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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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概况】

1989年,济南市的计划生育工作,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据抽样调查,1989年全市(不含济阳、商河两县,下同)人口出生率为14.15‰,自然
增长率为7.96‰, 比1988年分别下降2.03和1.56个千分点。1989年,济南市计划
生育工作的显著特点是:

1.出现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市委常委,市人大、市
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四次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加大措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5月8
日市委调整充实了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翟永浡任组长;5月10
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市委书记贺国强到会讲话,市委副书
记李启万作了题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努力把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
平》的报告;11月21—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振嵩、郭德耀、王儒学及部分委
员视察了章丘、历城等县区和市机械局、济南钢铁厂的计划生育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县、区普遍充实加强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出了
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明确了任务、责任、重点、要求和奖惩;普遍实行了人口
目标管理和各种形式的岗位责任制,实行发展经济与控制人口一起抓。

2.初步形成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新秩序。自1988年7月《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颁布实施以来,各县、区,各单位对过去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进行了清理,
制定了新的贯彻落实《条例》的细则或具体办法。年初,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先后召开
动员大会14次,派出工作组100多人,走访乡村380多个,对各级领导、执法部门和执
法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市广大干部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开
始用《条例》规范自己的工作,群众开始用《条例》约束自己的婚育行为,执法执纪
部门开始受理违反和破坏计划生育的案件,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走上法制管理的轨
道。

3.宣传教育日益广泛深入。 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初见成效。
市计生委4月完成了对各县、区、市直各局(公司) 的师资培训,编辑出版了《人口与
计划生育基础知识讲话》,年底完成近百个乡、村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教育试点。
在经常性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市紧紧抓住新年春节、11亿人口日、《条例》颁布实
施一周年,《公开信》发表9周年等时机开展了5次大规模的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活动,
强化计划生育的社会舆论环境。 通过宣传教育, 进一步破除群众中“早婚早育”、
“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旧观念,树立了少生优生的新思想。据民政部门统计,
全市1989年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83.3%,比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据抽样调查,全市
计划生育率达到94.4%,比上年提高11.8个百分点。

4.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明显加强。 一是抓计划生育工作网络队伍建设。市和各县
区、各乡镇增加了计划生育部门的编制,充实了人员。据1989年底统计,全市乡镇以
上单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干部2445人,基本形成了上下贯通的计划生育工作网
络,并合理地解决他们的政治待遇、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劳保福利和技术职称评定
等实际问题。市委、市政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157个先进单位和151名先进个人进行了
表彰。二是抓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管理。市计生委先后印发了《济南市关于开展
计划生育“三为主”文明单位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济南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乡
镇条件》、《转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乡镇条件》、《济南市县、乡、村计划生育服务
站(室)考核标准》、《济南市年度人口计划管理标准》以及《计划生育信息、信访工
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等。全市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基本上做到人员有职责、工作有目
标、管理有制度、考核有标准、办事有程序、奖惩有办法。三是抓后进转化,促平衡
发展。 年初根据全市2%人口抽样调查,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计划生育基础较差、人
口出生率较高、计划外生育较多的14个乡镇列为重点管理。据年终考核,14个乡镇的
计划生育率和晚婚率分别达到90.5%和81.8%,其中3个乡镇转出了重点管理范围。

5.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有新发展。截至年底,全市85%的村、居委会,98%的乡镇、
街道办事处建立了计划生育协会,基层会员发展到近10万人。市计生协会会同保险公
司在全市城乡普遍开展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平安保险和母婴安康保险,累计投保金额
达476.6万元,并为707人办理了出险赔偿。平阴县计生协和市中区共青团路办事处左
桂贞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济南市、市中区、长清县张夏镇
计生协被评为全省优秀计划生育协会。

6.计划生育科研工作取得新成果。 济南市1984年开始的《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
标准》的研究,历时五年,总结了4116例独生子女病残儿查体的经验,于1989年12月
26日在济南通过省级鉴定。该项科研成果在省内属首创,居国内同类课题领先水平。
1986年开始进行的《济南市城乡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状况抽样调查》的研究,于1989年
12月16日在泰安通过省级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济南市计生委1989年进行的《济
南市人口发展最佳方案研讨》 ,于12月3 0日通过市级鉴定,该项科研成果在问题分
析、 方案优化、模型设计和软件编制上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3月15日召开的“全
国生育节育抽样调查总结表彰电话会议”上,济南市、平阴县被评为国家级先进单位,
全市有41人被评为国家级先进个人;在4月7日召开的“全省生育节育抽样调查总结表
彰会议”上,章丘县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全市有29人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

(孙盛敏)

【市政府与县区政府首次签订人口目标责任书】

济南市政府与县、区政府于1988年底签订了1989年人口目标责任书。确定把人口
生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作为考
核政府政绩和单位领导人实绩的重要依据。责任书规定了四项承包指标,明确了奖励、
处罚标准和考核办法,保证年终奖惩兑现。

市和各县、区认真落实人口目标责任书,对人口指标实行按级负责,层层承包,
分解到有关部门落实,达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村、指标到人、张榜公布、
互相监督;普遍推行人口计划程序化管理,使计划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实行政策与计划双轨控制,坚持该生的有计划地予以安排,不该生的因人制宜落实节
育措施。据全省抽样调查,济南市1989年圆满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人口控制责任指
标, 人口出生率为14.15‰,比1988年下降2.03个千分点,在全省人口目标责任奖
惩兑现大会上,被授予“人口目标管理达标先进单位”,并获得二等奖。

(张汝祥)

【市委、市政府作出强化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决定】

自1986年开始,济南市同全国一样,进入建国以来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为进一
步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 市委、市政府于1989年8月22日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
作的决定》。

《决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的领导。层层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
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政绩的主要依据,凡计划生育工作不好、突
破人口计划的单位,不能评为文明单位,企业不能升级,并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决定》强调,要切实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乡镇要建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村
一级要建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并配备得力人员专管。坚持分类指导,重点搞好后进
转化工作。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决定》强调,要严格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全面贯彻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实行生育政策与人口计划“双轨控制”。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
个人、对晚婚晚育和独生子女家庭给予表彰、奖励和优待;对违反《条例》强生、超
生或弄虚作假、乱开口子及在生育问题上搞不正之风的要严肃处理。

《决定》强调,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组织和动员全社
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分工,主动配合,通力协作。在制定
社会发展和经济政策以及采取行政、立法措施时,都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在全市逐步
建立起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社会保障体系。年终对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分工的情况
认真进行考核评估,严格奖惩兑现。

(孙盛敏)

【开展中国大陆11亿人口日宣传活动】

1989年4月14日为“中国11亿人口日”。4月12日,召开了有市委、市政府、市直
有关部门领导及部分计划生育干部100多人参加的“中国11亿人口日” 座谈会。市委
常委、 副市长赵传明到会讲话。4月11日,省计生委副主任吕光辉、周相孔、副市长
刘统侠等省市领导同章丘县负责同志一起走上街头参加宣传活动,并走访慰问了明水
镇明四村部分独生子女家庭。14日,全市的宣传话动达到高潮。市区数十条主要街道
悬挂大幅标语近千条,近百个宣传点向行人发放宣传品、避孕药具、提供咨询服务,
受教育人员达20万人次。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在“11亿人口日”期间,参加宣传的干
部、群众上万人,举行各种形式的活动上千次。

(陈兴平 张越江)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成效显著】

济南市从1986年开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
1989年全市流动人口近14万人, 其中育龄妇女6.3万多人;计划内出生153人,计划
外出生1人;134例计划外怀孕全部采取了补救措施;市属五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
11725人,全部落实了节育措施,计划生育率达100%。天桥区抓得早,措施得力,成
绩突出,他们的经验被国务院转发到各省市、自治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
基本做法是:

1.着眼全局, 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列入工作日程。济南市于1987年发布了
《济南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试行规定》,市计生委、市工商局、市个体劳动者协
会制定了《个体工商户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意见》,各县区针对本辖区特点,制定了具
体管理办法。

2.深入调查, 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明。对全市流动人口中已婚育龄妇
女的姓名、年龄、婚育情况、节育措施、户口所在地、暂居住地、户主姓名等进行全
面调查、登记,建立专管档案和卡片簿,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3.综合治理, 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街、居作用,实行
块块管理;建立信息网络,及时反映情况;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协调各方面工作;实
行归口把关,计生、公安、工商、城建、司法等部门各负其责,把流动人口的居民身
份证、来济南的介绍信、计划生育合同书和保证书,作为来济南办理暂住户口、发放
营业执照、 批准施工的必备条件。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将10~30户划为一片,5~10
户划为一个监督小组,保证履行合同,防止计划外生育。

(张汝祥)

【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计划生育】

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中共济南市委办公
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89年9月5日下发了《关于市级有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
职责分工及考评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市级32个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年终考核
内容、方法及奖惩办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认真履行职责。市纪委印发了《关于共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党纪处分的意见》;
市委组织部把计划生育纳入《关于开展农村党支部工作达标升级活动的意见》和考核
市管班子的内容;市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把计划生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的重要内容、评选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宣传、新闻、文化部门加强计划生育经常性
宣传;共青团、妇联重视对青年和育龄妇女加强晚婚晚育、计划生育的教育,并把计
划生育工作作为评选本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条件;市人事局为市计划生育宣传
技术指导所增加20人的编制;市劳动局为基层计划生育部门解决了75人的劳动指标;
市计划、财政部门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划安排计划生育基本建设和服务
站建设经费71万元, 1989年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比1988年提高22.2%;市民政部门
积极承担了抓好晚婚工作的艰巨任务,使全市的晚婚率比省下达的指标提高8.7个百
分点;统计部门为组织人口抽样调查付出很大精力;卫生部门承担了全市75%的节育
手术,在病残儿医学鉴定、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治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公安、司
法部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法制管理,在办案和实行生育、节育合同公证方面进行了有
益的探索。平阴县公安局《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在
全省和全国得到推广。

(孙盛敏)

【圆满完成中日济南章丘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

中日济南章丘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是指国家计生委于1986年批准济南市章
丘县埠村镇和旭升乡为中日合作进行的计划生育、母子保健、寄生虫控制“三结合”
项目第二阶段试点地区。从1987年开始实施,于1989年圆满完成,并通过了鉴定验收。

试点地区实施“三结合”项目,始终坚持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为中心,
收到了明显效果,主要表现是:①旧的观念习俗明显转变:婚育观念转变,晚婚率、
计划生育率分别达到了80%和99.8%以上; 卫生观念转变,坚持一年两次群体服药
驱虫,改造厕所、处理粪便、改良水井,三分之一的农户用上了改良厕所,粪便基本
达到了无害化处理,95%的农户食用自来水,其他农户用上了压水井;营养观念转变,
普遍接受了膳食营养指导,实行科学养育子女。②身体系质普遍提高。与1986年相比,
寄生虫病感染率下降37.5个百分点, 儿童贫血和佝偻病发病率分别下降25和13个百
分点,婴儿死亡率下降10个千分点,杜绝了孕、产妇死亡。③人口增长得到控制。人
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4.1‰和7.3‰, 比1986年分别下降6.4和6.3个千
分点。 埠村镇和旭升乡成为全市计划生育先进乡镇。 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埠村镇
“计划生育模范单位”称号。日本专家对“三结合”项目的实施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称之为“合情合理的计划生育方法”。

(张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