通石
碑移至碑亭内集中保护、 观赏。3月下旬,郎茂山公园建设工地发现一通石碑,
刻有“郎东堡垒”四字,边刻有“陆军整二师二一三旅六三七团一营”、“民国
三十七年四月建”。市中区文化局迅速赶到现场,指派专人看管石碑,并对周围
区域进行全面调查,在郎茂山山腰发现了几处已坍塌的石碉堡及位于碉堡下方约
80平方米的地下防御工事,挖掘出了国民党部队利用郎茂山地理优势抵御解放大
军的历史资料。石碑被原址保护,作为济南战役历史见证物警示后人,极大地丰
富了郎茂山公园的历史人文气息。 “7·18”暴雨发生后,市中区文化局立即组
织人员对70多处文物点进行查访,并登记造册、拍摄照片,及时掌握了暴雨后文
物点的情况,为今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天桥区文化局召开全区文
化站长会议,专门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文保工作
领导小组,在各办事处(乡、镇)成立了相应的文保工作小组;组织专人对全区
19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核实、补充了部分档案资料。
文物维修。依法加强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指导灵岩寺文物管理委
员会制定了《山东灵岩寺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章丘市文物局、曹范镇政府制定
了《章丘市兴国寺修缮保护施工设计》方案,并依法履行了报批手续,使文物保
护单位的修缮审批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府学文庙修缮工程按期进行,大成殿、
西廊庑、东西掖门、戟门、牺牲室、屏门、棂星门、中矩亭、大门、泮池、照壁
等建筑主体已基本竣工,大成殿以北大明湖小学已搬迁,大明湖小学教学楼的拆
迁工作正在进行中。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题壁堂、督城隍庙周边住户情况进行了
摸底调查,完成了题壁堂修缮保护工程前期调查及资料整理工作等。
文物普查。按照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
普查活动。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通知》,成立了济
南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济南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定了《济南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全市文物系统有关人员参
加了省、 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培训班, 落实了文物普查专项资金。大力协调各县
(市、区)文物普查工作进度,督促其尽快成立普查领导小组、落实普查经费、
配备相应设备,按期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另外,积极贯彻国家文物局《关
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配合市政协组织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活
动,对济南铁路总工会办公楼、铁路职工宿舍及中铁山东旅游广告集团公司办公
楼、济南民天集团成丰有限公司办公楼等建于20世纪的工业遗产进行了调研。
考古发掘。为配合京沪高速铁路工程建设,济南市考古研究所对济南段沿线进行
了考古调查, 调查面积约161.5万平方米,发现、复查了彭家庄东北、彭家庄东
南、 王府、崔马庄、靳庄东南、义灵关东、万南村东南、金山铺、齐长城等9处
不同时期的遗址。会同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历城区张马屯村旧村改造拟建设
区域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面积约22.6万平方米,明确了大辛庄遗址东部范围,
发现了后李文化、宋元、明时期文化堆积,为下一步规划和文物保护提供了基础
性资料。发掘了张马屯遗址部分文化遗存,发掘面积600多平方米,发现了宋元、
明时期的一批墓葬、陶窑等遗迹,出土了一些山东地区最早的史前文化——后李
文化的重要遗迹,为研究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抢救性发
掘了位于趵突泉北路6号建设工地的文化遗存, 发掘面积约2800平方米,发现遗
迹主要有灰坑、 房址、水井等,出土各类文物370余件。发现一段老城墙,最长
处达80米,初步断定济南老城墙最早修筑年代为宋代,填补了史书没有城墙初建
年代记载的空白;同时,确认了城墙包砖石的年代为明代初期,认证了史书的有
关记载。配合《灵岩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规划》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7月至9
月,济南市考古研究所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发掘队,对灵岩寺大雄宝殿东侧的早
期建筑遗址进行了抢救性发掘。新发现两处佛教院落和一处大型殿堂基址,出土
了一批碑刻、佛教雕塑、铜币、建筑构件等。历城区文物局积极配合山东省文物
考古研究所,对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历城区境内的大辛庄遗址、张马屯遗址、
殷陈遗址、十里堡遗址、历城编组站遗址等进行了考古钻探。章丘市文管所配合
山东省考古研究所对南水北调、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所占压区域进行了调查、
勘探;7月至8月,配合发掘了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所占压的明水镇杲家坡遗址
部分文化遗存, 发掘面积约400平方米,发现春秋时期灰坑59个、窑1座、战国
时期墓葬18座,出土春秋及战国时期的遗物90多件;清理、回填了绣惠镇北套村
重汽工业园区1座明代墓葬、2座清代墓葬。
馆藏文物与库房安全。济南市博物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逐步完善书画库房的规
范化管理,完成三级品以下书画藏品重新排架工作;将丁佛言、松年、李清照、
辛弃疾等书画藏品集中存放重新排架;配合文物出版社《书法丛刊》编辑部拍摄
书法藏品33件、 照片150余张;为《中国瓷器全集》的出版选用部分瓷器并提供
相关信息资料;整理了48件残损、锈蚀严重的青铜器及目录清单等;将本馆专业
技术人员近三年来发表的32篇研究馆藏文物的文章复印件归入相应的藏品档案中,
丰富了藏品档案内容。 历城区博物馆积极争取资金,请历城区110指挥中心派专
家帮助安装了电子监控报警设备,更换了展室与库房内的摄像头、监控主机等;
自筹资金维修改造了馆舍供电线路,使文物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举行了消防
事故推演,查找漏洞,完善消防预案。章丘市博物馆检查、维护了县文体中心文
物库房的监控报警系统, 更换了6对监控探头及其他损坏设备部件;完善了馆藏
珍贵文物藏品档案与电子档案,基本实现了馆藏文物档案资料信息化管理;征集
了普集镇苏家出土的15块汉画像石。济阳县博物馆积极争取资金,安装了一套八
探头、24小时监控的摄像防盗报警系统,加强了文物库房防范力量。
文物陈列。各级博物馆积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配合各种活动举办了形
式多样的陈列展览。济南市博物馆先后主办、承办、联办了《济南市博物馆明清
书画精品汇报展》、《中国历代匾额珍品首展》、《迎“六一”第二届少儿书画
获奖作品展》 、《稼轩魂——爱国词人辛弃疾逝世800周年纪念展》、《庆祝香
港回归祖国10周年图片展》、《军旗飘飘——全国楹联书画展》、《清韵——国
画人体艺术展》、《海洋生物展》、《山东省首届孔子茶文化书画展》等28个专
题、临时展览。举办了《扬济南名士风采,塑和谐校园文化》、《弘扬孝道文化,
共创和谐社会》、《古代体育图片展》3个流动巡回展,观众总数达8万余人次。
济南市文物店举办了《百艳迎春画展》、《中国古代与现代玉器对比展》、《鸡
血石专题展销》等具有该店藏品特色的多期展览活动,收到了引导市场、贴近生
活、传播文化、服务大众的实际效果,得到社会各界和艺术品爱好者的广泛赞誉。
长清区博物馆积极筹集、整理文字图片资料,建设了长清区博物馆网站,开通了
网上展览通道;常年开放《双乳山汉墓出土文物精品展》、《长清文物通史展》,
共接待参观6000余人次,接待政府参观团200余场(次)、大学园师生30余场
(次)。历城区博物馆自2006年实行全年免费开放以来,积极举办各种展览活动,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07年,历城区博物馆先后举办了《三川风光摄影展》、
《蝴蝶标本科普展》、《金秋十月历城名家书画作品展》;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在仲宫镇龙山路举办了《历城区第十五届新春联展》 ,将书法家现场书写的200
余幅春联全部赠送给村民,受到热烈欢迎。济南市博物馆、济南市文物店、长清
区博物馆、章丘市博物馆、济阳县博物馆等,积极参与省文化厅为纪念我国第二
个文化遗产日举办的《山东省精品文物大展》,提供了260余件(组)精品文物,
丰富了展览内容。
文物商业。济南市文物店按照“文化和谐年”目标任务要求,积极发挥文化“窗
口” 和文化产业基地作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2007年度销售收入594.1万元,
为山东省博物馆有偿提供藏品15件,其中铜器11件、字画3件、杂项1件。发挥国
有文物行业主渠道作用,利用自身优势和商业手段,收购各类文物艺术品324件,
比年初目标计划增收124件,其中字画19件、陶瓷52件、翠玉80件、杂项173件。
全年上缴各种税金近30万元。(于 茸)

【《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被批准实施】 为加强文物保护,市文化局、文物局
协助市人大开展制定文物地方性法规调研,针对文物法律法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存在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济南实际,拟定了《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
并报请济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11月23日,
《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获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于2008
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贯彻了《文物保护法》加强文物保护是各级政府重要职
责的精神,确定了站在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和文化建设的高度上,处理好城乡建设
和文物保护关系的总体思路。该规定通过“制度安排、程序设计”细化了《文物
保护法》的具体保护措施, 重点对政府责任、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基础工作、市县
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的登记程序、不可移动文物迁移与拆除等内容作出了规定。该法规的实施,弥补
了上位法的不足,进一步完善了以《文物保护法》为主、地方法规相配套的文物
法律法规体系,对规范和加强济南市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促进全市文物保护事
业的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贺秀祥)

【济南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10月,按照山东省政府统一部署,济
南启动了全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10月28日,济南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
展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通知》,成立了由28个部门组成的济南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
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济南市文化局,负责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和具体实施。此次普查的范围是全市行政区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
普查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掌握的不可移动
文物点进行复查。
济南市文化局、文物局作为全市文物保护管理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文物普查
工作。 第一, 将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通知》印发给各县
(市、 区)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并结合济南文化遗产保护实际,编制、印发了
《济南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督促财政部门落实了35万元文物普查
专项资金,购置了部分普查设备,为野外调查工作全面铺开创造了条件;2008年
文物普查专项经费已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协调、督促各县(市、区)文物
行政主管部门敦促当地政府尽快成立同级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制定各行政
区的普查实施方案,争取资金,努力做好文物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等。第二,为尽
快掌握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技术指标,组织全市文物系统11名业务骨干参加了
山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期培训班,全部获得了参加文物普查的持证上岗
资格。 第三, 12月下旬,举办济南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培训班,对市普查办公室
工作人员、市考古研究所、各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
干和部分文化站站长等共54人进行了系统培训,邀请省市文物专家、山东省第三
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人员授课,使学员们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济南地
区历史文化特点和普查的技术标准等,为全市第三次文物普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贺秀祥)

【32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列入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月19日,济南市政府
正式公布了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32处。其中,古遗址9处、古墓葬2
处、 古建筑8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3处,以绿竹园遗址、陈冕状
元府、将军庙街天主教堂、跳伞塔等为代表的一批古文化遗址、20世纪文化遗产
被列入文物法律法规保护的范围。至2007年,济南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有87处。
(于 茸)

【趵突泉北路6号建设工地发现一段老城墙】 3月15日至4月 20日,济南市考古
研究所对位于济南老城区趵突泉北路6号的济南蓝石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地的文
化遗存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约2800平方米。发现一段古城墙以及与
之相关的散水、灶等遗迹,发掘了宋元至明清时期的8个灰坑(包括1个大型灰沟)、
5座房址、 4眼水井。出土了修筑城墙用的元代墓碑8块和各类骨器、瓷器等文物
377件以及大量精美的明清青花瓷片。 灰坑形状有长方形、圆形、椭圆形、不规
则形等,时代为宋元到明清。房址两侧多有厢房,地基用木桩加固,时代为明清
时期。水井均为圆形,砖石砌筑而成,时代从宋元到清。
此次发掘,以济南老城墙的发现最为重要。城墙位于整个发掘区的对角线以西,
东北——西南走向,城墙内檐墙长80米,外檐墙长55米。城墙内侧有一突出,使
发掘部分的城墙平面呈“凸”字形。该凸出为发掘区内城墙的最宽处,宽达15.
9米。其北侧城墙宽12.7米,南部城墙宽12米,突出部分为直角。城墙分为墙体
和墙基部分。 墙体部分最高处距现地表1.4米,残存最高处为2.48米。城墙两
侧为砖石,中间夹筑夯土。断面有几条明显的界线,显示出分次夯筑的痕迹,而
每一次在夯筑方法、夯层厚度和土质上都有所差别,其中靠近最外端的夯土最规
整,结实。叠压关系为靠近城里的部分为最早,依次向外。夯土主要为灰褐色和
黄褐色,夯土层次明显,厚10厘米至15厘米。墙体横断面呈上窄下宽的梯形,墙
基的上端略宽于墙体的下端,墙基横断面为上宽下窄的倒梯形。墙体部分土质结
构基本相近,而墙基部分土质土色差别很大,中间部分的很多填土未经过夯打,
降低了城墙的牢固程度。
根据城墙内的叠压关系、城墙打破地层的关系以及城墙的出土物,初步推断该城
墙始建年代最晚为宋代,明代初期进行了大规模加工。城墙的发掘出土是济南老
城区内的重大发现,第一次明确了城墙的底部宽度及结构,并将城墙的筑造历史
前推到宋代,填补了文献记载的空白。
(郭俊峰)
【张马屯遗址发现后李文化遗存】 配合胶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报经国家文物
局批准,5月10日至6月10日,济南市考古研究所等部门对张马屯遗址进行了抢救
性发掘。
张马屯遗址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张马屯村南约一公里左右的台地上。地理位置为东
经117°06′、 北纬36°42′左右。因附近窑厂取土、村民修建鱼塘,部分遗址
已被破坏。 现存遗址呈不规则形,东西约175米、南北约50米,总面积约7000平
方米, 文化堆积厚达2~4米,包括新石器时代早期至清代不同时期的遗存。胶济
铁路客运专线将占压遗址北部的部分区域。
发掘区位于遗址的北部,发掘范围为北至现胶济铁路沿线,南接窑厂取土形成的
鱼塘, 东、西分别到现居民村庄,实际发掘面积约600平方米。发掘采用探方与
探沟相结合的方法,开5米×5米探方12个、探沟13条。清理不同时代的灰坑18座、
灰沟3条、房址1座、墓葬7座、灶4个、窑1座、水井2座,获得一批珍贵的实物资
料。
张马屯遗址现保存有明、宋元、后李文化遗存。遗址地势平坦开阔,文化堆积大
多成水平状叠压。 地层堆积可分为5层,其中第四层、第五层为与后李文化有关
的堆积。
明代文化遗存:发现明代墓葬一座。开口于第二层下,砖石墓,墓向正北。墓葬
分墓道和墓室两部分,墓道位于墓室北侧,出土墓志铭一盒,上题“明儒官西庵
赵公暨配孺人王氏合葬墓志”;墓室呈长方形,南北3.7米、东西3.5米,南北起
券,自起券处向下深度约3米。
宋元文化遗存:发现有灰坑、墓葬、灰沟、烧灶、窑、井等遗迹。出土文物以陶
片、瓷片为主。
后李文化遗存:发现有灰坑、灰沟、烧灶和房址等遗迹。灰坑有椭圆形圜底坑、
不规则形坑两种,出土少量陶片。房址为半地穴式,开口于第四层下,打破第五
层。平面形状为圆角长方形,东西约2.7米、南北约2.4米。房址的东侧被晚期灰
沟打破,西南侧被取土破坏。根据路土走向分析,门道应在西南侧,方向不详。
穴壁较粗糙,未见加工痕迹。未发现柱洞。在居住面中部偏东处有一红烧面,直
径约1.2米,烘烤较好,平整结实。在红烧面东部1米范围内富含植物纤维及腐殖
物,似为粮食储存区。房址内堆积可分为四层:第一层为灰黑土,土质较软,包
含物较少,应为废弃后形成的堆积;第二层为深黑色土,富含大量鱼骨、炭粒、
腐殖物,厚约5~14厘米,应为当时的生活垃圾;第三层为路土,土质坚硬,厚约
3~7厘米; 第四层为垫土,土质较硬,厚约6~10厘米。灶为室外灶,破坏严重,
仅存烘烤的工作面。烧烤面上残存几块卵石,未见加工痕迹。此次发现的后李文
化时期遗物较少,未有成型器物,多为陶片,以夹砂红褐陶为主,有少量夹砂灰
褐陶,吸水性较强,保存很差。纹饰以素面为主,少量陶片有刻画纹或附加堆纹。
根据陶片的特征可以判断器型有釜、罐等。(王兴华)
【为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提供8件藏品】 为配合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的筹建和
文物征集工作,协助济南市妇联在全市文博单位征集与妇女、儿童有关的文物25
件。其中,济南市考古研究所提供的铜簪、铜钗、铜发饰、石支角、石磨盘、陶
纺轮等8件出土文物, 经报请省文化厅批准,正式移交给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收
藏。长清区文体局无偿捐赠了一组孝堂山郭氏墓石祠壁画拓片。济南市文物店计
划有偿提供16件妇女、儿童衣服、饰品等。(蓝秋霞)

【济南市首家非国有博物馆依法获准设立】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董事长王力
一先生个人收藏有一批匾额,置于该学院图书馆内保管、陈列。为弘扬中华民族
优秀传统文化, 发展以匾额为主题的文化产业,该学院提出了设立华夏匾额博物
馆的请求。 2007年11月5日,经济南市文化局、文物局审查,报请山东省文化厅
核准,华夏匾额博物馆正式获准设立。至此,济南市有了第一家依法设立的非国
有博物馆。
(蓝秋霞)

责任编校 高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