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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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1989年济南市保险公司克服动乱和紧缩银根、通货膨胀的不利影响,扩大保险宣传,
努力拓展保险服务领域, 保险费总收入由过去列全省的第四位, 今年跃居到第三位
(居青岛、烟台之后)。

1989年, 全市增加了8个新险种,险种总数发展到61个。保险总金额250.8亿元。全
市国内外保险业务总收入9101.8万元,其中,国内财产保险业务收入6125.2万元,
国内人身保险业务收入2678.5万元,涉外保险业务收入80.1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298
.1万元)。全市五个区办事处和五个县支公司全部完成承包任务。天桥区办事处保险
费收入达2081万元,是全市第一个保险费收入过两千万元的单位。

为庆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40周年, 4月27~28日,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
《经济日报》、《经济参考》、《中国金融时报》等八大新闻单位,来济南市进行了
为期两天的采访,报道济南市保险事业发展的情况。10月中下旬,市保险公司集中开
展了14天的庆祝宣传活动,提供咨询10万多人次,发放保险宣传资料30余万份。10月
18日,市人民保险推进委员会在山东剧院召开“济南市庆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40
周年大会”。省保险公司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负责同志,省、市大型企业的代表以及优
秀代办员共1300多人参加了大会。通过一系列宣传,大大提高了保险事业的知名度,
促进了保险业务的发展。

【开拓服务领域】

1989年济南市保险公司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增办新的险种,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保
险服务。

财产保险:针对近几年由于通货膨胀,原材料价格上涨,企业固定资产按照原值或净
值承保,一旦遭灾受损,得不到足额补偿的情况,保险公司修订了对企业财产固定资
产部分的承保办法,适当加成承保,使企业财产得到充分的保险保障。对机动车辆的
承保,采取同工商、税务、交通、环保、公安等单位联合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
使机动车辆的年审、缴税、保险等项工作一次完成,方便了用车单位和个人,减少了
机动车辆漏保的现象。

人身保险:1989年,全市参加各种人身保险的共140万人,其中团体人寿保险34万元,
保险费收入为983.3万元; 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参加人数为18万人,保险费收入为459
.7万元。这两个险种的业务量居全省第一位。同年还新增了厂长(经理) 意外伤害保
险、手术平安保险。

涉外保险:市保险公司积极做好“三资”和“三来一补”企业、外国银行贷款等项目
的承保工作, 保险费收入比上年增长43.81%。8月19日,市保险公司国外业务部为
济南市最大的外资投资项目——济南涤纶工程,办理了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为
3.55亿美元。 在全省已承保的引进项目中,该工程保险金额最大,工程期限最长。
此项工程的承保,标志着济南市涉外保险的承保能力和风险管理达到了新的水平。

【防灾理赔】

1、 防灾防损工作进一步深入。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市保险公司经
常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到企业进行安全防灾检查,对参加保险的单位做到保一户、
查一户,并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黄岛港特大爆炸事故发生以后,保险
公司吸取教训,于10月份组织了电力、消防专家,会同省电力工业局公安处,对济南
市保险公司承保的省电力工业局下属的白洋河、辛店、沾化三个燃油发电厂进行安全
检查,对燃油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灾状况进行了技术咨询服务。同时,市保险
公司还联合市安全办公室、市消防大队、市经济委员会,对煤气公司、济南钢铁厂、
济南炼油厂等单位开展了防灾咨询服务活动。 年初,市保险公司与全市240个年缴保
险费万元以上的工商企业续订了1989年安全承包合同,使企业的安全工作与领导的个
人利益直接挂钩。

2、建立“保险、防灾、服务一条街”。1989年1月16日,舜井商业街和平家电商场发
生火灾,四个受灾单位中有三家因没有参加保险,得不到补偿。历下区保险办事处与
驻区有关部门成立了“保险、防灾、服务一条街”领导小组,聘请省、市电力系统和
消防系统的专家, 对驻街主要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230个。省保
险公司拨款两万元,在商业街的南北两头各设一处公用消防栓。市保险公司联合有关
部门对驻街各单位的安全员进行培训,组织消防演习。通过建立“保险、防灾、服务
一条街”活动,增强了驻街单位的防灾、救灾能力,也提高了各单位参加保险的意识,
全街43个单位中有41个单位参加了企业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等7个险种的保险。
保险财产总值达3.5亿元。

3、赔案处理。1989年,市保险公司共处理各种赔案15195件,支付各种赔款和给付保
险金2545.1万元,综合赔付率为27.96%。其中,国内财产险支付赔款2391.8万元,
赔付率为39.05%; 人身保险给付保险金140.3万元,给付率为5.24%;涉外业务
支付赔款3.5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13万元,赔付率为4.36%。处理10万元以上重大
赔案20件,支付赔款517.8万元。市保险公司在赔案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本着“主
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加快赔案处理,使全年的结案率达96.11%。

1989年,市保险公司改进和完善机动车辆保险赔付办法,实行机动车辆理赔定损员制
度,提高了理赔质量,使机动车辆保险的赔付率由上年的62.77%下降到51.96%。

【开办投资业务,支援地方建设】

市保险公司根据总公司关于保险准备金可部分用于投资的方针,本着“安全、高效、
小额、分散”的原则,对一些周期短、见效快、数额小的技术改造项目和部分急需周
转资金的工商企业,发放技术改造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自1987年至1989年底,共办
理贷款业务42笔, 累计投放资金2100万元。其中向济南“引黄保泉工程”投资300万
元, 保证了该工程及时并网通水。1987年“8.26”水灾以后,向济南无线电七厂、
济南中药厂黄台分厂等单位及时发放防汛专项贷款35万元,支援企业进行防灾设施的
基础建设,并实行利率优惠。济南发酵食品厂因排放生产废液,造成污染,每年被环
境部门罚款10多万元。市保险公司为该厂利用味精废液提取饲料酵母的技术改造项目
贷款30万元。这个项目投产以后,一年就创利30万元。通过保险投资,密切了保险公
司与企业的关系,缓解了部分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也提高了保险的社会信誉和自身
的经济效益。

(周开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