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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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6年,济南市市场物价总体水平温和小幅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0.9%、回
落0.2个百分点,居全国36个大中城市第31位,比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低0.6个百分点,比全省
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从全年变化情况看,食品价格全年同比累计上涨2.4%,拉动居民消费价格
总水平上涨0.7个百分点,成为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类
情况看,食品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分别比上年上涨2.4%、0.8%、3.1%,分别比上年低
0.3、0.3、0.5个百分点;烟酒及用品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衣着类分别比上年上涨2.5%、
2.0%、0.4%,分别比上年高1.3、0.1、0.9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分别
比上年下降2.1%、1.6%,分别比上年低1.1、0.7个百分点。
1.价格宏观调控。完善价格调控措施,实施调控监管,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认真实施价格
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及时调整监测范围,改进监测方法,提高监测质量,密切跟踪监测重要农产品、
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及服务价格,及时分析价格趋势,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全年形成各类价格监测
分析报告200多篇。完善价格预警机制,建立监测预警工作机构,制定预警工作制度,增强对价格异
常波动的预警预报和应对能力。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全年征收基金1460万元。重大活动期间
对价格实施应急调控,在济南市承办全国煤炭交易订货会期间,对城区内宾馆客房价格实行涨价幅度
控制,维护会议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2.价格改革工作。围绕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配套推进公交、出租、
电力等领域的价格改革。一是取消和减免部分面向公交、出租车的收费,适当上调出租车租价,建立
出租车运油价格联动机制等措施,有效缓解油价上涨对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影响。二是对电
价进行政策性调整,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全市农村到户电价平均降价22.9%,每年减轻农村用电
负担约8600万元。三是制定原水环节和制水环节的结算价格,配合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研究制定农村
自来水价格管理办法;调整部分县(市)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四是调整趵突泉等公园门票价格,
实行了年票通游制度。五是制定或调整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车用天然气销
售价格等。
3. 价费管理。 加强药品价格管理。下调本市生产的10种药品价格,降价幅度33.7%,年降价额约
4.7亿元;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从严审核中标药品的临时零售价格,使2006年中标药品
价格比上年降低4%。规范医疗收费行为。为制止医疗服务中的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合并收费等问
题,通过合并项目、成本测算、专家论证等环节,对全市医疗机构的80多项新增医疗项目进行审核。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开展幼儿园收费情况调查,对公办改制学校收费
进行清理,查处部分学校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行为。整顿房地产价格秩序。按照分级管理的办法落实
商品房明码标价,及时调整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监管方式,调整规范房屋档案服务收费,降低出具房屋
档案资料证明费,开展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制定前期准备工作。
4.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开展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全面清理,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
度,整理汇总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料,完成200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分析报告和统计分类表,为完
善收费管理制度打下基础。对全市200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审验,审验《收费许可证》3303个,涉
及收费总额36.94亿元,违规收费单位169个,注销《收费许可证》70个,规范了收费行为。推行价格
和收费公示,开发建设网上收费公示系统,建立部门收费公示档案,完善公示制度,形成价格和收费
公示的长效机制。
5.价格监督检查。开展农资、成品油、电信、供电、供暖价格和教育、医疗、涉农、公安、国
土资源、环保收费等专项检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市场巡查。全年查处违价案件349件,查
处违价金额1823.7万元, 实施经济制裁1458.9万元, 其中没收1302.3万元、 罚款44.7万元、退还用户
111.9万元。通过向经营单位发放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告诫书,召开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倡导诚信经
商打击价格欺诈政策提醒会,强化价格监督的教育引导职能。
6.价格公共服务。围绕公用事业价格监管、加强价格调控、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价费管理
体制等课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报告,用于指导工作实践。加强成本调
查和监审工作,开展农调情况巡回检查,围绕主要农副产品价格成本和农户收支、种植意向、农资购
买等情况组织专题调查;修订成本监审实施细则和监审目录,起草部分行业价格成本核算办法,对景
点门票、燃气、供水、教育、公交等7大类20个行业进行成本监审。开展价格鉴证、价格认证和价格
事务工作,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91件,涉案价值4553.6万元;民事案件352件,涉案价值5770.9万
元;各类价格纠纷案件4785件,涉案价值5157.5万元;各类社会认证45件,涉案价值310万元;价格合
理性认证委托8件。

【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对照价格法律法规和近几年价格及其他行政领域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对
市和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近几年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行为进行集中清理,规范价格依法行政行为。
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完善定价批费、价格检查、价格认证、成本监审等工作程序,
拟定定价批费格式文书,使依法行政具体化、格式化。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内外约束和监督,建立规范
性文件把关制度,聘请价格依法行政督察员,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认真实施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把
价格行政置于广泛监督之下。建立价格政务公开制度,将重要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定价批费过程等向
社会公开,提高物价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制定价格法制宣传教育5年规划,加强对物价干部和企
事业单位物价员的价格法律知识培训,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传。2006年,在省物价部门组织的全省价
格依法行政督查中,济南市物价局和市中、历下、平阴等局被评为“全省价格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应对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随着国际石油价格的持续大幅度攀升,国内成品油价格也呈上
升趋势,燃油价格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较大压力。2006年4月底,市物价、财政部门出台相关规定,
取消和减免部分涉及出租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每辆出租车平均每月减少支出100元左右,出租
车企业还每车补贴30~60元,缓解了油价上涨带来的运营压力。6月30日,市物价部门主持召开济南
市出租车运油价格联动听证会,对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提出的济南市实行出租车运油价格联动的建
议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制定出租车价格调整方案,于7月10日正式实施。调整后客运出租车运价为:
1.6升排量出租车起程运价由7元/3公里,调整为7.5元/3公里;1.8升以上排量的出租车车公里单价由1.6
元/公里,调整为2.0元/公里,且出租车运价调整后,减免措施和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建立出租车运价
与油价联动机制,运价随油价的涨跌做同向调整,将运价调整的收入用于消化油价因素。建立济南市
出租车行业用油价格、市场供应、主要营运指标以及企业的经营成本、驾驶员收入状况等的监测和分
析制度,对出租车使用的燃料结构、价格变化以及有关营运指标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部分公园门票价格调整】7月28日,济南市物价局主持召开济南市调整公园门票价格听证会,对市
园林局提出的关于调整趵突泉等4公园门票价格的建议进行公开听证。会议聘请听证代表40名,其中
消费者代表8名,经营者代表4名,旅行社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各10名,有关部门
代表3名,有关专家代表3名。在认真考虑和研究听证代表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市物价
部门制定了调整公园门票价格的具体方案,于12月1日起正式实行。根据调价方案,向本市市民发行
“济南市公园通游年票”,持票人当年可在市园林局所属公园通游。票价调整后,各公园继续对60岁
以上的老年人、市民晨练晚练、现役军人、烈属、残疾人、市级以上劳模、新闻工作者、1.2米以下
儿童实行免票,并对中小学生团体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实行半价优惠。

【成立成本监审机构】《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施行后,市物价部门于2006年11月在全省率先成立专门
的价格成本监审机构,制定价格过程中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为制定
价格提供基本依据。市物价部门成立成本监审机构以来,完成景点门票、燃气、供水、教育、公交、
出租车、陵园墓穴七大类20项成本调查、测算和监审,出具成本监审报告16项。成本监审工作基本做
到程序合法、方法缜密、运作规范,监审报告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合法,为价格决策提供可靠依
据,提高价格决策科学性。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启动】2006年8月起,市物价部门在全市范围启动以“价格服务进社区、进企
业、进农家、进校园、进医院、进景区、进商场”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通过提供
保障知情权、参与权、投诉权、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和市场价格信息5方面的服务,建立覆盖全社会的
价格监督服务网络,提高全社会的价格参与度,形成价格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推动价格诚信建设,
努力构建起矛盾疏导、政策指导、信息引导三位一体的价格服务机制,增强生产者、经营者适应市场
经济发展要求、运用价格手段进行市场竞争的能力,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唐富强 王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