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1&A=19&rec=34&run=13

【平安济南建设迈出新步伐】 2006年,济南市基本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平安山东”建设的各
项目标任务,巩固和发展了省城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治安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形势。
1.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入手,全面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群众工
作会议精神,坚持把预防和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解决在基层和
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大局和谐稳定。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四级网络、深化“九位一体”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基础上,着眼于实现矛盾纠纷信息传报实时化、领导决策科学化、工作处置规
范化,借助现代网络技术,重点加强了全市矛盾纠纷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全市有 38个市直部门、10
个县(市)区和 131个乡镇(街道)接入该系统,初步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以司法
行政机关为依托,有关部门参与,基层综治、调解组织为基础的矛盾纠纷网上办公处置平台,极大提
升了矛盾纠纷信息传报速度和处置效率。各级通过信息网络及时报送的重点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
94%,控制化解了一批群体性事件隐患和苗头性问题,防止了一批民转刑案件。在全市推广历下区建
立政法机关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的做法,大量的涉法诉求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得到了疏导、化解,全市
涉法诉求案件下降了35%。
2.从增强群众安全感入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对影响平安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
暴力性、侵财性犯罪,公、检、法等部门统一执法思想,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上切实体现“从重从
快”的要求,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①坚持命案必破。
始终把命案侦破放在首位,对发生的现行命案,坚持“一把手”亲自指挥,组织优势兵力,全力攻坚,
命案侦破率达88.2%。4月25日,在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命案工作会议上,济南作了典型经验介绍。②严
打侵财犯罪。组织开展了打击盗抢机动车、打击破坏盗割通讯电力电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等多
个专项行动,有力遏制了此类犯罪的高发态势。全市破获抢劫案件、抢夺案件分别提高22.5%和157.7
%。③严打黑恶犯罪。以创建“无黑恶犯罪县(市)区活动”为载体,深入排查黑恶势力,加大打击
铲除力度,确保不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④严打涉毒犯罪。重点加大对娱乐场所的整治,破获了
多起涉毒案件,抓获了一批涉毒嫌疑人,遏制了毒品犯罪蔓延的趋势。⑤严打经济犯罪。积极参与整
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活动,集中开展打击制贩假币犯罪、虚开可抵扣税款发票犯罪、传销犯罪
等专项行动,挽回经济损失1.9亿元。严厉打击各类职务犯罪活动,在重点领域、行业挖出窝案、串
案,有力地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⑥深化对敌斗争。加强了政治领域的对敌斗争,对国内外敌对
势力的破坏活动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大力强化反邪教斗争措施,重点加强对邪教地下组织、核
心骨干成员的侦察调查,破获了一批邪教案件,打掉地下团伙多个,抓获了一批非法活动人员,查缴
反动宣传品一宗。
3.从提升省会城市形象入手,综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针对影响省会城市形象、反映强烈的突出
治安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多管齐下,源头治理”的方针,推广交通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经验,
采取“集中时间、 集中力量、 集中治乱”的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政府总揽全局、综治委
(办)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①城区治安混乱区
域的整治。对城区重点部位、城乡结合部、公共复杂场所、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等区域,重点解决了流
氓滋事、打架斗殴、拎包扒窃、欺行霸市等问题。②农村治安混乱区域的整治。结合全市农村综合改
革,坚持“治安、经济、班子”一起抓的工作思路,把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同整顿农村后进班子、处理
信访突出问题、实行村务财务公开、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综合治理,维护
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商河县制贩假烟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市综治办和商河县分别被评为“全省整治
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和根治重点地区卷烟制假两个专项行动先进单位”。③油区治安秩序的整治。各界
关注的济阳、商河两县长期存在的盗窃原油等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彻底根除,实现了由“乱点”到“亮
点”的转变。④社会丑恶现象的整治。针对当前突出的社会丑恶现象,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公共
娱乐场所、出租房、车站等治安复杂场所的治安清查,共破获各类“黄赌毒”案件1051起,抓获违法
犯罪嫌疑人2410名。
4.从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入手,着力构建具有济南特色的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
主的方针,重点加强六大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具有济南特色的治安防控品牌。①警区化巡逻堵截体系。
将市区划分为6大警区、48个巡区,落实了130辆巡逻车,本着“有警出警、无警巡逻”的原则,对首
脑机关、重点要害部位、繁华场所周边和易发案区域实行全天候控制,快速处置突发性事件。年内,
通过巡逻防范、快速反应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3500余名,同比提高18.8%。②市场化技术防范体
系。坚持走“社会资本投入、市场化推广运营、专业公司保障、公安部门监管”的路子,逐步建立起
多层次、多模式的技防网络。全市4200个重点要害部位全部安装了技防设施,300余家机关、商场、
医院建立了电视控制中心,市区566家网吧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居民区的电子门禁、分户防盗
防劫报警设施覆盖率达到30%。利用技防手段破获案件425起,内部单位发案下降24.5%,金融网点等
要害部位实现了零发案。在农村,针对盗窃耕牛犯罪突出的实际,推广安装了“万家通”报警系统,
实行“联村联防”,盗窃耕牛案件同比下降31.4%。③社会化群防群治体系。建立了4000人的社区巡
防队伍和10000人的保安队伍,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通过治安承包、义务巡逻、联户联防、综
治保险、保安驻村等形式,形成了一张覆盖全市、反应迅速、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的群防群治网络。
按照《内保条例》要求,对市级列管的256家单位,全部督促健全了保卫机构。④专业化阵地控制体
系。以犯罪分子“吃住行销乐”场所为重点,在租赁房屋、中小旅馆和公共娱乐场所,建立了微机管
理信息系统。全市1669家旅馆联网率达到了100%。以歌舞娱乐、桑拿洗浴场所为重点,推行公共场所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验证登记、信息报送制度,每天上报信息达200余条,基本实现了重点阵地
违法犯罪“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查证及时”的目标。⑤动态化分析预警体系。建立了“四级联动、
十方协作、四位一体”的动态分析预警机制,每周进行分析,发布预警提示,提出防范建议。⑥规范
化的社区警务体系。大力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在一区一警的基础上,推行治安、交通、消防“三警进
社区”活动,在派出所开展错时工作制试点,真正将警力下沉到社区街面,集中于案件高发、防范薄
弱和便民服务时段,收到了较好效果。6月15日,省公安厅在济南召开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
向全省推广了济南的经验。
5.从提高效能入手,切实加强社会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管理与安全检查并重,安全管理与社会服
务并行,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①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以创建“联合国交通安全
示范城市”和“全国智能交通示范城市”为契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3.2万起,侦破重大以上交
通肇事逃逸案件29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72.5%,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3.5%。
②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火灾隐患3.7万处,四项指标持续下降,实现
了“零死亡”。③严格危险物品的管理。将加强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作为
日常治安管理的重点,从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控制,持续不断地开展查
禁、收缴工作,进一步消除了治安隐患。④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积极探索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新
路子,把全市51万名登记的暂住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一体化管理,推行“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
初步建立了“依托社区、自管自治、优化服务、综合治理”的工作模式。建立“三位一体”的青少年
教育机制,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法律进校园”活动,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始终
保持在较低水平。 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力度, 深入推行社区矫治活动,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1.5%以内。⑤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先
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大检查、严治理、严监控”等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加大了对非
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四个事故多发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
稳定。(王 宏)

【走万户访民情促公正保平安活动】市委政法委于5~7月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以牢固树立和认
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水平、切实
发挥好维护省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职能作用为主要内容的“走万户、访民情、促公正、保平安”主
题实践活动,集中查摆整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警
的执法行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政法系统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走访活动,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家政和市法、
检、公、司四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走访了部分结案或正在处理的案件当事人,邀请部分群众、居委
会干部和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就基层社区建设、治安环境治理、户籍管理等问题,深入征求意见和
建议, 当场解答提出的部分热点问题。 各级政法部门以增强群众观念、促进执法公正为核心,围绕
“群众在正常的生产生活中,面临涉及法律法规并急需政法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困难、问题、案件,
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在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内容,深入到群众中进行调查研究,
实地了解情况,抓住群众最关心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总结经验教训、发现
薄弱环节、改进方式方法。
全市政法机关共走访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1000多个,走访群众1.2万余户,召开群众座谈会1220
次,发放征求意见函11万份,征求社会各界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3000余条。对征求到
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全部备案登记,并提出限期予以整改的书面意见。
通过开展走访活动,各级政法机关推出了一系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有效服务的
新举措。全市法院系统深入调查了解执行难问题给群众正常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
加大解决执行积案的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化解执行难问题。同时,针对法院审判工作存在的突出
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
《关于严禁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为案件人说情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监督的意见》
等。检察系统进一步加大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工作力度,对土地承包、土地征
用、城镇拆迁、农民救济、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
犯罪案件,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信用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侵害群众切
身利益的犯罪案件,优先立案办理,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同时,积极推行检察工作进社区,设立“流
动申诉室”,成立“365为民服务中心”,配备专线电话、办公微机等设备,方便群众随时反映意见、
建议和要求。公安机关建立了动态化“社会人”管理机制,对常住人口由“静态管户口”延伸到“动
态管身份证”;建立了信息主导警务机制,实现信息工作全警采集、全警应用,警务随着信息走;打
破“群众上班我上班,群众下班我值班”的做法,把警力集中于案件高发时段、防范薄弱时段和群众
需求时段,提高了见警率、办事率;在全省率先推出居民港澳个人游审批工作,出台了《公安机关保
障和服务“三农”二十条措施》等。司法行政系统制定了《关于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切实做好农
民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启动了千人法律援助进村居活动,集中开展法律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活动,受理有关农村宅基地、假农药假种子、外出务工、征地补偿、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咨询1850
余人次,与1200户农村贫困家庭及个人签订了“法律援助顾问协议书”,免费为其提供一年的法律服
务。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与济南日报社、“舜网”网站联合成立了“济南日报暨舜网律师顾问团”,
组织50名专业律师在“舜网”为市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并在《济南日报》法治版开设“法律在线”
栏目,选择读者普遍关心的典型法律咨询问题进行回复报道。(鲍清海)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济南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解决执法思想和执法实
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执法思想的进一步端正,促进了一些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了执法
规范化建设。
1.抓学习教育,确保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始终把学习
教育作为中心环节来抓,组织广大干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
的形式,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重点学习胡
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各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通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和相关辅导教材,
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入心入脑,真正使广大干警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逐步实现了教育培训工作由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的转变,由临时性培训向规范化培训的转变。共
举办各类培训班600余次,受训人员达8000人次。
2.抓查摆整改,切实解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各种问题。政法部门紧密联系执法思想
和执法实际,突出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采取自查和互查、面向社会
开门查、开展走访活动等形式,共查摆出10个方面的问题387条,全部实行了审查备案制度、整改工
作台账式管理制度、解决问题挂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抓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教育活动中,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机制创
新与制度落实并举,努力构建符合政法机关特色和实际的制度体系。普遍建立健全了政法干警个人自
学、集中教育、定期培训等制度,使广大干部进一步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观念;完善执法责任
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证体系、执法监督体系、优秀人才培养选拔工作体系。市交警支队制定《道
路执勤执法五必须五严禁》、《车驾管民警十严格十严禁》、《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十严禁》等规章制
度,有效地规范了交通民警的执法执勤和服务保障工作。
4.抓示范引导,不断加大典型选树力度。结合教育活动的启动,召开了“孟红伟同志先进事迹报
告会”,在全市政法系统作出了《关于向孟红伟同志学习的决定》,掀起向先进典型学习的热潮。全
省检察机关“知荣辱、促和谐、保公正”事迹报告团,在全省17个市巡回宣讲了孟红伟的先进事迹,
引起强烈的反响和共鸣。6月29日,在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孟红伟等5人作
了报告。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家论坛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
比赛,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奖征文评选活动,学习教育效果显著。
(李国才) ‘

【建立涉法诉求工作站】 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
稳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整合司法资源,积极探索、搭建既方便群众有序表达诉求,又有利于政法机
关和基层党政组织有效解决的最佳平台,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了“政法机关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
1.建立组织体系。工作站以县(市)区政法机关为主体,以乡镇、街道为平台,依托乡镇、街道
综治办设立。站长由综治办主任兼任,县(市)区政法机关分别指派若干名干警为各工作站成员,工
作站成员同时担任政法机关与工作站的联络员。工作站可在村居依托村(居)委会建立分站。工作站
的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县(市)区政法部门直接指导,乡镇、街道综治委具体
负责,内设的信访办、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等相关部门实行资源共享、分工协作。为加强
对工作站的指导协调,同时在市和县(市)区两级政法委和政法部门分别建立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领
导小组,加大对口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及时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涉法诉求。
2.明确职责任务。赋予工作站六项职责任务:①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活动,普及法律常识;②
开展涉法诉求咨询工作,解答群众疑难诉求问题;③处理上级交办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和代理群众的
涉法涉诉来信、来访问题;④受理群众涉及政法干警的投诉和对政法工作的意见;⑤受理涉及民事、
刑事、治安等法律法规方面的诉求;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调解。
3.健全工作制度。为确保工作站顺利开展工作,各工作站建立健全了十余项制度,主要有:普法
宣传制度,定期深入居民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定期排查制度,工作站每半月全面排查一次,工作分站
每周排查一次;例会分析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辖区群众涉法诉求形势、制定对策、
落实责任,防患于未然;台账管理制度,对涉法诉求逐一梳理归类,实行一案一档、全程跟踪管理;
按期办理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群众的涉法诉求事项;联合调处制度,对涉及多个政法部门的涉
法问题,由工作站负责召集有关方面进行联合调处。
4.规范工作方法。①超前预防。工作站及分站工作人员经常进村入户宣讲法律,有针对性地制定
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②直接化解。对于自行了解掌握和群众来访反映的
涉法诉求, 凡是工作站能解决的, 直接化解在站内。③引导化解。针对部分群众不懂诉讼渠道到处
“访”,不明白办案流程到处 “告”的现象,工作站积极发挥疏导作用。对应该通过诉讼解决的,
帮助其联系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做好诉前准备工作;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对政法机关存有“偏见”
的,工作站主动联系有关政法部门,通过预约接访、代理答复,积极做好来访群众工作;对不属政法
机关受理的,工作站主动帮助其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转到相关职能部门处理。④联动调处化解。对
于案情比较复杂的涉法诉求,政法部门及相关单位进站联合调处,商定解决方案。⑤提交协调化解。
对时间长、积怨深、专业性强的重特大疑难案件,按照有关程序提交县(市)区政法委或政法部门领
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
截至2006年底,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四区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政法机关群众涉法诉求工
作站,其余县区已完成试点工作。全市政法机关共选派工作站成员478人,其中,业务庭、科、所、
队的负责人占驻站成员的32%。各工作站通过主动深入群众排查,超前预防化解苗头性隐患658件,
接待群众涉法诉求来信来访和咨询760多人次,对群众反映的685件涉法诉求,站内自行化解615件,
政法部门联动调处化解43件,化解成功率为96%。进京上访案件由2005年的255件减少到2006年的23件,
减少91%。省委副书记姜大明、高新亭等对工作站的建立给予了高度评价,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
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网、新华网、法制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予以报道。(王 文)

【市委作出向孟红伟学习的决定】 孟红伟是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科科长,始终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正执法、心系百姓、挑战自
我、挚爱事业、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坚强的党性、崇高的品德、顽强的意
志和优异的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孟红伟立足检察职能,关心群众疾苦,千方
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11年的上访老户在她的耐心开导下心悦诚服;险些失去双目的受害人在她的资
助下留住了光明;自暴自弃的服刑犯在她的帮助下重新唤起生活希望;面临辍学的少年儿童在她的救助
下重返课堂。孟红伟对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坚持“做一分钟的工作就要有一分钟的质量”。从
检20余年,无论在什么岗位、干什么工作,她都一丝不苟,从严要求,先后主办和参办职务犯罪案件百余
起,审查公诉案件上百起,每一起案件都经受住了历史的检验,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孟红
伟身患癌症,经历两次大手术,但她始终心系检察工作,在无私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病后5年,她
先后参与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孟红伟把文明办案、清正廉洁
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克己奉公,两袖清风。面对亲情友情和金钱物欲,她坚持党性原则,不徇私情,执法如
山,始终做到经得住诱惑、抗得住腐蚀,一尘不染,保持了共产党员、政法干警的浩然正气。2006年8月2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孟红伟 “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为弘扬正气,激励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
众振奋精神、干事创业,市委决定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向孟红伟学习的活动,学习她牢记
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意识,求真务实、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不畏困难、顽强拼搏的优秀品质和严
以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鲍清海)

【建立侦办重特大案件有功单位奖励制度】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政法部门侦办重特大案件专
项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奖励在侦办刑事、民事、行政、治安、执行等案件过程中发挥关键
作用的基层政法单位或专案组、主诉组、合议庭等。市委政法委每年按照财政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
政法部门侦办重特大案件专项奖励资金预算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进行审
核,报经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后,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专项奖励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管理,本着“统筹安
排、保障重点、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积极促进政法部门办案工作的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私自截留或挪作他用。在6个月内办结重特大案件的有功基层政法单位,由具体办案的庭、室、
处、队、局写出申请报告,分管领导审查后签署意见,加盖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公章后,向市委政
法委提交《侦办重特大案件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和侦办案件综合报告,报市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
根据市直政法部门和县(市)区委政法委的申报,逐案评审,一案一奖。年内,先后对侦办23起重特
大案件的28个有功单位和部门颁发了60万元的专项奖励资金。
(李国才)
【公众安全感连续3年上升】 2006年10月底,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委托济南市统计局城市社会经
济调查队对全市1000户居民家庭进行了抽样调查,并把公众安全感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驻济各大新
闻媒体进行了报道,社会各界反响强烈。结果如下:
1.“平安济南”建设成效显著,居民安全感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达到了 93%,比上年又上升
了0.5个百分点,实现了连续3年公众安全感逐年上升的大好局面。这说明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
“平安济南”建设,在前两年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进步和发展。
2. 治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究竟哪一类治安问题最影响群众安全感?
35.8%的居民选择了交通事故,比上年下降了21.6个百分点。对于所在地区的治安状况,半数居民认
为好,共有93.6%的居民感觉所在地区社会治安状况比上年有明显好转或好转。这表明,济南市的治
安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治安状况明显改善。
3.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继续改善。大多数居民认为入室盗窃、拦路抢劫、
重点人群犯罪、黄赌毒、流氓黑恶势力犯罪现象在济南市不太严重或不严重,超过三分之二的居民表
示学校、大企业周边、公共场所、铁路、车站、码头等地方的治安秩序较好。这表明济南市始终保持
严打高压态势、严格治安防控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各类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场所治安
秩序良好,使大多数居民群众感觉安全。
4.加强居民住地巡逻,治安巡防日益规范化。43.1%的居民表示居住地有治安岗亭(警卫站)或
门卫室;54.8%的居民表示所居住地区有治安巡逻队(包括专职、业余等),大多数居民表示夜间敢
在居住地单独出行。这表明针对增强群众安全感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居民集中
居住小区的巡逻防护,推动警力下沉到街面、社区,取得显著成效,保障了居民居住地的安全。
5.政法机关工作效率高,大部分居民表示满意。近半数的居民表示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活动打击
有力,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上升势头,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法庭)、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表示满意的居民均超过70%。这表明
济南市政法部门的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执法效率和执法效果进一步提高,使大多数居民感到满意。
“平安济南”建设开展3年来,全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大力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不断改
进完善社会管理,实现了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持续改善、居民群众安全感年年上升的良好局面,继续巩
固了政治稳定、社会和谐、治安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形势。(李因亮)

【济南市法学会】 2006年,市法学会紧紧围绕和谐济南建设和政法工作中心任务,组织广大法学、
法律工作者卓有成效地开展法学研究、法制宣传等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理论研讨活动。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问题和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
难点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学研究和理论研讨活动,力求为领导决策和指导现实工作提供法学
理论支持。先后组织驻济院校的法律专家学者及全市法律工作者,举办了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济
南理论研讨会,暂住人口管理工作论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家论坛,“法治·平安·和谐济南”论
坛首届研讨会,预防聋哑人违法犯罪工作论坛首届研讨会等5次研讨活动,形成了一批有较高应用价
值的理论成果。
2.部级课题研究。承担了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课题编号
CLS(2006)WT17,这是全部57个研究课题中唯一由地方法学会承担的课题。市法学会成立了由驻济
法律院校的专家和司法部门的研究人员组成的课题组,先后召集由17家不同类型的建筑公司和16家各
种规模的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参加的8次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调查走访了建委、劳动、仲裁、
城管、市政、信访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并采取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对比等形式,掌握了
济南市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大量数据和实例,形成课题报告。9月,正式向中国法学会报送了结题
报告和研究成果,顺利通过了中国法学会的检查。
3.建设法制宣传阵地。市法学会全年出版了4期《济南法治》,共刊登各类文章93篇。由于刊物
质量不断提高,7月28日山东省新闻出版局正式为《济南法治》批准了“山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
物准印证”。《济南法治》创刊一周年之际,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姜
大明,市长鲍志强,市政协主席徐华东均题词祝贺。同时,制定了《评选〈济南法治〉优秀法制论文
和优秀通讯员的办法》,对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评审出的4篇优秀法制论文和3名优秀通讯员进行了表
彰奖励。济南法学网开通以来,不断学习借鉴其他网站的好做法,立足实际,修改版面,扩大容量,
不断提高点击率,全年共上传各类资料7828条。2006年10月,对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使之更加突出
了法学研究、学术交流、会员动态等特色。济南法学网被中国法学会网站链接并转载10余条内容。
4.调查研究。4月,组织开展了关于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对全市暂住流动人口及违法
犯罪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查找了暂住流动人口犯罪增多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5条对策和建议。
10月,围绕为期3年的平安济南建设基本完成以后,如何建立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的问题,深入基层政
法部门和县(区)、乡(镇)以及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报告《关于济南市暂住流动人口
管理的对策与建议》和《关于建立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的调查与思考》被中国法学会转发。
5.专业机构建设。从全市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的实际出发,本着积极、慎重、实用的原则,组建
专门、专业研究会。3月,针对济南市聋哑人违法犯罪比较突出的问题,依托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成
立了预防聋哑人犯罪学研究会,重点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研究分析聋哑人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有的
放矢地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以减少和控制聋哑人违法犯罪。11月,依托济南监狱成立了济南市监狱法
学研究会。围绕狱政管理、犯罪矫正、依法治狱等方面开展研究,力求为建设科学、法治、文明监狱
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的法学研究工作, 市法学会充分利用驻济大专院校法律院
(系)比较集中的优势,经市法学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于11月成立了由12名大学法律院
(系)领导、教授组成的济南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研究制定了《济南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活动规划》。
6.学术交流。2006年,先后参加了十五省(市、自治区)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第七届亚太法协
商贸法国际研讨暨亚太法协中国分会成立大会、华东六省一市暨湖南省法学会2006地方法学会工作论
坛、地方法学会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刑事政策与和谐社会构建研讨会、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十
八次年会、环渤海地区法治论坛等理论研讨会,提供各种论文14篇。其中,3篇在十五省(市、自治
区)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上获一等奖, 2篇被北京市法学会收录论文集,3篇在省委政法委、省法学
会联合举办的“理念·规范·公正”讲坛上获优秀论文奖,1篇在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十八次年
会上获一等奖。8月,应中欧交流促进协会的邀请,市法学会组织了赴西欧学习考察团,对奥地利、
德国、法国等6个国家进行友好访问,学习考察了其司法制度。12月,组织赴加拿大、墨西哥、古巴
学习访问团,对这些国家打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建设、社区矫正以及陪审员制度进行了学习考
察。还参加了中国法学会赴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学习考察团。
一年来,市法学会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和副会长宋树
涛分别在沈阳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广州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十八次年会和聊城工作论坛
上进行了表扬;《中国法学会》会刊先后在经验交流、地方信息、建言献策、地方动态、地方学术栏
目中8次介绍了济南市法学会的工作情况和署名文章;市法学会会长赵力军被增选为中国法学会理事、
被选举为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隗 宾)

【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 济南市把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列为“弘扬济南精神,创建文明城市”
主题行动百件实事之一。市委政法委、综治办按照市委提出的“筹备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要做到高起
点规划、高标准要求、高效率运作”的要求,通过紧张有序的筹备工作,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的现场
检查和程序审核,于12月13日隆重召开了成立大会,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创城”任务,
为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济南”建设,实现见义勇为法制化和社会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1.领导机关支持力度大。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要求,市委、市政府2005年制订
出台了《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05~2007年总体规划及责任部门分规划》,把成立见义勇为基金
会、发展见义勇为事业作为一项刚性指标进行了安排部署。筹备期间,姜大明多次听取工作汇报;鲍
志强专门做出批示,明确要求市财政优先安排基金会成立的启动基金;雷建国、徐长玉、张泽等督促
检查工作开展。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民政厅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对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筹
备工作给予了多方面的帮助和支持,省民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审批过程中,本着“特事特办”
的原则,仅用两天就全部办理了各项证件和执照。在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正式成立大会上,姜大明
发《贺信》致贺,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支持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济南市见义勇为基
金会争创一流成绩提出了希望。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民政厅和省见义勇
为基金会的领导到会祝贺。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秘书长于少林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济南市见义勇
为基金会筹备工作规范、细致、严密,是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化成立的副省
级省会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会的成立,为济南市在全省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
中赢得了荣誉。
2.政法委、综治办和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抓筹建。2006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并公布市委政法委、
综治办为筹备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牵头单位。7月20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文,成
立了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筹备委员会,由李家政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张成武、李国忠及市政法各
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市直20个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在政法委设立办公室。期间,政法委共召
开3次筹委会全体会议、5次工作协调会议。各成员部门按照筹委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形成合力抓筹建,设计了基金会会徽与网站(网址:www.jnjyyw.cn),筛选了理事与监事候选人员,
拟订了《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接受捐赠办法》等文件。市财政局
优先拨付400万元启动资金。市民政局积极协调省民政厅给予支持,市公安局和市民政局各抽调1名骨
干人员参加筹备工作。新闻宣传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3.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踊跃捐助。对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成立,济南市的企事
业单位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特别是老“国字号”企事业单位如: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钢铁集
团总公司、山水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网通济南分公司、山东黄台电厂、山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济南
市公交公司、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商业银行、济南炼油厂和济南舜耕山庄集团等十几家
企事业单位,在基金会正式成立的1周时间内,共向基金会捐款70多万元。全市社会各界和市民也纷
纷慷慨解囊,向基金会捐款(市民个人捐款最高数额为5000元)献一份爱心。
4.切实发挥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激励保障作用。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的当天下午,中华见义
勇为基金会秘书长于少林,在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的陪同下,专程到
“泉城神捕”马绪元的遗孀和“泉城女侠”张业爱的家中慰问,并分别送上7000元的慰问金。在召开
的2006年平安济南建设表彰大会上,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首次联
合对2006年涌现出的3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同时每人奖励现金3000元。(陈 珂)