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1&A=2&rec=158&run=13

【优待抚恤】

1989年,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和群众三结合的优抚体制。对农村
义务兵家属的优待, 麦秋两季全部得到兑现,给全市22458户城乡义务兵家属发放优
待款950万元。 对烈属和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标准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城镇
月人均56.8元,农村月人均37元,分别比上年提高15元。全年共发放抚恤款160.5万
元。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经费,在上级拨款的基础上,各级财政又增拨
了33.5万元, 增补面扩大到100%。全年为全市15197名享受定期补助人员发放补助
款415.6万元; 为1017名革命伤残人员发放残废抚恤金184.3万元;为150名党政干
部、驻济部队干部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24.1万元。

1989年,新评定革命伤残人员残废等级22人,提高残废等级3人,办理补证44人,
批准革命烈士3人。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换发和新发手摇三轮车87辆。

【退伍军人安置】

1989年,全市共接收安置退伍军人3440人,其中,城镇入伍的1016人,农村入伍
的2424人。 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254人。安排使用军地两用人才1083人,使用率达95
.6%。 各级安置部门实行了政务公开,即分配指标、分配政策、分配结果公开,使
安置工作基本上达到个人、 家庭、单位三满意。同时为152名退伍军人建新房84间,
整修房屋95间;发放生活补助款3.87万元,木材79立方米,粮食1.4万公斤。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济南市政府于1981年成立济南市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民政局。 1982年5月,济南市军队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单独设立,1983年改名为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

自1981年以来,山东省向济南市下达三批1042名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安置任务。
拨给济南市建房经费2329.5万元。 先后分三批建房46334平方米,共接收安置了594
人,其中,离休干部379名,退休干部215人。全市已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0处,
有工作人员174人,其中,市属3处,区、县属7处。

1989年, 全市接收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122人,其中离休干部85人,退休干部
37人;国家拨出建房经费745万元,其中,在西八里洼建成团职离退休干部宿舍楼2座,
面积4302平方米,在东八里洼和梁家庄计划建房43136平方米。

【拥军优属】

1989年,全市有拥军优属服务网络132个,烈军属服务站181个,服务小组587个,
有共青团员、 民兵、 妇女、学生等近10万人参加的“拥军小组”、“送温暖”小组
11000个。全年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11.8万多件,向首都戒严部队和边防哨所写
慰问信6130封, 赠送石英钟、茶杯、毛巾等慰问品7万多件,价值23万多元。全市商
业、饮食、服务等行业,采取挂优先牌、发优待券、义务服务、上门送货等形式,为
现役军人和优抚对象送粮10.5万公斤,送煤700余吨,送肉、鱼、蛋、菜9.5万公斤。

元旦、春节期间,由济南市党政负责人和各界代表组成的“山东省新年、春节拥
军优属慰问团济南分团”,先后走访了济南驻军的28个机关和单位,向部队赠送纪念
品、 慰问品等6514件;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走访慰问驻军209次,举行军政
座谈会141次,为部队放映电影56场,播放录像20场,举办军民联欢会、文艺晚会132
场。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召开各种类型的优抚对象座谈会、茶话会等1140多场
次, 登门走访烈军属和伤残、复员、退伍军人2万余户;政府为4127户因灾、因病造
成生活困难的烈军属和伤残军人,发放临时补助费13.9万余元。

1989年10月24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天桥区人民政府为拥军优属模范区、
章丘县埠村镇为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模范镇称号;授予马庚轩等4人为模范烈军属,
宋翰庭等6人为模范伤残军人、模范复员退伍军人称号。

(王纪忠 张承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